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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婚少校娇妻-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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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刻她坐在男人身上,感受到男人的动情,嘴角狠狠的抽了一下,禽兽呀禽兽呀,乔少校就是个禽兽,大清早的就这样。

    “乔东城你…”想说什么,又被男人给吻亲了上来,堵着她的小嘴,这一刻不想听到她的嘴里说出别的话,一直到入耳的恩恩声才满意的放开,小女人满脸透红,憋的透红,也羞的透红,可爱极了,就像是一只熟透了的红苹果。

    使劲的推他,可是推不开,乔东城紧紧的把她摁在怀中:“别乱动,再动在这也办了你。”

    一句话让苏小宁不敢再乱动了,乔少校好萌呀,要搞车震吗?想想那画面,苏小宁就一阵的颤抖,这车貌似空间有点小吧。

    过了好一会儿,乔东城才松开她,拍拍她的小屁屁:“好了,去上班吧。”

    苏小宁大囧,怎么感觉自个儿给只小宠物一样,主人说抱就抱说亲就亲,完事了,拍拍你的小头来句,乖,去玩吧。

    转过身来,恶狠狠的搂着男人的脖子给亲了上去,学着男人的力道狠啃慢吻着,牙齿碰到了男人的唇角,男人丝丝的抽疼着,可心里却乐得在享受着女人的主动。

    一分多钟,感觉到男人激动的大手摸上后背时,女人得意的笑着,在男人的耳边低语了一句话,然后在男人的呆愣中,如凯旋而归的女王般,顺利的抽身,在座位上,把皱了的衣服探了探,这才打开车门,慢悠悠的转身下车。

    对着车里还呆愣着男人挥挥小手,转身朝办公楼走去,心还是挑的突突的,刚刚她反攻了呢,心里乐得冒泡。

    刚刚,就是刚刚,他忍不住要出手时,小女人伏在他的耳边,吐气如兰的说了一句话:“乔少校,别纵欲过度了,小心肾虚哟。”而后又加了一句:“妈妈让我给你说的。”

    而后是小丫头伏在他身上笑的一抖一抖的,可怜被雷的乔小少校一下子就疲弱了,小丫头错愕的张大眼晴,不可置信的指着那里,而后是哈哈大笑。

    乔东城一直看到小丫头的背影消失后才回过神来,该死的,等晚上回来看他怎么收拾这调皮的小丫头。

    新的一天,工作依旧是重复昨天的,今天没什么变化,早上到了办公室,小杨依旧热情如昨日,就如那正午的太阳一般的热情,其它两个实习生,王燕还是对她不屑看一眼,杜伟还是礼貌的谁都不得罪,吴主任依然是点头哈腰的和她打招呼。

    谢千秋和白雪是早上五点就出发了,现在西山的红叶开得正好,白雪想来这里写生,没什么事,谢千秋就开车带她来了,早上的空气很好,特别是这西山,远远望去就满山的红,特别的漂亮,迎着日出照射而来的光线,格外的吸引人的目光。

    白雪高兴极了,她一个冷傲的姑娘,面上清清冷冷的,鲜少有什么情绪外露的,可是这会儿,面对如此美景,还是忍不住欢呼:“天呀,这里太漂亮了。”

    谢千秋心情也不错:“走吧,我们早点去,找个好地方,你写生,我补眠。”他带着帐篷来的,可以好好的睡一觉。

    白雪点头,二人拿了东西,开始往山上走去。

    乔东阳也是早早的带了林乐乐出门了,带了野餐的东西,昨天他就收拾好了,西山的红叶最漂亮了,小时候,他就很喜欢来看,这几天林乐乐的精神一点也不好,所以他就想带她出门走走。

    山里的空气好,也许乐乐姐心情也会好点的,可惜了他这一片的好心,林乐乐昨天晚上根本就没睡好,现在她晚上很难睡着,常常的失眠,脑子里有很多事,像是快要炸掉一般,烧得她难受,睡不着。

    可是乔东阳早早的就把她拉起来了,说带她去一个好地方,可是没有想到是来爬山,多少年不曾干的事了,就是以前,她也只是为了配合乔东城,才装成一副很喜欢运动,很喜欢爬山的样子的。

    还记得那个时候,乔东城最喜欢的就是运动,长跑,慢跑,各种运动,包括爬山,林乐乐一女生,为了能追上乔东城的步伐,曾经很努力的,每天早上天没亮就起床跑步,跑两三个小时,累,很累,可是只要一想到能追上乔东城的脚步,她那会就像是打了鸡血一般的有力气,使劲的跑,终于让乔东城对她刮目相看,可惜了,这么多年过去,她什么也没有。

    “乐乐姐,有没有很惊喜。”乔东阳兴奋的喊着,好漂亮的西山,好美的红叶。

    唐代杜牧的诗中写道“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

    红色是生命之火,象征着炽热、灿烂和希望。红叶拼尽生命全部的赤诚,在万木飘零之时,点染了萧瑟的寒秋,昭示的正是生命成熟的烂漫、辉煌和力量。

    也是在启示人们,应该像枫树一样,以自身的生命力量去适应压力,使生命变得更艳丽,更辉煌。

    这也是乔东阳喜欢红叶的原因,他的人生就像是一片萧条的土黄色那般,他是多么渴望着能有这么一片的红,点燃他的人生,点燃他的激情。

    林乐乐带笑不笑的恩了一声没有多大兴致的样子,乔东城很兴奋,就是有点小遗憾,他没有带画具,该到画具带上的,这里这么漂亮,画出来,一定更美。

    这种美景让人心情莫名的就十分的愉悦起来,也不在乎林乐乐的爱理不理,拿了东西就朝山上走去,乔东阳这人吧,就是那种对喜欢的东西很狂热的那种,对于林乐乐如此,对于美景更是如此,而且带着股画家那种与生俱来的对美的事物的那种赞赏和渴望,所以显得更加的急切和迫不急待。

    林乐乐看乔东阳理都不理她的就往山上走,恨极的咬着下唇,跺跺脚追了上去,早知道就不答应来了,对这风景,静着不动的东西,她真没有欣赏的心情,不就是一山的破叶子吗,有什么好看的。

    有些人就是这样,就是装的再怎么高贵,再怎么的有学识,再怎么的淑女,内心都是装不了的,那种与身俱来的狭隘的本质是没有办法改变的。

    六点多钟的时候,谢千秋和白雪就怕到了山腰处,白雪个子也不高,一米六二那样子,瘦瘦的,本来谢千秋以为她会爬不到的,可是没有想到,这姑娘的爆发力是超极的强悍着呢,一个人提着画盒,背着画架,还有一个包包,竟然跑得比他都快,一路上几乎都是小跑着的,所以这会儿,他们才这么早的就爬到了半山腰,白雪还犹不知累的想要再往上爬,谢千秋阻止了。

    指了一片树荫:“我们就在这吧,正好半山腰,一会儿下的时候还好下,而且太阳上午是照不到这里的,你可以画一个上午。”

    白雪特别想爬到山顶去:“我们去山顶吧,好不好,我没风过这么美的红叶,好漂亮,火红火红的,给人一种特别绚丽的感情,就像人生一样,要都能这么绚丽般的活上一会,死都值了,白雪就是这样的人,表面上清冷淡然,其实内心就像这红叶一般的,只是生活所迫,她内心的这股狂热,早已被生活磨的死死的压抑在心氏的某处了。

    谢千秋很认真的回答:”不好,山顶风景纵是再好,也是高处不胜寒,当然这会儿的天气同,就成高处不胜暑了,所以你还是老实的在这呆着吧,咱们今天来晚了,下次想去山顶,就半夜爬起来,到山顶正好可以看日出。“

    白雪虽有点小小的失望,可这并不影响她的好心情,谢千秋也是一个喜欢安静的人,和白雪在一起,没有一点压力,白雪不像是其它的女孩子,她总是安静的,淡漠的,而且还善人意,很多时候,有些事,不用你说,她就猜得到你的想法,很好相处的一个姑娘,没有压力,轻松自在,你也不用为她去操什么心,她什么都会一点,做饭虽然做的不好,可是做得很用心,画画是她最喜欢的事情,但是偶尔也会很疯狂的拉着谢千秋去酒吧里面,感特受一下狂热的氛围,不吵不闹,正适合谢千秋这样的人。

    谢千秋一个人把帐篷架了起来,这种简易的帐篷弄起来十分的方便和省力,没几分钟就搞定了,而后拿起折叠椅支了一把放在白雪的身边,白雪这会儿已经把画架支上了,打开画盒的时候愣了一下,那里面有两支素描笔,她的画架中,有两个素描本。

    本来以为放在那里,没有什么的,那是她刚和乔东阳确定关系的时候,她自己去买的,她有个心愿,有一天,他们可以一起完成一幅作品,不管什么样的都好,所以准备了两套工具,可是好像没有这个机会了吧。

    谢千秋了然的看了眼,白雪正拿着那本素描本,想要扔掉的,谢千秋长臂一伸,就抢了过来:”还是新的,干嘛要浪费呀。“丢了多可惜,谢千秋和白雪都是那种很通透的人,很多事,不用说,都了然于心。

    白雪瞪她一眼,不喜欢这样被人看透了的感觉,可不知为何,谢千秋和她好像就是有一种默契一般的,用心灵相通一点也不为过。

    他们第一次见,谢千秋把她当成了死掉的千寻,把她吓坏了,其实她不是真的怕,而是那会儿,有乔东阳在,她一直暗恋着乔东阳,所以小小的示弱了一下而已。

    后来谢千秋找过她,他们一起吃饭,逛街,谢千秋带她去陌千寻喜欢的餐厅吃饭,带她去陌千寻喜欢的店铺买衣服,各种都是千寻喜欢的,她隐隐的羡慕着,可是心底却一点涟漪都没有波起,面对这么一个美男子,她有的除了欣赏还是欣赏,别无其它情绪,因为他们是同一类人,都是冷清的人。

    后来她见到了苏小宁,看到了谢千秋看苏小宁的那种眼神,深深的松了一口气,幸好她没有动心,这个男人爱苏小宁,很爱,那种看到苏小宁时眼底燃起的火热,她最殊熟悉不过了,那是她看乔东阳时的眼神,她心底轻轻的笑着,又是一个痴情的傻人罢了,爱上一个不该爱的女人。

    注定是要伤心难过的,果不其然,偶然间的再一次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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