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荣耀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坟墓有约-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傻眼,“有这么好吃么?”虽然因为单亲家庭的缘故,她经常做饭,可是极少做给外人吃。因此也不太清楚大众的口味。
  二人嘴巴根本停不下,只是在喉咙间发出模糊的应声。
  “你不想吃么?”转而看到霞依然没有动筷子,她不禁有些紧张地问。
  她自己做的食物自己知道水准,但看到霞的衣着就知道他的生活绝对要精致得多,也许他对这样寻常的吃食无法忍受吧。
  霞看着这么温馨的一幕,一时不知道做出什么反应,“不是,只是这是我第一次和别人一起吃饭。”
  金精一阵沉默。从夏土所托的梦中,他告诉她原本他自己也不知道有这么个弟弟,是临死前师傅用密语告诉他的。
  可是这是为什么呢?明明是同一家人,明明他们是同一个爹生的……不知怎么的感觉眼睛有些难受。
  “以后还会有很多这种时候的,以后会一直有我们的。”起码有我。金精在心里加了这么一句。
  很多年后,大家死的死,走的走,却是这两个原本最没有交集的人走到了最后。
  也许有时候最美丽的三个字,不是我爱你,而是在一起。
  有多少人相爱至深的人终于还是没有在一起。
  吃饱喝足众人都歇下了,陆与月原本以为面对古色古香的卧房会兴奋得睡不着,没有想到却成了第一个进入梦乡的人。
  而林志炫抚摸着玉石手链,思忖着怎么告诉阿娇这个好消息。
  片刻后,二人的房间都悄无声息了。
  这时,原本洗碗后正准备入房的金精看到走出来的霞,笑了笑,“要不要出去走走。”
  “不。”霞看着金精有些失望的眼神,又补充说,“我们去屋顶。”
  被霞抱着飞檐走壁上了屋顶,坐在砖瓦上,她有些小兴奋,没想到这个看起来愣愣的人还挺浪漫的。“你看今晚的星空多美啊,这里看得真清楚呢,看来明天又是大晴天!”
  霞顺着金精手指的方向望去,停顿了半晌才说,“我对占星术不熟。”
  金精有些无言,转了个话题,“你小时候也经常这么做么?”
  “不,小时候我只能被允许做有关修炼的事情。”他的脸上依然是淡淡的没有什么表情。
  金精试探地问,“你会因此而恨你的父亲和夏土吗?”
  “恨?我不懂。”霞的表情应该算是困惑,“没有人教我恨是什么。”
  原来夏土所说的不懂得人类的感情是这个意思,不懂得爱,不懂得亲情,也不懂得恨,脑子里一片空白,只是按照惯性活着,这样的生活也许已经不能用幸福或者不幸来衡量了,因为在他的世界中也没有这样的概念。这样的生活一定轻松自在得多吧。“嗯,这样很好啊,我真羡慕你呢。”
  霞因为这句话多看了金精两眼,却见金精慢慢将头靠在他的肩膀上,“如果我也不懂得爱,也许现在就不会这么心痛了。”
  “心……痛?”霞抚摸着自己心脏的位置,“你心脏生病了吗?”
  “……嗯,是很严重的病哦,就像有一个很坏的小人在你的心头上,时不时地就会用力刺几下,而且你明明知道它在流血,你却摸不到,也缝补不了。”金精想起两年前二人的种种,泪水不住滑下眼角。
  “你很爱哭呢。眼泪可是很宝贵的下降的材料啊,可不要轻易让别人捡到你的眼泪。”他用指间勾走金精脸上的泪水。“虽然摸不到,我还是可以帮你补心。”
  “不行呢,这是无论你多厉害都做不到的。也许有一天你也流泪了的话就会懂得了吧。”
  有这么难么?只要喝下珊瑚虫再念点咒语不就好了么?不懂。流泪不是不安全的么?原来还能教人道理啊,好像也不错。可是他不知道,怎么哭。
  肩膀上的她已经睡着了,霞想了一下,将她包进自己的外套里。
  星星好像有了自己的意志一样嫉妒地看着二人的小小温暖,天空有多高,夜晚就有多孤独多寒冷,尽管看上去彼此很相近的两个星星,实际上可能相差了亿万光年,只不过因为在同一片邪恶的夜空之中。那么,两个立场完全不同的人因为利益的关系而联合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就像在所谓的顾全大局下真的就该罔顾人情,草菅人命也变成了理所应当。
  因为一颗星星再亮终于改变不了庞大宇宙不断循环往复,毁灭又重造,一点意思都没有的循环圈子。
  而人界和冥界、妖界的斗争也正是如此,只是不知道神在上位,如同看斗蛐蛐一般的神,是否还算尽兴呢?
  

第二十三章 初恋记忆
更新时间2011…11…21 23:56:38  字数:3513

 和众人告别后,林志炫回到宿舍,准备收拾东西回家,打了电话回去好久才有人接起,“是小志吗?你昨天去了哪里了,打你电话都不接。”
  林志炫按了免提,一边收拾一边说,“没事,手机调静音了,没看到。”
  却听到那边的养母担忧地说:“阿娇从昨天下午回来后就躺在床上,怎么都醒不来,现在正要送去医院呢。”
  林志炫一听登时一惊,他打通了陆与月的电话,电话响了好一会儿,她才接起,“怎么了,不去找你的阿娇,跑来吵我干嘛?”声音里明显带着调侃。
  林志炫没有心情和她打贫嘴,开门见山地说,“阿娇那边有情况!”
  本来一回到宿舍打算好好梳洗一番,然后找朱俊好好谈谈,却因为这个电话又和林志炫一起到阿娇家中。
  开门的是一个和蔼的中年女人,一看便知是阿娇的母亲,也许是太急迫了没有注意到陆与月,她拉过林志炫,直问,“你知道阿娇遇到什么事了吗?怎么会忽然这样,如果不是昨天晚饭的时候进去叫她,我都不知道……”
  林志炫敛眉摇头。
  这时候一个中年男子走了过来,“小志。”
  “爸。”陆与月因为这个称呼忍不住抬起头仔细看中年男子,只是二人根本无法找到一点相似之处。
  “这位是——”中年男子注意到站在林志炫后面的陆与月,感觉有些奇怪。
  “她也是阿娇的好朋友。”拉过陆与月向阿娇的房间走去,陆与月感觉自己的胳膊被扯得有点疼,却不吱声,只是用探究的目光紧盯着他。
  直到林志炫再也受不了才不情愿地解释,“六年前是阿娇将晕倒在雨里的我带回家,我被她舅舅收养。”
  陆与月不禁有些感叹,原来他们早就那么熟悉了,好歹算是青梅竹马,在学校却只是像好朋友一般,这是否也是林志炫为了保护她而所做的掩饰呢。
  愣神间已经到了阿娇的门口。
  林志炫放开了她,径自走进房间,只见阿娇躺在床上,原本红润的肤色泛着不正常的青黄。
  因为还残有一些阴阳眼的力量,他看见,是的,他看见了,这个身躯里根本没有灵魂!!
  他大吃一惊,仔细上前一看,依然没有看到一点残魂,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将这个消息告诉陆与月,陆与月也很是吃惊,急忙打了个电话给金精,让她带着霞过来。
  林志炫出去不知道和阿娇的家人说了什么,趁着这个空档陆与月四处瞧了瞧,浅粉色的窗帘,白色的书桌,浅紫的被子……很女性化的房间。
  这时候她注意到了书桌上一张画,是蒲公英,她才知道原来阿娇还有这种天赋,只是这种蒲公英……她皱眉,乳黄色的蒲公英?她在东南的这个城市极少看到蒲公英更不要说这种颜色的了。
  这时候,林志炫也注意到了这张桌子,只是他看到的不是这张画而是画旁边的几条幸运草绳。陆与月听到他喃喃地说,“原来,原来你还记得。”
  她知道他口中的人,是阿娇。
  攥着幸运草绳,林志炫陷入了自己的回忆之中。
  如果不是当初受不了家中严厉的管教,受不了每日梦魇到精神衰弱,如果不是在某一天遇到一个大师,指点他来这个城市寻找降头师封印阴阳眼,他不会离家出走,也不会揣着身上仅有的钱一路南下到这个城市,也不会因为雨的冷和饥饿晕倒在路上,也不会遇到如此美好的她。
  “喂,你还活着么?”睁开眼的一瞬间,他就听到这种傻傻的问话,眼前是一个和他差不多年纪的女孩,长得相当甜美,但是这种问题不免让他觉得她有点傻。
  他没有理她,径自要下床。
  女孩急急忙忙地把他推回床上,也许她本意是好的,却带动他来不及扯掉的吊瓶,一瞬间只觉得手背钻心的痛。
  这时候一个中年女子也走了进来,给了女孩几个眼刀让她安分点,然后端了一碗中药让他喝下。
  因为曾经有过不好的经历,他只是警惕地盯着女人。
  这个妇女和他的母亲完全是两种人,他的母亲从来是化妆得一丝不苟,衣服从来只要一种名牌,更不可能下厨房然后端着药给他,而往往对他好的人都是有目的的。
  女子却也不强求,好像自言自语般说,“医生说药要趁热喝呢。”
  就在他还觉得莫名其妙的时候,女孩撅着嘴将黑糊糊的中药捧到他的面前,一副“想不喝先从我的尸体上踏过”的表情,他才明白,原来那个女人是要让眼前的这个笨蛋听见的。
  因为女孩长得实在甜美,让他不由多看了两眼,一下子,他有些怔住了。
  自从有了阴阳眼之后,他不仅时常看见一些形态各异、奇形怪状的阿飘,也能看见由人的欲望衍生出的气,世人有各种各样的欲望,爱恨情仇,嫉妒,怨念,不甘……也是因为这样,他才得知原来一直对他很好的管家也不过是受利益所驱使,因此他才能逃过一劫。
  有些自称良善之辈其实内心的欲望污浊不堪,他已经很久没有看见像这个女孩一样清爽干净的气场了。
  因为这个缘故,他端过她手中的碗,一口喝净。
  看他将药喝完,女孩子才眉开眼笑起来,当时不过是小学六年级生的年纪,还不懂得什么是男女有别,她挨在他的床边坐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