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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儿流浪记 作者:埃克多·马洛 译者:殷立信、陈伯祥-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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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雨过天晴。幸亏昨夜刮了一夜狂风,路上的污泥几乎都已吹干。百鸟在沿路的灌木林中唧唧啾啾地歌唱。几只狗围着我们欢蹦乱跳。卡比有时用后腿立起来,对着我叫上二、三声,我完全理解叫声的含义,这叫声似乎在说:


  “勇敢些!勇敢些!”


  卡比是条聪明的狗,它什么都懂,也总让别人明白它的意思。我常听人家说,它就差不会说话了,我可从来没有这么想过。它的尾巴就足以表明,它比很多人的言语或眼睛更机灵,更具通话力。总之,我和它之间,言语是毫无用处的东西,从认识的第一天起,我们很快就互相理解了。


  我从来没有出过门,所以我怀着一颗好奇的心想去看看城市。


  可是我应当坦率地说,于塞尔一点也不吸引我。它那有着尖塔的古老房屋,考古学家见了可能欣喜若狂,我看了却无动于衷。


  说句实话,我要在这些房屋中寻求的,不是如画的风景。


  盘旋在我脑海中的一个念头,遮住了我的视线,使我只想到一桩事:去鞋店。


  我的皮鞋,维泰利斯许诺的皮鞋,现在该是我穿在脚上的时候了。


  那么向我提供皮鞋、叫人快乐的鞋店在哪儿呢?


  我寻找的正是这样的鞋店,其余的一切,什么尖塔、拱门、圆柱,都与我无关。


  因此,于塞尔给我留下的唯一印象,是市场附近那家昏暗而又被烟熏黑了的商店。店面橱窗里陈列着几枝旧枪、一件镶着饰带和银色肩章的衣服以及各式灯具,篮子里摆满了废铜烂铁,特别是生锈的挂锁和钥匙。


  我们必须走下三个台阶,才能来到一间大厅。那房子自从盖上屋顶以来,阳光一定从来没有射进来过。


  象皮鞋一类漂亮的商品,怎么可以在这样可怕的地方出售呢?


  可是,维泰利斯却来到这家商店,他对要办的事胸有成竹。我很快就有幸穿上了打了鞋钉的皮鞋,这皮鞋比我原来的木屐要重十倍。


  师傅慷慨大方,他不仅替我买了皮鞋,而且还为我买蓝色丝绒上衣、毛料裤子和一顶毡帽。总而言之,凡是他答应过的,都给我买了。


  我过去穿的是粗布衣裳,光着头,如今有了丝绒衣服,还有皮鞋和帽子。无疑,维泰利斯是世界上最好、最慷慨、最有钱的人。


  其实,丝绒服已皱皱巴巴,毛料裤也已磨损,帽子上由于积满了灰尘,又经过无数次的日晒雨淋,已很难说出它本来的颜色。可是,那么多的华贵物品把我弄得眼花缭乱,这些小毛病在夺目光彩的掩盖下,我觉得是无足轻重的。


  我迫不及待地想穿上这些漂亮的衣服。可是,维泰利斯把衣服交给我之前,先修改了一番,这一改,使我震惊和伤心。


  回到旅店,他从小包里取出剪刀,在长裤的膝盖处剪了一刀。


  我用惊愕的眼光瞧着他。


  “这样做只有一个目的,”他对我说,“那就是要你与众不同。我们现在是在法国,我要你穿意大利式打扮;如果我们到意大利去——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我要你穿法国式装束。”


  这种解释越发使我感到惊讶,他接着继续说:


  “我们是些什么人?艺人,是不是?是些非得用外表去刺激好奇心不可的滑稽演员。倘若我们打扮成布尔乔亚或者乡下佬的模样去广场,你认为我们可以招徕围观我们的看客吗?不会有的,对吗?你要懂得:在生活中,乔装打扮有时是必要的,这是令人不快的事,但我们又有什么办法呢?”


  就这样,早晨我还是法国人,到天黑之前,我却成了意大利人。


  我的长裤只有到膝盖那么长。维泰利斯用红细绳子在我的小腿上交叉绑上几道,把我的长统袜扎牢;在我的毡帽上扎了几根绸带,又用毛线做成的一束花做点缀。


  我不晓得旁人看了以后有什么想法。不瞒你说,我应当承认,我自认为妙极了,大概确实妙不可言,因为我的朋友卡比在我身上细看一番之后,也满意地向我伸出了前爪。


  卡比对我改变模样表示赞许,这使我尤其感到高兴。当我穿上新衣服时,心里美得意洋洋地待在我面前,夸张地模仿我的动作。我打扮完毕,它双手叉腰,仰着头,露齿一笑,发出几声轻轻的讥讽的叫声。


  我听人说过,探讨猴子是否会笑是个有趣的科学课题。我认为,提出这一问题的人一定是象牙塔中的学者,他们从来没有苦心研究过真的猴子。我长期与心里美亲密相处,我可以断定:猴子是会笑的,而且它常以侮辱的方式取笑我。笑法也许和人不完全一样。但当某种感情促使它兴高采烈的时候,我们可以看到它的嘴角向后舒展,眼皮皱起,上下颌迅速颤动,两只黑眼睛好象烧红的小煤球,射出火一般的光芒。


  此外,我还很快观察到了当我的自尊心受到损害时,猴子的笑容的特点。


  “现在打扮完毕,”维泰利斯等我戴上帽子后对我说,“咱们开始工作吧!明天是赶集的日子,我们要举行盛大的演出,你将首次表演。”


  我问“首次表演”是什么意思。维泰利斯解释说,那是演员第一次在观众面前演戏。


  “明天我们将举行首场演出,”他说,“你当个配角。因此,我得让你排练我指定给你的角色。”


  我以惊讶的目光向他表示我不理解他说的意思。


  “我所说的角色,是指你在这场演出中要做的事情。我带你来,不是让你游山玩水的,我没有那么阔气。我带你来的目的,为的是让你干活。所谓干活,是让你和我的几条狗以及心里美一起登台演戏。”


  “我可不会演!”我惊慌地叫了一声。


  “正因为如此,我才应当教会你。你知道,卡比用后腿走路,步态优雅,那不是在娘肚子里就会的。同样,道勒斯跳绳也不是为了消遣。卡比学会用后腿站立,道勒斯学会跳绳,都是经过长期苦练,才学会这套本领,成为熟练的滑稽演员的。你也应当学会和它们一起演出时要扮演的各种不同的角色。咱们现在开始干活吧!”


  关于“干活”,那时我只有十分幼稚的概念。我以为一说“干活”,就得翻地、砍树或者凿石头,从来没想象过别的事情。


  “我们将要演的戏,剧名叫《心里美先生的仆人》,又名《两个中最蠢的未必是你认定的那一个》。”维泰利斯接着说,“这个戏的剧情是这样的:心里美先生身边一直有一位满意的仆人,那是卡比。可是卡比老了,心里美想重新在一个。卡比负责寻找,接替卡比的不是一条狗,而是一个乡下小孩,他名叫雷米。”


  “他和我同名吗?”


  “不,他不是别人,正是你自己,你从乡下来,侍候心里美。”


  “猴子没有仆人。”


  “在滑稽戏里,猴子是有仆人的。你来了,心里美觉得你象个傻瓜。”


  “演这没有啥意思。”


  “有没有意思与你有什么相干?无非是逗人发笑嘛!再说,假如你真的到一位先生家里当佣人,譬如主人让你摆桌子。喏.这儿正好有一张桌子,可以在我们的戏里派用场,你去把餐具摆好。”


  餐桌上放有几只盘子、一只酒杯、一把刀、一把叉和一块白餐巾。


  该怎么摆呢?


  我这样自己问着自己,弯下腰来看着桌子,伸出两只胳膊.张着嘴,不知道该从哪里做起。我的师傅拍拍手,哈哈大笑。


  “妙!妙!妙极了!”维泰利斯连连说道,“你演戏的表情真好。在你来之前,我收过一个孩子,他老是装出一副机灵的面孔,他的表情明白地告诉大家:‘你们可以看到,我扮演傻瓜是扮得多么象。’而你什么也不说,你的傻气实在逗人。”


  “我不知道怎样才好。”


  “这恰恰是你与众不同的地方。明天,也许再隔几天,你就会很好地领会哪些是你该做的。到那时候,你要记住你现在遇到的这种尴尬的窘境,而且要装得并不感觉到自己在做戏。假如在你脸上能常常找到今天这副表情和这种动作,我预言,你将获得极大的成功。你在我的戏里扮演什么角色呢?你演一个小乡巴佬,啥也没有见过,啥也不懂。他来到猴子的家里。他比猴子更无知,更笨拙,由此得出了这个剧本的副名,《两个中最蠢的未必是你认定的那一个》。你比心里美更蠢,这就是你的角色。为了演好这场戏,你只要象现在一样,呆呆地站着就行了。当然不可能老是站着,到了那时,你应当回想起你现在的这副模样,然后艺术地把自己变成一个戏里的你,演戏的时候,你已经不是现在的你了。”


  《心里美先生的仆人》不是一出重头戏,演出不超过二十分钟,排练却化了近三个小时。同一个动作,维泰利斯让我们——我和狗——重复两次、四次或十多次。


  那几条狗也确实总要忘记某些角色的动作,需要让它们反复从头学起。


  我们师傅那种耐心和温和的态度,真使我有点吃惊。他一点不象我们村里人那样对待牲口,那些人驯养牲口使用的唯一手段是辱骂和鞭打。


  而维泰利斯呢,马拉松式的排练不管进行到什么时候,他也决不生气,从不咒骂。


  “来,重新开始!”一旦他的要求没有达到,他总是严肃地说,“卡比,这样不好,您不专心。心里美,您该挨剋了。”


  话不多,却已经够分量了。


  “暖,”排练结束时他问我,“你觉得对演戏会习惯吗?”


  “没有把握。”


  “你不讨厌演戏吗?”


  “不讨厌,我喜欢。”


  “一切会顺顺当当的。你聪明,更为可贵的,或许是你的专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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