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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朝的另类史 -梅毅(赫连勃勃大王)著-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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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意欲成和事,共享太平之福。诸王、贝勒或谓明朝时势已衰,正宜乘此机会,攻取北京,安用和为。但念征战不已,死伤必重,固有所不忍。纵蒙天眷,得或一统,世岂有长生之人,子子孙孙宁有世守不绝之理!昔大金曾亦一统,今安在哉!”这些话,无一不实。清入中原后无不增饰描绘清太祖、清太宗“梦一中原”的雄才大略,皆是事后诸葛亮的锦上添花。1642年刚刚歼灭十余万明朝精兵的皇太极,绝无入据中原一统天下之意,于他而言,沈阳东辽之地的取得,原非世有,拥有如此一片广阔大地足可为国。而他的那句“大金亦曾一统,今安在哉!”才是真正的雄才大略。如入中原,女真人历史和传统,必定会全然消泯。凡事福祸相倚,日后满清问鼎中原,虽吸收金、辽灭亡的不少历史经验,在汉化同时稳守“传统”,不过是延长国祚而已,事实上的女真民族(满)基本上成为历史的陈迹。
  从明朝方面讲,天朝上国,自大观念极其严重。特别是朱明王朝是推翻蒙元异族政权而定国,民族意识一直是教育中最基本的原则。长期以来,朝野中所有大儒、正人,皆竭力反对与“犬羊”的蛮夷讲和,因为这让他们想起靖康耻,想起南宋求和的屈辱。即使是袁崇焕出于权谋与后金假装讲和,他被杀时这一点也是一大罪柄:和款误国。所以,明廷上下谈和色变,和议绝对是一个最为忌讳的话题。谁讲“和议”,谁就是卖国贼。
  松辽大战失败后,明王朝内地形势更是一天紧过一天。那一年初,洛阳、襄阳被农民军攻克,福王、襄王被杀,辅臣杨嗣昌自杀,前兵部尚书傅宗龙(时任三边总督)又死。年底,开封被流贼包围,中原势如鼎沸,一切的一切,均让崇祯帝焦心似火。
  但是,作为皇帝本人,崇祯帝是个自尊心、虚荣心极强、极好面子的人,他很想与满清议和,攘外必先安内,谁都清楚,这样才能腾出手来一一剪除内部流寇。最终,趁兵败之际,一直有意议和的兵部尚书陈新甲主动作出表示,并让大学士谢升出面告知皇帝。
  崇祯帝大松一口气,有“大学士”级别的阁臣出面提出此事,自己既可不负责任,无论和谈成败,均可找出退身进步的借口。于是,他就让陈新甲安排,派职方郎中马绍愉等人出关与皇太极议和。
  这一使团,是明朝官方第一次也是惟一一次正式的议和使团。当然,明廷架子还是摆得挺大,敕书中仍旧以天朝自居,目满清为属夷。皇太极见书不满,明使周旋,又回京换敕书,来来往往。纠缠其间,松山、锦州、塔山、杏山坚城均落入清国之手,明朝在谈判桌上越来越被动。所以,待马绍愉一行到沈阳时,已经是崇祯十五年阴历五月十四日。那时候,洪承畴、祖大寿作为清人“阶下囚”,也在沈阳。
  对于明廷的主动议和,皇太极和不少满清贵族认同而重视,而上窜下跳反对最欢的当属汉人降官张存仁和祖可法等人,他们认定明朝是以和议为缓兵之计,劝阻皇太极不要轻和。即使与明朝讲和,也要效仿前朝金国,最大限度侵夺明朝土地,最大程度上勒索明朝金银,对明朝削之弱之,最后再亡之。可见,汉奸的大阴之心,比他们的满洲主子有过之而无不及。
  皇太极不这样想,他认定自己应坚守东北为国,并不惜居于明朝属国的地位,只要“天朝”每年能“馈赠”万两黄金、百万两白银即可。作为回报,清国上贡明朝每年貂皮千张、人参千斤。至于“国界”,皇太极想以塔山为清国界,以宁远双树铺中间土岭为明国界,在连山一地设立互市的集散地。
  从这些条件方面看,皇太极绝对没有狮子大开口。明朝出这些钱绰绰有余,基本就是先前“赏赐”明朝各边蒙古人的数目。如今,满清已经遍服蒙古诸部,明朝完全可以做顺水人情,把这笔开支换个收家而已。
  为表礼敬,明使马绍愉出关,满清隆重欢送,宴饮极欢。
  马绍愉行至宁远,立即把与满清议和的详情一五一十写下来,秘报人在北京的兵部尚书陈新甲。
  陈新甲仔细阅后,思虑重重,把秘报放置于桌案,自己随后入书房写条陈做“功课”。陈新甲家僮很勤快,见那封秘报,以为是日常必须对外公布的“塘报”,马上送人拿出传抄散发。这一来不得了,言路哗然,群情激愤,一起上言上书攻击陈新甲的“卖国”。
  邸报、塘报都是官方所办类似今天“大内参”、“小内参”一类的东西。邸报乃首都朝内的政情大汇总,记载皇帝旨谕和朝臣奏议;塘报内容多为地方军政大事要闻辑录,一般通过官方驿递系统在京城衙门府署送递并发至四方官署。
  崇祯帝甫听消息,内心极恼,他还以为陈新甲故意泄漏和议之事。于是,在隐忍一段时间后,他就附和众议,严旨切责陈新甲。如果这位老陈懂事,严加自责,把皇上从此事中撇清,大包大揽责任声称完全是在于自己一个人,保命肯定没问题。由此,他大可以自己回家优游山林。当然,官是保不了。但陈新甲此时特较真,认为自己受皇帝面授机宜,当然不会承受“卖国”之罪。郁闷之下,他洋洋洒洒万言敷陈,力诉自己有功,广引崇祯帝的敕谕中言辞,拉着皇帝这根救命大树不放。
  最爱面子的崇祯帝忍无可忍,亲下谕旨,把陈新甲在任期间四座边城失陷、两个藩王被杀以及河北、山东七十二城被清兵蹂躏的“罪过”,全按在他头下。最后,归结一个字:斩!
  杀陈新甲,自然明清之间的和议,不了了之。明朝,失去了他集中力量对付内患的惟一历史机会。历史的黑色偶然性,在这一刻又露出了它狰狞的笑脸。假使陈新甲的家僮懒一点或是拉肚子,没有把那份和议的密报当“塘报”抄出去,今天的历史,可能会是另外一个样子。
  明末内忧外患,士大夫文人,多以“知兵”自诩,以成大用。所谓唇吻韬略,竟成金紫之资,亦为杀头之源。这些人中,好坏参半,贤愚夹杂,熊廷弼、杨镐、袁崇焕、卢象升、孙传庭、杨嗣昌、熊文灿、洪承畴、陈士奇、陈新甲等人,皆是名噪一时的文人统帅。特别崇祯一朝,由乡试而至巡抚大员者竟多达十人(崇祯以前整个明朝间仅有三人)。也算是“时势造英雄”吧,“知兵论武”在时势多艰的情况下比走科举之路要便捷得多,所以,陈新甲、何腾胶、宋一鹤、丘民仰、刘可训等人才能迅速升擢重用,往往两、三年就做到别人正常途径要在官场熬上二十年才能得到的官位。文人“论兵”、“知兵”这种高级“玩票”,只有明末这种衰世才会特别突出。当然,比起南北朝时期和“戎服讲经”,明末士人要踏实一些。可悲的是,在热兵器逐渐成为主流的时代,士大夫们仍然把“韬略”当作万能药剂,醉心于“诸葛亮”的帷幄算计之战,却忽力略了武备和士气的重要性,本末倒置,还沉浸于“羽扇纶巾”于谈笑间让强虏灰飞烟灭的梦呓中,此种传统儒学陈旧意识导致的虚骄习气,也正是他们大多下场悲惨的主要原因。
  历史机会的一再丧失,明朝,不能不亡!

  李自成、张献忠的成败

  公元1644年,明朝崇祯十七年,阴历三月十九日。夜。北京紫禁城内乾清宫。皇帝寝殿。
  一位一米八三左右的精瘦汉子,皮肤黝黑,头发细黄,正浑身赤裸地站在御殿寝室的巨大黄金浴盆旁。十余个身着明宫官服的年青貌美宫女,手忙脚乱地帮他揩拭身体,水珠不停地从汉子那细软如鼠毛的发间滚落下来。黑大汉侧身之际,一人多高的西洋穿衣镜中,登时出现一个影像,凸颧凹腮,睁一目渺一目,未瞎的一只眼里面凶斜之光糁人,遍体黑毛,臂膊间青筋毕现——大汉一惊,多年戎马生涯养成的警觉令他大喝一声,肩摇腿踢,几个正为他揩身的宫女重重摔翻在一旁。
  殿门处卫士闻声飞速赶入宫殿,见大汉余悸未消,一脸惊惶地怒视穿衣镜,卫士长忙下跪禀报:“闯王,那是西洋穿衣镜”。
  “知道了!”大汉挥挥手,扈卫立刻消失于殿下。这位北京紫禁城的新主人,不是别人,正是大名鼎鼎的李自成。
  读过姚雪垠先生小说的人,见笔者的描述肯定大吃一惊——姚先生笔下的李自成,相貌堂堂,威风凛凛,头戴毡笠,身披红氅,完全是农民起义英雄“高大全”的形象——那种描写,完全是文学的臆想和政治的演绎。甚至连李自成最明显的相貌表征“独眼龙”都不着笔墨,姚老先生太过“美化”这位明王朝的掘墓人。
  一位姓窦的掌书宫女卖力地跪伏在巨大的、遍处绣锦飞龙的龙床上,不停吸吮抚摩侍侯这位皇宫的新主人。令人奇怪的是,黑大汉如同先前的崇祯皇帝一样,生理反应极其不明显,一则因为多年的“流贼”生活使这位“闯王”的器官用进废退,二则是因为他当时心中还存有最大的挥之不去的隐忧:崇祯皇帝到底在哪里?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京城虽克,明朝的象征人物不落不明,仍旧不算是最终胜利。
  两天后,宫里一个小宦官在煤山脚下发现了崇祯的“御马”。
  农民军士兵追踪寻迹,终于在山上一棵歪脖树上发现了自缢而死的大明皇帝。在这位三十六岁皇帝的白绫衣袖上,发现有数行潦草凌乱的字体,显然是崇祯皇帝上吊前仓卒所书。一行是:“朕失江山,无面目见祖宗,不敢终于正寝”;另一行是:“百官俱赴东宫(太子)行在。”
  十七年的皇帝生涯,对于崇祯皇帝来讲,只能用杜甫一句诗来概括:艰难苦恨繁双鬓!
  除诛杀魏忠贤一事上崇祯帝“英明神武”外,崇祯帝继位后的每一步,几乎是步步皆错,一步一步带着他的大明国走向灭亡。

  狡黠驿卒成王业 李自成

  河南、湖广的攻取之路
  李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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