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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文学评介丛书 美国文学简史(下)-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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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3)和长篇小说《黑色的火焰》三部曲。

  《黑色的火焰》三部曲以十九世纪后半期和二十世纪上半期的美国南方社会为背景,通过对主人公一生艰难困苦的奋斗经历的描写,集中地显示了近百年来美国黑人受迫害和反迫害的悲壮历史,揭示出黑人们在社会现实教育下逐步觉醒的过程,可以称得上具有重大社会意义的现实主义巨著。第一部《曼萨特的苦难历程》 (1957)从十九世纪七十年代曼纽尔·曼萨特出生写起,叙述了他苦难的幼年、少年和青年时代的经历。曼萨特出生在美国南方的一个黑人家庭,在他呱呱堕地时,父亲就被三K党徒在家门口用私刑处死了。他的祖母用他父亲的鲜血替他进行洗礼,并给他取名为“黑色的火焰”,意为黑色的火焰虽烧得不旺,但比蓝色的火焰更为持久、更为坚韧。此后,曼萨特在充满种族主义罪恶气氛的环境中长大。第二部 《曼萨特办学校》(1959)描写了主人公1912年至1932年的生活经历。曼萨特企图以教育作为解救黑人受压迫、受歧视状况的主要手段,所以他创办了黑人大学并自任校长。但现实生活打破了他的空想,连他的子女长大后都在商业、军队、宗教和政界受到了不可避免的欺侮,这对他的“教育自救”观点是一个沉重的打击。第三部《肤色的世界》(1961)以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夕到五十年代初期为背景,描述了主人公的最后觉醒。曼萨特终于走出了学校,在社会的斗争实践中认识到了黑人解放斗争的必由之路不是光靠办教育和争取选举权利,而是争取作真正的人的尊严和争取使用自己所创造的财富的权利。作者以深邃的洞察力和预言家的气魄写出了这一时期美国社会政治生活的激变,指出殖民主义世界总有一天将会彻底垮台。《黑色的火焰》三部曲可以当作美国黑人斗争百年历史的教科书来读。曼萨特的形象显然带有作者的自传成分,但他不是一个个别的人物,而是作者综合了许多美国黑人进步知识分子走过的斗争道路之后归纳出来的艺术典型。

  理查德·赖特(Richard Wright, 1908—1960)是本世纪四十年代哈莱姆文艺复兴运动中产生出来的优秀黑人作家。他是家庭的弃儿,又是受社会欺凌的黑孩子,从贫困、流浪的童年开始,他就对这个社会产生了强烈的反抗情绪。赖特的创作完全靠自学,德莱塞、安德森、辛克森、刘易斯等著名现实主义小说家的作品对他影响很大。他的创作通常用现实主义的笔触,深刻挖掘生活的底蕴,揭示出生活的黑暗面,向社会提出控诉和抗议。

  1938年,赖特的第一部作品集《汤姆叔叔的孩子》出版,获得好评,奠定了他的文学地位。这个中篇小说集包括内容连贯的五部中篇小说,描写了黑人青少年反抗者们从一群不懂事的孩子成长为政治运动的领导人物的过程,反映了二、三十年代美国黑人运动的形势。这些小说对反抗的黑人命运的描写虽然以死亡和不幸结局,但作品所包含的愤怒和仇恨真实地表达了新一代黑人的思想情绪。

  两年后出版的长篇小说《土生子》,不仅是赖特最优秀的代表作,而且被认为是黑人文学中的里程碑。小说通过对黑人青年别格无意中杀害了一个白人姑娘后的心理状态的细致描写,指出黑人的野蛮凶残既非天性也非民族特性,而是美国社会制度所造成的。主人公是一个“土生土长”的黑人,他身上的一切都是时代和社会制度对他影响的结果。

  《土生子》共分三部分:《恐惧》、《逃跑》和《命运》。主人公别格·托马斯是一个居住在芝加哥黑人区的青年,尝够了贫困的滋味,好不容易在白人达尔顿家找到当司机的工作。一天深夜,别格开车送烂醉如泥的达尔顿的女儿玛丽回家,又将她扶回卧室。正在这时,双目失明的达尔顿夫人来到女儿房中。别格担心,若玛丽醒来,自己就会因深夜闯入白种女人的卧室而被处死,不禁下意识地抓起一只枕头堵住玛丽的嘴,谁知竟把她闷死了。别格在惊慌把玛丽的尸体搬到锅炉灶里焚尸灭迹。随后在警方侦察中,别格制造伪证,把怀疑对象集中到共产党员简身上。最后真相暴露,别格受到追捕,关进监狱,被判电刑处死。

  《土生子》明显地受到德莱塞《美国悲剧》的影响。它们都是以社会上真实的犯罪案件为素材,以主人公的犯罪活动为主要情节来揭示社会制度对青年犯罪活动应负的责任。所不同的是赖特从一个黑人作家的地位和心理意识出发,突出了陷入社会底层的广大黑人的精神痛苦和他们的呼声。由于赖特的《土生子》对美国社会种族问题的尖锐批判,他首创的黑人“抗议小说”在二十世纪上半期产生了重大的影响。评论界甚至认为,美国黑人文学的地位是在 《土生子》出版后始获得的。“抗议小说”一改过去黑人小说的消极情绪,从社会深处去寻找种族矛盾的实质,突出了黑人对不平等的反抗意识,起到了唤醒黑人民族精神的作用。

  拉尔夫·艾里森(RalPh Ellison,1914—)也是一位著名的黑人小说家。艾里森出生在美国中南部的俄克拉荷马城,家境贫寒,三岁丧父,母亲替人帮佣养家。当时他家乡的种族歧视相对来说不算严重,因此艾里森对种族问题虽很敏感,却无种族自卑感,对白人的仇恨也不象理查德·赖特等黑人作家那样深。他在家乡完成中学教育后,1933年获州里颁发的奖学金,入亚拉巴马州杜斯凯基学院攻读音乐三年。1936年,艾里林在理查德·赖特的启发下开始创作。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应征入伍。1945年复员后获得罗森瓦德研究员基金,潜心写作《看不见的人》达七年之尽,该书于1952年出版,受到评论界的高度赞扬,并获得1953年“全国图书奖”,从此奠定了他的文学地位,这部既是艾里森成名之作,也是他迄今为止唯一的小说作品发表三十多年来,仍然保持不变的盛誉,被奉为美国文学中的现代名著。

  《看不见的人》主要描写一个无名无姓的黑人的经历,书中虽然也反映了黑人生活情况和当时社会上的种族矛盾,但作者只是从存在主义的观点抒写人生的盲目性,用主人公为何失去和寻找自我本质来隐喻现代社会里的个人命运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主人公“我”在二十多年前,本是个规矩的孩子,中学毕业时因为作了一次“谦恭是进步的根本”的演讲而受到白人的奖励,给了“我”一份上黑人大学的奖金;在大学里,因为开车送一位白人校董参观黑人区而得罪了黑人校长,“我”被勒令退学,流浪北方;好容易谋到一份做工差使,但黑人工头认为“我”是工会派去的密探,两人扭打起来,引起锅炉爆炸,受了重伤;在医院里被当作试验品,差点失去记忆;后来在纽约哈莱姆黑人区参加了“兄弟会”,觉得自己获得了“自由”和“自我”。谁知“兄弟会”的头头与主人公意识发生了分歧,“我”很想退出来不干;接着又受到黑人种族主义分子的追击;“我”化装了一下,却被人们叫作“莱因哈特先生”,兼有流氓、赌棍、情人、牧师等多重身份。作者明确地表明作品的主题:在美国这样的社会里,要么失去“自我”,要么屈从非法压力,成为另一个虚假的人。小说的结局就是顺着这样的思路发展下去,哈莱姆发生了暴乱,“我”在一群白人暴徒的袭击下,终于躲入地下室,从此成了“看不见的人”。

  随着黑人民权的高涨,六十年代的黑人文学呈现出哈莱姆文艺复兴以来最繁荣的局面。新涌现的作家大都有比较强烈的政治倾向,更为接近理查德·赖特“抗议小说”的传统。这类作家主要有约翰·威廉斯、厄内斯·盖恩斯、约翰·凯昨和约翰。怀德曼等。

  约翰·威廉斯(John A Williams, 1925—),出生于密西西比州杰克逊城的一个贫苦黑人家庭,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期参加美国海军,战后从事新闻、出版等职业。1967年出版的长篇小说《大声疾呼的人》以一个身患癌症的黑人作家在临死前的一昼夜的回忆,真实地记录了当时美国社会的种族矛盾的斗争。《布莱克曼上尉》(1972)是作者创作的高峰。布莱克曼的原文“Blackman”即“黑人”,作者以他代表各个时代的黑人。主人公布莱克曼在越南战场受伤后失去知觉,处于昏迷状态。作者以现实与历史相结合的梦幻方式,描写主人公经历了独立战争、南北战争、美西战争和第一和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及侵朝战争,叙述了美国黑人士兵在美国历次战争中所起的巨大作用、他们所受到的歧视与迫害以及他们的觉醒。小说还鼓吹在非洲建立根据地、在美国展开游击战的思想,主张让黑白混血儿打入军队机要部门以掌握核武器的控制权,来发动一场注定可以胜利的种族革命。威廉斯以坚持创作黑人抗议小说而著名,但他认为自己是一个“政治小说家和作家”,他明确表示要使艺术为“政治目的”服务。但从他以后创作的小说《年轻单身汉协会》(1976)来看,思想内容就不如他以前的作品,反抗意识大大削弱了。小说以倒叙法描写了九个成员的生活经历,经过三十年沧桑,协会成员变化很大,有富有穷,有的迁居国外,有的成了杀人犯。作品回避了种族矛盾、转向描写黑人家庭生活。

  约翰·基伦斯(Johen Killens, 1916—)出生于纽约哈莱姆区黑人家庭,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曾在美军中服役。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 《扬布拉德一家》(1955)以一个美国普通黑人家庭两代人的生活遭遇为主线,集中反映了二十世纪前三十年中南方黑人的痛苦命运,同时也揭示了黑人的觉醒以及团结起来进行斗争的意识。作品以丰富的人物形象和深沉的感感情色彩受到好评。他的第二部长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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