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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帝绝爱-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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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佩服佩服~~~五体投地,肝脑涂地!

  她的嘴快裂到耳后,笑眯的豆豆眼布满自得,合不拢的小嘴角上淌着半滴哈啦滋。无疑,她已经得意忘形了!

  “贝儿,贝儿,糖葫芦快化掉了,你盯着流口水干嘛?”耳边飘来笑意满满的揶揄。一双大手在她眼前晃了晃。

  吸,一口吞回哈啦滋。贝儿不好意思地红了脸,下一秒又恢复了悠然自得,瞥了眼刹生丸,故意伸出红红的小舌头,用力舔下红红的糖葫芦,从最下面一颗,不急不慢,舔到最顶上一颗。亮津津的腥红色糖皮,留下一道香诱的津液,着实让人一阵儿酥麻。

  小红嘴儿冲他一噘,紫眸绽出炫目的光彩,娇嫩的嗓音叫道,“看着美味,原来……”又舔了一下,“啧啧,吃起来更美味呢!”

  她这眼神,这动作,十足挑逗呀!

  阿刹登时俊脸微赫,在瞥到紫眸中的调皮,唇角一扬,俊脸突然凑前,抓住了她的手,“看起来确实挺美味儿的……”银眸盯着泛着香气,被沾红的小嘴,笑意更深,不等她叫唤,张口就是一下。

  “喂,你……”

  一颗红枣,被他咬了去。嚼了几口,吞下喉。末了,伸出粉色的舌头,舔了舔同样粉嫩的唇。

  “果然美味儿极了。呵呵~~~”银眸已经笑弯了,盯得那张小脸红透了底,直向他嘟起小嘴,跺脚走人,才做罢。心里早乐翻了!这丫头想跟他斗呀,还得操练个十来年。

  贝儿一头扎进了人群,脸烧得可以煎合包蛋。一口一颗枣,迅速将之消灭,才觉痛快了几分。

  话说她随阿刹一路东移,几天相处,已是十分熟悉。最初在皇宫见他印象并不太好,这几日里,深入了解,知道他是个风趣幽默,见多识广的翩翩佳公子。待人谦和有礼,文质彬彬。很有大家公子风范。但,每当他跟他唯一的仆人,就是一直给他们驾马,着一身黑斗蓬的家伙交谈时,总会不经意地流露出一股凌利锐气。

  阿刹,自说是东凌国世家之子。但从他身上,她察觉出的并非寻常公子的儒雅,更多时候让人感觉一种无人可比的尊贵气势。相处愈久,她愈发肯定自己的直觉。(以前不是她没有直觉,只是人家她一直没用罢了!)所以说了,男人的话,没有百分之一的可信度;漂亮男人的话,连千分之一都没有。真理呀真理!跟他去东凌国,这事得再好好观察观察,思量思量。

  幸运的是,一连走来数日,也没出什么事。看来,那破皇帝还没发现她消失了。要么,就是发现后索性将她从皇宗里废掉除名,一了百了,从此老死不相往来。如果是后者,她一定烧高香保佑他祖宗一百八十代平安康泰。前者嘛,她还是脚底抹油,快快溜号儿吧!

  “小姐,漂亮可爱美丽大方的小姐呀,行行好,给点吃的吧!”

  耶?又来了。衣衫褴褛的白发老婆婆,托着一个貌似才一岁大点儿的小娃娃,弯腰躬背,爬到她跟前,伸出一张污糟糟的手,配合着严重的抖动,将可怜可悲可凄之状发挥到了极致。

  看看手里的糖葫芦,再看看那小娃娃,啧啧,可怜的孩子大概没吃过这东西,口水都流满下巴了。

  唉,酸哪~~

  “哪,这个给你。”第一百零八次,送出没吃完的零食。“你等一等。”

  转身,立即跑向大财主——阿刹。“刚才买的零嘴给我。”

  在阿刹惊异的眼神中,夺过他手里的纸包包,冲到婆孙面前。伸手递出,“这个给你们,还有热的小笼包子。”

  阿婆污浊的老眼瞬间绽亮,双手颤抖地接过了纸包,“谢谢小姐,谢谢小姐,您真是大好人大贵人哪,您……”

  接着,然后从腰里掏出仅有的一锭银子,硬塞进老人的手中。“拿去,给娃娃买件像样的衣服鞋子吧!”

  “小姐小姐,这银子太贵,怎么可以……”说着就要退回来,贝儿给推了回去。

  “没关系的啦!它对你们的用处更大。别推了,快收好。给别的乞儿看到该危险了!”一边笑着,故意左右看看,紧张兮兮。

  阿婆流浪时间不短,深知乞儿利害,立即收进了怀中。拉着孙儿猛叩了几个响头,才依依不舍地拉着孙儿离开,去买衣鞋了。

  唉,真是太可怜了。小娃娃的脚都冻得开裂了呢!这一路上,越靠近海东郡,似乎乞讨的人越多。真不知道之前的天灾人祸,将那个俗称的“海滨之都”弄成什么样了。

  阿刹看着踱回来的“散财童女”,唇边宛儿。她一路上不知软好心了多少次,起初送她身上的耳环项链,珍贵的衣料,送没了就找他要。再后来,干脆每日要了银两,随时准备不问他这主人的意思,大大方方捐出去。若非他实力雄厚,怕早被她败光盘缠了。不过,她也只敢要那么一锭银子,用完后碰到再多的可怜乞儿,仅是送些食物便罢。从这一点看出,她也不是个没根没底的烂好心。说她菩萨心肠,可一旦遇上地痞流氓打碴,就是另一番景象。呵呵,尤记得前日经过朗日山时,碰到几个山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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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情山河绝爱:关于自行车的历史]


  1790年,有个法国人名叫西夫拉克,他特别爱动脑筋。有一天,他行走在巴黎的一条街道上,因为前一天下过雨,路上积了许多雨水,很不好走。突然,一辆四轮马车从身后滚滚而来,那条街比较狭窄,马车又很宽,西夫拉克躲来躲去幸而没有被车撞倒,还是被溅了一身泥巴和雨水。别人看见了,替他难过,还气得直骂,想喊那辆马车停下,讲理交涉。西夫拉克却喃喃地说:“别喊了,别喊了,让他们去吧。”马车走远了,他还呆呆地站在路边。他在想:路这么窄,行人又那么多,为什么不可以把马车的构造改一改呢应当把马车顺着切掉一半,四个车轮变成前后两个车轮……他这样一想,回家就动手进行设计。经过反复试验,于1791年第一架代步的“木马轮”小车造出来了。这辆小车有前后两个木质的车轮子,中间连着横梁,上面安了一个板凳,像一个玩具俱似的。由于车子还没有传动链条,靠骑车人双脚用力蹬地,小车才能慢慢地前进,而且车子上也无转向装置,只能直行,不会拐弯,出门骑一会儿就累得满身大汗。

  刚刚出现的新东西总是不那么完善的。西夫拉克并不灰心,他继续想办法加以改进。可惜,不久他因病去世了。

  1818年,在德国有个看林人名叫德莱斯,他每天从村东的这一片树林,走到村西的另一片树林,年年如此。他想:如果人坐在车子上,走走停停,随心所欲,不是很潇洒吗?德莱斯开始制作木轮车,样子跟西夫拉克的差不多。不过,在前轮上加了一个控制方向的车把子,可以改变前进的方向。但是骑车对依然要用两只脚,一下一下地蹬踩地面,才能推动车子向前滚动。当德莱斯骑车出门试验的时候,一路上遭到不少人的嘲笑。尽管如此,他还是十分喜欢自己创作的这架“可爱的小马崽”。

  1840年,英格兰的铁匠麦克米伦,弄到了一辆破旧的“可爱的小马崽”。他在后轮的车轴上装上曲柄,再用连杆把曲柄和前面的脚蹬连接起来,并且前后轮都用铁制的,前轮大,后轮小。当骑车人踩动脚蹬,车子就会自行运动起未,向前跑去。这样一来,就使骑车人的双脚真正离开地面,以双脚的交替踩动变为轮子的滚动,大大地提高了行车速度。1842年,麦克米伦骑上这种车,一天跑了20公里,由于不小心,踩车的速度过快,撞倒了路上的一个小女孩,因此而被警察抓住,并处以罚款。其罪名是野蛮骑车。

  1861年,法国的米肖父子,原本职业是马车修理匠,他们在前轮上安装了能转动的脚蹬板;车子的鞍座架在前轮上面,这样除非骑车的技术特别高超,否则就抓不稳车把,会从车子上掉下来。他们把这辆两轮车冠以“自行车”的雅名,并于1867年在巴黎博览会上展出,让观众大开眼界。

  1869年,英国的雷诺看了法国的自行车之后,觉得车子太笨重了,开始琢磨如何把自行车做得轻巧一些。他采用钢丝辐条来拉紧车圈作为车轮;同时,利用细钢棒来制成车架,车子的前轮较大,后轮较小。从而使自行车自身的重量减小一些。从西夫拉克开始,一直到雷诺,他们制作的5种型式的自行车都与现代自行车的差别较大。

  真正具有现代形式的自行车是在1874年诞生的。英国人罗松在这一年里,别出心裁地在自行车上装上了链条和链轮,用后轮的转动来推动车子前进。但仍然是前轮大,后轮小,看起来不够协调,不稳定。

  1886年,英国的斯塔利,是一位机械工程师,从机械学,运动学的角度设计出了新的自行车样式,为自行车装上了前叉和车闸,前后轮的大小相同,以保持平衡,并用钢管制成了菱形车架,还首次使用了橡胶的车轮。斯塔利不仅改进了自行车的结构,还改制了许多生产自行车部件用的机床,为自行车的大量生产利推广应用开辟了宽阔的前景,因此他被后人称为“自行车之父”。斯塔利所设计的自行车车型与今天自行车的样子基本一致了。

  1888年,爱尔兰的兽医邓洛普,从医治牛胃气膨胀中得到启示,他把家中花园里用来浇水的橡胶管粘成圆形,打足了气,装在自行车轮子上,前往参加骑自行车比赛,居然名列前茅,引起了人们极大的兴趣。充气轮胎是自行车发展史上一个划时代的创举,它增加了自行车的弹性,不会因路面不平而震动;同时大大地提高了行车速度,减少了车轮与路面的摩擦力。这样,就根本上改变了自行车的骑行性能,完善了自行车的使用功能。由此可知,从18世纪末叶起,一直到20世纪初期,自行车的发明和改进,经历了大约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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