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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古代中期军事史-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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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为军中精锐,如齐之“技击”,“进如锋矢,战若雷霆,解如风雨” 

 (《战国策·齐策一》)。不过,募兵仅限于数国,并未全面推广。总 

之,自春秋到战国,兵役制经历了从民兵制、世兵制到征兵制、募兵制 

的发展过程。 

     ②军赋制。西周赋税不分,至春秋,赋税分离,用之于军为赋,用 

之于政称税。春秋前期,兵卒战时向国家领取兵器、马匹,军粮自备, 

国家可能向国人征收车、马,故尚无正规的军赋制。军赋成制,约在春 

秋中期以后,其标志是军赋摊入户及其土地收入。当时军赋数目,据《司 

马法》载:甸为征收单位,一甸576户,出车1乘、马4匹、牛12头、 

甲士3人、徒兵72人。即一乘之兵员、装备(《左传·成公元年》引)。 

不过,各国为扩大军赋,都先后改革,大大突破了此数。如鲁“作丘田” 

 (公元前590年),以丘为征收单位,一丘144户,交原一甸应出之赋, 

赋量增加近3倍。楚、郑等国也采取措施,把军赋摊入土地,增加赋量。 

经半个世纪的改革,军赋制渐趋完善。春秋末期,军赋继续扩征,与土 

地税合流。当时军赋按土地收农产品,作为政府制造保管武备之用。另 

外,卿大夫也“有赋于军,”各诸侯国要向王室供赋,后期向侯伯(诸 

侯之长)交赋,如“鲁赋八百乘,邾(zhū)赋六百乘”。 

     战国军赋有很大发展。兵役与军赋征收已经分开。兵役徭役合称“力 

役之征”,军赋称“布缕之征”,它们与按田亩征收粮食的“粟米之征”, 

合为战国三大赋税。较之春秋,战国军赋另一不同点在于,军赋不再交 

农产品,而是交钱,并按人口计征。当时各国的租赋、兵役、力役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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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重,如秦经商鞅变法后,“田租、口赋、盐铁之利,二十倍于古”(《汉 

书·食货志》)。经此横征暴敛,各国军赋充实,齐秦“粟如丘山”, 

赵、燕、楚皆“粟支数年。” 

     ③军训制。春秋战国时代,军训制有相当发展,由自发性转向正规 

化。春秋时代,寓兵于农,故需“百姓通于军事”,主要通过狩猎来进 

行。狩猎分四时进行,各称为春蒐(s#u,搜)、夏苗、秋狝(xi3n,秋 

天打猎)、冬狩,都是在农闲时进行。《春秋》载,鲁国有“大蒐”5 

次、“狩”4次,足见其频繁。至春秋中后期,军训内容增加,打猎减少, 

名称也有改变,称为“春振旅、夏茇(bá,宿于草间)舍、秋治兵、冬 

大阅”。此时,各国注重兵教,军训开始专门化。一方面,学校里设有专 

门的军事课程射、御,据说80户设一学校,贵族及士人子弟8岁入学, 

15岁开始学射、御;军事学习也有时间限制,学校要“春合诸学,秋合 

诸射”。另一方面,军队中也有专门训练,各国对常备军皆实行分科训 

练,如晋国,其全军的御手、勇士、养马人员以及车、徒协同,均有专 

人负责训练。 

     战国时期,各国均认识到“士不先教不可用”的道理,故军训更趋 

精进与正规化。当时军训内容包括:“立卒伍、定行列、正纵横”的步 

伐、队列训练;闻鼓即进、鸣金则退的号令教育;了解诸阵之集散纵横 

的阵法训练;选士的单兵训练;车乘车卒训练;攻防战守等战术训练。 

此外,舟师、骑兵也有一套训练规定,如要求骑兵精于骑射、灵活自如, 

能“越沟堑、登丘陵、冒险阻、绝大泽、驰强敌、乱大敌”(《吴子·治 

兵》)。军中设有专职教官,训练制度严格。士兵训练不佳须受惩,教 

官所教不良亦受罚。据《吴子·治兵》载,当时的训练方法是,“一人 

学成,教成十人。十人学成,教成百人。百人学成,教成千人。千人学 

成,教成万人。万人学成,教成三军。” 



     (4)军事法规与军功爵制 

     春秋时代,士卒剧增,战争日频,为奖惩将士功过、赏罚军训优劣, 

必制订军法,依法治军。各国皆有一些军事法规和奖惩办法,诸如“从 

命为士上赏,犯命为士上戮”;“纵遁(后退)不过三舍(一舍30里)” 

 (《司马法·天子之义二》);“克敌者,上大夫受县(赐以一县之地), 

下大夫受郡,士田十万,庶人工商遂 (递减),人臣隶圉(yǔ,奴隶身 

份)免”。当时军事犯罪,名目较多,如:战败而将领未赴敌战死,“为 

罪已重;”将士未能尽力杀敌,为渎职罪;脱离战斗行列,为“失次犯 

令”罪;假道军情,为“伪言误众”罪;通敌罪等。这些皆为军之大罪, 

须受“军之大刑”。刑有死列、肉刑、赎刑、流放等。各国以司马掌军 

法。不过,春秋军法尚不完善、不系统,无专属军事的条例规章,而且 

枉法严重,往往同罪异罚。至晚期,始有专门的军法。战国时期,军法 

独立,法规条文系统、详明、严密、广泛,执法趋于公正。从当时兵书 

看,其内容有什伍行列编制法;营区管制法;训练教习法;什伍连坐法; 

逃亡畏战惩治法;作战功过奖惩法;逃避兵役惩治法;军需保障法等。 

对军队的训练、编制、军纪、赏罚、行军、扎营、兵役、作战等都有明 

确规定,严格依法行事。实行“有功必赏,犯令必死”(《尉缭子·兵 

令》),“进有重赏,退有重刑”(《吴子·治兵》),“罚不避亲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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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子·立政》),这样,士卒作战,行动统一,战则拼力,退则畏 

    法,“金鼓所指,则百人尽斗,……覆军杀将,则万人齐刃。天下莫能 

     当其战矣”(《尉缭子·制谈》),战斗力大为提高。 

         战国时期另一重要赏罚制度是军功爵制。它与军事法规相辅而行, 

    各有侧重,前者重赏,后者重罚。当时各国普遍实行该制,魏“食有劳 

    而禄有功”,楚、齐、赵、韩也“见功而与赏,因能而授官”。秦国最 

    为彻底,商鞅变法,依军功大小赐给爵位,爵位分20等。规定,凡有军 

    功者,不论其门第、出身,皆可得重赏,享受爵禄;若无军功,即使王 

    室宗亲,也不得升为贵族,享受特权。爵位高低、俸禄多少,皆依军功 

    大小而定。“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光采)”(《史记·商 

    君列传》)。各国所定爵位,不尽相同,但一般都分为侯、卿、大夫、 

    士四等。军功爵制在当时起了重大作用。 



          (5)战术与诸阵法 

         ①春秋车战。春秋时代,战争的基本形态为车战。其主要特点是凭 

    借战车冲击,掩护步兵前进。作战时,双方战车列成车阵,而后交锋, 

    一方车阵乱,则很难重新排列,胜负即见分晓。因而春秋大战,诸如城 

    濮之战、邲之战、鞌(1n)之战,一日即结束;鄢陵之战,不过两日。 

    车战战术如下: 

         乘的战术。一乘甲士3人,步卒27人 (春秋后期增至72人),其 

    基本战术单位为:“攻车一乘,前拒(置于前面的步卒)一队,左、右 

    角二队。”如图1。 

         步卒战术。五人为伍,分别装备弓、殳、矛、戈、戟五种兵器,“长 

    以卫短,短以救长”,“弓矢御、殳矛守、戈戟助”。五伍组成一小方 

    阵。 

         车兵编队战术。一般为一列横队,如需布成两线,则后列战车对前 

    列间隙处,以便行驶。车下徒兵排列,据地形而定:险地作战,则步卒 

    在前,战车居后,如图2;平地作战,则战车居前,步卒居后,如图3。 

    所谓“鱼丽之阵”,其创新在于改革车、卒排列之方式,战车前置,步 

                                                                              ① 

    卒则分散配置于车的左、右、后三面,车、卒互相掩护,车阵更显密集 , 

    如图4。春秋初,诸侯抗王命的第一战,郑周溃Ц鹬剑匆来苏笕∈ぁ!�

                                         ■ 

                        (图1) (图2) (图3) (图4:鱼丽阵) 

         整体而言,车阵部署一般为中左右三军成阵,左右两军列成两拒(两 

    翼)。不过,其进攻队形有所变化,春秋初期是以车兵为主、步兵为辅 

     的大方阵进攻;中期以车兵为主、步卒人数剧增的方阵进攻;末期则多 

    以纵队进攻。 

         ②战国步战。车战要求发挥整体优势,“勇者不得独进,怯者不得 

    独退” (《孙子兵法·军争篇》),故机动性、灵活性较差。至战国时 

    期,步、骑兴起,铁兵器使用,尤其是弩的发明,使密集整齐的车阵渐 

    败下风,为步骑兵的野战所取代。步兵战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步兵方 

    阵,是魏舒方阵。公元前541年,晋将魏舒与狄人作战,因地形不利车 



① 蓝永蔚:《春秋时期的步兵》,中华书局1979 年版,第179 页。 


… Page 84…

    战,遂“毁车以为行”,临时改车兵为步兵列阵迎敌。其方阵由五个互 

    相掩护的大方阵组成:“五阵相离(相互独立),两(前军)于前,伍 

                                                                            ① 

      (后军)于后,专为右角,参为左角,偏为前拒以诱之。”其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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