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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7-丁香之恋-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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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啊!”    
    她清了清嗓子,低声地背诵。    
    我爱你    
    可是我不敢说    
    我怕说了    
    自己会马上死去    
    我不怕死去    
    我只害怕自己死后    
    没有人像我一样爱你    
    “小婕,这诗真好,知道是谁写的吗?”    
    “不知道,在课桌上涂着的,没有署名。”    
    “……”    
    “丁香,你怎么哭了?你别哭好么,你再哭,我也要哭了。”小婕的手颤抖地抚摸着我的头发。    
    我和小婕相拥而泣,在这个宁静寒冷的夜里。    
    和她相爱三年的男友,在上一个月,消失在西藏广漠的大地。他说要为她带回一个野牦牛头骨作为生日礼物,可是那一天,回来的只有噩耗。    
    所有受伤的人们,我们都一起低声地哭泣吧!如果说泪水可以滋润干裂的伤口,让我抱着你,静静哭泣。    
    


《丁香之恋 悲情版》第二部分才华初惊(1)

    似乎还记得,小时候郊游时走过的山谷。    
    可以看到许多仿佛不属于人间的景致,一时间眼花缭乱,感动莫名。    
    其实,有时候音乐就像旅行,在旋律之中看见盛放,看见凋败;看见盛事,看见没落。    
    好的音乐,能让人在他的世界里流连忘返。    
    一重深似一重,风景尽头,柳暗花明。”    
    ——摘自丁香日记    
    “哎,磊,今天晚上咱们要和一个乐队合演,记得别迟到了。”    
    “好的,知道了。”磊随口回答道。    
    磊至今还记得他第一次看见雷的样子。    
    那次是他们的乐队和雷的乐队第一次合作演出,他操贝斯。    
    刚到酒吧,他就被台上那个主唱给震住了。    
    他有着冷酷的表情,骄傲的姿势,在台上一字一句唱得是那样的不可一世。是的,不可一世,只有这样的词语才能形容那个男人震撼一切的气势。    
    在这个舞台上,他就是这整个世界的主宰。    
    台下的听众随着他的情绪而动,磊看见朦胧的哀伤出现在听众的脸上,而台上的那个人依旧的云淡风清。    
    他就像一只丛林里面的豹子,有着最优雅的姿势以及内容,在每一个意想不到的时间爆发,虏获他的臣民。    
    他就在上面唱着,眉眼清澈,削瘦英俊,和乐队珠联璧合。    
    是不是上帝把自己的宠爱全部给了他,让他唱出这样宛如天籁的歌曲。旋律逼近人心,在昏暗的灯光下,有人开始低头,肩膀抖动,默不出声地抽泣。    
    是不是想起了自己从前的爱情,或者是失去的所有的珍宝,在这样燥热的午夜,请你哭泣吧!没什么大不了,如果你失去过,如果你受伤过。    
    上帝一直都会宽恕他所有的羔羊,只是,今时今日,借用了他的音乐。    
    他穿着白色的棉布衬衣,粗布裤子,平头,执著的眼睛放射出明亮的光芒,就像灼热的火炭一样。    
    他的音乐,就像年少的时候去春游的景象,在干净的蔚蓝色的天空上,散落着纯白透明的云彩,孩子们在河滩上玩耍,抬起头,蜻蜓从头上飞过。    
    那样干净纯洁的时光,一去不再回来。    
    我们已经在这个世界学会蝇营狗苟了啊!可是,有一天,当一个人把你拽到一旁,指着那个眼神清澈的小男孩,对你不屑地说,喏,这就是你啊!这个时候,你还知道自己是谁吗?    
    如今已经忘却了,已经可以在城市钢筋水泥的森林里自如地生存,每天来来去去穿梭其中。身上穿的是armani的西服,面孔摆出的是处变不惊的表情,可是,在心里面是不是还是永远地留下了一个空洞,再也补不满?    
    他的歌声,就像一点一点水晶的微尘,落下来,洞里慢慢地明亮起来,再后来,一点一点,空洞被逐渐地补上了。    
    即使还有一些细微的裂纹也是可以原谅的吧!那么久的路途,我们是不是早就已经忘记了,去往明亮童年的路?    
    “磊,你发什么呆呢?快点,一会儿该我们和他们登台合演了。”    
    雷抱了把吉他,代替了吉他手的位置。    
    没有主唱,那一场仅仅是乐器的合奏,磊乐队的《寂寞时光》。    
    那是磊自己作曲的,他还曾经因为这首曲子得意了很久。    
    只是在今时今日,他才终于明白,这首曲子的真正意义,或者说才明白寂寞的真正含义。    
    雷的吉他,在他修长的指尖下被寂寞地拨动着,发出明亮忧伤的音色,却又晦滞,在每一个听者的心头,缓慢地、技巧高超地,划上一刀,又一刀。    
    一开始是惊悸,后来才知道疼痛,当血缓慢地、快乐地流出来之后。    
    铁锈的味道弥漫,想哭,如果没有一个地方可以让你放肆地哭出来,那么,在音乐里面捂上脸庞,也不算是什么丢人的事情。    
    只要还能记得,眼泪的归处。    
    当《寂寞时光》的最后一个音符在雷的指尖下被缓缓划出的时候,酒吧里一片死寂。    
    之后,欢呼声、口哨声、掌声以及亢奋的叫喊声,弥漫了整间酒吧。    
    也有人,在一片的喧嚣之中,慢慢地低下了头,泪流满面。    
    演出大获成功,磊的队长请大家去吃东西。    
    雷也被强拉了去,安安静静地坐在那里,就像幼儿园罚站之后却被遗忘了的小朋友。    
    这时候,磊才真正地看清楚他的样子。    
    很年轻的男孩子,很瘦,平头,眉毛很有气势的浓黑干净,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在汽灯光之下也看得很清楚。    
    鼻梁很高,眼睛是所谓的欧式眼,很深的眼窝,漂亮的双眼皮,睫毛出奇的长,简直不是男孩子的睫毛了。磊暗自想,这样的睫毛长在一个男孩子身上,简直就是暴殄天物啊!    
    唇角紧紧地抿着,微微上翘,有些苍白。    
    修长的手指,一看就是用来弹奏乐器的,骨节明显清晰,很生动。    
    他身旁还坐着一个女孩子,美丽的面庞,温和的表情。两个人手牵着手,很幸福的样子。    
    他不大说话,只是埋头吃东西,间或喝些啤酒,却迅速,一瓶一瓶的,眼睛逐渐寒冷清亮起来。他抽烟,只是不很凶,一根烟夹在指间过了很久才化成了飞灰。    
    身旁的女孩子也不大说话,夹一些菜给他,微笑地看着他一口一口吃下去。    
    仔细看上去,他有点漫不经心的架势,不再像那个在舞台上漠视一切、统治一切的主唱了。只是一个寂寞的孩子,在人生的某一个路口迷迷糊糊地走错了路,一脸迷惘地,等着谁带他回家。    
    磊突然很想和他说话,突然,很想。    
    


《丁香之恋 悲情版》第二部分才华初惊(2)

    “喂,你叫什么?”    
    他迷迷糊糊地看了磊一眼,好像想确认一下是不是在和自己谈话。    
    “雷。”    
    后来磊逐渐和雷熟悉起来,发现自己竟然和这个小子是同校的校友,只不过磊比雷高三届,仅此而已。    
    后来,磊所在的乐队因为种种原因解散了,磊就留在了雷的乐队,继续当他最爱的贝斯手。    
    那夜天寒,石板路有雾。    
    雷的脸上恍惚的有了温暖的颜色,他的音乐,他的歌声,隐隐约约的,透出了些许温暖。    
    或许台下的听众们没有感受到这样微小的改变,可是磊发现了——那个总是别扭的孩子,那个总是孤单地、不屑地看着世人的孩子,恍恍惚惚地、慢慢地,一点一点开始改变了。    
    “闭上你那含泪的眼睛    
    好让我    
    把你抱紧    
    ……”    
    从前的雷,是不屑唱这样的歌的。他的歌总是那样的风轻云淡,也冷,把世界的表象一点一点用自己少年无畏的心麻木地撕开,现出鲜血淋漓的伤口,还对着你微笑着说——“喏,你看啊!”    
    拂袖离去,落你一人空坐崖边,心惊胆寒。    
    只是此时,他也开始有寂寞,也开始和大多数人一样。    
    神始终都是受人尊敬、受人追捧,可是人呢,更容易被同类所接受,所认同。    
    作为一只猎豹,在乞力马扎罗山顶上孤独地死去是一种荣耀。只是,能不能不要孤独,只要温暖地在俗世凡间,清澈地微笑,露出雪白的牙齿,阳光打在上面,就像碎汞一样。    
    他开始慢慢学会收敛了自己尖锐锋利的刺,那种一根一根立起来的武器,或许不能保护自己多少,反倒把身旁的人拒之千里——想要得到些温暖,也可能会把自己刺得更深。    
    也许,他一直都是一个脆弱纯净的孩子,因为知道自己是一个人出生又将一个人死去,所以注定孤独寂寞。所有的音乐天才都是这样,看得见如今的繁花似锦,却也看得见之后的荒芜凄恻,生命的前面等待的其实是悲剧    
    雷的眼睛慢慢亮起来。    
    他轻轻地调整了一下身体的朝向,对着一个安静的角落,深情地,唱起了另一首新歌。    
    鼓手停了,贝斯停了,从没有听过的歌,从没有看过的乐谱。    
    只有吉他的弦,在温柔地拨动着。    
    “你看见透明的天空了么?    
    透明清澈得就像你的眼睛。    
    你听见风吹过消失的声音了么?    
    在你的发梢留恋,    
    不肯离去。”    
    那个角落,光线昏暗看不清楚,台上的追光灯打着有眩晕的效果。    
    但是他的眼睛是明亮的,就像北极光一样美丽,是的,是美丽,此时用美丽来形容一个男人的眼睛很准确很形象。寂寞也百转千回,变成了温柔的雾气,慢慢地把整间酒吧都笼罩起来,水气氤氲。每个人的眼睛都渐次流离,心里面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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