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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侠记-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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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花公子显然没有讲价的习惯,一直含笑地看着她,默默地听她从商代古玉一直讲到唐代陶瓷,又从西汉佛像讲到敦煌石窟。最后,柔声叹道:“姑娘博学高才,竟在这小店里当差,当真是委曲了。”
  说罢,接过扳指,掏出手绢细细地擦了一下,戴在食指之中左看右看,然后道:“那就六百两银子罢。麻烦姑娘记个账。”
  “抱歉,小本生意,现金交易。”
  “姑娘大约是新来的。我来这里买东西,向来都是记账,只在年终结算——”
  话还未落,苏风沂一把抓住他的手,“刷”地一下将扳指从食指上捋下来,放回锦盒。然后双眼一抬,目光炯炯,一副格外提防的样子。
  那人并不介意,温和地叹了一声,耐心解释:“因为这是我的店。”
  眼角的余光扫过他的肩头,她看见荣老板从门外匆匆进来,人还未到,已满脸堆笑:“二公子什么时候有空来逛?”
  她面不改色一股脑地将锦盒塞到那人手中:“东西拿好,我有事先出去了。”说罢,赶紧溜掉。
  街上阳光灿烂,苏风沂漫无目的地逛了一圈,买了几件衣裳,想起自己没有胭脂,便随脚踱入一家叫做“紫锦记”的胭脂铺。
  柜台上空无一人,却有一位身量高挑的女人安静地坐在窗边的太师椅上喝茶。
  那女人至多二十出头,穿着件发着幽幽蓝光的罗袍,犀簪斜插,姿容绝美,双眸如雾,眼神之中有一股倨傲凌厉之色。
  她的肌肤本已够柔滑细腻,偏还化着一脸淡妆。十指纤纤,浓浓地染着凤仙花汁。细如葱管的中指上松脱脱地戴一枚玉戒,当中沁着几缕血纹。
  苏风沂先以为她就是这个店的老板娘,刚要说话,忽从柜台的小门内走出一个伙计,向自己做了一个“请稍等”的手势,却快步走到女子的座旁,躬身陪笑说道:“劳姑娘久等。小的又去细找了一遭儿,原以为老板会留下一箱存货,不想这新进的‘夜容膏’不到两日就卖个精光,莫说一箱,连半盒也没留下。真真抱歉得很。”
  那女子哼了一声,也不拿眼瞧他:“夜容膏倒罢了,八白粉你们居然也没有。我看这紫锦记还不如街面上的地摊里货多,要着干什么,不如拆掉。”
  她的声音柔软入骨,带着一丝慵懒,让人听了,一千个喜欢。可是说出来话却横得要命,半点也不饶人。
  苏风沂心想,这女人白若梨花,就算不施粉黛,也足称天然美艳。却不料她仍嫌不够,还要用八白粉,实乃太过。不禁笑着插口:“这位姐姐,依我说,八白粉倒罢了。那里面的丁香、白附倒也是好东西。只是又添上一味僵蚕,做了面药固然润肤,洗去的时候却大为麻烦。且不说那方子原本是用酸醋来调的,不免有一股子醋味。倒不如万花楼才出的‘玉女桃花粉’好用。”
  那女子眸子一亮,笑道:“你这姑娘倒像是个内行,你且说说,那玉女桃花粉,有甚好处?”
  苏风沂一骨碌坐到她身边,道:“那粉是仲春收的桃花阴干研末而成。用乌鸡膏调了涂面,不光可以做粉,还有脂胭之效,岂不是一物两用?”
  女子喜道:“听起来就好,却不知这里有没有卖的。”
  小二忙道:“有,有,有,当然有。这是今年的新款,叫玉女桃花膏。涂面时连乌鸡膏也可省去,一盒七式,七种颜色,杏红、桃红、银红、粉红、退红、玫瑰紫、茄花紫。就是较贵,二十一两银子一盒。不过也可以分开来卖。”
  “劳驾给我来两盒罢。”
  女子悠闲地走上去,付了银子,将其中一盒说什么也要送给苏风沂。苏风沂讪讪地收下,觉得受之有愧,便约她到一家茶楼上喝茶。
  聊了一个时辰,已然熟络起来。那女子自称姓“沈”,双名“轻禅”。
  “姐姐是干什么的?”苏风沂见她细若无骨的腰上别着一把轻巧的紫剑,问道。
  “我是一名剑客。”说这话时,她的表情很严肃,将剑解开,递给苏风沂把玩。
  “这是昔年鲁隐泉大师的作品吧?”苏风沂笑道。
  沈轻禅微微变色:“你怎么知道?”
  “我是一名鉴师,这把剑也算得上是古董。这种样式的紫剑鲁大师一共做了三把。只有一把流传下来,一直是峨眉山的镇山之宝。江湖上的人都叫它‘鱼鳞紫金剑’。后来听说此剑落入昔年剑榜第一的楚荷衣手中,她却将它失落在了唐门的大山里。”
  沈轻禅连连点头:“你说得没错。”
  “可是,姐姐你是怎么得到它的呢?”
  “是我求人将它从山里挖出来的。”
  “不可能罢?”苏风沂半疑半信:“听说那里原是个山洞,后来给人放了炸药,整座山都塌陷了。当时人人以为那就是楚荷衣的葬身之处,连神医慕容也坚信不疑。不料她却逃了出来——可能是通过岩洞的地泉——那把剑却实实在在地留在了洞中。”
  “所以我雇了很多人,挖了整整半年,才把它挖出来。”沈轻禅自豪地道。
  “那里不是唐门的地盘么?”
  “当然。做什么事都要付出代价。”
  “什么代价?”苏风沂不安地看了她一眼。
  “贞操。”
  用贞操换取宝剑,她还是第一次听说过。虽然前面的谈话已屡屡涉及闺房私密,听到这样坦然的告白,她还是骇然。手猛地一抖,差点将剑跌落在地。
  “后来,”沈轻禅接着道,“我带着它到云梦谷去拜见慕容夫人,想要物归原主,她却说什么也不肯接受。还说,既然这么辛苦才得到这柄剑,此剑非我莫属。她留我吃了一顿晚饭,还送给我一本剑谱。”
  说这话时,她眼望窗外蓝天,倨傲的脸上露出向往崇敬之色:“虽然慕容夫人在江湖上的日子十分短暂,可她毕竟是百年武林中第一位名列榜首的女人。这一点,只怕我终生也做不到。”
  苏风沂道:“那你可见过神医慕容?他是怎样的一个人?”
  沈轻禅摇摇头:“没有。我去的时候正是冬季,他正病着,不能见客。”
  “子忻特别喜欢他。他的床头上全是慕容无风的书。每个字的下面都做满了记号,都快被他揉碎了呢。”苏风沂捧着腮帮子,甜甜蜜蜜地道。
  乍然听见这个陌生的名字,沈轻禅一愣,问道:“谁是子忻?”
  “我的朋友,”苏风沂眼波流动,表情忽有一丝说不出的暧昧,“早晚我要嫁给他的。你看,他就在那个角落里行医,每天的这个时辰都在。”她拉着沈轻禅来到窗边,指着不远处大街上的一个灰衣人道。
  沈轻禅看了半晌,不由得皱起了眉:“他看上去长得不错。”
  “岂止是不错?简直百看不厌!”
  “不过,他是做哪行的?在这么乱的大街上摆摊,难道他没有固定的地方么?”
  “哦,他是个江湖郎中……也就是游医。”她结结巴巴地解释:“一天能挣十五两银子呢!”
  “他的腿受过伤么?为什么走路要用手杖?”
  “真的跛得很厉害么?我怎么不觉得……”苏风沂小声嘀咕了一句。
  “你怎么认识这个人的?”
  “好早就认识了,很偶然。——他对我可好了。”
  “可是,天这么晴朗,又不热,他为什么要戴这么大一顶帷帽?”
  “啊,这个……他的鼻子有毛病。一闻到奇怪的东西就会打喷嚏。”免得她问个没完,苏风沂干脆一次性全部交待,“他有很多东西不能吃。他不吃鱼、虾、蟹、蛋;不吃黄豆、花生、芝麻;不吃葱、蒜、辣椒、胡椒;不吃核桃、杏仁、榛子、栗子;不吃苘蒿、芫荽、蘑菇、芹菜;不吃橘子、萝卜、西瓜。不喝冷水。不吃肉。”
  “你不如干脆告诉我他能吃些什么,只怕还省些脑子。”
  “剩下的一般都能吃了。”
  沈轻禅想笑,又不敢笑:“这就是你喜欢的人?他好像有一大堆毛病,很难侍候。”
  苏风沂连连摆手:“他从来不用侍候。除上早饭之外,剩下的两餐他都自己做。如果住进客栈,他会交给掌柜一点额外的银子,然后钻到厨房里自己炒菜,不许别人插手。——你晓得天底下的人,一旦有毛病,就会有问题。像子忻这样有毛病没问题的人,真的很少!”
  “这样啊……那可古怪得紧。他的手艺好么?”
  “挺好的,做得可仔细了。只是没什么味道。不过,这么多年过去了,他肯定大有进步……”
  “嫁给这种人,岂不是很麻烦?”
  “不麻烦,一点也不麻烦。我只想多挣一些钱,将来买个大房子,我们生活在一起。他愿意开馆行医就行医,不愿意,可以每天带着儿子们出去钓鱼。”
  沈轻禅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是说,你挣钱,他休息?”
  她用力点点头:“我挣钱比他容易,花钱比他节省。一定得是我挣钱才好。”
  “风沂,”沈轻禅有些感动,“你若有这样的心胸和决心,什么好男人找不到?可惜我五哥刚刚去世……要不……”
  “子忻就是最好的男人。我会嫁给他,然后给他生两个儿子,一个叫姚欢,一个叫姚喜。”苏风沂坚决地道,脸上熠熠生光。
  沈轻禅摸摸她的脸,柔声道:“爱上一个人是件幸福的事情。风沂,我为你高兴。你住哪家客栈?我搬去与你同住。谁敢欺负你,我揍死他!”
  “好啊!”
  这一天,苏风沂最大的收获便是认识了沈轻禅。
  男人的友谊与女人的友谊就是如此不同。
  她想尽办法在子忻身上建立某种关系,到头来总是困难重重,脆弱无比。
  而她与轻禅则恰恰相反,一拍即合,几个时辰之内,已然贴心贴肺,难分难舍。
  两人手拉着手,在大街上逛了一个时辰,方一起来到裕隆客栈。
  一进门,就看见子忻坐在桌边喝茶,身边又多了另一位年轻人。
  苏风沂定睛一看,马上觉得一万个不自在。
  年轻人正是上午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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