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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中失控:历史前进中帝国在惆怅(3)
法则7:防御过度或乏力,帝国在抵抗外患中走向式微
翻开中国的历史,几乎每个朝代都有战争的记载,甚至有人戏称中国的历史是由战争堆积而成。
对于外患,“华夷之辩”一直作为历代帝国的基本国策。“裔不谋夏,夷不乱华”,“尊王攘夷”,这是帝国统治阶层达成了共识的信仰。
一旦蛮夷入侵,像秦皇汉武这样的雄主,自然无法容忍,秦汉帝国因此就屡次发动了对北方游牧民族的讨伐。但是穷兵黩武可以逞一时之快,遗患无穷。秦始皇无可奈何的匈奴再次扰乱西汉时,汉武帝远征导致西汉急剧中衰;唐玄宗的开拓边疆,坐大边帅,盛唐从此一蹶不振。
宋帝国汲取前世地方割据教训,收天下精兵于京师,导致边疆空虚,外患不绝,最终亡于蒙元,开了国破夷族的先河。明帝国与宋朝相似,中后期民变与外患交织,双鬼扣门,江山终落他人之手。值得注意的是,宋明都是超级富裕的帝国,科技发达,军事实力极强。
无论进攻还是防御,历代帝国留给历史的剪影都无一例外:在积极抵抗中走向国势式微。
法则8:天灾人祸火上加油,帝国在储备赈济中加速度坠落
中国自古就是一个多灾之国。天灾人祸是导致王朝更迭的一个重要因素。据学者邓云特在《中国救荒史》中不完全统计,从秦汉到明清,各种灾难和歉饥就有5079年次。其中,水、旱灾最多,还有蝗、雹、风、疫、地震、霜雪奇寒等灾害。
频繁的灾荒给帝国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生命财产的巨大损失。尽管诸帝国在救灾过程中,都表现了一定的姿态,甚至不乏有塌实措施,但是帝国末年一旦遭遇天灾人祸,往往是致命性的打击。每次大范围的严重灾荒,随之而来的是饿殍遍野,流民涌动,“盗贼窃发”,直至扯旗造反,抢粮抗官。
帝国发生的大大小小的农民起义,几乎没有不同天灾人祸有关。秦朝末年,大雨成灾,道路不通,触发陈胜吴广起义。崇祯末年,华北西北六省特大旱灾,引发李自成所领导的农民大起义,最终导致明朝灭亡。
法则9:宫廷乱政,帝国在后院灭火中失火
理论上讲,后宫是无权干政的,开国帝王们也都竭力防范王后与宦官过问政事。但是在帝国的运行演变中,历史总喜欢违背开国大帝的初衷。朱元璋最讨厌阉党干政,但是明朝的宦官乱政偏偏最为汹涌。
而很多史学家认为后宫作乱是一种“正常现象”。儿童皇帝和早死的皇帝都会没有子嗣,以致帝位常在空缺之中。从根本大法上说,没有太子,就会由皇太后及其外戚家实行摄政,因此,他们要从旁支挑选一个新皇帝,从而使“新枝发自新枝”。
自然,他们会挑选一个年轻的皇帝,以便他们能延长自己的权力。同样自然地,如果皇帝长大成人,他不会满意摄政的影响,而会开始寻找同盟者。官僚们对他没有用处。他们要么被收买,要么屈从于外戚家的威势,而且不论在何种情况下,皇权的扩大是不符合官僚们的利益的。结果就是皇帝投向宦官的怀抱:他们往往成为他的惟一宠信者。当摄政被搬掉的时候,作为皇帝旨意的惟一解释者和执行者的宦官,便来填补了权力的真空。这样,宦官的统治被说成是妇人之治的不可避免的结果,而妇人之治又反过来被说成是男人系统虚弱的无可避免的结果。
法则10:变革成恨,帝国在振衰起废中无力回天
历来王朝中期都有危机出现,都有针对危机的改革,这类改革往往收到一定的效用,然而行之不久,或因遭反对而废罢,或者因种种原因而走了样。这样,王朝危机还是延续下去,原来的矛盾继续激化。到了王朝末世,终于引发了更严重的危机。
正如心理学家弗罗姆所说:“停滞不前、故步自封和倒退,简而言之,依赖于自己所拥有的一切,这是一种很大的诱惑。人们害怕没有把握和不确定的事物,所以避免接近这些事物。”
从大一统的帝国建立产生之日起,每一个朝代的开创者所制定的治国策略就成为祖宗之法,不允许任何继承者加以修正、调整和改良;而改革或者改良的行为成为国家的最高禁忌,触犯者从来没有好下场。王莽、王安石和张居正都是以儒家理想改造现实,却都在儒家群体的围攻之下惨遭失败。王莽身首离异,王安石败走金陵,张居正死后成大狱。
不敢改革,缺乏改革;一旦改革又阻力重重,这就使得帝国在内外矛盾交侵时,注定大局危如累卵。
法则11:夷族兴乱,帝国在民族融合中失衡
儒家提倡“华夷之辨”,同时又主张“以夏变夷”,所谓“夷狄入中国,则中国之,中国入夷狄,则夷狄之”,且重点不在华夷之辨,而在以夏变夷。
民族融合得力,落后的少数民族就会泯然于汉化的汪洋大海之中,帝国就会少去很多不稳定因素;民族融合不力,崛起的夷族就会趁机作乱,侵蚀中原。匈奴、鲜卑、羯、氐、羌就曾经趁乱进入中原,分别建立了十几个政权,史称“五胡十六国”。
恩格斯说:“比较野蛮的征服者,在绝大多数时间,都不得不适应征服后存在较高的经济情况;他们为被征服者所同化,而且大部分甚至不得不采用被征服者的语言。”入主中原的少数民族也要注重民族融合才行。元朝实行严格的民族隔离政策,结果像风暴一样倏忽而去。
法则12:地方坐大,帝国在加强中央集权中失控
中央同地方势力能否均衡对国家的安危有着直接的影响。中央权力过分强大形成地方势力疲弱无法对抗外强;如地方势力过强,则会令地方独立倾向日益膨胀,最终同中央政府抗衡,严重损害中央权益,令野心家有机可乘。
史学大家范文澜指出:“以皇帝为首的统治阶级,其中包括贵族、文武官吏、地主、大商贾四种人,归根只是一个地主阶级。这四种人都含有割据性,只有在皇帝和他的朝廷坚强有力的时候,他们才拥护统一,成为中央集权的支持者。如果皇帝和他的朝廷力量衰弱了,他们便为扩大自己的利益,加紧割据活动,一直到统一被破坏。皇帝一方面要满足他们的要求,换取对朝廷的支持;一方面又要限制他们的过度活动,减轻对朝廷的损害。”
纵观历史,真正能对帝国构成威胁的有三种势力:一是封王,历史上的削藩,就是因为此;一是豪强,汉帝国中衰正是豪强势力膨胀的结果,而其复兴又是凭借地方豪强的支持才得以实现;一是边帅,以唐朝最为典型,安史之乱发韧于藩将实力的坐大。
梅朝荣
楔子
史学家葛剑雄在其名作《统一与分裂》中感叹过,在世界历史上,中国并不是最古老的国家;在今天的世界上,中国也不是领土最大的国家;但是中国却在世界史上拥用独一无二的地位。因为,在今天世界上领土最大的几个国家中,中国是惟一拥有历史悠久的稳定疆域的国家。我们拥有一项举世无比的遗产——统一,历史悠久的统一:统一的国家、统一的文字、统一的纪年、统一的……,甚至统一的思想。
这份伟大的遗产正是源自大秦,源自千古一帝秦始皇。公元前221年,秦王嬴政以一抵六,结束了混乱的战国闹剧,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的统一帝国,自此揭开了王朝时代的扉页。
这里需要还原一个事实。传统的作史者在总结秦灭六国的历史意义时总是习惯说:“华夏文明从此进入了封建时代。”学者樊树志在其《国学十六讲》上指出,事实上,这是一种颠倒的说法。大秦建立,是封建时代的结束,而不是开始。
所谓“封建”,其本意是“封邦建国”、“封建亲戚”。周朝一共“封建”七十一国,其中少数是异姓诸侯,多数是周王室的同姓(姬姓)诸侯,目的是“封建亲戚,以藩屏周”,即用同姓诸侯构筑一道屏障,来捍卫周天子的中央权威。
欧洲中世纪有“feudalsystem”或“feudalism”,(feudal的本义是“封地的、领地的”),近代日本学者在翻译时,借用周朝的“封建”一词,译作封建制度、封建主义。于是“封建”的含义发生了异化,现今人们习以为常地说“封建社会”时,已经不再是“封建”的本意了。
史学家吕思勉从“封建”的本意出发,在《中国制度史》中,把中国历史划分为三个时代:(一)部落时代,(二)封建时代,(三)郡县时代。今人习以为常的“封建社会”其实是吕思勉所指的郡县时代。
易中天对此也有精辟的阐述。在《帝国的惆怅:中国传统社会的政治与人性》中,他认为秦始皇灭六国以后,就不“封建”了。因为中华大地上的国家状态,由“许多国家”变成了“一个国家”。原来那些各自独立分散的“国”和“家”,则变成了这个统一国家的“郡”和“县”。他进一步指出了郡县制和封建制的区别:第一,封建时代的国和家是封给诸侯和大夫的,土地和人民归诸侯和大夫所有,诸侯和大夫对他们的国和家拥有主权。郡县时代的郡和县却是统一王朝的,土地和人民归统一国家所有,郡守和县令对他们的郡和县决不拥有主权。第二,诸侯和大夫是世袭的,也是终身的,因为国或家原本就是他们的。郡守和县令则是任命的,也是流动的,因为郡和县原本不是他们的。第三,诸侯和诸侯,国与国,虽然也有等级(公侯伯子男),却相互独立,并不从属。郡和县与最高当局则是从属关系。县从属于郡,郡从属于朝廷,它们又都从属于皇帝。皇帝的命令朝廷要听,朝廷的命令郡县要听。皇帝是这个统一国家的国家元首和最高领袖,同时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