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荣耀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当七喜遇上可乐 作者:阿续(潇湘网2012-10-24完结,穿越,王妃)-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第二十四章 一蓑烟雨任平生

  童可乐见她这么乐地说着,也感到有些好笑,“我很自信没有问题,倒是你,吃饭总得有个礼仪。”日后嫁人,哪有夫家肯要。
  “得了吧,我就这样,你再跟我娘一样说我,我以后就不和你一起吃饭了。”七喜噘着嘴道。
  童可乐扬起好看的薄唇,突然想到是不是女扮男装的小姑娘做惯了男人,才会一时忘记女孩子家应有的万千仪态。他都以真面目示人了,她总不能一直好意思对他躲躲藏藏的吧。毕竟大家在一起这么长时间,算得上是难得的朋友,虽然跟一个女子做朋友很不明智,但他就是这么认为。童可乐试探着问:“为何你一直以来都是这样的装束?你就没有打算换个新形象吗?”
  艾七喜微拧着眉头不解地反问道:“我为什么要换新形象?我觉得我现在挺好的呀!只要朝对面的女孩微微一笑,她们立刻脸红耳赤的,我现在的形象要多英俊有多英俊,要魅力有魅力,那是好得没话说滴!”她路过的地方,哪里不是掀起一大片围绕她的话题。去买块猪肉,阿姨叔叔都会算小她一文钱呢。她越想越满足,越想越自恋,心情立刻上来,咧着嘴巴干笑,脸颊的小酒窝甜腻得可爱。
  眼前的梨涡浅笑,既可爱又温婉的风情自然流露。霎时,童可乐整个心神都被吸引过去,如精灵般的魔魅迷惑了他的心。极短暂的沉沦后,他漆黑的眸色闪烁着迷人的光芒,耐人寻味地道:“可是我总觉得你有另外不为人知的一面,那一面更适合如今的你。”童可乐顿了一下,微倾身,带着商量又有一丝诱惑的的口吻轻轻询问道:“换个形象,如何?”他已经说得够明白的了,总不会这都听不懂他的意思吧。如果你告诉我,你是女孩子,那我们……
  艾七喜激动地直起身,黑溜溜的大眼睛闪动着不明所以的兴奋光芒,这样明朗耀目的光芒如黑夜里最闪亮的星辰,照亮了他内心深处永远只有漆黑的夜空。“真的?你也这么认为?”艾七喜问完,不待回答忽然一拍桌子,“我就知道,只要我穿上锦衣华服,想那耀国第一神将也不会是我的对手,天下第一公子之名非我莫属!哈哈哈哈……”
  童可乐默然,像她这么迟钝的女子,世间也数不出几个。虽然有些失望她没有对他袒露心声,但是就这么看着她的笑脸,心窝竟然是那样的暖和,暖哄哄的懒洋洋的,冰冷的心如寒冬里赤裸裸的身体被暖炉围绕。朦胧中,似置身于春天。
  不过吃回饭的功夫,天上风起云涌,不一会儿就听到外面劈里拍啦地下起斗大的雨滴,清灵脆响的嘀嗒嘀嗒,透过窗台,带来了清风,便连嗅着的空气都要清新几分。
  童可乐掩不住惊讶,原来她方才说蚂蚁可以知道下雨是真的,不由得转眼看向艾七喜,不料眼前的情景让他嘴角抽搐。
  “哎呀!这里怎么漏雨!还是躲你床上去。哎哟!我的天哪!这里也漏,你说你住了也有一段时间了,自己住的地方也该修补修补吧,比我还懒,我看你跟猪差不到哪里去,害我淋湿半边身子……”艾七喜在这一分三庙地咋呼咋呼地,跟只蚱蜢似的跳来又跳去……
  最后,二人窝在角落,缩着脑袋,肩并肩排排坐。因为雨太大了,雨神雷神电神全出来凑热闹了,行雷闪电,一样都少不了,天气亦随之变凉。
  二人静静地蹲坐着,就怕雨水蔓延到脚边,突然,艾七喜站起身,一拍脑瓜,“哎呀,我怎么忘记了,家里的衣服还没有收,大门锁着,在外头吃草的鸡也回不了家,更重要的是爹拿到院子里晒的书全湿透了,死了!死了!这下惨了,不行!我得回家去了!”艾七喜叫到最后,一跺脚就要冲出去。
  童可乐及时拉住她的手,不拉不打紧,这本是无意的举动,却在摸上她柔若无骨的小手时,有些赫然。
  急着跑的艾七喜回头问:“你有雨伞?”
  童可乐茫然地摇摇头:“没有。”
  “那你拉住我干什么?”
  “我……外面在下雨。”
  “我知道啊,但是我不能弃我家的衣服鸡呀猪呀于不顾,如果我不回去的话,爹娘回来会宰了我的,另外我也不忍心我家的狗猫在外面淋雨。”艾七喜清澈的大眼睛忽闪忽闪的灵动。
  “你会得风寒的。”童可乐看了一眼窗外,雨势很大,滴到脸上也会很痛吧。
  “呸,吐了口水再说过。我艾七喜是农民的儿子,又不是那些手无缚鸡之力的柔弱书生,身体强壮得很!”艾七喜伸出臂膀展示了一下她的肌肉(瘦里巴叽得跟竹竿似的),“你也不用担心,人家苏轼大诗人也那样走,为什么我不能?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  料峭春风吹酒醒,微冷,山头斜照却相迎。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听她的吟诵,他震惊得松开了手。
  “干嘛这么震惊呀?放心,你没有看错,我不是大诗人,这诗是苏轼作的。但是苏轼在哪里,无可奉告。”艾七喜得瑟地仰着脸。
  “虽是如此,但你不一样,等雨停了再走吧。”童可乐坚持道。
  艾七喜奇怪了,“我怎么就不一样,还不是两只眼睛一个鼻子的一个人。”
  因为你是姑娘家。童可乐无奈地摇摇头,且看你什么时候自己招供。
  看着她渐行渐远的身影,雨水淋湿了全身,却不见狼狈。童可乐顿感一股未曾体会过的潇洒不羁袭来,那么的自由不羁,而她的身上有着常人难以企及的洒脱也深深震摄他的心灵。仿佛即便拥有无与伦比的地位和财富亦不能如此幸福,如若能这样一蓑烟雨任平生,舍弃一切又何妨!
  然而,艾七喜想的是,哇咧咧,古代的雨水就是清新,都能做天然沐浴了,晚上不用洗澡了,喔哈哈……(笔者汗!)


☆、第二十五章 不可告人的秘密

  “饭来啦!喂,可口可乐,你呆呆的在看什么呀?”艾七喜嘴里含着一颗糖葫芦,一边摆饭菜,一边叫道。日子相处得久了,发现他其实蛮随意的,不知不觉就给他起了个花名,谁都知道可口可乐比童可乐来得顺口兼顺耳。
  正俯视着窗外风光的童可乐回过神来,“没什么,太久没有出去过,有些无聊而已。”自从有伤以来,他每天除了吃喝拉撒,就是睡觉。以前过惯了刀口上舔血的生活,这样的日子却是前所未有的宁静和平实,也有些不现实。他,差不多该回去了吧。
  “你自己慢慢吃,我今天有事要到城里去,就不等你了,等我回来的时候再把碗筷带回家去。”艾七喜咕咚咕咚喝了几大口水,正要跨出门槛。
  就算是个假小子,可毕竟是个小姑娘,怎么着都应该注意下个人的形象吧。“小七,你等一下。”童可乐吞下一口白饭,今天就只有白饭,没办法,她艾七喜大公子忙,没那闲功夫炒萝卜青菜。
  “你有什么要我买回来的吗?”近处都不会有好东西售卖,要买东西,村里的人都得走到城里去,他是通缉犯,不买东西难道要跟她一块去吗?他有那个胆子,可她没有,难道就不怕他被官兵给抓去,告她一个窝藏罪犯!
  “我也要出去。”这些日子两耳不闻窗外事,都不清楚外面的形势如何了。不若趁现在这个好机会出去探个究竟。这下正好,陪她出去,正好可以掩人耳目。(笔者警告:结果怕是掩耳盗铃,起反作用啰!)
  “喂,你不会吧?你的伤口这两天才结了干疤,伤都还很疼,动来动去的伤口会裂的,况且,你就不怕官差抓你?依我看,倒不如先让我出去探个究竟,回来再告诉你能不能出去,要不然,被别人知道我家窝藏通州城的通缉犯,那我家可就要倒大霉了。”艾七喜眯着眼睛,酒窝微现。让他出去那还得了?如果他知道她的事,大嘴巴地告诉了爹娘,她岂不是要遭天大的殃!说不定会被剥夺人身自由,禁足在家!或是被迫嫁给一个老头子,甚至会嫁到荒山野岭的地方去!我的天哪,人生最痛苦的事莫过于失去自由,女人最可悲的事莫过于嫁错人家。她绝对不能让这样的事发生!
  谁知童可乐倒爽快,一抹嘴,顺手戴上假面皮,起身走到艾七喜跟前,“我的伤口早好得七七八八,只要我没有太大的动作,就能跟正常人一样行走。嗯,我吃饱了,我们现在就走。”没菜的饭有够难吃的!正好到外头找一家上好的菜馆子填饱肚子。
  “喔!你浪费国家粮食!我要告诉娘,你糟蹋我家种出来的米饭,看她怎么收拾你!”她才不想让他跟着,得甩掉他,狠狠地甩了他!现在她是一千一万个后悔说了刚才的话,如果上天让她重来一次,她一定不会说:她有事要到城里去!唉……她既然不想让他跟着,就千方百计地想法子不让他出去。转念一想,娘最讨厌别人浪费家里来之不易的粮食,特别是现在多了一张嘴,正是粮食缺乏的时候,正好可以哆嗦几句。呃……貌似作用不大,果然……
  “几粒饭终抵不过一千两黄金吧。”
  艾七喜无语,这点他倒想得很精明,她用出最后一招通常她称为最无效的一招——垂死挣扎,只听她继续说道:“为了娘不将你扫地出门,为了你的人身财产安全,为了你的花容月貌着想,我看你还是呆在这里的好,这里空气清新,风景如画,世外桃源,冬暖夏凉,是冬天保暖,夏天避暑的好去处。”
  童可乐眼眸泛起浅笑,带着戏谑地道:“虽然如此,但我还是想要出去。”
  “要不这样,我以后就不叫你可口可乐了,我叫你童兄?童大哥?可乐大哥?童大爷?金童?玉女?哎呀,你别摇头行不行?大哥你行行好,我今天难得不用在家喂猪喂鸡的,几十天来,第一次一个人出去自由一天,你就体谅体谅我吧。”艾七喜跟拜佛似的,抱拳求个不停,就差跪地求饶了。全然没有发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3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