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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时代的恐龙战争-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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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发布禁酒令,喝酒不许乘夜。
  但是楚国不理这一套,楚庄王让宫人点起灯,晚上接着喝。当时的灯,灯油都是植物油,味道很香,纯天然,无污染,放在精美的青铜灯盏里。“兰膏明烛”一词,说明灯油中还有香料呢,清香如兰,十分养鼻。在灯火摇曳时刻,众人闻着灯香以及酒香,个个喝得肚子爆炸,酩酊大醉。(古人也有古人的快乐啊。)
  楚庄王大乐,为了表示对臣属们的感激,他专门请出礼仪小姐——自己的小妾许姬,为大夫们亲手把盏。“哇塞,更好了!欢迎!”只见这个许姬,五官秀美,身材苗条,肌如凝脂,腰似春柳,是楚后宫里第一美人。晚宴的烛光,把本来就令人消魂的许姬照得更加妩媚。斟酒的她来回穿梭于烛光暗影之中,恍若仙女下凡。许姬的纤纤细手,许姬的淡淡体香,几乎令人不能把持。
  突然刮起一阵凉风——秋天傍晚的风啊,难道也这么多情!——把宴会上的烛火全部吹灭了。哇,可得着机会了,一个饱受撩拨的醉汉实在把持不住,乘机一把扯住许姬的纤纤细手。许姬却是个练家子,熟练女子防身术,一招“燕子八翻翅”,反身揪掉那人帽子上的缨络,然后轻移“凌波微步”,来到楚庄王面前报告:“报告!有人非礼臣妾!这是他的缨络,请您追查给臣妾作主。”
  楚庄王说:“这个┅┅这个,我自有分教。”他突然看见宫人正在重新点灯,楚庄王赶忙拦住说:“不要点,都不要点灯,就这样吧。同志们,黑着灯喝吧。黑灯舒坦。并且请各位把帽子上的缨络也摘下来,咱们绝缨痛饮。” 这就是后来搬上戏台的《绝缨宴》——楚庄王不追查谁少了缨络,随便,既往不咎。大伙于是黑着灯喝酒,跟现在酒吧里一样,其乐无比,无所谓非礼,爱摸就摸!
  事后,许姬出于女权主义立场,责问庄王为什么不揪出那个流氓,严肃君臣之礼,端正男女之别。楚庄王笑说:“按规定,喝酒不能过量,也不能没日没夜。是我让群臣可劲滥饮,出了事,不是他们的责任,是我的责任。我怎么能惩罚他们呢,怎么能伤国士之心兮?”楚庄王真是襟怀阔达,清风一片,宜其霸也。他明白,punishment不是一种积极的激励手段。
  后来在西晋时期,建安七子中有一个人,因为该磕头的时候没磕头,仰脸偷看了一下曹丕的媳妇,结果被免职。唉,世道人心的变化,真有云泥之分啊。
  而那个色胆包天调戏许姬的将官,名叫“唐狡”——是我知道的第一个姓唐的人(姓唐的注意啦)。唐狡在后来的攻郑战役中,出效死力,所向披靡,扭转了楚军被动的战局,报效了当初“绝缨会”饶他不死的恩遇。
  比起“大耳贼”刘备摔阿斗的收买人心,楚庄王“绝缨”的这一招来的怎么样呢?楚庄王襟魄豁达,更出于自然。当然,刻薄的人也会说,既然这么大方,干吗不把许姬送给唐狡得了。
问鼎中原 四 
  就在楚国人摘掉冠缨喝酒的时候,同年的郑国也在吃大饭。并且在饭前,郑大臣“公子宋”的食指突然发生抽搐。春秋人吃菜、吃肉借助匕、勺、叉子、筷子,吃饭则直接用手抓,跟现在的阿拉伯人差不多。公子宋可能抓饭抓得有经验了,食指产生了灵异功能,只要将有好吃的时,就会自己弹动,所谓食指大动。金庸老师在《射雕英雄传》里说,老叫花“洪七公”一看黄蓉炒出的人间美味,就食指大动。其“食指大动”的出典就在这里。
  果然,他的食指预兆准确:国君郑灵公新莅临君位,要大宴群臣庆祝,为此,楚庄王还送来了一只祝贺性的大鳖。楚国的云梦鳖,鳖体肥大,肉味鲜美,不含激素,是送礼的好品。
  有鳖自远方来,不亦乐乎?郑灵公决定跟臣子们一起开开荤。
  当这道好菜——沸腾大鳖,装在鼎里抬上堂来时。食指大动的公子宋哈哈直搓手:“怎么样,我说的没错吧,我昨天食指大动,说明今天要有好东西吃啦。哈哈。”
  但是,郑灵公故意使坏(这个国君也真没领导样,太顽皮),他让仆人给大伙分鳖羹的时候,一人一勺,偏偏分到“公子宋”面前,鳖羹就分完了(当时吃饭是分餐制,跟吃西餐一样,讲卫生。一人分一勺到盘子里。像现代这样围着圆桌合餐的难受的制度,是宋朝以后的事,为了束缚个性,用合聚的大家族来训练人的忍耐美德的)。
  公子宋一看,鳖羹分到自己这里却没有了,十分诧异。
  这事时郑灵公哈哈大笑:“还是没吃到啊!哈哈你手指灵,还是我灵啊?你说!哈哈。”(是啊,你灵,要么你怎么叫“郑灵公”呐——灵字,都是不正经领导死后被追认的恶谥,还比如“晋灵公”)。
  公子宋当众出丑,羞愧愤恨,搓着大丢面子的食指,脸色通红。旁边的人哈哈大笑。又被国君郑灵公羞辱一顿,公子宋腾一下子就站起来,跳到大鼎旁边,手指在鳖汤里一抄,举至唇边嘬了一口(“染指”一词出处),气囔囔地喊:“哼!我这不是吃了吗!谁说我没吃?”说完就怒冲冲跑出去了。
  感谢公子宋,一天之内为我们创造了“食指大动”和“染指”两个有趣的成语。“染指”是一个无礼的举动,类似先轸当着国君的面往席子上吐唾沫,属于大逆不道,非常不给国君面子。公子宋回家一想,完了!我染指鳖羹,不辞而别,国君肯定得找我算帐。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先下手为强,把郑灵公找机会给刺杀了。于是他伙同国家执政官,暗杀掉了郑灵公。唉,吃饭吃出人命来了。
  潇水曰:公子宋为了吃鳖打架而弑君案,也影射出了,春秋时代君权有多么的不强化,卿大夫杀国君,好比宰鸡。这固然是分封制导致卿大夫有土地财产而势大欺君,也是由于孔子先生还没给我们创出富于忠君思想的毒药来麻痹臣僚。等有了儒家思想横行,大臣们都成了奴才,别说皇帝为吃鳖这么个事这么捉弄大臣两下,再大的污辱他也不会闹的、不会反的,他只是匍匐在地,瑟瑟发抖罢了。然而在春秋时代,人们思想自由健康,质朴激烈,可杀而不可辱(为我们今天所敬仰),所以公子宋为了人格尊严而不惜铤而走险,亦可叹哉。春秋人个性张扬,珍稀个人尊严。“君叫臣死,臣不敢不死”这样可耻的儒家坏话,在清纯美好的春秋时代,还没有发明起来。
  另,前两天看网上消息,“中央社”报道,一个美国人正在研究中国饮食,发现中国菜“蒸、炒、煮、炸”,最讲求五味调和。因此,这个老外认为,中餐对“本拉登”这种极端份子会有调和作用。对付恐怖份子最好的办法就是建议他们多吃中国菜。可是我们自己还在因为吃饭而弑君呢,哈哈。
问鼎中原 五 
  过了几年,时光转入公元前六世纪,旧一世纪的历史烟云,家国兴衰,都翻作了永不重复的从前。新的公元前六世纪,随着一位妖娆女郎的摇摆登场,展现在我们面前。这位女郎——夏姬及其风流韵事,就是新世纪故事的起点,我们需要慢慢道来。
  夏姬,原籍郑国,本是郑穆公的亲女儿,上文吃鳖的郑灵公先生的妹妹。她具有息妫(桃花夫人)的美貌,更兼文姜的活泼,是春秋四大美女之第三。并且她得到异人临床指导,学会了一套“吸精导气”“采阳补阴”的办法,所以人到三十多岁,依旧美艳少妇,皮肤细腻光泽宛若少女,容颜娇嫩惹人怜惜:“面似海棠春月,目若朗星秋波,眉似初舒杨柳”——明朝的古典色情小说就是这么描写她的——“朱唇半吐樱桃”。
  明朝古典色情小说,和同时代维多利亚的伦敦黄色手抄本,都是人类精神遗产的奇葩。其中的明人《株林野史》就是替夏姬“扬善”的一部黄书,里边有很多的好句子——“夏姬只叫爽快,不觉直弄到四更以后,方才收云歇雨”等等,以及更有甚者,可以和《金瓶梅》媲美。在明朝,夏姬和潘金莲一样出名。如今,夏姬的名气被淡忘了,我觉得愤愤不平,很想做些宣传,恢复她的名誉,或者准确地说,恢复她的“不名誉”。
  大体说来,夏姬在郑国长大,作为国君公女,到了破瓜年纪以后(“瓜”字剖开为两个“八”,二八十六岁),嫁给了巴尔干东南的陈国(今河南淮阳)大夫。这个大夫封邑在夏,夏姬就跟着他姓夏。这也是夏姓的起源。夫妻结婚以后,朝朝相狎,夜夜欢淫,具体细节这里就不写了,总之“被翻红浪,帐摆流苏”,折腾很厉害,终于丈夫纵欲而死。夏姬闲着也是闲着,就跟老公的同僚——大夫孔宁先生私通。俩人继续“被翻红浪,帐摆流苏”,摆完以后,孔宁还要了一件她的性感内衣,揣在怀里。
  这位孔宁拿着内衣,向同僚“仪行父”炫耀夏姬的好处:身材窈窕,异样风流,交接起来,非常欢畅,起合妙处难与君说。仪行父也是个酒色队里打锣鼓的,听的浑身骨酥,反问道:“但我听说她已经三十多了,恐三月桃花,未免改色矣。”
  孔宁立刻辟谣:“夏姬女士熟谙房中之术,容颜鲜嫩,如十七八岁好女子一般。”仪行父闻言没有任何犹豫了,迫不及待也跑去找夏姬,没费多大劲,也高高兴兴拿到了办事纪念品——夏姬绣花内裤。
  俩人有美不敢自专,一起上报领导,向国君陈灵公推荐“尤物”夏姬。陈灵公(也是个“灵”字的)大喜,急不可待地找了个借口去夏姬家民访。夏姬盛装迎候,陈灵公视其容貌,真天仙一般,动止高雅,娇美可羨,说话娇滴滴像新莺巧语,自己后官真是罕有其匹。陈灵公命夏姬除去大礼服,引自己到园中畅游。夏姬于是改换一身淡妆,如月下梨花,雪中梅蕊,别是一种雅致。
  晚上,夏姬正在明灯独坐,如有所待。陈灵公让丫鬟引着,摸了过来,发现夏姬已经在床上迎接他。老陈立刻钻上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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