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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柝声-福音真理-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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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十章十节:「因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这里是说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但是我们要明白一节圣经,必须看上下文,才能明白它到底是指着什么说的。罗马书第十章的主题乃是讲出于信心的义,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使凡信祂的都得着义。信是得着义的条件。那么信是怎么一回事呢?它说,这道离你不远,正在你口里,在你心里,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祂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这里的信包括两件事,一件是口作的,一件是心作的。这两件事都是信心的动作,是讲一个东西的两方面,就像称义和得救是一个东西的两方面一样。口里承认乃是信的一个表现,信是包括了承认。所以等到讲下去的时候,总起来讲的时候,就只讲信而不讲承认了。十一节说:「凡信祂的人,必不至于羞愧。」这里不是说凡信而承认的人必不至于羞愧。承认是在信里面,所以不必另提。十四节说:「人未曾信祂,怎能求祂呢?」十六节说:「我们所传的有谁信呢?」十七节说:「信道是从听道来的。」这些地方都没有另提承认的事。所以承认并不是独立的一件事,承认乃是因着信而有的自然表现。那么这里的承认是怎么样的呢?这里的承认并不是指着站起来作见证说的,这里的承认乃是像一个小孩认得他的母亲就呼喊妈妈。一个人得救,心里相信时,口里就有承认,他很自然的要呼喊阿爸、父。所以承认并不是在信之外另加的一个条件。人只要信,就得救。
不是信加上行善
有人想,我是一个罪人,我应当有好行为,我单靠相信耶稣就能得救,那太便宜了,我应当一面作好,一面信耶稣,这样,就可以保险得救了。但这并不是圣经的真理。神救我们的目的,是要我们行善,正如以弗所书二章十节所说「为要叫我们行善」,提摩太后书二章二十一节所说「预备行各样的善事」。但是我们要记得,圣经告诉我们,行善是得救以后才行的。并不是行善而后得救,也不是信加上行善而后得救。一个小孩不能先走路而后生,照样,我们必须重生了而后行善。若有人盼望先行善而后生出来,全世界没有这种道理。
罗马书四章四至六节:「作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该得的;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神,他的信就算为义。正如大卫称那在行为以外蒙神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作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是当得的,是作得好而得工价。惟有不作工的,只信——我们要把这「信」字看得顶准——称罪人为义的神,就是这个信祂就算为义。不作工,只信,就能得救。并不是信又加上什么。要记得「只信」就够了。所以大卫说:「在行为以外蒙神称义的人是有福的。」这里是说在行为以外,和行为一点关系都没有。
以弗所书二章八至十节:「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我们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第八、九节告诉我们,我们得救是本乎恩,也是因着神所赐的信,并不是因着自己的行为。第十节又告诉我们,神救了我们,是要叫我们行神所预备要我们行的善。我们是因着恩典,是因着信而得救的;得救之后要有好的行为,这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
不是信加上祷告
有人想,人要得救,祷告总是一个条件吧。岂知得救是因着信,不是因着祷告,因为主耶稣基督已经担当了罪,神已经把耶稣基督审判了,我们不需要祷告了,只要信就够了。祷告是求神去作,信是信神已经作成了。我们是信神审判了耶稣基督,信耶稣基督替我们死了。十字架已经完全成功了救赎的工作,人只要信神所作的就必得救。
有人就想,罗马书十章十三节不是说「因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么?这不就是说必须祷告才能得救,不然就不行么?但是我们看第十四节接着说:「然而人未曾信祂,怎能求祂呢?」是先信而后求,有了信才有求。求是信的一个表现,求不是独立的、另外的条件。信包括了求,信自然就产生求。同时,这里的求不是普通的祈求,乃是求告、称呼主的名,就是上文所说的口里认耶稣为主的呼叫主的名,也就是哥林多前书十二章三节所说的「若不是被圣灵感动的,也没有能说耶稣是主」的称呼主的名。主的名就是拯救。凡呼叫主的名的,凡称呼耶稣为主的,就必得救。怎能没有信耶稣是主而称呼耶稣是主呢?怎能信了耶稣是主而不称呼耶稣是主,不求告主的名呢?所以祷告不是得救的条件,信,只有信是得救的条件。
不是信加上受浸
有人想,得救不是靠希望,不是靠承认,不是靠行为,不是靠祷告,这话是对的,但人乃是信而受浸然后得救。这种思想也是不对的。不错,马可福音十六章十六节是有「信而受浸必然得救」的话,但是我们要注意这里所说的得救到底是指着什么说的。在圣经中曾说到有好几种的得救,有得永生的永远的得救,有信徒天天的得救,有患难中的得救,有身体的得救,有在天国中与主一同作王的魂的得救。至于与受浸有关的得救,那是指着从世界罪恶的范围里救出来说的,这与得永生是不同的。得永生是个人得到永远的生命,受浸是从罪恶的范围里被救出来。一个人光是相信,没有受浸,在他里面虽然是已经有了永生,但从世人看来,他还是一个没有得救的人。必须他起来受浸,宣告他与罪恶的范围脱离关系,才能使人认识他是一个得救的人。至于得永生,不定罪,永远的得救,只要信就够了,不需要加上任何其它的条件。就是在马可福音十六章十六节这里,上一句是说「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下一句就说「不信的必被定罪」。并没有说不信、不受浸的必被定罪。从世界罪恶的范围里被救出来是需要信而受浸。被定罪只要不信就够,换句话说,不定罪的条件只是信,不是信而受浸。十字架上的强盗并没有受浸,但主说:「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路廿三40…43)他信了,他就不被定罪,他就得救,得了永生。所以受浸并不是得永生的条件。
不是信加上认罪
有人说,我的罪像字条一样,一条一条挂在十字架上面,我认了一件罪,字条就减少一条,我没有认过的罪,仍旧挂在那里。但圣经从来没有这样讲过。这并不是说我们不应当认罪,基督徒是应当认罪的,但是认罪并不是得救的条件。
有人说,约翰一书一章九节说,「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这岂不是说我们要认罪么?不错,圣经里有这一节。但约翰一书并不是写给未信的人的,这里的「我们」是指基督徒,所以是写给基督徒的。这卷书说到三等基督徒:一、小子,是有生命的;二、少年人,是有能力的;三、父老,是有经历的。全部约翰一书是对基督徒说话,与罗马书不同。这卷书是讲交通的书。基督徒若犯罪,是要认罪的;若不认罪,与神的交通就有拦阻。你要与神恢复交通,就必须认罪。如果对未信的人说要认罪才得救,那就错了。一个罪人是圣灵使他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相信神的儿子所已经成功的工作,他的罪在神面前就得着赦免。一个罪人在神面前得赦免的条件是信。全部圣经中找不到罪人应当信加上认罪才得救的话。耶稣基督已经成功了救赎,人只要信神为祂儿子作的见证就必得救。
不是信加上悔改
多少人说,得救是靠悔改。罗马书讲救恩最清楚,但是罗马书并没有一次提到当靠行为得救。讲福音最清楚的是约翰福音,但是约翰福音没有一次说到靠悔改得救。得救是靠着信,不是靠着悔改。
那么,悔改就用不着么?按圣经来看,信的人必先悔改,得救的人也必有悔改。在信之前有悔改,在信之后也有悔改。若是一个人对罪的看法、对自己的看法、对世界的看法、对主的看法没有改变,他就不可能得救的。「悔改」这个词的意思,就是心思的转变。就如人得救之前所看为宝贵的东西,得救之后就看为不宝贵了。所以悔改不是得救的条件,是附属于信的,是附属于得救的。
什么叫信呢?信,并不是信几段神学的道理。听是听道,信是信基督。以弗所书一章十三节:「你们既听见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们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听是听的道,听是听的福音,信却是信基督。有人说他自己是信了,其实他是赞成道理,他不是信基督。或者有人有别的企图,也说自己信了,但他从来不认识基督。这样的人是不能得救的。所以,讲道并不是我们的目的,目的是要人信基督。
什么叫信基督呢?约翰一书五章九至十二节:「我们既领受人的见证,神的见证更该领受了,因神的见证是为祂儿子作的。信神儿子的,就有这见证在他心里;不信神的,就是将神当作说谎的,因不信神为祂儿子作的见证。这见证,就是神赐给我们永生;这永生也是在祂儿子里面。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所以,信,没有别的,信,就是领受神对祂儿子作的见证。人只要信祂的儿子就有永生。
我们今天快乐,因为是因信而得救的,不是因别的事而得救的。我们应当有好行为,应当在人面前承认基督,应当认罪,应当悔改,应当受浸,应当多祷告,叫神喜悦我们。我们不应当不作这些,以致神不喜悦我们。但我们并不是靠着这些事得救。我们得救,只是因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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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四什么罪是不能赦免的,犯了这个罪的人是不能得救的?
这个罪到底是什么意思?
答:
这个罪就是亵渎圣灵的罪。魔鬼从来不懒惰,圣灵在哪里作工,它也要在那里作工。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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