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荣耀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仙剑三同人)魂兮+番外 作者:玖茔(jj13.2.17完结,青梅竹马,平步青云)-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没有手下,没有仇敌,没有儿子,孤身一人。叶招魂易容成最普通的江湖侠女行走江湖。
她体会到了当年从未体验到的乐趣。过去的她起点太高了,藏剑叶家这个名字让她从一开始就注定不能像一个普通的江湖侠客一样,她从一开始就要面对这个江湖最黑暗无底的一面。现在想想,若是她一开始抱的不是叶孟秋的大腿,而是柳风骨的,说不定当场就被柳风骨杀了,然后他会对叶孟秋说一个天衣无缝的谎言,而叶孟秋也一定会相信——藏剑山庄的少爷,总是又二又天真的。

如果是那样,自己或许就要和这个世界道别,就不会有那么多的伤心痛苦,生死艰难。她也许就会去下一个世界,然后放弃这个游戏,在现实中一年又一年的折磨自己,然后照顾弟弟。直到有一天她死了,或是弟弟死了,她就解脱了。
当年的事情最近有些记不清了,她本来就不是会在意别人死活的人。弟弟不一样,因为那是她从小养大的孩子,是她最亲近的人。其他人,就是父母死了,她也没多大感觉。

她从有记忆开始就知道,人是会死的,或早或晚,或悲或喜,仅此而已。 

人活着总是要给自己一点支撑的,她的支撑就是弟弟,虽然不是亲的,对她而言也无所谓。她本来就什么都不在乎,连自己都不在乎的人,又会在乎谁?
杀人什么的,没有恐惧,也没有欢喜,她要杀了那个人,仅此而已,再无多余。
会对那段记忆那么深刻,并不是因为负罪感。想找弟弟的执念那么深重,也不是因为赎罪。她只是想要在找到那份温暖,再找到那个依靠罢了。

原本要将叶英当称那个依靠,可是叶英自己都没注意到的时候,她就注意到了——这个孩子,不可能成为她的依靠。叶英喜欢李承恩,而在李承恩之前的,是家人,是藏剑山庄。
自己还是一个人,别人或许会需要,却不是必须的存在。

不是独一无二的。

或许弟弟也会不再需要她,她也不再是不可或缺的。 
找到了弟弟,这个模糊的想法成真。那个身负咒印和血毒的孩子眼睛里有他自己都看不到的执着温柔和疯狂,她的弟弟像她,也不像。但是如果有一个人这样为他可以不顾一切,他一定无法拒绝。而自己错过了可以分开两个人的时间——在他跳崖之前。

她的弟弟最像她啊,可以对所有人都很真心,因为毫不在意。但却绝对不会将性命交托,因为他们谁都不相信。可是现在,他可以为了这个孩子去死,她已经不能阻止了。
不能阻止就要放弃。
而她的孩子,也有一天要离开她将另一个人纳入怀抱,倾心竭力的对那个人好。娘亲什么的,都不会比得过那个人的一个笑容。

她来了洛道,这里的尸人一直是江湖的心病。就算是万花圣手也束手无策,五毒中人也在努力,毕竟是凶恶的古法,想要解开并非易事。
尸人迷失了过去现在,漫无目的的游荡在荒山青冢,残垣断壁。
红衣教撤出了中原,阿萨辛和牡丹带走了大部分红衣教徒。只剩下一部分不知真相,却真心待人的教徒依旧在江湖上行走,行侠仗义,施恩不望报。
牡丹瞒着众人给这些红衣教徒留下了一笔数额巨大的财产,足够他们维持教中运转,行走江湖。
叶招魂想,也许牡丹还是当年她见到的那个软软的可爱的襁褓中的王子。

中了尸毒的人寿命变得漫长,短短几年并不会有什么变化。
叶招魂向一个看起来不过四五岁的尸人孩子伸出手,手臂被咬破,鲜红的妖异的血不停地流出,滴落在地。那个孩子面上的青色迅速退去,恐怖的怪力消失不见,软软的躺倒在她怀里,眼神有了一丝清明。
他抓着叶招魂的衣袖,露出一个不像孩子的悲戚笑容。
他说,谢谢。
然后这个孩子就在她怀中化为飞灰,风吹过,就只剩下掌心的那一点灰。

洛道李渡城外有个华丽的不像话的房子,里面住了一个像是厉鬼一样的穿着大红嫁衣的女人。江湖上传言传得越来越邪乎,毕竟洛道已经是个禁忌,没有人——就是初入江湖的菜鸟也会避开这里。真相如何能有几个人知道的?
叶招魂将那一点灰放到一个木筒里,埋在了房子的院前。

“你不是都给他下了蛊么?你还怕什么?若说这世上还有谁真拿你当命根子的,也只有王遗风那个笨蛋了吧?”
一身大红衣的疯娘子怒视着陷入情感纠结的不速之客,若不是打不过这个女人,她早就将这人扔的远远的。
“他到底有什么不好?”

许久,叶招魂才听到自己的声音,她说:“我也不知道。”
喜欢或是厌恶,她的情感其实单薄的连她自己都觉得恐怖。她其实一点也不爱她的弟弟,她只是想要抓住那种温暖的感觉,那一天,弟弟说得一点也没错—— 
【你是个怪物。】
她就是个怪物,她一点也不生气,因为她早就知道。
她那么喜欢那些故事,喜欢游戏,喜欢那些与她生死与共的人,其实不过是因为她贪恋那种温暖。但若是要放开,她就能走的洒脱,毫无留恋。那根本就不是喜爱,所以才能忘记的理所当然。 
王遗风对她好,好的理所当然,就算被她所伤,被她算计,被她下毒,再见面的时候还是会用那种温润的目光看着她。
她害怕,就像是每一次站在雪中,天空阴晦,四合混沌,大雪将一切都模糊掩盖。那个时候她都好害怕,害怕却又期待着成为这雪中的一部分,等待着无声的消失。
疯娘子将她踢出了门,她说,你是爱他的。

叶招魂不断的反问,却不能给自己一个肯定的答案。但是——
【你是爱他的】这句话就像是咒语,不断地在她的脑海浮现。

昆仑山顶,终年飞雪。
她找到了当年王遗风在这里的住所,她坐在山顶看着仿佛触手可及的清冷明月。这样的大雪和寒冷让她渐渐困倦,这是最让她安心的事物,也许就让她在这里永远的沉睡也不错——被冰封,陷入更深沉的梦境,再不用想起这些。
柔软的白色貂裘将她整个包裹,上面犹带着温度,连指尖都被温暖。

她说,我对你做了那么多可恶的事,还在你身上下蛊,让你再不能爱上别的女子,也不能与别人欢好。你不恨么?
她没有回头,因为她怕自己看到那双眼睛就会放弃就会妥协。
就算她不爱他,就算他不爱她。

王遗风什么都没有说,只是抱起她,向回去的方向走去。
路上,她听到一个低沉的声音。
“不会离开。只要我活着,就会在你身边。”

她是……爱他的。






第76章 番外(四)
结婚什么的,真心是一件令人厌烦的事情。特别是还有人刻意来看笑话的前提下——

“呐,那些家伙全部砍掉,可以吧?”
手指无法克制的摸上腰间,有鉴于成亲前新娘新郎不能见面的规矩,所以来当伴娘的是菡茗。菡茗表示此人婚前焦虑症太过严重,危险程度已经破表,姑且暂定为SSS级……o(╯□╰)o 

“你克制一点,今天是你大婚,你也不想在这种时候出什么意外吧?”菡茗打量着那张写满了暴躁的脸,满心无力。“别忘了在外面招待处理的是子湄,你要是敢弄砸了它——结果不用我说吧?”

“啧!”叶招魂烦躁的坐下,手指无声无息的在桌上敲出一个又一个洞来。

东子湄最可怕的地方从来不是她的战力,而是在钱财上的严厉,若有人敢打扰了她敛财,绝对会享受到恐怖的嘴炮洗脑。就算是叶招魂也不想面对这种精神攻击——她已经够烦了。 
院门外来往的人当真是什么人都有,几乎江湖上有名望的门派势力的人都能见到,还总有几个不长眼的在那里探头探脑,爬墙头。“让他们滚远点!”

“是是~我尽量~”菡茗有气无力的捡起自己的银枪背上向外走,就听一阵鬼哭神嚎金戈交接之声,不多时便是一派清静。

“这么快?”
叶招魂自然听得清清楚楚,只不过她需要做点事情来分散一下自己的注意力。果然是讨厌死了,结婚什么的,成亲什么的……连儿子都有了干什么还要弄这么麻烦的东西?把她从昆仑骗回来的王遗风也真是够胆——知道毒药迷药对她都没有用,竟然敢把她打晕一路带回王家,等她醒过来请帖已经广发天下,连落跑都没有可能了。要不是看在爹娘的面子上,还有阿英的请求——她绝对要把整个婚礼搅和的办、不、成!

菡茗甩了下长枪收进包裹,一身无甲红衣风姿飒爽,马尾摇晃,“和那些小子说什么道理,直接打他们一顿看谁不乖?”

“真够直接的……”支着下巴,有一下没一下的咬着点心,她早已到了辟谷的境界,若是静心闭关,数月不饮不食也没什么妨碍。所以说她的心情现在当真是处在狂风暴雨中,菡茗也小心的不去捋虎须。
“除了你那几个家伙都还没到吗?”

菡茗摇头道:“到了是到了,但是男人进不来,子湄在外面守着,简烟好像是要去接曲云,然后一起过来。”

“他们那么守规矩?”叶招魂笑容有点扭曲,手中的丝帕被拧成麻花发出凄惨的呻|吟——那群无法无天的家伙怎么可能这么乖的不来捣乱?根本就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绝对都是在等着婚礼过程中看笑话的!

“啊……那个啊,这个么,你懂的。”菡茗看天看地就是不看她。“别太在意,事后算账也不晚。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啊!”

“哼!”叶招魂露出说不上是冷笑还是狞笑的表情,抓起桌上的茶盏向着院中左侧第三棵树上扔了过去,看着上面裹着的金色剑气,这要打上去整棵树怕是都要被腰斩。
她当然不会无的放矢,看着从树上跳下来的夏多烨骨就知道之前的窘态都被此人看了去——该说不愧是变态么?竟然能够在两个高手面前隐藏气息。

“夏多烨骨?呵呵~你想怎么死?”

菡茗立刻退避三舍,喂喂喂!招魂你身后燃烧的黑色火焰是什么?大喜的日子不要见血啊喂!

“死?真难得见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