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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郡主+番外 作者:蝶香香(晋江2012-08-25完结,女强文)-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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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在一起的人,它们都不会杀戮。
  
  此时不远的山腰上站着一个手里握着铁弓的人,微风吹过他面前的发丝,正望着阿月离去的方向淡淡地笑着:“这女孩儿有意思!去山下打听下是谁家的丫头。”                        
作者有话要说:呃!这周末有事,得回家,估计得隔日更了。
我家那万恶的弟弟已没钱缴网费威胁我,因此回去估计也没网上了。
在心里默默鄙视他一下。
捶地!有钱买手机,没钱交网费的臭小子!你姐我恨你!
实在抱歉!追文的妹纸们,不要每天坐等。
有时间我就会立马码字填坑的了。
绝不弃坑,一切为了出好文!
话说这周还有榜单呢!我会努力的!
我家阿月多厉害!
上得了厅堂(仅限敖夕家的),
下得了厨房(熟不熟她一样能下咽),
打得了猛虎(绝对真材实料的),
招得了恶狼(和她绝对是一伙的,关系铁着呢)。




☆、养家

  阿月背着王大叔下山,赶紧将他送回了镇上就医,还好阿月的体力不错,王大叔总算捡回了一条老命。不过他却伤得不轻,至少几个月都别想下床打猎了。王大婶儿见到老头子受伤,哭得稀里哗啦的,完全没了方寸,老头子可是家里的顶梁柱,万一有个三长两短,没有儿子的她可怎么活啊?
  
  阿月见到两个平时照顾自己的恩人此时的模样,不知该如何去安慰王大婶儿,只是在王大婶儿的胳膊上摩蹭了两下:“往后阿月打猎养你们。”
  
  王大婶儿一下子哭得更厉害了,阿月以为自己说错了什么话,着急地快抓狂了。心里一直暗骂敖夕,要是他在就好了,他就知道怎么安慰王大婶儿了。她哪里知道王大婶儿的眼泪不是伤心啊!那是感激和激动的泪水啊!这丫头多懂事啊!她女儿出嫁后都少有回来,没想捡回来的狼女居然还有这孝顺劲,能不激动吗?
  
  阿月被王大婶儿哭得手足无措了,立马躲回了敖夕的家里,天哪!人类的眼泪还真是源源不绝,他们狼可没那么多眼泪流的。难道人的身体里都是水做的?阿月在屋子里掀起自己的衣服,看了看自己的肚子,肯定是的!要不敖夕和王大婶儿怎么那么喜欢给她喝水,还可以把水变成很多种好喝的味道。
  
  第二天阿月就独自出去打猎了。白吃白喝了一年,现在是该报答两位恩人的时候了,王大叔还要看病,得用很多钱吧!(她现在可知道钱是用来干嘛的了)她很自豪地背起了木弓。临出门王大婶儿十分担心,还给她送来了几个大白馒头,怕她在路上饿着了,这丫头的饭量可不小。
  
  阿月独自来到狼群居住的山下,望着森林畅快地狼嚎了两声,这可是她第一次独自出来狩猎。镇上的猎户们可都没她这样的勇气,连敖夕都没有,不过她一点都不怕,因为这里有她熟悉的狼群,就跟回家似的。
  
  此时的“狼之森”十分寂静,敖夕带着镇上的年轻猎人去从军了,老猎户们那天都给吓破胆了,加上王大叔受伤,没人领头了。于是山上没了猎人的踪迹,倒是安静了不少,至少没见到什么地方的鸟腾空而起。
  
  阿月上山找到了头狼,一起在丛林里寻找猎物,狼群走在她的身前,她就象这群野狼的主人一般。走了大半个山头,阿月见到前方有一头野猪,她眼里闪着精光,心想看来今天收获不小啊!看来可以回去给王大叔做顿野猪肉补补身子了。
  
  阿月操起挎着的木弓,从箭袋里掏出一支羽箭,瞄准那个正在拱土的目标,心里想着,这一切都是为了王大叔,其实不想她也狠得下心,但王大婶儿时常教导她,人要有善念。她松开弓弦,白毛羽箭呼啸着朝野猪飞去,一下没入了野猪的身体。野猪吃痛,挣扎了几下就噗通倒地了。
  
  阿月一蹦一跳地朝野猪跑去,手刚碰到野猪就发现有只人类的“爪子”也在染指她的猎物。阿月恶狠狠地抬起头,心想在狼爪子下抢猪肉,此人胆子可不小。
  
  顺着那只有着修长手指的手,阿月见到了一个身穿金属片的男子,如果阿月有眼力鉴别俊男的话,此人绝对会被归入俊男的行列。只是这样打扮的人,她还是第一次见到,除了那身她从未见过的金属片穿成的衣服,男子的五官也绝对算得上恰到好处,只是皮肤有点黑,不过看上去反而显得很阳刚,一头乌黑的头发梳成了两条长长的辫子。与阿月的辫子不同的是,男子的辫尾绑着两条用白狐狸的毛做成的毛茸茸的东西,头上还顶着一个圆圆的帽子。
  
  阿月很不友善地说道:“这是我的猎物!”
  
  那男子扯着一只猪脚挑衅般地问道:“丫头,凭什么说这是你的猎物?”
  
  阿月指了指野猪身上的羽箭:“看见了吗?这是我的箭!”
  
  男子不屑地也指了下野猪:“看见没?上面还有我的箭。”
  
  阿月这才见到野猪的身上还插着另外一只羽箭,不过和她的羽箭不同的是对方的羽箭似乎是用上好的金属打造的箭头。阿月很奇怪,她的警觉性并不低,这箭是什么时候插上去的?还有这男子似乎对跟在她身边的狼群一点都不害怕,一般的猎人见到狼群再勇敢都会有几分惧意,就算是敖夕也不会一点都不畏惧地站在那里。
  
  但是为了王大叔,她一定要力争到底:“野猪是我杀死的。”
  
  男子似乎听了个很大的笑话,指了指自己射中的位置:“我难道就没份杀它?”
  
  阿月有些生气了,咬牙启齿地道:“你放手!”
  
  男子扬了下他的眉:“你为什么不放手?”
  
  阿月火了:“我会让我的狼群咬死你!”
  
  男子一只手捂着肚子笑得都疼了,完了正色道:“你讲不讲理的?”
  
  阿月愣了一下,王大婶儿似乎说过做人要讲道理,要循规蹈矩。她这才稍微“讲理”地说道:“这山是我的,所以这只猪也是我的。”
  
  男子望了一眼森林,哭笑不得地问道:“你凭什么说这座山是你的?”
  
  阿月很认真地说:“我在这儿长大的。”
  
  此时,头狼和另外两匹白狼已经对男子龇牙咧嘴了,露出了帮凶的嘴脸。阿月对那男子挑衅地仰了下头,透着仗狼欺人的气势,她可是有帮手的。那男子本就没存心想和她争一只野猪,只是觉得她很有意思,故意逗弄她而已。他装地很不甘心地样子说道:“你蛮不讲理,仗势欺人算什么英雄?”
  
  阿月哪知道英雄的优良品质啊!既然野猪到手,她便对自己的狼群叫了两声,狼群立马安静了下来。阿月看了看野猪身上的另外一支箭,想了一会儿还是对那男子说道:“分你一块。”她依稀记得王大叔打猎的时候分猎物给其他猎户说过,这叫分甘同味。
  
  男子没想到她会分给自己,倒是真愣了下,笑了笑:“算了!我又不缺吃的。”
  
  阿月见他不要,拎起野猪就要走,男子一下跑到她面前张开双臂拦住她问道:“丫头,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我可是把野猪全都让给你了!”
  
  阿月对人从来没有戒备的心,加上他还算“好说话”,便对他说:“我叫阿月。”说完便绕过男子的身旁又继续朝山下走,这野猪就够她抗回去的了,今儿第一次一个人出来,一高兴没带板车来,看来只能回去了。
  
  男子转身跟她并肩而行,笑着问道:“你就不想知道我的名字吗?”
  
  阿月在复安镇住了一年多了,除了敖夕和王大婶儿一家她还不知道其他人的名字呢!也不知道结交朋友是要互通姓名的,再说她也还没动心思和谁交朋友。她可是个狼女,敖夕和王大婶儿他们没确定她可以安全“放出去”之前当然没教过她这些人情世故。只是这人问起了她,她才反问了一句:“那你叫什么?”
  
  男子不知道她从前的经历,只觉得这丫头挺有个性的,与他见过的女子很不一样,透着一种别的女子没有的野性,于是对她介绍道:“我姓施名谦初。你叫我……阿初吧!”男子想起她介绍自己的时候说叫阿月,便入乡随俗地给自己起了个小名。
  
  阿月点了下头,重复了一遍他的“小名”:“阿初!”
  
  男子笑笑:“对!阿初。”
  
  阿月奇怪地看了看他的手,边走边问:“你不打猎了?你可什么都没打到呢!”
  
  施谦初摇了下头:“不打了。”
  
  他根本就不是来打猎的,原来这丫头当了他是与她一样的猎人吗?看来是没看出他与她不同的穿着了,他只是昨天在山腰上见到阿月杀死那头雌虎的精彩场面,加上好奇她居然懂得控制狼群,所以很想认识这个奇怪的女孩儿而已。今天可是专程在这里候着她大驾的!
  
  阿月想了想,好像他不和自己争野猪的时候说了,他家不愁吃,估计有别的谁打到猎物了吧!她对这个世界的认知还只是小小的复安镇,以为人和狼一样都是靠打猎为生的,根本不懂还有很多的职业,很多种生存的方式。猎人不过是人类的其中一种生活方式而已!施谦初告诉她自己不愁吃,她就天真地以为他家还有别的人打到了猎物。
  
  施谦初此时观察着阿月,觉得这个女孩儿不但有趣,更让他惊奇的是,象她这样十四五岁的女孩儿居然还有一对纯净无暇的眼睛。眼睛是心灵的窗户,有着这样一对眼睛的女孩儿,她的心该有多纯净啊!他忽然觉得自己突发奇想地想认识阿月是对的。
  
  两人一直并肩走到山下,阿月居然没有回避男子的这种明显有企图的行为,这让施谦初也觉得面前的女孩儿是一个谜一样的存在,他真心地想和她做朋友。
  
  阿月要回家了,看了眼身后的狼群,叫了两声,头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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