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吹亩鳎崛衔沂且桓稣嬲淖骷遥蛭以谑槔锛窍铝松涎б岳吹拿恳坏忝恳坏巍K淙豢牡氖虏⒉欢啵俏乙岢郑蚁嘈盼易钪栈崤龅揭怀 熬世铡钡模�
我和德里(5)(图)
“是的,我喜欢。”我勉强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
妈妈自豪地一拍大腿,好像在说:“你看!”
史丁先生盯着门看了好一会儿,冒出一句:“对,喜欢写信!”
不,才不只是信!我想告诉他们,才不是那些笨到家的信,那些自己长脚会从课桌里钻出来的讨厌的信!
“我能拿回那些信吗?”我尽量让自己听起来像个乖孩子。
“萨哈拉,你说你喜欢写东西,我们总得保留点什么来证明这一点啊!”史丁先生虽然是微笑着说,但是我觉得他根本不是真的想笑。
“反正,从你学校的作业中是看不出来的。那好,你喜欢写,你写过什么?写的东西在哪儿?你在学校里可从来没写过什么!”
“你说她在学校不做作业?好,行使你的权力吧!让她留级,像一个正常孩子那样,留级!这比在大厅里当怪物给人家参观要好!”
“这可是一个相当严肃的决定,而且……”
“得了,得了!”妈妈这时显得很粗鲁。
最后他们同意我留级。“记住,女士,是你主动要求的!”于是他们让妈妈在一张又一张的纸上开始签字。
门关上了,我和妈妈站在办公室门口。我知道史丁先生和碧丝女士一定在门的那一边议论我的妈妈。他们会说这个妈妈怎么宁愿孩子留级也不让她接受特别帮助?但是我看见妈妈在微笑,我真为她骄傲,她是个勇敢的妈妈,因为她敢于面对失败。也许别人认为我很笨,但是我知道我不笨,这就够了。我知道妈妈也认为我不笨,所以,我真的很高兴。
我回到教室的路上看见了还坐在厅里的德里,他在等着碧丝小姐给他“特别教育”。当然,实际上他是在给鞋子画一个黑乎乎的标志,而不是真的在等谁。他没看我,我也没看他,但是我心里却在说:“谢谢你,德里,谢谢你的粗鲁,谢谢你的乱七八糟。你让我从痛苦中解脱出来了,你让我又成了一个正常的孩子,虽然,是个正常的笨孩子,但我至少不是特别的萨哈拉了,我欠你一次!德里!”
但是我实在想不出来怎么才能报答德里的“帮助”!
我的理想(1)(图)
每次放学回到家,妈妈总是问我有没有交到新的朋友,要不要带他们去她的餐厅吃饭?天天如此。虽然她知道我的好朋友永远都只有一个:我的表妹,瑞秋维尔斯。
瑞秋比我小一岁,她的声音就像树叶飘落般轻而温柔,而且总是慢慢的。她说话的时候总是盯着自己的脚趾头,即使是她告诉你昨晚吃了什么,脸也会红得像水果摊上的苹果,仿佛在说她今天没穿内衣。
瑞秋本来和她的爸爸、妈妈、小弟弟弗雷迪一起搬走了,但是,现在又回来了,不过跟她一起回来的只有她的妈妈和弟弟。于是,一下子我妈妈和她妈妈就好像总是有说不完的话。瑞秋和爸爸是同时离开我的,但是还好,瑞秋回来了。
这是她成为我最好的朋友的第一大理由!
学校里有些女孩认为瑞秋是装“清高”,但是我知道瑞秋不是。害羞的女孩怎么会装清高呢?她们总是更在意人们的想法,就好像他们是在冰上小心翼翼地走,而人们的眼光就是冰面。当然,害羞的朋友也有不好的地方,他们总是什么事都让你先开口,你开口说了问了,他们的回答又只不过一两个字。这就是为什么她用了那么长时间才和我们玩到一起。比如,我们跳绳,每次我都不得不特意地叫她:
“瑞秋,快啊,到你了,跳啊!”
可是她不跳,你叫多长时间也没用。直到现在也是,她让别人跳,她摇绳。所以,理由之二就是,和她在一起,我要照顾她!
理由之三嘛,就是她是惟一一个知道我真正理想的人。
但是,目前还没有人看到过我的“真正理想”!当然也没人相信我,我见过,就一秒钟,但我相信我的理想能实现。
我的理想(2)(图)
我是从水晶球里看到的。好吧,我承认不是水晶球,只是一个翻个儿的金鱼缸。但是正是大夏天,我和瑞秋在厨房的桌旁玩腻了算命游戏,就开始盯着一个不用的金鱼缸发呆。
“你看见什么了?”我问瑞秋。
“什么也没看见!”她耸了耸肩。
我等着她再问我同样的问题,这是基本的礼貌,但很显然瑞秋并不这么想。她什么也不说,我等烦了,只好说:
“知道我看见什么了吗?”
“什么?”
“什么也没看见!”我一脸坏笑。其实我看到了,至少鱼缸上反射着我自己的影子。我突然认真起来:“不,等等,我看到了!”我向瑞秋宣布,“我将成为一名作家。”
“你?”她拢了拢额头前的刘海儿,摇了摇头。
“什么意思?”
“像那种真正的作家?写书的?图书馆放着的那些书?”
“对,对,就是那样!”我听到她提到图书馆,又兴奋又紧张。
“那你写什么呢?”
“呃,写事情呗!”
“什么事情?”
“什么事情?每天做的事情,有意思的事情啊!”
她像看家庭作业那样看着我:“每天做的事情不是有意思的事情!”她指出,她把纸牌洗了又洗,“写作太难了!”
“你怎么知道,你又没试过?!”
“我没试过,是因为太难了。除非有人逼我写书,否则我一辈子都写不出来。我—没—兴—趣!”
“我逼我自己写!”我说,“我有兴趣,我将成为有史以来,这个城市最年轻的作家,你等着瞧吧!”
瑞秋认真地看着我,就好像我的眼睛里有外星人。我冲她微笑,希望她看到的是友好的外星人。她眨了眨眼睛,开始皱眉。
图书馆女孩(1)(图)
妈妈总是希望能在星期天上午跟别人换班,上午餐厅的人多小费也会多点。我也喜欢,因为这样她就可以开车把我送到图书馆,然后我就在图书馆度过一整天!
下午妈妈再来接我去她的餐厅,我又可以吃到好吃的煎饼。图书馆的空调开得好大,每次去我都带一件外套,即使是这样,一进去的时候还是会被冻得一身鸡皮疙瘩!我喜欢坐在图书管理员旁边,就像我在公共汽车上,喜欢坐在司机旁边,我会感到安全。
图书管理员见到我会用微笑跟我打招呼,但是并不和我说话,好像他们认为一个笑容已经足够了!好在我并不生气。图书馆里摆放的都是光滑的棕色的木头桌子和棕色的靠背椅子,我喜欢他们,我喜欢坐在这里写我的书。我也看书,最喜欢的是贝弗利克利尔的《罗玛娜》。我看书的时候,仿佛外面的世界已经不复存在了,我只生活在罗玛娜的世界里。罗玛娜有爸爸,她的爸爸和妈妈有时也吵架,但是他们没有分手,这本书我读了两遍,但是结局还是一样的,他们没有离婚。故事就是这样,快乐的结局人人都喜欢,所以没有必要去改变它!
有时候,书上会有作者的照片。看看写书的人长得什么样特别有意思,尤其是你读完了这本书之后看着他们冲你微笑。有的时候,作者比我想像的要老,有的时候她或他的肤色跟我想的也不一样。有的时候书上没有作者的照片,只说他和他的狗住在曼哈顿之类的无聊事情,其实也许作者想说些别的什么。一本本书摆在书架上就像一个个作家站在我面前,和我聊天。总有一天,我的书也会摆在这上面,我的书也会说话。
总会有一些人固定地在星期天出现在图书馆里,大部分都是一些带着孩子或婴儿的妈妈。但是我发现有一个跟我差不多大的女孩儿也常常出现在那里。她总是扎着马尾辫,但是她的头发卷得太厉害了,所以辫子显得又蓬又好笑。在她左眼眉稍微往上一点的地方有一块疤,所以她看起来总是很严肃,即使是笑的时候也很严肃。她很瘦,她的两个哥哥虽然看起来比她大很多但是也很瘦,他们总是守在她身边,但是在她挑书的时候却从来不去打扰她。她总是去“艺术雕刻”区挑书,有时候也来我这边看书,我盯着她看,既兴奋又紧张,不知道如果她发现了我的“书”的话,我该怎么办,但是她没发现。她把书拿下来,然后盘腿坐在地上读。每拿出一本书她就用铅笔在书架上做一个记号,这样就可以把书安全地放回到原来的位置上,我想,她应该很会收拾东西。
图书馆女孩(2)(图)
有一次我正盯着她看,她突然抬起头来,和我对视。我紧张得都快要死了,但是她的眼神很平静。
“嗨!”她说。
我冲她挥了挥手,尽管她就在我面前很近的地方。
“你看起来很面熟!”然后她用手点着嘴唇好像在回想是在哪里见过我。在学校的大厅吧,我想。一想到她可能曾经看见我傻傻地坐在大厅里学习,我的脸变得通红,不知道该说什么,甚至都不知道该往哪儿看。好在最后她耸了耸肩,放弃了回想。“你也常来吧?”她说。
“嗯!”我回答得尽可能简单。
“我也是!”她笑道,“我妈妈让我哥哥们带我来的。她希望他们能多读点书,可是他俩谁都不爱看书,什么都不看,就等着我看完然后把我送回家,时不时地还捣乱,弄得管理员生气极了,呵呵。”她说着说着笑起来,我也跟着笑起来。
“我叫巴黎!”她说。
“是那个城市名?”
“不,是人名!”她回头看了看她的两个哥哥,他们好像给她做了一个什么秘密手势,她突然说:“好吧,我们下次见!”说着就跑到他们那里去了。
回家后,我总是忍不住想起巴黎,然后想像着下次和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