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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漂亮少爷+行走江湖之第一部 + 第二部1-6 +番外-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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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诗!”我大叫一声,身后伸来一只手,揪住我的耳朵,小乖在我耳边咬牙切齿道:“笨蛋,他们是强盗!” 
我恍然大悟,虽然被揪得龇牙咧嘴,仍拊掌大笑,“好!真好!我没想到强盗只会说‘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栽’那句陈词滥调,没想到今天遇到这么有水平的强盗,真是三生有幸!强盗大哥,小弟我刚被小偷光顾,身上只剩下这衣裳了,你如果不嫌弃,小弟愿舍下这衣裳成全大哥!” 

那大胡子目瞪口呆看着我,突然把那奇怪的姿势收起来,捶胸顿足,痛哭不已,他身边的兄弟纷纷来劝,他凄厉地嘶吼着,“苍天啊,你既生瑜,何生亮!我有如此伟大的才情,就是因为芳心寂寞才做强盗。我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让更多人听到我那完美的诗歌,为了得到更多人赏识,没想到我在茫茫人海颠沛流离十年,知音却只有一人,苍天啊,一人足矣,一人足矣,我要金盆洗手,退隐江湖,我要隐居山林,从此做闲云野鹤,成就另外一段梅妻鹤子的传奇……” 
那个看起来最小的强盗拿刀把捅了捅他,大声道:“爹,我不做鸟!” 
大胡子的一篇慷慨陈词被打断,挠头抓耳想不出下文,顿时急得哇哇乱叫。小乖靠在我怀里,嘿嘿笑道:“强盗大哥,是不是还要学李白斗酒诗百篇,要不你请我们去喝两杯,让我相公好好跟你叙叙,要知道知音难觅啊!” 
大胡子一拍脑袋,如大鹏展翅般扑了上来,正要扑到我身上,却身形一顿,跌倒在地,大胡子拍地大笑,“知音兄弟,咱们去喝酒,一定要来个不醉不休!” 

于是,他们十来人把兵器扔到马车上,一行人浩浩荡荡向前方的乌龟镇走去。 
乌龟镇上乌龟多,因为乌龟是这里的顶级保护动物,各家各户都供奉着一只乌龟的雕像,据说当年洪水袭来,玉帝脚下的一只乌龟卧于此地,保全了所有居民性命。这里没人抓更没人吃,这里便成了乌龟的天堂,远近乌龟闻风而至,以至于满地乌龟到处爬,连马车经过都要有人在前面开路,轻手轻脚把乌龟请走。要是谁压到一只,乖乖,那可就了不得,当地人不把你打得剩半口气肯定不会罢休。 

强盗胡子大哥是本地人,名字就叫乌龟壳,按照当地的意思来说,就是很聪明很有才华,乌龟壳颇以自己的名字为傲,一定要我们连名带姓叫他他才高兴。 
今天运气真好,没银子也能吃上这么美味的食物,我为小乖剥好虾,四处打量一番,没发现擦手的毛巾,刚想擦到身上,小乖瞪了我一眼,我无计可施,只好往乌龟壳身上擦,反正他刚才已擦过。他笑眯眯地把衣服撂起来让我擦好手,端起杯子敬道:“小强兄弟,为了咱们的相逢,干杯!” 

我瞥了瞥小乖,他没瞪我,也就是说我可以喝,我连忙和他碰过杯,一口灌了下去,这酒可真烈,从喉咙一直烧到心里,有了个酒鬼老爹,我的酒量自然不差,不过今天小乖刚生我气,我还是得小心点。 
乌龟壳又举杯,“为我们的相识!” 
“为我们的相知!” 
“为我们的相……遇!”乌龟壳眼睛有些迷糊了。小乖开始瞪我,把嘴巴一抹,塞进我怀里,用我从未听过的比女人还要娇滴滴的声音道:“相公,人家累了!” 
我的小乖就是好,连声音都这么好听,我的身体麻了半截,用我从来没有过的温柔声音道:“小乖乖,等我喝完酒就去休息。” 
我听到周围响起一阵呕吐声,难道是菜里有毒?我管不了这么多了,美人在怀,浪费的不就是傻瓜。小乖继续嗲声嗲气道:“相公,咱们不是没银子了,怎么休息嘛?” 
天籁啊天籁,想我萧强活了这么多年,总算听到天籁是什么声音了,我的柔情从心底翻滚而出,温柔道:“小乖乖,没关系,咱们睡马车就成了,有你英明神武的相公在,绝对不会让你受苦,我的胸膛就是你避风的港湾,我的肩膀就是你温暖的摇篮……” 
“爹,我受不了了!”乌龟壳的儿子连滚带爬往外冲去,大家纷纷效仿,一会连掌柜都瘫软在地,乌龟壳喝得醉眼迷离,拍着胸口大口大口呼吸,在身上摸索半天,摸出一个红色布袋扔在桌上,喘息道:“这是我儿子刚捡来的银子,我全交给你了,你们慢走……” 
他走出两步,哇地一声,连跑带吐出去了。 
“真可怜,酒量怎么这么浅!”我目送他走出酒馆,抓起桌上的布袋,狂喜不已,“小乖乖,这就是我丢的银子,太好了,我不用抓强盗了!” 
小乖把银子抢过去塞进怀里,一口咬在我嘴上。 

早上睡得神清气爽从客栈出来,刚赶着马车走出乌龟镇,我注意到镇口牌坊上的一幅告示,回头看了看小乖,他昨天晚上不知是不是做贼去了,他的小柱子又没插进我洞洞里,怎么睡到现在还迷糊着。我摸摸他的头,指着那告示道:“你瞧,官府也会说谎骗人,明明昨天晚上我还在和乌龟壳喝酒,怎么今天就说全部捉拿归案了!” 
小乖眼睛都没睁,摸到我身边抱住我的腰,我连忙挪了挪身子,让他枕住我的腿,他摸到我裤裆抓了抓,嘻嘻笑出声来。 
好烦恼,小乖喜欢我的大柱子比喜欢我还多! 

行走江湖之二 美人啊美人 
半个月后,我终于明白小乖方向感有多差,我们本来计划去美妙的南方,他竟然走到往北方的路,也就是说,沿这这条路继续走,还有一个月我们就能到京城了。 
虽然很失望,看着小乖那难过得背着我肩膀发抖的样子,我还是很快原谅了他,反正京城也有很多好玩的东西,说不定还能见到大名鼎鼎的皇帝呢。 
老爹老娘说,皇帝老儿不是个东西,我开始有些不相信,书上说的皇帝都很厉害,吼一声地动山摇,比狮子吼还有震撼力,而且掌握着所有人的生杀大权,谁敢不听话就要谁的脑袋。 
其实这些我并不羡慕,脑袋是属于自己所有,他凭什么要拿就拿,再说了,没脑袋怎么吃饭,不吃饭怎么做事,不做事怎么有饭吃,连这点浅显的道理都不懂,这皇帝老儿还真不是个东西。 
我羡慕的是他能拥有后宫的成千上万美人,多厉害啊,我连小乖一个都对付不过来,他们竟然要对付那么多。看来皇帝一定都是天赋异禀,有花缺缺所说的那种金枪不倒的功力。缺无花曾说过,皇帝肯定不是人,虽然他经常骗我,这点我倒相信。 

人长得漂亮其实并不是好事,一路行来,小乖每天都要戴着那纱帽,大热的天多不容易,还好我的银子找到了,可以每天傍晚到客栈休息,可以想方设法让他尝试不同美食,暂时让他放松一下。 
即使他每次放松的方式都是在我身上乱啃乱捏乱掐乱揪,看着他舒心的笑容,我还是很欢喜。 
我知道,他也喜欢我,想钻进我心里。 

自从遇到乌龟壳,强盗和小偷也许是怕我抓他们,对我躲避不及,因此路上都太平无事,有时候我也有种空有一身抱负无处施展的茫然,我的绝世武功只能赶车搬包袱,而我的绝顶聪明只能用来点菜,因为小乖不喜欢吃辣,而我嗜辣如命,一天不吃就浑身没力气,只好每次吃饭时要小二多弄一碟辣椒放着给我蘸着吃或者拌饭吃。 
高手是寂寞的,作为高手中的高手更是让人寂寞难耐,有时候我想拔剑狂啸,不过我从没拥有过自己的剑,自从小时候练剑砍伤自己,老爹老娘再也没有在家里放过刀剑,气急了两人只拿双筷子厮杀一场,恶人谷的利器也从此在我视线范围内消失。有一天我在一个小镇的铁匠铺子看中一把剑,马上跟小乖要银子买,他理都没理我,掉头就走,而且回去警告我,如果要买剑他就要跟我分床睡,于是,我的买剑梦想轻易成为泡影。 
有时候,我也想跟着流行服装的潮流走,在衣服上缝个独孤求败,不过我不会做这种蠢事,以前那个叫独孤求败的据说死得很惨,我还有小乖要保护,怎么能轻易放弃自己的宝贵生命。 

为了小乖,我一定要做一个完美的男人,我放下重重心事,全心全意照顾小乖。他要我往东我绝不向西,他要我睡觉我绝不敢起床,因为,两个人的事都属内务,归他管。 

我们优哉悠哉来到宝塔城,听说宝塔城是北方的第二大城市,其繁华比起京城来有过之而无不及,我和小乖第一次见到这样满街行人络绎不绝,摊贩林立的场面,都来了兴致,决定在这里先住下来。 
听说我们要找房子,客栈的小二很殷勤,把宝塔城的风土人情好好介绍了一遍,宝塔城以城中的七层宝塔为中心,整座城呈回字形,南灵河和北阳河分别从南北而来,在宝塔下交汇,汇入白河,流向东方。 
宝塔城最里面住的便是宝塔城的城主,当今皇上的同母弟弟,逍遥王爷玉瓶。他在江湖上也是个响当当的人物,人称玉笛公子的就是他了,听说他的玉笛使得出神入化,翩若游龙,在克敌时又尽显其不凡的优美姿态,让人又爱又恨。 

在小二的介绍下,我们在宝塔城后的萝卜山下租了一个小院,萝卜山以形似萝卜得名,爬到山腰就能看到三江交汇的壮丽景象,到了山顶全城一览无遗,连宝塔上的风铃佛像都能看得清清楚楚,小院被房东粉过一遍,看起来很干净,只有两间房,客厅和正房,厨房在客厅旁,后面是茅房、马厩和杂屋。虽然花的银子多了些,小乖和我都很满意。 
我们请了一个老婆婆打扫烧饭洗衣,老婆婆是本地人,就住在不远,正好不用担心她住的问题,她心肠很好,带着我去把东西买齐,还告诉这些都是宝塔城最便宜的价钱。 
我们住进来的第一天晚上,我向小乖汇报今天买东西的花费,他一边听一边磨牙齿,后来竟把算盘往我头上劈头打来,把我一脚踹到院子里。我被他打得莫名其妙,只好委委屈屈站在门口等他气消,这时,一只鸽子扑腾着翅膀飞进来,我飞身而起把它捉住,赶紧到小乖面前献宝,“小乖,快出来,我捉到一只鸽子,等下烤鸽子给你吃。” 
这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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