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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幺公死后的第二天,我放假回家了,一回到家也就知道了他已经死了。
幺公的死,或者对我的影响幷不大,至少在那时我还没有觉得他死得可惜。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见到死去的人越来越多,尤其是慢慢地发觉人的生命是何等地短暂,而且我的同龄也有了离去的念头,我开始慢慢地为身边死去的人感到叹惜了,人就那么容易死去么?
在开始写这《农村的死法》的时候,我曾写过一篇与“死”有关的黑字,黑字是与白纸相对应的。丧服为白色,似乎白色的纸只有配上黑色的字才有使人泪下的情趣,然而,可能么?
幺公已经死去了,一回家到我便接受了他死的真实。晚上,闲得没事,我又去守夜了,是第二次,也像是记忆中的最后一次。同样是陪伴着道士,同样是陪伴着他们——二爹、三爹、四爹、五爹及哥哥姐姐们,同样也是在午夜时刻吃午夜饭,也同样是在一更天之前便有了睡觉的欲望,但最终就还是陪伴着他们走下了一夜又一夜,计两个夜晚。
我可能会在以后还要继续守夜的经历,但以后的经历定会使我泪如泉涌,至亲的会一个一个地先我而去,或者也包括我现在的朋友,我有理由不为他们守夜么?
幺公的死,他自己心满意足,他选择自结性命,我有必要去探讨吗?
有些时候的爱,难道就真的难以割舍吗?幺婆早幺公三十多年而去了。三十多年过去了,幺公还是选择了与幺婆的阴魂在阴间及早地相见,迷信么?封建么?祥林嫂的思绪错乱,旁人的不甚理解,她在除夕夜竟然死掉了。这又能为现在的某些现象作见证么?不可能的,幺公的选择不是祥林嫂的无奈与凄苦。
幺公已经死了多年,他的容貌,我早已不清楚了,模糊了。他走路的背影至今仍是三只脚的摇摇晃晃,生命缺少了什么?个人的生活也失去平衡的砝码。
十、吃饭、睡觉、干活死去的真实例证
1
我在这儿及在这之后所写的共三部分,与前面的九部分是大有区别的。如果说前面的九部分,我都在为个人的死法立传,那么在这之后的三部分我则是在给部分人写合传了。
我没有去调查村上的人的死去,以至于在现在这个时刻我都只有把他们的名字忘去,把死的年岁忘去,把死的具体时间忘去,甚而至于把死的原因也忘去。在这之后的三部分,我分作了三大类型的死法,而这死法在村上,或者在农村的某个角落又确实存在着。我大致虚构了一些,原因也很简单,我没有作调查的能力,仅以我的所见所闻来写这之后的三部分,我想,困难的难以攻克是足以让我退却的,但是考虑到此三部分对《农村的死法》的重要性,我仅能够咬紧牙关了。
刚才我从外面的旧书摊看书回到教室,而这一次的回到教室怕是我写《农村的死法》的惟一的一次在教室里写作了。除了在家写的部分外,大多的都是晚上在图书馆写的。
夜深了,但是春天的夜没有冬天的夜来得及时,开着的窗户吹着的风带进来了一阵阵的带有花的余香的空气。本来,夜已经降临了,在夜里做文字,黑字的事,的确不是一份好的差事。我直到现在也是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把这《农村的死法》放在夜晚来写。大概是我自己在世的多余了吧,现在的我仅以作如此分析而已。
在旧书摊,我发现了《中国文字学故事大辞典》,本打算买,但苦于太贵,需16元,而我身上仅五元大钞,不敢奢望。找人去借,却不敢开口,因为我生怕又遭了上辈子的罪,人家逼紧了,还得使用“隔山打牛法”,又去借钱,把钱还掉。
在成语词典上查来一个成语,是“梦笔生花”,上面是如是说的:
梦笔生花五代•;王仁裕《开元天宝遗事•;梦笔头生花》:李太白少时,梦所用之笔头上生花,后天才赡逸,名闻天下。后来就用“梦笔生花”比喻人的才思大有长进。
原来如此,6日下午我所作的《由“夜窗同梦笔生花”和“梦笔生花”所想到的》居然受了媒体的玩弄,差点搞错了。不过也好,现在我终于明白了过来,“梦笔生花”的确是与“夜窗同梦笔生花”无关的,即使它本就或者可能与李太白无关,也根本不会与“一唱一和”有关。
我的笔头是不可能生花的,即使生了花,这花也会很快雕谢,而且即使昙花一现也不好看,更说别说什么梦笔生花而比喻才思广进了。
我在这之后所写的三部分,大概比前面的九部分都还见无味。因为即为死人的死法写合传,那么短短的近两万字便会使许多的无辜的人受害。
笔,我不希望它能生出花来。毕竟现在很不提倡“雅”的笔法。再好看的花也不过是“隐君子”所能够享受的风花雪月,我想。
我可能会在这之后的三部分使许多的“阿Q”无声无息地再现,但这样的再现却使我害怕。因为现实的农村还会有再现的“阿Q”。
有人说,最好不要在晚上看历史之类的书,我想也是的,历史毕竟是死人的历史,有多少活着的人能成为活着的历史呢?好像惟有死去的人才会有活着的历史——我以为。
所以,进一步说,眼前的幽灵,他们来自另一世界,便在眼前多了起来。尽管我一而再,再而三地使自己的阳气重起来也无济于事。白天是阳,晚上是阴,男人是阳,女人是阴。在晚上,由于阴与阳的互渗,大概这便是我自己的阳气无济于事的原由,我想。
然而,我又想,因为没有了退路,所以只得继续下去,让眼前的幽灵活跃于笔头而生字。只不过这字只能够在白纸上才能够满足“花”的需要。
以上,大约是这之后的三部分的预言了。然而预言也与预言家有着同样的命运,最终预言都会因为预言家的死去而未被证实而破灭。
2
今天中午的“D校”学习讨论课,我去了,听一大一的同学说,她说了这样的一句话来,其为:
人活着必须吃饭,但是人活着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吃饭。
这句话的确很有理,我怎么找理由也无法将其驳倒。同样还是今天,只不过是今天下午罢了,我在去校外旧书摊的路上见一则广告来。其为:
一个小男人,
在一个小山上开了小酒馆,
既煮咔啡又卖酒,
这滋味——咖啡日记,
工商银行右边,
楼梯的尽头。
这广告无非是为了招惹学生们去喝咔啡喝小酒。然而说到底还是希望学生们去,以便促进消费,促其热闹而又赚大把的钞票。
在农村,人们还是为了生存而不停地干活吃饭的。即使前面的那同学所讲的那句话十分有理,但是在物质条件相对贫乏的农村,生活是为了吃饭却是十分普遍的。不去做,不到地里干活,哪来吃的呢。
农村人的闲情雅趣没有城里人的高,也更没有大学校园里的大学生高。“这滋味——”,农村的人,大约是一点也无法品尝得到的。
因为吃饭去的人在农村占有多大的比例我不清楚,或者也不多,15%——20%便足以证明了因为吃饭而死去的人在农村的死人中也是占有一定地位的。
吃饭死去不是因为吃不起饭,而是在吃饭的时候死去,或者是在饭后不久便死去。
农村的人大概也还相信活着就是为了吃饭的。别的不说,活着的人也很了解因为吃饭而死去的人。他们说,总算没有做一个饿死鬼,死了也值得。
我们村上,在我的记忆中,十四五年的日子里,因为吃饭而死去的大约是有六七例的,但是不是只有六七例。而这比例,远不止15%——20%,大概是村里的人真的不希望饿死的缘故吧,不是么?
我在这儿不便将每一个因吃饭而死去的人详细列出,也更不便将他们分出详略来写。我仅作一简要的叙述。
1990年,12社,中午,姓代,刚吃一口饭,还没有吞下去,含在口里,双眼一转,翻白了。年不到六十。男。
1992年,2社,晚上,姓兰,刚吃完晚饭洗了脚,准备睡觉才躺下,一命呜呼,没气了。年七十有余。女。
1993年,15社,早上,吃完饭,准备出去干活,才拿上锄头,跌倒了,重病不起,两天后,再吃一顿饱饭,撑死了。
1995年,10社,夏天,中午,电扇正紧转着,有了一些凉意,吃着蒸好的包子,咽不下去了。年近六十,男。
1998年,岁冬,不太寒冷,吃着面条,烤着火,才吃了一半,碗掉了,事隔一天,埋了,年近七十,女。
2001年,不详,但死之人为村上的红白喜事都要请的厨师,年近六十,男。
以上六例,除最后一例因我很少听他人说起外,其余几例是我当时清楚明白的。
或者仅仅以上的简单叙述我们便可以发觉那样的死法的确爽快。能够那样的死去也正是村上许多的快死的人的追求。
死了都不能做饿死的鬼。
死人又何曾做过饿死鬼。
因为活人会在死去的人嘴里喂一口饭,但是那饭——死人是吞不下去的。而这,活人的好意便叫做“含饭”。
然而活人的恩赐也不比自己吃的好,能够在死前饱餐一顿也不枉自己辛苦一辈子。
前不久,大约就在前天,听室友从报上得来的消息说,广东那边死了人都还可以“包二奶”,问他是什么原因呢?原来与农村的习俗差不多,只不过农村给没死人“包二奶”的习惯。买一张纸,做一些纸人,化成灰,寄与死人,如此便曰:死人也可以包二奶了。
然而,
然而写不下去了。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