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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古代中期生活习俗史-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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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时,同时得到了八位小妾。这是怎么一回事呢?原来,在春秋战国时期, 

流行这样一个风俗:诸侯将要出嫁一个女儿给诸侯之时,除了要嫁自己的女 

儿之外,还要请邻近的或关系比较好的其他两个诸侯国的女儿来陪嫁。正嫁 

女儿在我国古代的婚俗中有一个专用的名称,称之为“夫人”;两个陪嫁的 

女子,在婚俗的术语中被称之为“媵”。在春秋战国时期,“媵”的地位是 

不同的,分为左“媵”和右“媵”。左“媵”位尊,右“媵”位卑。然何国 

为左媵,何国为右媵,不由族氏的地位决定,而是由母国的政治地位决定的。 

哪个国家的政治地位高一些,哪个国家陪嫁的女儿就充任左“媵”。哪个国 

家的地位低一些,哪个国家陪嫁的女儿就充任右“媵”。如果两个国家的政 

治地位相等,那么就以那个陪嫁的女儿的德行、名声高低来决定其名份。如 

果两个陪嫁的少女德行、名声不分高低,就以其长得漂亮程度来区别高下。 

除了得到以上三个诸侯国的宗室之女为妻妾之外,依照制度,这三位来自不 

同国家的女子,在出嫁之时,还需各带两位本家少女随嫁。选择的标准是: 

一个必须从自己兄长的女儿中选拔,一个必须从自己的弟弟的女儿中选拔。 

这随嫁的六位女子分别被称为“侄”和“娣”。长兄之女为侄,兄弟之女为 

娣。侄、娣的社会地位也是不一样的。在商代,娣的地位高于侄,是先娣后 

侄。而周代则是先侄后娣。春秋战国从周制,所以侄的地位高于娣。这样, 

一个诸侯娶妻,就可以得到九位少女了。为什么要立这么一个制度呢?这是 

为了分出尊卑等级来,以便替诸侯安排日常生活和规定好下一代的接班人。 

这九位少女,分为三组,即嫡夫人与自己随嫁的侄娣,左媵与自己随嫁的侄 

娣,右媵与自己随嫁的侄娣,一起伺候自己的夫君。其中一位有子,三人就 

合着抚养。那么都有孩子了又怎么办呢?这是事先有约的,即嫡夫人有子, 

就立她的长子为太子,这是最好的结局。嫡夫人无子,那只好立左媵或右媵 

之长子为太子 (先左后右),左媵的地位高于右媵。若诸媵无子,就立诸娣 

侄的长子为太子,其中夫人侄在先,娣在后,其次是左媵之侄,再为娣,再 

其次是右媵之侄,再为娣。 

     蒸制 中国和所有的国家一样,是从原始社会发展而来的。在奴隶社会, 

以及以后相当长的时间里,都保留着原始社会的一些风俗。同样,进入到封 

建社会的中原居民,也保留了一些奴隶社会的风俗。如:当一个大贵族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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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他的儿子或侄儿可以娶除了自己生母以外的诸母为妻,甚至他的庶出 

的孙子可以娶他的嫡祖母为妻。这种制度在西汉中期以后,被视为“乱伦”, 

是大逆不道,然在春秋战国时期,则是顺理成章,得到同辈们支持的一种正 

常的婚俗。这是有许多史例可以为证的,如卫宣公继位以后,贪恋父亲的侧 

妻夷姜的美貌,于是娶她作为自己的妻子,并生下了儿子急子。过了很多年, 

急子长大了,该婚配了,卫宣公给他找了一房妻子名叫宣姜。卫宣公看宣姜 

长得很漂亮,于是又将急子之妻宣姜纳为自己的妻子。晋献公继位,取了贾 

侯之女为妻。由于没有生下儿子,于是又将自己父亲的妃子齐姜纳为自己的 

妃子。齐姜很给他争气,生下了后来著名的秦国穆夫人和太子申生。晋献公 

死了以后,他的儿子晋惠公立,恋于父亲的妃子贾氏美貌,又将其纳为自己 

的妻子。楚国有一位丞相,名叫连尹。在一次战争中,与楚国的大王楚庄王 

一起,攻灭了陈夏氏侯国。陈夏氏侯爵有一个妻子名夏姬,生得极为漂亮。 

楚庄王欲纳为自己的妻子,被申公巫臣所阻,于是便将这个女子赏给了丞相 

连尹的儿子襄老。襄老死,连尹之孙名黑要,也心羡父亲的妻子夏姬。于是 

待其父死后,便将夏姬纳为自己的妻子。这种婚姻,通常是在一个家族中发 

生的婚姻关系,而且是男性的晚辈与女性的长辈之间发生的一种婚姻,其在 

春秋时期有一个术语,名叫“蒸”。我们把这种婚姻制度称之为“蒸制”。 

     因制 在蒸制之外,春秋战国时期还流行另外一种婚姻制度,即“因制”。 

这是一种位卑的男性与位尊的女子发生的性关系或婚姻。春秋战国时期的文 

献对这种婚姻也是有记载的。春秋时期,在现今河南、安徽、山东交界处有 

一个封国,名叫宋国。宋国有位名叫公子鲍的人,是一位长得非常漂亮的年 

轻人,它是现任宋侯的堂弟。有一年,宋国发生了饥荒,饿死的人很多。公 

子鲍为了解救国人,将自己所有的谷物全部都捐了出来,但是还不够。于是 

他就向自己的嫡祖母宋国太后襄夫人求贷。襄夫人虽然年纪大了,但春心仍 

在,对自己的嫡孙子公子鲍很有意思,很想和他结成连理。当她知道心爱的 

人有了困难之后,为了成全他,就将自己所有的私房钱都捐了出来。国人看 

出了襄夫人的心事,很想成全她,于是就派人去向公子鲍说媒。公子鲍最初 

不肯,大概是嫌这位嫡祖母年纪大了。后来,说情的人太多了,他招架不住, 

于是同意了。就这样,一位祖母就和自己的孙子结了婚。结了婚的襄夫人对 

鲍公子恩爱有加。为了让自己的新丈夫高兴,她借其嫡孙宋昭公外出之际, 

派人杀了他,而立鲍公子为宋国的国王,这就是日后的宋文公。襄夫人地位 

很高,而且是公子鲍的嫡祖母,她大张旗鼓,欲嫁给自己的嫡孙,众位亲友 

不以为耻,纷纷出来说情,可说是当时社会承认的一种婚姻。这种婚姻在当 

时的术语上被称为“因”。 

     报制 蒸制和因制都是在直系的亲属之间发生的性关系或婚姻关系。这种 

婚姻,在原始社会,是为了解决同族人不通婚,异族人通婚较为复杂麻烦而 

形成的一种婚姻。到了奴隶社会时期,这种婚姻成为维护奴隶主既得利益和 

调解各个奴隶主矛盾的手段,而性的关系只占据次要的地位。在春秋战国之 

际,除了上述这两种婚姻制度之外,中原居民还流行一种婚姻制度。它的情 

况是这样的:春秋时期,郑国有一位国王,是郑文公。郑文公是郑厉公的儿 

子。郑厉公死了以后,郑文公即位。郑厉公有一个兄弟,也就是郑文公的叔 

叔,初娶一位名叫陈妃的女子为妻,陈妃生得很美丽。不久,郑厉公的弟弟、 

郑文公的叔叔去世,这位陈妃成了一个寡妇。郑文公即位之后,立即将自己 

叔叔的妃子,也就是自己的婶子陈妃纳为妻子,生下了两个儿子,一个名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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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一个名叫臧。郑文公是郑厉公的儿子,而其叔父郑子则属旁支,他的妻 

子陈妃则是旁支之妻。正室之子与旁支之妻、婶、嫂、庶母发生性关系或婚 

姻关系,则在术语上称之为“报”。 

     叔接嫂制 就在春秋战国之际,中原的居民还流行一种婚姻制度,即兄长 

死后,其弟有权将其嫂子纳为自己的妻子。如果长房的长子因为一些缘故, 

丧失了自己继承权的地位,而继有继承权的人,有权将原先那位有继承权的 

人的妻子纳为自己的正室妻子。这就是后世所谓的叔接嫂制度。在春秋战国 

时期,这种情况也是有例可循的。春秋时期,卫国有许多个大家族,其中最 

有影响力有两个,即孔氏和大叔氏。相比而言,孔氏家族的势力大于大叔氏。 

大叔氏家族有兄弟二人,长子大叔疾、次子大叔遗。大叔疾继承爵位,并担 

任卫国的大夫,大叔遗在家闲居。大叔疾最初娶了宋国公子朝的女儿为妻, 

并有两个陪嫁的少女为侄娣。大叔疾与其妻(宋国公子朝的女儿)关系不好, 

却与随嫁来的娣关系十分融洽。因为一些事,公子朝在宋国失去了政治地位, 

出奔他国,成为寓客。卫国的孔氏家族掌权人孔文子看到有利可图,便逼着 

大叔疾休掉原先的妻子 (公子朝的女儿),而将自己的女儿孔佶嫁给他。看 

到公子朝失势,而孔氏家族又咄咄逼人,公子疾便休掉了原妻,而娶孔文子 

的女儿孔佶为妻。公子疾虽然休掉了公子朝的女儿,但对其随嫁而来的娣却 

十分怀念,于是在其将孔佶娶进门之后,又偷偷地将原先妻子随嫁而来的娣 

接了回来,安置在自己的封地里,为其盖宫室,待如妻。这样,大叔疾便有 

了两个家。孔文子知道这件事以后,很生气,想派兵来攻打他。后经他人劝 

说,孔文子仅将自己的女儿接回了家,并不再追究。大叔疾为此事感到很没 

有面子,再加上自己行为不检点,在外地和其他女人睡觉被发觉,并被夺去 

车,在卫国声名狼籍,于是离开卫国逃到其他国家去了。大叔遗继承了兄长 

的爵位,享有了大叔氏的继承权。同时孔文子的女儿孔佶纳为自己的妻室。 

在春秋战国的文献里,没有关于这种婚姻的专门术语,由于其很像现今社会 

里流行的“叔接嫂”婚俗,故我们称其为叔接嫂制度。 



                            5。居民的居住条件 



     春秋战国时期,整个社会都在由奴隶社会向着封建社会过渡,如政治制 

度、思想文化、歌舞艺术、土地制度等,都体现出了这种过渡的性质。同样, 

在建筑方面也体现了这种特征。然而,和所有的变化不大一样,在建筑方面, 

它不能像土地制度、政治制度、兵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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