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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侠秀秀-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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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你黑哥我敬你三碗!”李黑举起海碗,咕嘟咕嘟。 
  秀秀笑笑,尽量让自己显得开心些——闯荡江湖有时觉得好累,真想有个家。不管做不做什么帮主,以后只要有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小房间,那都是件幸福的事。 
  夜渐深,牛三早醉得不省人事,李黑送秀秀回她小时候住的房间。 
  “宋小玉跑哪儿去了?”秀秀问。 
  李黑抓着头:“他昨天还在这儿,听说来了个厉害对头,说要出去躲几天。” 
  厉害对头?秀秀马上想起苗苗,暗笑,又想起一事:“李大哥我再问你件事。” 
  李黑一脸憨笑:“你只管问。” 
  “上次宋小玉吃了两个红药丸,好像叫春药,然后就以为曾对我做过什么,再然后就要娶我。”秀秀还记得衙门里宋小玉和县衙老爷的那些奇怪对话,“我不太明白,他究竟以为曾对我做了什么?是亲嘴巴吗?” 
  扑通! 
  “啊,李大哥你怎么躺在地上了……” 
 
 
 
  
 ~第十七章 红衣女孩教秀秀骑马 林外有个传说中的恶霸~
 
  月儿朦胧,夜色沉沉。躺在伴随了自己十六年的小床,置身于久不曾有过的安宁中,世上所有的烦恼顷刻间烟消云散。被窝中的秀秀蜷成一团,带着满足的微笑,甜甜入梦。 
  …… 
  春眠不觉晓 
  猫儿叫呀叫 
  江洋阿秋阿秋端着药 
  秀秀秀秀我们一起来睡觉 
  秀秀小手摇 
  不要不要就不要 
  江洋嘻嘻嘻嘻笑呀笑 
  我就要呀我就要 
  亲个嘴儿好不好 
  秀秀低下头来不敢瞧 
  不要不要就不要 
  脸儿红红心儿跳 
  …… 
  柔和的阳光透过窗纱,暖洋洋地洒在少女洁净无瑕的脸蛋上。秀秀睁开眼,心儿还在跳——好奇怪,怎么会做这样的梦?秀秀红着脸穿衣起床,拿起脸盆毛巾急急忙忙跑到房间后面的小梳洗间。 
  阳光下的小山镇,行人逛来逛去,小孩跑来跑去,挺热闹的一番光景。李黑牵着一匹高头大马,唉声叹气地走在秀秀旁边,嘟嘟囔囔:“好容易来了,多住两天也不打紧嘛!你这一走,宋小玉回来只怕又要跟老子打架。” 
  “我还会回来的呀!”秀秀觉得有这么个亲切憨厚的强盗镖头大哥是件挺开心的事,但是如果不把身世弄清楚,小姑娘心里有疙瘩,很不舒服,“你跟宋小玉好好说,别打架。” 
  “唉!你是帮主,我们都听你的。”李黑无奈,深吸了一口气,又道,“放心吧,在你回来之前,哥儿几个一定把咱的凤凰门弄得像模像样。” 
  “凤凰门?真的要开帮派呀?”要是李黑不提,秀秀都快把昨天说的这事给忘了,小丫头对帮会的概念还有点模糊,即便了解了,也不会对这个太热心。只是见李黑他们那么兴高采烈,也不好拂他们的意——不管是李黑、牛三,还是宋小玉,都是秀秀闯荡江湖以来最好的朋友。 
  “那当然了,你不知道你火凤凰在当今江湖上有多大名气吧?”李黑嘿嘿,“有你这么厉害的帮主,凤凰门不火都难。只要兄弟们加把劲多赚些银子,把门面做得像样点儿,嘿嘿……” 
  “你也不早说?银子我有的是。”秀秀从怀里掏银票。 
  “啧,你看你!出门是要盘缠的。我怕你路上不够花,还特地准备了……”李黑正要解下腰上的钱袋,一见秀秀手中那叠数额惊人的银票,立时大嘴开开,“这这这……咋会这么多?” 
  “这是二姨姨给我的压岁钱,太多了我花不完,你都拿去吧,我只要一点点碎银子就够用了。”秀秀对钱这东西似乎不大感冒。 
  推辞了一会儿,李黑还是欢天喜地地收下了半叠银票:“这下可什么都好办了!秀丫头……不不,秀帮主你可真是神通广大,有这十万两银票,咱就是把附近的几个城镇一并买下来都够了!哈哈!” 
  秀秀看到李黑高兴的样子,也很高兴:“要出城了,李大哥你回去吧。” 
  “好!送送送什么什么千里,终须那个那个一别。秀丫头你……哦,帮主你一路保重!”强盗把缰绳交到秀秀手中。 
  “嗯!”秀秀走了几步,回过头,“李大哥,我还是比较喜欢你叫我秀丫头,嘻嘻……” 
  李黑咧着大嘴憨憨地笑着,刚洗过的大胡子在阳光下闪着光——“强盗大哥”原来一点都不难看。 
  秀秀牵着马,哼着不知名的歌谣,蹦蹦跳跳,开路喽! 
  武林中的游侠强盗们虽然好狠斗勇、快意恩仇,却也时感颠沛流离、朝不保夕,生活找不到方向,惶惶不可终日。于是这些人就想加入帮会,希望能为自己找到个着落。只不过找来找去,若不是嫌那些帮会太小,就是觉得帮会老大没什么名气,不成气候;至于那些名气响亮的大帮会,若没碰上好的机缘,也是不得其门(武人爱面子,不好意思主动跑去应聘)。所以在这个江湖上,多数游侠还是到处游荡,多数强盗也还是到处瞎抢,过着乱七八糟的日子。 
  创立帮会是许多武人的梦想,但是这又谈何容易,条件太多也太苛刻,最难的就是要有个大人物来领头,该大人物不但武艺高强名满天下,且应具备与生俱来的凝聚力,让身边的人能心甘情愿为其拼命。这点太关键了,帮会成败,取决于此。 
  宋小玉是个有头脑的江湖人(淫贼都很聪明)。他从李黑和牛三等人的身上,发觉了秀秀的这种潜质,故而冒出了这么个开帮立派的想法。本来也只是随便一说,李黑等人却大大地当了真,加上秀秀给的那笔钱,凤凰门的开创竟是万事东风吹,水到渠自成,直至后来成为与霸剑门相抗衡、拯救武林于水火之中的传奇帮派……当然,那是后话。 
  秀秀并没意识到自己传奇的一生会因这个帮会的创立而更加的精彩,这会儿正要咬手指,愣愣地看着坐骑,嘀咕:“好大的马呀,怎么骑呢……” 
  马是古代常用的交通工具,个儿比驴大,若不经过训练,上手不大容易。秀秀抓住缰绳试着爬上去,马在原地兜圈子,秀秀踩不着马镫,就退开几步:“我飞!” 
  马受惊,长嘶一声立起了前蹄,吓得小姑娘在半空中乱了方寸,稀里糊涂在马身上踩了一脚,借力蹦出了老远。再看,马跑了。 
  “回来啦——我不骑你了还不行吗?”秀秀又气又急,撒丫子追呀追。这马还真能跑,追了好一会儿也没追上,秀秀停下来擦擦汗,却见那马也不跑了,站在远处看秀秀。 
  “哈哈,老实了……”秀秀满心欢喜刚向前奔几步,马又跑。 
  “喂喂!你你你……” 
  然后的情形是这样:秀秀追,马就跑;秀秀不追,马就不跑,站在远处跟她瞪眼。可把小姑娘气的。正想办法,马旁边的大树后面忽然探出一双大眼睛,却是昨天路上碰见的那个红衣女孩。 
  红衣女孩看着秀秀的马,眼睛一亮:“呀,有一只千里马耶!”话音未落,红影一闪,拉住了马的缰绳。 
  秀秀一呆,守株待马?急急忙忙跑过去:“这是我的马。” 
  “哦……”红衣女孩有点失望,手里的缰绳却舍不得放掉,问秀秀,“那你为什么放它到处乱跑,不骑上去呢?” 
  “我不会骑……”秀秀有点不好意思。 
  “那太好了!送给我吧!哈哈。”红衣女孩开心地抱住马脖子,好像这马已经是她的了。 
  秀秀连连摇手:“不行不行,这是李大哥送给我的,怎么能随便送给别人……” 
  “这样呀……”红衣女孩正要把嘴撅起来,眼珠一转,“要不然,我们做朋友吧!我是你的好朋友就不是别人了,你也就可以随便送给我了,好吗?” 
  秀秀有点犹豫,倒也不是舍不得马,这小丫头从来都不会小气。秀秀只是心里牵挂着身世,希望能早一天弄明白——听李黑说,这马跑得很快,而且认得杭州的路。 
  不过,也只是犹豫了一下下,因为在好朋友和千里马之间,秀秀当然是选择前者。正要说那就送给你吧,红衣女孩却看出她不大愿意的样子,悻悻道:“好啦,我知道你为难。” 
  “没有没有,我没说不给,你尽管拿去吧。”因为那片刻的犹豫,秀秀脸有点红,“我还有好多钱,我再去买一只就是了。” 
  “真的给我?!哈,你太棒了!”红衣女孩想不到秀秀真给,欢呼着又抱住了马脖子。 
  春天的小河边,绿树轻轻摇摆,两个红衣女孩互相看来看去,清风柔柔地拂过她们的长发,两张开心的俏脸儿在阳光下晶莹如玉——开心就是这么简单。 
  “你看我干什么呀?”秀秀一笑。 
  红衣女孩围着秀秀转了一圈,然后走上前和她背靠背:“你别动,我看看我们谁高。” 
  “我比你高啦。”秀秀嘻嘻。 
  “乱讲,喂,不许踮起脚尖!”红衣女孩挺认真。“奇怪,我们一样高耶。” 
  “是吗?……真的呀,好巧哦。”秀秀对这个新朋友似乎有种莫名的亲切感。 
  “这样吧,我教你骑马。” 
  红衣女孩骑马的方式和别人不大一样,秀秀不知道还可以侧身坐在马背上。于是试了试,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后来想想,自己个儿小,马又这么大,可能也只有这种骑法最合适。然后红衣女孩就说:“我教会了你骑马,你把马借给我,就好像上次你吓跑了我的兔子,可你也赔我钱了,咱们谁也没有欠谁的,对吧。”秀秀笑着点点头。 
  “那边有条近路。”红衣女孩告诉秀秀,穿过河对面的一片树林,走几十里地,会有个大城市,可以买到坐骑。然后就侧身骑马跑了。 
  既然没有了马,当然是走近路比较快,但是树林里都是树,走着走着就迷了路。好在春天的树林里鸟语花香,风景似画,便四处瞎转。后来走累了,秀秀就爬到树上,双手托着下巴,饶有兴味地看着一只黄鹂妈妈给几只幼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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