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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往我这儿看(14岁作品)-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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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在老师的关怀下,他没有茁壮成长。

  范都都在我们班倍受歧视。其一,他成绩差,数学最高61(抄别人的)。其二,他色,动不动就胳叽女生(我也遭此待遇)。其三,他是留级生。其四,他赖不唧唧。鉴于这些原因,我们动不动就吓唬他:

  “再搞,以后就不带你玩了!”

  据他描述,他被一名身高八丈的同学撞倒在地,从此就落下了这块永垂不朽的刀疤。他在老师中“人缘”很特别,每次因为没交作业站起来时,老师总是谅解地看着他,偶尔还拍着他圆鼓隆冬的脑袋说:

  “是你呀,算了吧,坐下。”

  凡是有“接龙”的口头练习,老师干脆空过他,好像没有这个学生。算最低分时,永远都不算他。有一次,他竟然回答出了一个问题,激动得我们当场鼓掌。不过看他的样子,不像有升学的希望。

  大刀疤喜欢我,所以我怕他。我知道这说法不成方圆,但我有证据!

  他上学时整天站在巷子口等我。只见他双手握着书包带,站在电线杆下面,憨笑着,望着我家的方向。等到我过来了,嘴就咧得更开了,朝我招手。于是我走在前面,他一路小跑地撵在后面,好象“小姐和流浪汉”。好不容易跟上了,就给我讲:

  “我姐姐学校喝别人的水中毒了。你别喝我的水,哦?”

  要不就说:“现在的小偷好厉害啊,防盗网都能拿剪刀剪开,你们家别安防盗网,哦?”这倒罢了,因为没有人看见。所以一直以来也没有桃色新闻传出来。

  电脑课,要换拖鞋进去,拖鞋都摆在白瓷台子上,这些拖鞋只有三双是白色的,软的,看起来干净点,其余的,要么是把脚底搞得生疼的按摩拖鞋,要么是断跟的,豁口的,像我这样不善于抢东西的,就只能穿一顺边的鞋,两只都朝左,或者都朝右。

  大刀疤充分发挥他的拼抢能力,钻进柜子里,尽管里面已经塞满了抢拖鞋的人,但他们怎是大刀疤的对手呢?只见他从别人怀里、脚上,硬是拽出了几只拖鞋,并拔开人群,踏过一个个被脚臭熏晕的身体,向我走来。他衣冠不整,连跑带颠地高举着白色软拖鞋,高叫着:

  “蒋!拖鞋!蒋!拖鞋!”

  叫我名字的时候,居然像文艺电影中的热恋情人一样,只叫一个字。我一听,赶紧掩面离去。

  我跟杨非雪说起大刀疤喜欢我的事,杨非雪不屑地说:

  “哼!他谁都喜欢!” 

  听说要春游,我们很兴奋,老师在同学的“耶——”声中问了一句:

  “谁愿意跟老师一组呀?”

  我们冷场了一下,同座的来“石头、剪子、布”,输了的就跟老师一组。

  其实我们并不是不喜欢和老师在一起,只是有了老师,就难以自在,不能讨论我们最热衷的八卦新闻,不能对某个特别骚的女生进行背后的“圈点”,得要围绕老师喜欢的话题说,既不能冷落了老师,又要让每个随从都有发言的机会。带了什么好吃的东西,还得立刻进贡给老师。

  老师自成一组。休息的时候,老师们坐在只有一棵小树的土坡上,方圆十米之内,都好象有孙悟空用金箍棒画出来的保护圈,没有学生敢接近。我们经过的时候,只敢远远地说声“老师好”,有什么剩下的食物,就“嗖”地一声,扔到老师的脚下或怀里。

  突然,众目之下,一只胖胖的40码的大脚迈进了保护层,这人正是那范都都!

  只见他左手抓一黄中带白的不明物,一脚一坑地上了土坡,老师热情地把自己带来的食物分给他吃。

  老师带的东西,也和我们颇有代沟,老师带的都是臭豆腐、沙丁鱼罐头、馒头,以及从家里背来的不要钱的开水;我们却带些虽然吃不饱,但可以不停地吃的东西,饮料也越喝越渴,亏本啦!

  原来范都都攥的是一只卤鸡蛋,这只鸡蛋我认识,他曾想强行把这只鸡蛋塞进我嘴里,我看出这只鸡蛋上颇有一些爪痕和牙痕,就让他的鸡蛋另谋出路,老师也看出了这只宝贵的鸡蛋多次虎口余生,客气地拒绝了。

  我们眼睁睁地看着老师把好吃的东西,都堆到范都都面前,还把他的脑袋摸来摸去,把他的肩膀晃来晃去,土坡上不时传来我们这一摊不具备的笑声。

  一个探员穿过各个组传递着消息:

  “老师认范都都为干儿子啦!”

  我们诧异地奔上土坡,确定消息的真实性,一旦进了保护圈,就再也没有同学出来了。

  范都都成为老师的干儿子之后,并没有他所期待的特殊待遇,却盼来了魔鬼训练。做作业的时候,老师总喜欢趴在他桌子上批评指点,忘情处,还象征性地捏着他的脸,咬牙切齿地“恨铁不成钢”。放了学,老师还要单独与他切磋。范都都做老师的“干儿子”,直到小学毕业考结束。 

  我想买马。宝马(车)买不起;小马(哥),养不起;只好买两只眼睛四条腿的吃草的真马了。

  我搜集了一些马的资料,以便自己挑选:

  夏尔马,足足有1米80,在马家族里面算得上是巨人。不过地位不高,是用来拉货的。淘汰,下一个!设德兰小马,还不到一米,适合咱小孩,不占地方,吃的也应该不多。但是如果我不小心胖了,压死了它,尸体还不知道往哪里扔呢。唉!只好忍痛淘汰。蒙古马,库存多,肯定便宜。不过长得太谦虚了,跑起来也不够帅,而且发了福,长了啤酒肚。阿拉伯马,还行,1米5左右,脾气好。它还是混血的,而且混了好多血,几乎和所有的马都有血缘关系。我出国的时候,就可以说:

  “我是来探望我的马的媳妇的外甥的。”

  美中不足的是,它的毛是白色的。骑一骑就脏了。接下来要隆重介绍的,是我最喜爱的马英国纯种赛马。你看它的毛啊,倍儿亮,一看就想摸,简直完美无暇。

  其实到目前为止,我只骑过两次马。

  第一次是让马驮我下山,那是只老马,老也罢,她却老得其丑,长得特别像我们班劳动委员;老得奇臭,身上的汗骚味叫人想起我前排——我市建筑大王的儿子。老得老年痴呆,口水顺着马的下颚流了一路。山路又颠,让我不禁怀疑自己的膀胱还是不是完好的。

  第二次是在公园骑马遛圈,那只马跑得奇慢,慢悠悠地,走一阵,随地大小便一次。连旁边推着婴儿车的妈妈都比我们的马走得快。和我一块坐在马上的同学,还小资地摸着马的脖子说:

  “马儿啊,你走慢点儿,别累着了。”

  早知道它那么慢,我还不如去玩那个转马呢!

  坐自行车的时候,我想象着自己骑着马上学。我把马栓在教室门口的水龙头上,那个水管接触不良,一年四季都流个不停,正好方便我的马喝水。趁着还没上课,我在草坪里拨一把青草,放在它的脚下。上课时我看着我的马温柔地吃饭,下颚一动一动地。加餐的时候,我留下不爱吃的火腿肠,从窗户里递给我的马,我的马用它那极长的嘴,把火腿肠顶来顶去地耍宝。下课了,有人对我说:“借你的马用用,上一趟小卖部。”我不同意,在马蹄上栓了一个防盗锁。

  放学了,我骑着我的高头大马,马头上栓着五音不全的铃铛,马身上披着七色阿拉伯大毯子,马腿上缠着缎带,我俯视着坐在三轮车里,摩托车上,自行车上和菜筐里的小孩,马轻盈地踩着飞燕和满地被遗弃的塑料袋,跑远了,身后只留下滚滚红尘。 

  杨非雪荣幸地在7月过12岁生日,我们这届同学大都是90年生的,所以知道者无不感叹:

  “好老啊!”

  杨非雪请客,在最高级的餐厅。我们刷洗下身上十二年风风雨雨留下来的污垢,早上8点不到,就奔到杨非雪过生日的地方,我们以为她连早饭一块儿请。

  在大酒店门前,我们咬着指甲,对着“爱女杨非雪生日快乐”的红纸牌笑了半天,感觉杨非雪像婴儿一样被她爸妈抱在怀里。而“爱×”的说法,我只在寻狗启事上才见到:“爱犬毛毛昨晚不甚走失……”

  杨非雪穿着差几层就会透明的裙子,乱笑着把我们引进饭厅,挨着她的时候,我感觉到她的身子抖得厉害。

  我们一到,招待就给我们派了活——吹气球。当我们把早饭都吹进气球里的时候,主持人来了,杨非雪赶紧扑倒在他身上,请他指导自己在生日会上发表的讲话。杨非雪参加过很多次大队长竞选,念惯了发言稿,从此落下了个病根子,什么场合都要发表讲话。说起这发言稿,可是我写的呀!看着主持人在我的发言稿上乱写乱画,我着实心疼啊!

  杨非雪的生日十分隆重,医院的、卖菜的、学校的、无业的,社会各个阶层各个部门的人都来吃饭,其中有穿着花裤衩,大背心,牙还没刷就匆匆赶来的民工叔叔,也有收拾得像要去上议院发言的西服党,更有带着全家老小十七口人,一家人就能占一个饭桌的超级蹭饭队。

  长得像个猩猩的主持人十分抢眼,虽然穿着夏威夷海滩衫,但难掩猩猩本色,他带着大熊猫墨镜,脑袋后面留着一根黄小辫,他可是本市身价最高,生意最好的当红偶像派主持人哩。因为在家排行第七,所以花名“洪七公”。他一到会场,就急忙找厕所,小辫一晃一甩的。

  他先说七月里最平凡的这一天怎样地不平凡,雨后飞彩虹,凤凰落枝头,遭到我们的集体起哄之后,洪七公又把杨非雪叫上台,夸她漂亮。看着杨非雪羞涩地低头窃笑,我们对肚里仅剩的早饭再也不吝啬了,全都夸张地做呕吐表情,只是不敢发出声音。洪七公竟然把吐理解成了笑,把笑理解成了赞同,我们真的不知道怎样表示自己的不满了。

  杨非雪使出了镇宴之宝——发言稿。她对自己的嗓子十分自信,声音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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