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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建国] 北极的冬天-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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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isemeng  紫色梦论坛 收集精品小说  欢迎您到紫色梦推荐好小说】 1993 第10期   … 93科幻文艺奖征文
杨建国
    冬天来到了格陵兰。
    气象管理局真准时,刚过十月,西海岸的戈德霍普就飘起了纷纷扬扬的人造雪花,给葱葱郁郁的山丘蒙上了一层白纱。在人造寒流的袭击下,巴芬湾海中的冰块越来越多,它们互相撞击,发出隆隆的响声,这声音被风送到陆地上,预兆着这块温暖土地上的又一个人造冬天已经来临。
    其实,地球上最后一个冬天早在一百多年前,就因为全球气温的升高而消失了,当时大批融化的冰山,使整个海平面升高了几十米。许多繁华的海滨城市被淹没了,地球赤道附近的温度高达摄氏70℃,阳光足可以烤熟任何一只鸡蛋。人们被迫离开家园向地球两极迁移,那真是一段可悲的回忆。
    一百多年前,就在这个地方,格陵兰,一大批地球上最优秀的科学家们聚集在一起担负起了拯救人类的伟大使命。经过艰苦的努力,他们终于不负众望,制造出了人类历史上征服自然最伟大的机器“人造自然气候调节器”,它使饱受酷热的人们,又享受到了冬天的清凉,欣赏到了洁白的雪花,人们又回到了自己的家园,重新开始了新的生活,唯一遗憾的是,在这场大灾难中,地球上的许多动植物都消亡了,特别是热带和南北极的生物。
    威廉·安得森踏着初雪来到了一个雪丘前,他看了看地平线上萎靡不振的黄色太阳和太规则的白色山峦,不由轻轻地叹了口气,是啊,如今的人们再也享受不到一百多年前在自然中得到的那些乐趣了。在那时,格陵兰的冬季来临时,一群群南迁加拿大的雷鸟、北极海鸥出现在湛蓝的天空中,它们的鸣叫声和大海里冰块的撞击声,融合成一种壮观的自然景象,这些可爱的候鸟振起有力的双翼,掠过冰雪覆盖的格陵兰,它们在巴芬湾、福克斯湾和哈德逊湾上和狂风波浪搏斗,飞过加拿大平原,越过北美落基山的千峰万壑,来到温暖的南方。神奇的极燕鸥居然在北极营巢而在南极越冬,在南美洲和非洲歇脚,每年要飞四万公里,可如今这些英勇的候鸟都已经早已消亡了,人们现在只能在博物馆里和书本上看到它们,就象当初人们看恐龙化石一样.当然除了候鸟还有北美驯鹿、北极狼、北极狐、旅鼠、兀鹰、北极兔,在冬天来临时,它们互相依存,互相厮打,一路向南方杀去,但如今它们也消亡了,甚至连可爱的海豹、海象、海狮以及凶狠愚笨的北极熊也消亡了。如今人们所能看到的只有象安德森现在所看到的这些生物,它们都是人工用合成基因创造出来的小动物,它们的形状可爱、温驯,如果没有饲养场定时喂食的话,它们就会饿死,它们不懂竞争,不懂厮杀,也不懂得在自然中觅食,它们是人类在温室中创造出来的宠儿,所以在它们身上找不到一点自然动物所表现出来的野性。
    安德森走到机器狗卡迪和电动雪橇旁,发现滑雪用的东西都已经准备好了。他深深吸了一口冰冷而略带芳香的空气,调整了一下情绪,准备在这迷人的人造冬季里,好好享受一下长途滑雪的乐趣,他并没有带多少食品,因为人们在重建格陵兰时,已经考虑到了人们在冬季娱乐的需要,他们按照古老的爱斯基摩人的狩猎习惯,在千奇百怪的人造雪山里和雪原上都定距离安放了食品站。这些食品站当然不象几百年前爱斯基摩人的猎屋那样只放一些干肉,它们都是自动食品输送器,通过巨大的地下人造食品输送网,输送人们需要的东西。人们只需要在食品站的电脑内输入自己需要的食品清单,就可以很快得到满足。这当然要比古老的爱斯基摩人幸运多了,但也缺少了那份冒险的自然乐趣。
    安德森套好了机器狗卡迪,驱动了电动雪橇,开始了他愉快的长途旅程。
    天上还飘着毛茸茸的雪片,卡迪拖着电动雪橇在规则的滑道上发出轧轧的压雪声,雪橇上的红色方向指示仪正按照规定的程序不断测试着方位来指示前面机器狗卡迪的行动方向。安德森仔细欣赏着周围那些千奇百怪的人造山石和雪丘,它们都是按照几百年前的格陵兰景致设置的。一些冻土和碎石在地面上形成冰核丘和美丽的石环,这些具有各种有趣花纹格子的冰核丘戴上美丽的石环,再盖上一层白雪,俨然是一群纯洁的戴着白色花环摆出各种姿态的美女,给人一种心旷神怡的艺术享受。不过很显然创造者留下了太多人为的痕迹,所以失去了原有的自然的粗犷美,而使一切显得太艺术化、理想化。
    安德森看了一会儿,就没有兴致再仔细欣赏下去了。正在这时,一个奇丽壮观的景色吸引了他。天空中突然好象燃烧起了大火,幕状的鲜红色北极光布满了苍穹。极光忽悠变幻,艳美绝伦。他被这迷人的景色深深陶醉了。
    北极光渐渐由猩红、鲜红转成桔红,一明一暗,有如许多红色的蛇在天顶上乱窜。大地全被照亮了,人、狗、山峦、雪丘都变成黑影投在红色天鹅绒的幕布上。
    极光突然又消失了,安德森觉得眼前猛地一黑,他感到整个天地都在晃动,肚里有一种作呕的感觉。渐渐地他的视觉又恢复了。一阵凛冽的冷风向他迎面吹来,他感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寒意,不由缩了缩脖子。当他再次抬头向四周张望时,他惊呆了。
    他发现刚才所有有规则的人造雪景都不见了。淡黄色的太阳在地平线上只霹出半个脸,大风狂啸着,把他吹得东倒西歪,四周尽是连绵起伏的白雪皑皑的峰峦。
    突然一只象博物馆内扫雪鼬一样的动物箭一般地从安德森眼前窜过,远处一只早已绝迹的旅鼠在奔逃着。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要不是北极特有的寒风不断象刀样刮痛他的脸颊,他还以为自己在做梦呢。
    渐渐地风停雪霁,几朵白云在天空中飘荡着,浮云间出现了一大群南迁的雷鸟和北极海鸥,它们欢快的鸣叫声和远方海水里冰块的撞击声混在一起,更加深了安德森对周围的神秘感。终于,一种人类生存的原始本能在心底暗暗提醒他,他已经来到了一个不属于这个时代的地方,如果没有食物的话,他将会被饿死。
    迪尔·克劳斯在万籁俱寂的冰原上不知已走了多久,他绕过的冰丘和山岗连他自己也记不清了。不过爱斯基摩人的本领确实高明,他们总是能在千奇百怪的冰堆中找出道路来追踪猎物,即使在无星光的夜晚也是如此。这种生物自我导航能力每每令探险家们赞叹不已,只能归结为一种世代相传的本能。
    自从克劳斯在一天前发现那群不知什么原因迟迟没有南迁的北美驯鹿群的痕迹以来,他已经整整追踪了一天一夜。稍微有点狩猎知识的爱斯基摩人都知道,只要找到鹿群,伴随着的总有一大批北极狼、北极狐,甚至北极熊。这对于克劳斯来讲可是一大笔财富啊,一想到过了冬天他就要到杰尔玛家里去提亲,他就觉得浑身热血沸腾。可是一想到她父亲提出的那十五张白狐皮和十五张红狐皮以及两张白熊皮的聘礼,他又觉得连心都凉了。是啊,他现在只有十张白狐皮和十一张红狐皮,而白熊皮连影子都没有,看来这群驯鹿是他最后唯一的希望了,他不由又使劲催了催那六条已经精疲力尽的良种北极狗。
    时间渐渐流逝过去。他绕过一个又一个冰丘和雪窝,穿过景色单调的冰田,终于停在一处千篇一律毫无特色的山包上。狗再也跑不动了。
    克劳斯抬头看了看天,暗暗祝愿自己的好运气不要太早溜走,因为到现在为止他还没有碰上那该死的暴风雪。他从雪橇上下来,决定先休息一下。他卸下了狗身上的爬犁,用今天刚打的几只北极兔喂了狗。肉实在太少,狗儿们抢完后还吼叫着,克劳斯拍了拍一只跑到他面前的狗说:“好了,今天就将就点吧,等找到驯鹿群后,你们想吃多少就吃多少。”
    狗好象听懂了他说的话,呜呜咽咽地趴下了。
    克劳斯从皮口袋中掏出几块干海豹肉,草草咬了几口,现在他想好好歇一下。他估计最迟明天他就可以找到那群北美驯鹿了。他又仔细检查了一下猎枪和子弹,子弹很充足,足可以打三十几头猎物。
    风还在呼呼地刮着,但克劳斯一点也感觉不到冷,因为他身上穿着杰尔玛送给他的她亲手做的一套皮衣。这套皮衣用的全是最好的狐皮、狼皮和熊皮,她用牙把每条针缝都咬得严严实实,内衣里都选了最好的鸟毛贴起来。村里的男人们都说,穿上这套皮衣,再冷的冬天也不怕。克劳斯记得他离开时,杰尔玛对他说:
    “克劳斯,你还会来吧?”
    “会的。”
    “来看我吧。”
    “嗯。”
    “克劳斯,你为什么不把我娶走。”
    “杰尔玛,等我打够了狐皮和熊皮,我就把你从你父亲那里娶走。”
    “那你什么时候能打够呢?”
    克劳斯一下子把她抱住,亲着她光滑的脸蛋:“我一定娶你。你等着,等过了冬天我就带聘礼来提亲。”
    “我等你。不许变心!”
    “杰尔玛,我一定会来。”
    这次会面已过去几个月了,可克劳斯的运气一直不好。在冬天即将来临之际,他才打了十只白狐皮和十一只红狐皮,离聘礼的数目还差好多,他都快绝望了。可突然他发现了这群北美驯鹿,他的希望之火又被熊熊点燃了。突然,几声时断时续的狼嚎隐隐传来。克劳斯精神一振,他又竖起耳朵仔细辨认了一下,不错,确实是狼群的嚎叫声,他不由感到一阵兴奋。猎狗们似乎也听到了声音,它们都迅速从雪地上站起来,摇了摇自己疲倦的身体,朝狼嚎的方向狂吠起来。它们已经迫不及待地准备去饱餐一顿了,是的,驯鹿群就在前方。
    克劳斯迅速给正在狂吠的猎狗们套上爬犁,现在已用不着他再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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