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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晓生
儒以文乱法
01
“侠以武犯禁,儒以文乱法。”这是历史学家司马迁说的话。侠姑且不论,在中国,儒实在是一个虎头蛇尾的名词。在司马迁说话的年代,儒以及儒家已经成为了一个专有名词,一个专利产品,类似于××肾宝或者印度神油之类,“货卖帝王家”,一方面起到了保证帝王金枪不倒的特权,一方面赚取白花花的银子。
在司马迁之前的时代,或者再往前推,在灿烂的战国时代,儒还只是一种社会职业,类似于唱曲的卖瓜的做烧酒的。一个人,只要不属于奴隶阶层(这是历史局限性使然),又没有粗胳膊壮大腿可以舞刀弄剑去打仗,那么,买两斤腊肉拜一个老师,摇身一变变成儒生,出师之后,基本上能够找到一份令人羡慕的工作——小则账房先生,中则门生食客,大则登堂拜相。
“儒以文乱法”,意思是说,儒生们总是依靠写文章,打乱各种法律法规。然而,那个时代的法律法规,大多是不成文法,用的都是故典,也就是老祖宗口耳相传留下来的东西,基本上和今天的传统文化、传统道德大致等同。所谓“乱法”,不过是打破了传统,不再把传统高高挂起顶礼膜拜烧香磕头,让传统走下神坛,吃民间的香喝民间的辣。在“儒以文乱法”的时代,由于没有传统的束缚,理论上来说,每一张嘴都是平等的,每一篇文章都是平等的(当然,绝对的平等是不可能存在的,毕竟有着谁的胳膊粗的实际问题存在)——千余年后,有唐宋八大家横空出世,提倡文章的改革,他们所尊崇的文章体例,就是先秦诸子之作,就是“儒以文乱法”,就是文章面前人人平等。
02
可惜的是,“儒以文乱法”的时代,在中国历史上只存在了三百年。从那以后的大部分时间,儒以及儒家转正,从而开始了专政。儒家专政的结果,使全国各地多了许多“文化保护单位”以及泥塑木雕的孔夫子像,层积了许多民族英雄、文化名人、孝子贞女;除此之外,就是我们的传统文化无限膨胀,一个个脑满肠肥大肚便便,横着走路,谁也碰不得(“破四旧”的时候除外。这属于另外一个话题,姑且不论)。并且,享受着传统文化的人,一代一代理直气壮地把这种文化强加到子孙头上,不仅确立了许多“中学生必读课外书”,而且鼻涕一把眼泪一把,天天叫嚷传统文化正在衰弱,甚至宣称要在大学里设立“国学班”。这种做派,类似于死了爹娘老子。民间有句俗话,床头百日无孝子。所谓哭灵和守孝,不过是做给外人看的。毕竟,出丧的时候还有一笔礼金可收,岂能不秀得真切感人一些,让远来吊孝送礼的人值回票钱。
如此这般,造成的结果便是,传统文化比当代文化高出一头,《红楼梦》《三国演义》比如今所有的小说加起来都高出一头——以上所述的这些,单纯从文学价值来说,的确都挺高,但是,毕竟没有高到“一字不可易”的金刚不坏之身,没有高到和尚摸不得、阿Q也摸不得的千金处女之身。现在的某些专家学者乃至于热爱传统文化、传统文学的热心读者,一味地强调传统的贞洁摸不得碰不得,除了出于“敝帚自珍”的私心之外,还在于,他们都是没有活力的人——没有摸的念头和气力;或者是入了化境的人——言行举止,怎么变态怎么来。
03
传统文化摸不摸得?
摸得。
碰不碰得?
碰得。
民间传说里有牛郎织女的故事,说的是天上的神仙和地上的无赖的爱情。织女下凡尘洗澡,牛郎偷看,是为偷窥;牛郎拿走织女的衣服,是为恋物和要挟;织女半推半就,终于从了,最终为牛郎生儿育女,是为人的本能反应。男女之间,除了发神经般的爱慕之外,更多的,还是锅碗瓢盆和床。假如牛郎是一个热爱传统文化的人,首先想到的是男女授受不亲的“法”,其次是把织女烧香供起来。没有摸与碰,没有男欢女爱,就没有这段民间爱情——老百姓不关心这段“野合”合不合法,关心的只是,他们野了没有,合了没有,双方互相满意否。
《红楼梦》里,贾宝玉与林黛玉,好像是爱着对方。惟一的解释便是,那时候他们年幼无知——其实,贾宝玉已经是情窦初开,尝过云雨,只不过抹不开面子和林黛玉分手罢了。在经历了秦可卿和秦钟的启蒙之后,天天又和袭人晴雯的妖艳相伴,怎么能够一门心思爱上骨瘦如柴的林黛玉?看到薛宝钗雪白的膀子,宝玉心中所想的,一定是她的大腿。后四十回,贾宝玉娶薛宝钗,是一个正常的男人的正常的选择。他心里清楚,一些女人,只能够年轻的时候一起坐在花前月下,另一些女人,却可以一起躺在床上。
贾宝玉的这段选择,是人的选择,而不是传统的选择。
04
不过,《红楼梦》这一类的文学名著,在其传播和流行过程中,已经成为了一种强势话语,变成了一种“蛊”,影响到大众的生活和学习。无数少女乃至中年妇女,都希望自己化身林黛玉遇见一个天雷勾动地火的纯情贾宝玉——三十如狼四十如虎,不知道这些妇女同志们怎么煎熬?
因而,破除《红楼梦》《三国演义》等名著的“蛊”,是老百姓乐意看到的事情,也是乐意干的事情。单说《红楼梦》,民间说书、二人转乃至戏曲,都有着各种版本在山村野地里流传,其中,老百姓最喜闻乐见的,还是里面的荤段子——也就是被曹雪芹省略掉的那些内容,如“淫丧天香楼”之类。
还有一种“破蛊法”,关公战秦琼。这就是王小山的这本书里所写的内容。关公战秦琼,尽管没有“淫丧天香楼”生猛,却胜在热闹,有趣,好看。
老百姓看书听曲,图的不是从中学习到中国文化,图的是一个乐子。而在写作这一行当里面,既有向《红楼梦》看齐的“继承和发展”的文学史写作,也有纵横九万里上下五千年的“狂欢节”写作。前者是传统文化熏陶和训练的结果,后者则是民间的、狂想的结果。如果说前者需要十年磨一剑、铁杵磨成针,那么,后者则需要才华。
在王小山的这本书里,纵横九万里上下五千年,关公战秦琼宝玉爱貂蝉,打破的就是写作的“法度”、普通人对传统文化对《三国演义》《红楼梦》《水浒传》和《西游记》的敬畏之心——“儒以文乱法”,恰恰是写作的本质。这种写作,所产生的效果,就是让读者在捧书大笑之余,能够愉快地生活下去。
老百姓也是人,生活本来艰辛困苦,整个苦大仇深的批判现实主义,纯粹是把站在火坑边的人再推一把;整个贾宝玉爱上林黛玉的浪漫主义,更加拉大了现实和想像的距离,画饼充饥不如不画。而既不脱离现实场景又天马行空的王小山,打通、建设了读者所熟悉的《三国演义》《红楼梦》《水浒传》和《西游记》的大架构,中间填充以日常生活的场景、细节、俏皮话、故事、街头笑话,古今熔为一炉,想像和现实交相辉映,既熟悉又陌生,既怪诞又贴切,既可以捧书大笑,又可以品出字里行间的酸甜。
在生活中,笑,来源于熟悉的事物忽然发生奇怪的举止。对于熟悉的事物,我们一贯漠视。对于奇怪的举止,我们一贯忽视。生活已经使我们习惯了按部就班、法度森严,不敢越雷池一步。然而,只要迈出一步,只要轻轻推开隔壁的一扇门,我们就可以看到美女貂蝉躺在隔壁阿三的床上;再仔细一看,我们就可以发现那是一个现实中的、情趣用品店出售兼售后服务的橡皮人,于是,我们开始笑,我们的生活开始充满乐趣。
——这就是王小山这本书的创作思路。
05
还是需要回到开头的话题。
当下的不少媒体和各种“家”们,对“戏说”嗤之以鼻甚而大加鞭挞,认为所有的“戏说”都是在胡说,在糟蹋传统文化、传统文学、传统道德的优美身段。这种理直气壮的说法大行其道,根源在于,这一群人,都是吃传统喝传统靠传统养家糊口伺候二奶的主,吃人家嘴软拿人家手短。至于他们是不是真正热爱传统,热爱《三国演义》《红楼梦》《水浒传》和《西游记》,那就只有天知晓了——反正我是不信。
我却知道王小山是一个真正热爱《三国演义》《红楼梦》的人——这些是他的文学启蒙读物,同时也是他吃饭上厕所的时候所看的书。
“儒以文乱法”,“乱”的是既成的规矩和法则。一件事物或这一条规矩,既然既成,就说明它已经失去了发展的空间和潜力。文学也是这样。《三国演义》《红楼梦》,成书百年,传颂无数,一方面,后面的写作者按照它们的规则来写,顶多写成《小二黑结婚》;另一方面,后人对它们顶礼膜拜,不敢碰不敢摸不敢破坏,造成的结局便是,普中国之下,除却巫山不是云,除却贾宝玉不是男人,除却宝黛恋不是情感。这种情况,不仅天下所有的男人不答应,就是天下所有的女人都不会答应——男人都喜欢花前月下《西厢记》,正常的夫妻生活内容谁来填写?
需要“摸”,需要“碰”。因而,需要“破”和需要“乱”,要说戏说《三国演义》和《红楼梦》,王小山实在是最佳人选——因为他有才华——天马行空的才华,有呵佛骂祖的勇气,有提炼现实的能力,更主要的,他熟谙《三国演义》和《红楼梦》。
爱一个人,重要的,不是带她去吃哈根达斯,也不是带她去浪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