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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最强大的力量就是智慧
记者:您从什么时候搞懂了黑格尔的这种新逻辑观点?
何新:正是在我流浪京华的那一年,即1971年。 到1972…1973年,我已开始尝试将我的心得写成一系列论文,题名为〃辩证法批判〃,寄给《红旗》杂志,试图通过他们转呈到毛泽东手中。但是,一些编辑部把这些文稿一一退还给我。令我大失所望。 事实上,我的这几篇论文,直到10年以后(于80年代初)才在上海的《学术月刊》、北京的《自然辩证法通讯》、西安的《人文杂志》等刊物上陆续获得发表。 但遗憾的是,虽然我多年有夙志于此,这个工作却至今还未作。主要原因是自1980年以后,我的研究方向由于国内形势的转移而发生了重大的转变。
记者:转变的方向是向哪里呢?
何新:由关注哲学、认识论、方法论即逻辑问题,转向关注政治、历史、经济和社会问题,由形而上学走向了现实。 但对我来说,对这种新方法、新逻辑工具的掌握,可以说令我毕生受益无穷。我之所以能够经常具有前瞻性地预测一系列历史性事件,应该说正是受益于我所掌握和运用的这种新逻辑工具。另一方面,也深深地得益于我早年所作的哲学研究。 你说,在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力量究竟是什么? 记者:您认为呢? 何新:有人认为是金钱,有人认为是权力,有人认为是新技术或高技术武器,也有人认为是其他任何什么物质的东西。但这些所谓强大的东西,力量都是有限的。 真正无限的强大力量,是理性,是智慧(不仅是知识)。是精神的力量。智慧不仅可以左右金钱,左右权力,实际上左右一切,而且可以创造一切。
在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说,上帝正是通过他的智慧而控制了人类和世界的。 这种有创造力的智慧,在佛家就是所谓〃了觉〃,〃正觉〃,〃无上觉〃,所谓〃大智慧〃。而在黑格尔哲学中,则被称作〃绝对理性〃或〃绝对精神〃。
十三、〃逻辑斯蒂〃与数理哲学
1、新黑格尔主义不懂黑格尔
记者:尽管黑格尔在哲学史上被认为是一位大哲学家,但似乎人们并不承认他是一位真正意义的逻辑学家。我读过罗素的《西方哲学史》,他对黑格尔的哲学,特别是逻辑学评价很低。在国外目前出版的逻辑史著作中,也没有黑格尔逻辑学的一席地位。
何新:确实如此。但那是因为罗素根本没有读懂黑格尔。不但他不懂,他的那些弟子也不懂。他不但未读懂黑格尔,也没有真正读懂康德。 罗素是通过布拉德雷的新黑格尔主义了解黑格尔的。布拉德雷的名著是《现象与实在》(Appearance and Reality)。我读过他这本书。我的印象是,此人既不了解〃现象〃,也不了解〃实在〃,更不真懂黑格尔。(据说黑格尔晚年讲过这样一句话:〃在我所有的门徒中,只有一个人可能理解了我。而他的理解也是错误的。〃) 大陆理性主义哲学与英国的经验主义哲学出自两个非常不同的传统。在康德和黑格尔时代就是对立和互相排斥的。而罗素这位英格兰贵族,(〃他的家系在Burke的《贵族名册》中有着比较详细的记载,其族谱中找不出一个平头百姓。〃(艾伦·伍德《罗素传》B。Russell;Alan Woad,1963)。)头脑中充满了盎格鲁撒克逊民族的自我优越感和傲慢的偏见。
记者:难道您认为罗素,维特根斯坦,卡尔纳普,胡塞尔这些西方现代哲学家也并不理解黑格尔吗?
何新:是的,我认为他们不理解。他们并没有真正读懂黑格尔的著作。
2、关于因果律的佯谬
记者:您能否提出一个具体的例子,证明这一点?
何新:关于罗素在哲学上的浅薄,我们可以用他对于〃因果性〃规律的解说作一个实例。 关于因果性的虚拟性问题,即对于因果关系是否具有客观真理的意义这个问题,最早是休谟(DHume,1771…1776)提出的。休谟说:〃因果之被人发现不是凭借于理性,乃是凭借于经验。〃(休谟《人类理解研究》,第30页,商务印书馆1974年。)
休谟提出这一问题的目的,是要求认识论对因果规律性的普遍、必然性提供一种逻辑基础。〃我们要问,由经验得出的一切结论其基础何在?〃(休谟《人类理解研究》,第32页,商务印书馆1974年。)这个问题后来在康德和黑格尔的哲学中,实际上已经给予了解答。 罗素在他的逻辑哲学著作中也多次谈到因果律的虚拟性问题。但是,他对整个西方哲学史的理解是非常表面性的,非常庸俗的。他并没有真正理解休谟的问题,更没有理解康德、黑格尔对问题的解答。他只是用一种很庸俗的论法肤浅地复述所谓归纳法的〃佯谬〃。
记者:什么是〃归纳〃佯谬?
何新:休谟说:〃在人心的种种思想或观念之间,有一种联系的原则〃(何新按:这种使观念〃联系的原则〃实际就是逻辑)。〃这种联系的原则有三种:(1)相似性(Resem Blance),(2)时空的排列(tiguity in Time or Place),(3)因果关系(Cause or Effect)。〃 休谟认为,其中的因果关系是最难理解的,因为〃每个结果都是和它的原因不一样的事情。因此结果不能在原因中发现出来。因此,人们所想象的结果一定是完全任意的。〃(休谟《人类理解研究》,第30页。)对此,罗素鹦鹉学舌似地说: 〃如果说B'必然'跟随着A,那么这只是表示,依照某种普遍的准则(这一准则已被大量的观察所证实,并且没有在任何情况下被证明是假的),B类事件是紧跟A类事件出现的。如果说原因强迫结果出现,那么,这个说法正如同人们反过来说结果强制原因出现一样,会导致同样的谬误。〃 据此罗素认为:归纳法无法证明因果律的必然性。他援用一个极庸俗的例子对此加以说明。他说:圈养的鹅每天看到饲养员来,都是对它喂食。因此它们可以用归纳法得出以下的因果论:凡饲养员来/鹅即得食。但这两个事件是没有必然性的。因为有一天,饲养员带来的可能不是饲料,而是杀鹅的刀。 对于因果律的这种理解是极其肤浅的。罗素讲的这两个事件的关系,并不是真正的因果联系。人类对于因果性的确知,既不是建立在经验的归纳法上,也不是建立在对于所谓〃B事件紧跟A事件〃这一先后关系的观察上,而是建立在实践上的。
3、因果规律与人类实践
记者:对西方哲学史,我不是很熟。请您讲得具体一点。
何新:一般来说,从洛克、休谟到罗素的英国经验主义者,他们都喜欢侈谈〃经验〃这个概念。但他们所理解的〃经验〃,仅仅局限在感性知觉的经验上,他们似乎没有意识到实践也是经验的一个重要基础。实际上,因果关系并不是来自心理印象和观念的主观联结(休谟的说法),而是来自人类的实践。 真正的因果性并非分裂的两个孤立现象或事件。真正的因果性是一个连续的过程。比如,人们说鸡蛋是产生雏鸡的原因。看起来蛋与鸡似乎是两个事件,但实际上,蛋孵化为鸡,乃是同一个完整的过程,是一个事件。 农民春天种下西瓜种子,他深信这个〃原因〃在夏天将结出西瓜的果实。这一信念既是基于他对〃种瓜得瓜〃这一因果关系的确知,也是由于这一因果关系的可操作性这种因果性可以在实践中得到现实的、直接的验证,因为种瓜真的得瓜,而不是得豆。这就是实践的因果性。 所以,西瓜籽是新的西瓜的原因这一因果性,并不是〃佯谬〃,而是客观真理。以康德的理论形式来表述这个命题,我们可以说〃西瓜〃这一结果已作为〃先验综合命题〃而存在于〃西瓜种籽〃这个概念之中了。 这个过程可以不断地、无限地重复,这就是这一因果关系的普遍性。而导致这个过程发生的机制,则是由于西瓜种子细胞质内涵有西瓜的遗传基因。这种内在的基因密码,就是发生这一因果关系的必然性。 所以,〃普遍性〃与〃必然性〃也并不是人类理性的虚构(休谟的说法),而是确定的,并且可以实践地把握的真实(真理)。 罗素搞不懂这一点。他承继着休谟所提出的因果关系的归纳佯谬,连篇累牍地写了许多关于其如何不可证明的废话,充分表现出其哲学的浅薄。
4、西方运用诺贝尔奖建树意识形态偶象
记者:然而许多人膜拜罗素是现代哲学的大师!他是否也得过诺贝尔奖?
何新:什么大师?虚拟大师。20世纪初罗素来过中国。当时胡适、张东莎等西化派自由主义者奉他如圣人,而鲁迅却对他表示蔑视。鲁迅是对的! 罗素一类所谓大师(不仅仅是罗素)的光环,是英国文化殖民主义有意培植塑造的一种对西方意识形态崇拜和迷信的产物。西方主流文化需要向世界,特别是向非西方世界推广、推销这种崇拜和迷信。西方需要非西方崇拜他们的精神和文化偶象,需要建树西方文化对非西方文化的优越感。这不仅是一种商业性推销,而且也是一种文化斗争,是从属于由西方来主导全球化进程,以征服和主宰全世界的全球战略斗争的这一总目标的。自19、20世纪以来,这一斗争已经进行了100多年,恐怕还会再进行100多年。 意识形态总是社会变革的先行者。21世纪世界所面临的最大变局就是全球化运动。为了由西方来主导这一运动,西方不仅将全面利用其长期积累的资本优势、科技和工业的优势,而且也会充分地利用其意识形态文化和价值的优势,包括由西方主导和操纵的诺贝尔奖以及其他种种文化奖,目标都是塑造从属于西方主流价值的偶象崇拜。 在这种意义上,什么罗素、萨缪尔森之类的伪大师,什么诺贝尔奖以及其他什么金狗、金猫、金熊奖之类,都不过是西方主流文化用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