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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的起源-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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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已经说过,狩猎民族的喜爱羽毛装饰是为了它的光彩和颜色,但羽毛的审美价值,也同样的靠着它的形式美。对于羽毛的动态和静态中所显露出来的千变万化的无限的娇媚是不能描写分析的,也没有加以描写和分析的必要,因为凡是对于有形的事物有所感的人,一定常有很清楚的体验。真的,在文化上虽然已经过了无穷的变化,但直到现在为止,羽毛还维持着它原有的地位。它现在在文明人的头盔上飞扬,正和当初在原始时代的战士头巾上飞扬的情形一样。它在男人的宴会服装上固然已经绝迹,但在女人的服装上却更流行。就是布须曼人冠戴整个鸟头的风尚,在现代妇女间也已重新得到地位——这是人类心理相同的一个明证。螺壳也同样因着它形式的美丽,而认为是装饰品。贝壳的链条和贝壳的坠子,诚然时常做成不定的形状,但是塔斯马尼亚人、明科彼人和翡及安人却情愿要那极秀美的自然形式。到底是否像格朗特·阿楞(Grant Allen)所设想的那样,因为那些美妙的自然形式,很像那些用精细的人工做成的,所以爱好它,现在还只能保留作为未决的问题。螺壳在装饰上的更进一步的发展,远没有像羽毛那样得势。在大洋洲里,贝壳装饰虽则很发展,但在较高等的民族间,这种装饰差不多已经快要绝迹了。99    
  人体的原始装饰的审美光荣,大部分是自然的赐与;但艺术在这上面所占的意义也是相当的大。就是最野蛮的民族也并不是纯任自然的使用他们的装饰品,而是根据审美态度加过一番工夫使它们有更高的艺术价值。他们将兽皮切成条子,将牙齿、果实、螺壳整齐地排成串子,把羽毛结成束子或冠顶。在这许多不同的装饰形式中,已足够指示美的原则来。它们正和主宰各文化阶段的身体装饰的原则相同——就是对称和节奏。对称是随顺身体性质的,节奏是随顺饰品性质的。身体的对称形式,使他不能不作对称的装饰。实际上,不论是原始民族的固定或活动的装饰,都是用对称式的,除非在某种情形之下,想从有些使人不测和不安的不对称求得一种可笑的或可惊的效果。有时劙痕和刺纹单在一面,这不是显示他们不要对称的配置,而是显示那还没有完成。这类装饰的完成,需要很久的年月。通常,皮肤上的不对称的图样大都是未完成的;而完整的画像却差不多总是对称的。100同样,有节奏地安排事物的原则,也并不难找寻。一个人只要有机会得到许多牙齿、螺壳等串起来作颈饰,它就要将它弄成为有节奏的一套。但如果我们就此下一结论,以为原始民族的节奏的排列,主要意义是为实用,那么,我们只要看一看菩托库多人的通用颈饰,就能找到制造者并不缺少对美感的欣赏力的证据。他们现在是将黑的果实,和白的牙齿很有规则地间错着排列的,如果他们真不鉴赏节奏美的话,他们就要很任意地乱串了。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出这种由两色组成的节奏,确比单只一色的螺壳的或贝齿的项链进步得多——这就是说原始人实践更多变化,更丰富的节奏原则,一定还比发见这种原则容易得多。    
  我们已经再三说明原始装饰的效力,并不限于它是什么,大半还在它是代表什么,一个澳洲人的腰饰,上面有三百条白兔子的尾巴,当然它的本身就是很动人的,但更叫人欣羡的,却是它表示了佩带者为了要取得这许多兔尾必须具有的猎人的技能;原始装饰中有不少用齿牙和羽毛做成功的饰品也有着同类的意义。101对那种用肉体的苦楚换来的永久的装饰的欣赏,理由大概也很相同。我们决不能怀疑澳洲人承认在黑色皮肤上长成的淡色的瘢痕是一种装饰的事实;但我们也很可疑问如果这种装饰同时不是他们的勇敢和忍耐的荣证,他们为他所付的代价是不是太大了一点。澳洲狩猎者对于他们创伤的自傲是和德国学生对他们刀伤的态度一样的。    
  当我们开始研究时,文明民族的装饰和野蛮民族的装饰似乎有很大的差异,以致我们很难看见原始装饰的审美价值,但等到我们对原始装饰的研究愈深切,我们就看见它和文明人的装饰的类似之处愈多;而我们终于不能不承认这两者之间很少什么基本的差异。世界很少有几样东西能像装饰品那样,在文化进展的过程中,似乎变迁得很多,却实在是变迁得很少的。文明并没有使我们摆脱了某几种原始民族的极奇怪和极讨厌的装饰形式。而正相反,最野蛮装饰中最粗野的形式、瘢痕,倒在最高级的现代文化的中心还被认为是一种光荣,而且还认为是极足欣羡的。我们上层社会的子弟固然尊重澳洲式的劙痕,下层社会里的人也正在模仿布须曼人的样子,很喜欢刺纹。这种情形在欧洲社会间的普遍流行程度,超过我们一般人的估计很远。我们诚然已经摒弃了唇栓和鼻塞;但是就在我们间有教养的妇女也还乐于佩戴和那些东西同样野蛮的耳环。我们也已经表明文明社会的搽胭脂,也和某种原始式的画身差不多。但最相类似的,还是那些活动装饰的形式。我们的束簇、坠子、冠冕、项链、手镯,腰带——这一切的形式,我们在原始民族间早就见过了。这种种发见,谁都说不到伟大,但整个的高级装饰艺术并没有比这些进步多少。一条威尼斯人的金镶细珠的项链,和一条澳洲人的皮革和牙齿做的项链,它们间形式的差异,远没有材料和技巧的差异之甚,而这样的情形在活动装饰中却是典型的。饰品的发展,固然已经增进了饰品材料的范围,改进了制造饰品的技巧,但人们还从来没有能够在原始的诸形式之外,增加了一种新形式。    
  从这一立场来看,用闪亮的珍贵金属和宝石做成的文明人的贵重饰品和狩猎民族的朴质饰品比较起来,反要相形见绌;如果将原始装饰和那时代的浅陋文化联系起来看,则它反而是较为丰富。原始文化和原始装饰的材料和制造技巧之间的特殊关系是如此的明显,竟至不需要加以引证;但是,照例,在装饰物品的丰盛与狩猎生活的贫乏间,却存在一个极大的矛盾,以致有几个文明史家感到必须否认原始人民的理解力才能解决这个矛盾。因此,我们又不得不回到我们当初出发讨论时提到过的问题:就是在这文化的最低阶段上为什么会发展这种极其丰富的人体装饰?在我们的研究过程中,我们指示出这个问题的答案也已经不止一次,就是:在原始民族间,身体装饰,是真含有实际意义的——第一,是作吸引的工具,第二,是作叫人惧怕的工具。无论那一种,都不是无足轻重的赘物,而是一种最不可少的和最有效的生存竞争的武器。    
  所有原始身体装饰,都可以按照它的目的,分属于引人的和拒人的两类。但这种分类,不能认为每个装饰品,不属这类便属那类;恰恰相反,大多数的装饰品,都是同时兼着双重目的。凡为同性所嫌惧的,往往为异性所爱慕。这种情形,不但在文明的欧洲强国是如此,在原始民族间也是这样。    
  诱致人们将自己装饰起来的最大的、最有力的动机,无疑是为了想取得别人的喜悦。我们总觉得装饰是女性的天然权利,但在最低的文化阶段上却总是男人比之女人更事修饰。102这种奇观,初看似乎是一个违背我们理论的凭证,其实正是很有利于我们理论的一个左证。低级民族的装饰区分和高级动物间的区分相同,因为,它们同是受着男性是处在求爱者的地位这个事实所支配的。在原始民族间,和在高等动物间一样,是没有老处女的。女人无论如何,总可以结婚,而男人却须用尽方法,才能得到一个生活伴侣。例如在澳洲,大部分的青年男人都必须过很久的独身生活。而在文明社会里,关系恰恰相反。诚然,在名义上求爱者还是男人,但在事实上却往往是女人在那儿求爱,因此女人就不得不从事装饰,而男人却大都不大注意自己的装饰。如果还有人怀疑原始人的装饰完全为了性的吸引,他只要去问一问他们为什么要装饰就会明白。“为要使我们的女人欢喜,”一个澳洲人回答部尔马说。在夫林得斯岛当政府下令禁止他们用脂油和赭土涂身时,塔斯马尼亚族的遗民几乎要酿成反叛的举动,“因为青年们都怕会因此失欢于他们的同乡妇女。”103从这个重要的动机出发,对于原始装饰为什么要在青年加入成年队伍的入社式时举行,我们就可以得到一个很简单的说明了。    
  然而男人并不单是求爱者,他同时也是一个战士。所以他的身体装饰就有了双重理由。我们上文已经说过,凡是为吸引用的装饰,同时也可以作威吓的工具。红色不但是宴乐的颜色,同时也是战争的颜色。羽制的头饰可以增进佩戴者的观瞻,故不但战场上用它,舞场上也用它;胸脯上的创痕,一方面可以使女人欣羡,一方面也可以使敌人惧怕。在原始装饰方面,要找到专为拒敌目的的形式,倒也是不容易的。只有很少的画身,至少在我们的眼光里看来是完全可怕。    
  在较高的文明阶段里,身体装饰已经没有它那原始的意义。但另外尽了一个范围较广也较重要的职务:那就是担任区分各种不同的地位和阶级。在原始民族间,没有区分地位和阶级的服装,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地位阶级之别的。在狩猎民族间,很难于追溯出社会阶级的影迹。在澳洲,一族中最年长最有经验的人可以享有一种特权;“但他们只居在顾问的地位,并不发号施令,因为每个父老都是一家之主,可以用很专制的态度主持他的家事,每个男人都是绝对自由的。”104“在安达曼群岛领袖的权力也是很有限的。他没有惩罚别人的权,也不能强人服他的意志,只能听各人使用他们的拳头去取得利权。”105布须曼人完全处在无政府状态之下。在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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