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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的灵光-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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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了元素的衰变理论。他们认为,放射性元素的原子存在着连续的、不可逆的解集过程。在卢瑟福的理论中,这种解集过程一方面会产生穿透性射线,另一方面会产生射气和感生放射性,后者是新的经常有极快衰变的气态或固态的放射性物质,它们的原子量都比衍生出它们的原元素为小。这样看来,假若将镭从其他元素中分离出来,那么它的寿命将是有限的。在自然界中,镭总是与铀共存的,可以设想它是由铀产生出来的。 
  因此,这是一个名符其实的元素衰变理论,尽管它不像炼金术士所说的那种样子。无机的东西在漫长的岁月里总是按照不变的规律在演变着。 
  放射性现象对地质学也有意想不到的重大意义。例如,人们发现在矿物中镭总是与铀伴生,甚至还发现,在所有的矿物中镭和铀的比例是一个常数(鲍特伍德的发现)。这就证实了镭是从铀产生的想法。这一理论也可以推广去解释在矿物中经常存在的其他元素共存的现象。可以想像到,某些元素是在地球表面的一定区域形成的,它们是在一定时间内由其他元素产生的,这个时间可能就是地质年代的标志。这是一个新的观点,地质学家们将会加以考虑。 
  埃尔斯特和盖泰耳曾经指出,在大自然中镭射气散布得非常广泛,它的放射性在气象学中或许起着重要作用,因为空气的电离将引起水蒸汽的凝聚。 
  最后,在生物科学方面镭射线初镭射气产生了令人感兴趣的效应,目前正在被人们研究着。镭的射线已用于治疗某些疾病(狼疮、癌症和神经方面的疾病)。在某些情况下射线的作用可能会有危险性。如果一个人把装有数十毫克镭盐的小玻瓶放在一个木盒或纸盒中放在口袋里几个小时,这个人决不会有任何的感觉,但是经过十五天以后,他的皮肤就会发红,然后是疼痛,再想治愈是很困难的。如果受放射作用的时间再长,人就会瘫痪和死去。镭必须封在厚的铅盒中传送。 
  可以想像到,如果镭落在恶人的手中,它就会变成非常危险的东西。这里可能会产生这样一个问题:知晓了大自然的奥秘是否有益于人类,从新发现中得到的是裨益呢,还是它将有害于人类。诺贝尔的发明就是一个典型的事例。烈性炸药可以使人们创造奇迹,然而它在那些把人民推向战争的罪魁们的手中就成了可怕的破坏手段。我是信仰诺贝尔的人们当中的一个,我相信,人类从新的发现中获得的将是更美好的东西,而不是危害。 
                     (宋玉升 译) 

  
 



4
    
我与弗洛伊德之异同

    
作者:荣格

   
  荣格(1875——1961),瑞士精神病学家。生于图尔高州。1895年入巴塞尔大学学习,1900年获医学博士学位。1902年获苏黎世大学医学博士学位。1907年与弗洛伊德相识,参加精神分析运动。1911年任国际精神分析学会主席。1912年发表《里比多的变化与象征》后,与弗洛伊德产生分歧。其它著作有《无意识过程心理学》、《心理类型》等。 

  其实弗洛伊德与我个人的观点之差异的问题,本该由丝毫未受两者之影响的第三者来讨论才恰当。我个人有足够的公平态度吗?他人可来担当此一工作吗?我很怀疑。如果有人向我说,已经有人完成了此一壮举,其成果可与慕休森男爵①媲美的话,我有把握,这个人的观念一定是从他人剽窃而来的。 
   
  ①慕休森男爵(1720一1797):系德国著名冒险家及军人,以探险事业著称于世。 

  凡是能为众人接受的观念,绝对不可能是作者独自创造出来的;相反地,他只能算是其观念的奴隶。一般为人奉为真理的妙论都有其特殊之处。虽然它们是在某一特定时代才出现,然而却是无时间性的;它们都是队那块具有滋生力与繁殖力之心灵生活园地里长出来的,在那块园地里,短暂的人类精神就像一棵树一样地开花、结果,然后凋零、死亡。观念的出现并非在短短的一生中便可创造出来。我们并不创造观念;而是观念创造了我们。当然,当我们接受或传播观念时,我们便不免表现出这种现象,因为观念可将人的优点与缺陷——表露无遗。尤其是谈到有关心理学的观念时更是如此。除了依靠人生的主观见解外,心理学的观点是不可能出现的。难道我们在客观世界中所获取的经验能够免除主观成见的色彩吗?难道每一种经验,即使是在最理想的情况下,不都是属于主观的解释较多吗?然而,主体本身其实也就是一种客观事实,仍然是属于世界的一部分。凡是自主体源生出来的,亦是从大地生出的。正如那些百年难得一见的珍禽异兽,亦同样地受到我们所共有的大地之涵育与滋润。实际上,只有最接近自然本性与生物的主观观念,才能算是最真实的东西。然而,什么是真理呢? 
  为了讨论心理学起见,我想最好还是放弃一个观念,即认为我们今天的立场乃是要讨论心灵之正确与否的问题。我们至多只能就事论事。我所谓的就事论事是,开诚布公地、巨细靡遗地把我个人的意见说出来。也许有某种人只注重其表达观念的体裁,自认为那便是所谓的创造观念;另外一种人则主张,他本身只是一位“观察者”,而以自己所意识到的感受,来表示主观所带给他的外象。其实,真理乃是介于此两者之间。就事论事该是将你所观察到的加以组织而表达出来。 
  姑且不论其发展的前途如何,现代心理学本身所应有的容忍态度与表达的合理性,可以说离标准还相当遥远。目前,我们的心理学可以说只是综合了几个人的研究结果。他们的表达形式不一。因为一个人多多少少总会偏向某一类型,因而其成果亦只能代表某一部分人的看法。此外,既然那些偏向另一类型者亦代表了人的一种,我们自然可说,虽然其正确性的比例低些,它仍然有其道理在。弗洛伊德所谓的性学说、婴儿享乐说、现实原则冲突说和乱伦说等等仍可说是其研究心得之表现。他把他个人所发现的,用适当的形式表达出来。我不是他的反对者;我之所以被加上此一称谓,乃是因为他本人及其门徒们的度量不够。许多有经验的心理治疗学者都不否认,弗氏的理论和学说确实与不少病例相符合。就其将他个人所见者但然公诸于世而言,弗氏可说是一项伟大真理的促生者。他曾经全心全力去创出一种完全由其个人心血融铸而成的心理学。 
  由于我们每个人的处境不同,因此便有见仁见智的判断事物法。而且,因为每个人的结构不一,对事物的看法与说法亦难免有所差别。弗氏最早期的门徒之一,阿德勒(Adler)便是一个最好的例子,和弗氏一样地以相同的经验素材去研究,他对事物的看法观点和他的老师便有极大的差异。他判断事物的方法至少亦可媲美弗氏,因为他亦代表了一种有名的类型。我个人很明了,这两派的门徒都毫不客气地宣称我的观念是错误的。可是我希望,有一天历史和有公德心的人将会为我作证。他们两派,根据我个人的浅见,其过分强调生命之病理部分,及其为人作解析工作时过分重视人之缺陷,是不应该的。举个最简明的例子,弗氏无法了解宗教经验,这一点从他《谈错觉之未来》一书里我们便可得到充分的证明。就我个人而言,我倒喜欢从一个人的健全方面下手,使得病人免受那些充满于弗氏著作中之观念的苦恼。弗氏理论之所以显得有点偏激,乃是由于其大部分理论只是根据心理症事实而推敲研究出来的;其适用性当然只局限于那些情况而已。在这些范围之内,弗氏的学说仍然有其道理在。虽说其学说不免有所偏差缺陷,但缺陷到底亦是属于其学说整体的一部分,它说明了他的坦诚态度。总而言之,弗氏的学说并不是谈论健全心理者的心理学。 
  弗氏心理学的病态症结是这样的:其学说只观察那未为人批评过的,或甚至是属于潜意识的世界,如此一来,乃将人类之经验范围及其了解力加上一个相当大的限制。他曾经屡次批判过其个人观念之假说或前提。其实,正如上面我说过的,我们可推想而知,自我批判是需要的;因为如果他曾经站在批评的立场去研判自己之假说的话,他一定不会在《梦之解析》一书里导出那么幼稚的结论。总之,他一定亦会和我同样尝尽苦果之味。我个人从不拒绝亲自去体验哲学性批评的甘苦味道,我一向的态度总是小心翼翼、循序渐进。也许反对我的人要说,这未免太少了,而我的感觉却会说,这几乎太多了。因为自我批评常易于破坏人的纯朴性,这种纯朴是一项无价之宝,它不是一位无创造力者所能享有的。总而言之,哲理性的批判已令我发现,每种心理学——包括我的在内——都具有主观的色彩。可是,我应该尽可能避免让我的自我批判毁去了我的创造力。我深知,我所说的每句话都有我的主观成份在内——有我个人的历史背景与特殊环境成份。就是当我论及经验性的资料时,我所谈到的亦是自己。然而就是因为我看出这种不可避免性,我才从事于对人类之知识与学问的贡献——就这层贡献而言,弗氏的愿望也是如此,而严格说来,他的成就确是不少。学问不只是建立在真理之上,而且亦建立在错误上面。 
  也许就是这个原因,我们才有明白下面之事实的必要:凡是由个人单独创造出来的心理学说,必定染有主观的色彩,而弗洛伊德与我也才有差异存在。 
  另外我和他所不同的一点是,我尽量避免不受那些潜意识的以及未受批评的假说之影响。我之所以说“我尽量”乃是因为,没有人敢断言他有办法免去一切潜意识的假说。我尽量避免不陷入极偏见的深渊,因此,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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