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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数学家,没有算术家。
那么“作文”呢?有文学家,有作文家吗?
为什么叫“作文”,不敢叫论文叫文学叫文章?
为什么要降格以求?几十年孜孜不倦地降格以求?凭什么不让孩子写真正的文章?如果美术课十几年只教孩子画简笔画,而不告诉他更不让他练真正的美术?这正常吗?少年足球队,踢的是仿真足球吗?少年琴手,弹的是仿真钢琴吗?你能接受孩子学十几年仿真数学,练十几年仿真田径吗?
人文领域,比如历史哲学文学等等,这些年,少年天才到底是出得太多了,需要打压,还是压根就没有?
小孩写了一两本书,就被一片声地呼喝为“天才”,如果不是恶意捧杀,那只能说,是前辈用慈祥和爱护的眼光,去看儿童组的竞赛。试问:这些天才少年儿童(如果方舟也算一个的话),有独立建树吗?如果根本就是在模仿和追赶成人,那能叫天才吗?我记得韩国的李昌镐,是把大大小小的棋手杀得横尸遍野,才得了“神童”称号的。
所以说,长期以来,我们的作文标准和要求,实在是低得可怜。
为什么作文一直被视为初级的,练习的,仿真的?而正经文章,比如散文小说论文,我们认定学生是写不了的?
从小学到高中,文体训练种类不少,最大训练量的文体是两大类:
记叙文,议论文。
试问:成人文章里有这两种文体吗?记叙文是什么东西?议论文又是什么东西?将来的工作实践中,用的最多的论文,为什么从来不练?
请仔细回忆,出了校门,你有没有被要求,写中小学那样的记叙文议论文,哪怕一篇?有没有?那些所谓优秀的记叙文议论文,明显带有学徒工的标记,说句实话,只能投到从学生中来到学生中去的读物上去,搞自产自销。哪里能应付真正的写作呢。
现在我来说出真相:小学中学练了十年左右的作文,根本不是文章!文章不是那样写的!从学会写字到走出中学,我们的作文课,那些记叙文议论文说明文,训练的是什么?
是四不象的仿真文章!出了校门百无一用!什么都不是!
我建议,废除“记叙文,议论文”等概念!从小学到高中,学校作文的种类重新划分,写真正的文章,重头就是两大类:
论文,文学作品。
方舟从开始写文章,目的很明确。就是写书。在全国新华书店发行的真正的书。而不是油印的在亲友手里传阅的册子。是散文或小说,而不是什么习作!
有人说:九岁十岁写小说太早了嘛!是不是先写点日记?
甚至有人说:先写100篇日记,100篇游记,100篇杂感,100篇寓言,再来写小说嘛!
——按每篇500字算,四个100篇,就是二十万字!练了二十万字,才来写小说,他们以为小说是什么?核尖端啊?高科技啊?某些人的专利产品啊?
但是我们的作文不就是这样练的吗?以每个学生平均1万字/1年计算,十年就写了10万字。事实上,一般学生远不止写了这个数。为了慎重,我查了新版的《语文教学大纲》,上面有量的规定:小学高年级,各类习作共1。9万字左右,初中,各类写作5。1万字左右,高中课堂作文和各类练笔,超过5万字。加起来,已不止10万字了。10万字是什么概念?每个学生都能写一本书了!但是很多人,一出学校,就把写作视为畏途和终于摆脱的噩梦。十年练出十万字的四不象,这显然是不对的!
我们也太轻视孩子的智力了吧?
黄全愈博士的《素质教育在美国》一书中,提到美国孩子8岁就写论文。有些人不屑:八岁能写什么论文?
黄博士列举了一些论文的题目,八岁孩子写得有模有样:
老鼠有决策能力吗?
古典音乐、乡村音乐、摇滚乐对植物生长的影响;
食物的色彩与消费者的心理;
狗靠什么来决定选择玩具;
猫是左撇子,还是右撇子;
辛辛那提地区的气温与环保;
——难道是美国孩子比中国孩子素质强吗?试问:这些题目中国孩子一定写不出来吗?问题是,我们几十年的作文课,出过这样的题目吗?
我们从来没有让孩子写过!我们压根不相信他们能写!
其他学科,整个的中国基础教育,都存在同样的问题:仿真。
我们一方面呼吁孩子参与社会,一方面又本能地把孩子阻截在社会之外,呼吁的声音高涨了,就给孩子提供一个模拟和仿真的,提供点边角废料给他们随便玩玩。怕他们把真实的事情搞砸了!
一旦孩子进入真实的成人领域,立刻惊呼:这么小就……这对小孩儿有好处吗?
很多的教育者,他们的本职工作,就是阻拦孩子做事情。而不是给他们创造机会。
什么创造性培养,九法十八式。根本问题不解决,说得花哨有什么用?
创造性的培养,归根结底就是一条:
让孩子独立地干一件真正的正经事。
哪怕多小的事,是真的,而不是游戏模拟仿真的。告诉他成功的目标,对他说成功的好处,并提供条件,帮助他成功,肯定他的成功。就这。
方舟为什么一定要写自己的书,原因就在这里。
《正在发育》 社会课上的中国光荣传统(5)
不能让她的写作天分,耗费在仿真作文上。
那种带模式和套路的作文,只能把好好的写作天才写残废了,思维写残废了,语言写残废了。那种残废,是很难很难修复的。
这是另外的话题了。很大的话题。
(六)关于修改
有人问:“你的作文都是自己写的吗?你妈妈给不给你改?”
方舟说:“她还没有我写得好呢。”
我说:“我要不是学中文的,是学理工的就好了。”
方舟说:“你要是个文盲更好。”
那样就没有人会怀疑,这些文字,出自她的手笔了。
第一本书出版时,要给一张图片配个说明。她是怎么写的:
“这是在大连的旅顺的蛇岛照的,这可是货真的蛇,价实不实我就不知道了,可这蛇是真的,可以证明的,只有这张皮笑肉不笑的脸。”
我说:“不行,不通,改了。”
她大叫:“啊?怎么不行?哪里不通?就是通的!”
我说:“的字用多了。”
没想到,她还知道挺多,她说:“妈妈,你懂不懂啊?我们汉语里,‘的’字是用得最多的字,平均15个字就要出现一个‘的’”——她的说法没经过专家认证,可能统计有误。
我说:“好好好,我们来数数。”
加上标点是60个字,用了7个‘的’,平均8。57142857字,出现一个‘的’字,这回她无话可说。重新改过:
“这是在旅顺蛇岛照的。这条蛇可是货真的噢!价实不实我不知道,可以证明我很紧张的,就只有这张皮笑肉不笑的脸了。”
55个字,4个‘的’,平均13。75字一个,显然通顺多了。
她写道:“唉,今朝有酒今朝醉吧。”
我说:“不能用。换一个。”
她说:“凭什么不能用?”
我说:“21章刚刚用过了。”
她说:“就你的记性好!”嘟嘟哝哝不情愿地换了个词。
任何一个小小的改动意见,不拿出真凭实据来,根本别想说服她。
即使拿出证据来,她也有相对的说辞来辩驳。
在《寻找刺激》一章里。她写道:
“他忽然对我回眸一笑,拽着我的衣袖,就飞奔向三楼。”
原稿是“二楼”,我说:“二楼有什么刺激?改成五楼。”
她说:“那个楼没有五楼,只有四楼。”
我说:“那就四楼。”
经过不依不饶地讨价还价,以“三楼”成交。
有时她也会听我的建议。
第一章《敬佩我》,我说,加个人物“冯圆”。
她说:“为什么,这根本不符合她的个性!她不会当面敬佩我的!”
我说:“那也要加,非加不可!第一章所有的人都出场了。只差一个冯圆了,她第一次出场已经是十二章了。那怎么行?”
她想想有理,就加了。
更多的时候,是听她的。
比如结尾。她用“大了……大了……大了……”收场。
我说:“这不行吧?是不是太草率了?”
她说:“你看,这你就不懂了吧!香港有个电影,结尾就是几个照片和话外音:“大哥和美珍结婚,生了八个孩子;二哥去了澳洲;三弟还在九龙塘,有人在豪华游艇上看见他。”
我一想有理,简单利索,还有点余音袅袅的意思。就认可了。
看她写得有趣,有时我也想替她写。
《二球运动员》写到一半她上厕所去了。
我替她续了一句:
“最可喜可贺的是学前班的小朋友……”
她回来,二话不说就划掉,改成:
“在整个运动场上,最引人注目的,还是最小的学前班小朋友……”
还告诫我:“你不懂,别瞎改噢!你想想,这事儿没有什么‘可喜可贺’的,应该是‘引人注目’……”
再说修改。
课堂作文和假期作文就不说了。由她的语文老师改。暑假收拾书包,我才看见她在学校写的作文。基本都是“优”。
这个小说,她写了近一年,写的时候,即使我觉得有点不同看法,也不提,由着她写。文章的脉络只有她自己最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