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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故事-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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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是和龙县县委书记,所以我在学校里跟同学们斗嘴时经常被无辜挤兑:“你牛逼什么呀?显你爸官儿大?”我从小口齿伶俐兼凌厉,嘴上不曾吃过任何亏,但落了下风的小朋友只要耍无赖祭出这句话,就能憋得我当场说不出话来,于是“败部复活”的小无赖们纷纷点头:“是啊,不就是显你爸官儿大嘛。”我到了二十多岁,才从书上看到“大院子弟”这样的名词。我不记得我们那些孩子在小时候,有什么所谓“大院子弟的习气”和“大院子弟的优越感”(好像书里讽刺的,都是北京的部队大院子弟吧),除了个别孩子会在班里炫耀家里有电话(那时候家庭电话还很罕见)。我也没见过我们这些“大院子弟”仗势欺人的现象,反倒是经常看到“大院子弟”被出身普通家庭甚至是贫苦家庭的小混混打得鼻青脸肿的,比如说,在镜子里看到的自己。除非是被打得严重到了足以构成伤害罪,否则在事后的追究上,“大院子弟”的家庭通常也没有怎么强势。以我小时候见过的一些例子来说,常常是当官的家长在孩子挨打之后,为了显示自己不会仗势欺人,还坚决拒收对方家长送来的医药费用。到了80年代末、90年代初,我才时不时地在家乡的校园里听到类似这样的对白:“我操!老三昨天打的那小子是王市长的儿子,这下惨了!”那十来年间,中国官僚阶层和老百姓之间关系的恶劣变化,由此可见一斑。

和龙县体校的楼体上,和同时代的很多建筑一样,用红色的油漆刷着“团结紧张、严肃活泼”八个大字。不知道为什么,我始终觉得能按照要求做到这八个字的人都会精神分裂。

体校的院子里,是我们小孩子当年玩游戏的地方。最常见的项目是打溜溜儿(玻璃球的东北土称)、打杏核儿、打“Pia…Ji”(土话,一种用纸折成的四方形东东)、踢毽子、跳木马。应该是受了中国旧式文人的影响,我小时候总觉得体育方面好的孩子,比如打球踢球拿手的,都是些头脑简单的夯货。这个落后的观念一直到了我30岁之后才在脑子里逐渐清除掉了(相比之下,同样愚昧落后的贞操观念我在二十来岁的时候就解决了)。

我小时候常玩儿的那些游戏里,只有踢毽子和跳木马算是有点健身作用的民间体育项目。我踢毽子踢得非常好,只是因为胖且腿短,所以姿势很难说是不滑稽,所以时常被岁数大一些的孩子们取笑。我那时候最讨厌别人叫我“胖子”,一有小朋友叫就会翻脸。今天想来,真是难以置信地蛮不讲理,一个胖子被叫做“胖子”怎么竟然可以生气呢?我成年之后虽然脾气还是很不好,但是变得非常讲道理,典型的例子是常常自称“胖子”,多半在下意识里——除了装可爱——也是有补偿心理的。

我们那时玩儿的“跳木马”,其实是“跳人马”。大家轮流跑步跳过一个大致弯成木马形状的倒霉孩子的身体。该倒霉的孩子在每一轮跳越结束后,就调整一下姿势,使“木马”变高一些,直到有人因为太高跳不过去,就成为下一个轮值的倒霉孩子。我虽然胖,但在胖子里却是身体非常灵活的一个异数,跳木马的时候成绩总是排在十几个孩子里的前三位,很少有机会做牛做马。领略过我跳木马的风采的小朋友们,背地里都曾心情复杂地说我是“飞猪”、“长翅膀的猪”。我为此喜怒参半地心里纠结了很多年,后来在录像厅里看到洪金宝的功夫片之后,就只剩生气了。

住在这个家的时候,一天凌晨我起来到院子里小便,在雪地上看到一个巨人的脚印,那是一个大概有一米多长的脚印。更让人心惊肉跳的是,透过篱笆墙的缝隙看过去,另外两个脚印分别在两边的邻居家院子里。我回到屋里躺下,瞪着眼睛看着天花板等到了家里人起床,我拉着他们到外面看时,那些脚印已经被厚厚的积雪彻底覆盖,几乎无法辨认了。现在想来,那次应该只是做了个梦。我要到近三十岁才成为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和那些因为基因和智力上的原因注定只能接受科学的达人不一样。我觉得我最终相信了科学,是有一些偶然因素的。其中一个不太严肃的原因是,我是一个比较没有耐心的人,我受够了那些鬼鬼神神总不肯大大方方地露面显灵,我生气了。

也许是基因上的缘故,我从小就胖,但是那个时代的中国人还是非常缺油水的。我好像没有上一代人的那种关于饥饿的记忆,但是有很多关于肚子里缺油水的记忆。印象里总是要熬到过年的时候,才能放开肚子吃上几顿肉。由于缺米,也经常吃土豆饭,那是一种一半大米加一半土豆煮成的饭。我一直都受不了熟萝卜的味道,所以后来看日本电视剧《阿信》里的那些人吃“萝卜饭”的时候,还庆幸过自己没生在那个时代的日本。为了让孩子们多吃些米,长辈们经常要主动吃更多的土豆。他们用饭勺在锅里努力地躲着大米盛土豆的画面我还记忆犹新。

孩子们耳濡目染,也学会了照顾比自己更小的孩子。有一次哥哥期末考试,母亲不知道到哪里弄到了两个鸡蛋煎了给他,但因为只有两个,就不许我吃。那时候流行的“现代迷信”是给考试的孩子吃一根油条加两个鸡蛋。我看着鸡蛋咽了半天口水,哥哥就背着母亲偷偷夹了一个给我。这类关爱的细节,和他小时候对我的残暴殴打一起,都令我终生难忘。其实大部分的时候,哥哥打我,都是因为我先惹他。我是一个注定下拔舌地狱的人,哥哥的嘴就比较笨,时不时地被我气急了就只能动手解决。有一次我惹毛了他之后拼命地跑,从院子冲进屋里躲到了父亲的书房,回手锁上了门。哥哥晚了一步,只好隔着门上的方块玻璃看着我喘粗气。我看看父母下班的时间快到了,就决定暂时不出来了,于是坦然隔着玻璃冲哥哥做鬼脸。哥哥当场崩溃,连工具都顾不上找,直接赤手空拳打碎了玻璃,拎着血淋淋的拳头进来把我做掉了。硬币的另一面是,在懂事之后,我又渐渐发现,当一个人择善固执的时候,这种欠揍找揍的滚刀肉性格,可以很自然地转化为推动社会进步的力量,“他要不是这样的一个王八蛋,他也坚持不了这么久”,我办网站的时候,对这一点感触尤深。

因为大米不够,所以家里经常要用其他的粗粮充主食,经常吃的就是玉米面煎饼和玉米面的面条。为了让家人咽下这些多年后被称为“健康食品”的劳什子,家庭主妇们发挥聪明才智,把它们料理得花样百出。但是在食用油和白糖这样的调味品都要凭票限量供应的年代里,这种难为无米之炊的挣扎通常换来的都是不懂事的孩子们上了饭桌后残忍的反应:“妈,怎么今天又是玉米面啊?”

除了永远都吃不够的肉之外,最让我魂牵梦绕的就是水果罐头和麦乳精。在那时候,这些都是只有生重病的住院患者才有资格享用的奢侈品,而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生重病的人显然都是没有什么胃口的。想到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一个国家的大部分水果罐头和麦乳精(也许还有其他的好东西)都被那些吃不出什么味道的人吃掉了,你会觉得这个世界不是不诡异的。

因为有些回忆的细节拿不准了,所以我写作时给母亲打了几次电话,谈到缺衣少食的话题时,母亲的嗓门顿时提高了:“你可没赶上过缺吃的!你哥哥姐姐好像都赶上了苦日子,但是你没有,你一直都吃得很好!因为我后来去了食品公司上班,所以就连猪肉,你也是经常吃的!我还经常从单位买内部处理的酱肉给你们吃的。”

除非是赶上一个生活水准每况愈下的时代,否则每一代人好像都会觉得下一代吃的那一点点苦是微不足道的。母亲去了食品公司后,我们确实吃到了比一般人家多一些的猪肉,但是我不提醒的话,她已经不记得了:那些每隔一个来月才能给全家人吃上一次的酱肉,都是用病死的猪经高温消毒后做成的,这在今天应该是骇人听闻的事情了。而且所谓“经常吃”的猪肉,也只是偶尔在炒青菜时,点缀一下而已。所以过节的时候,摆满了一桌子的青椒炒肉片、韭菜炒肉丝,总是一眨眼功夫,就全成了素菜了,就连技术上显然难以被轻松地这样操作的洋葱炒肉末也是同样的下场。一直到90年代中期,才渐渐发现饭后的剩菜里居然有肉,于是大家感慨起来,觉得日子真的过得好一些了。

那时候有一个风靡全国的小人儿书(因为当时全国每年也就出那么几本书,所以好像所有的书籍都是风靡全国的)叫《七把叉》,讲述的是一个贫民窟长大的巴西苦孩子,天生大胃王,从来没吃过一顿饱饭,后来参加吃货大赛成了明星,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但最后在一次国际大赛中活活撑死了。我相信整整一代的营养不良少年,都曾经希望过自己能像七把叉那样,生得胃大,死得饱满。

我比同龄的大部分孩子看书要早一些。只看小人儿书的孩子们,习惯把没有图片全是文字的书籍叫做“大书”。到了我上小学的时候,已经看过很多本“大书”了。我发现这能让我在学校里获得很多意外的满足感,比如女同学敬佩的目光,还常常伴随着悦耳的感慨:“罗永浩,你懂得可真多啊。”这种和阅读本身带来的快乐同样强大的力量,驱使我读书读得更勤快了。我这辈子做过的绝大多数看起来不错的选择,都不是完全被一个纯粹而又崇高的动机所驱使的:当我勤奋读书的时候,除了喜欢读书,我也知道这会换来一些现实的好处;当我择善固执和坚持原则的时候,除了清楚这是我希望坚持的,我也知道这会给我带来好的名声和影响力;当我努力把事情做得漂亮又敞亮的时候,除了确实想把它做好,我也知道这会让很多人喜欢上我;当我对朋友够意思、对女朋友关心体贴的时候,除了我愿意这样,我也知道这会让他们受到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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