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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位一体系列之一朝露无痕-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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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孩提时代起就习惯同危险搏斗的人所特有的智慧和坚毅的神态。阿吉秀心底暗暗喝了声采:“好一个英伟男儿!”那人桌上放着一大盘熟牛肉,一大碗汤,三大壶酒,此外更无其他菜肴。从他们的吃喝便知他们是那种连吃喝都十分的豪迈自在的人。

    观察了那人之后,阿吉秀又瞥了一眼那人身旁坐着的两人,那两人也是甚是年轻,年纪较先前那位还要年轻些,两人都穿着一身灰褐色的麻布衣服,其身上隐隐也透有一股豪爽之气。于是,阿吉秀心里颇想结交。但觉得自己这么做颇有点唐突,于是暂且索性不动。先听听对方在说什么,以此好找点话题,方便以后与搭讪相识。

    那三人向阿吉秀瞧了两眼,便即转过头去,继续聊他们的话。这三人说话声音极低,楼上其余的人谁都听不见,却唯独阿吉秀例外。阿吉秀天生耳目聪明,再加上学习魔法的小有成就,使他的身体不知不觉产生了变化,五觉较寻常人变得灵敏了很多。于是他听见了他们所说的每一个字。

    “头,那批货到了,我们混进去的兄弟已经传出情报,这次的货物总共价值三十万金币。”

    “弄清楚这批货的来源了吗?”

    “弄清楚了!全都是不义之财,是哈布斯那狗东西搜刮的民脂民膏,他打算把这批货运到蓝宁城去。哈布斯具体要用这笔钱来干什么,我们还不清楚。”

    (编者注:哈布斯。全名哈桑斯。哈布斯,是那美斯王国国王哈桑斯。帝德尔的王弟哈桑斯。佛德里德亲王之子。佛德里德亲王在1000年7月的起兵造反,一度借助邻国西派斯的兵力所向披靡,并且兵围首都那美斯城。可惜最后功败垂成,他的大军被当时还是国王亲卫队总队长的赫本。杰德所打败,那一年赫本。杰德年仅19岁。而现在赫本。杰德官拜常侍,统印帝国元帅一职。赫本。杰德,被誉为帝国第一人,被百姓称为战神,现年也只有21岁的他,还被国王帝德尔赐国姓,改名为——哈桑斯。杰德。也因此,杰德成了万千少年狂热崇拜的偶像,万千少女心中的白马王子。)

    “蓝宁城?靠近西派斯国的边疆小城。”

    寂静了一会儿,声音又响起,“难道那个哈布斯,要步他父亲的后尘。”

    “后尘?难道他也要像他父亲那样造反。”

    “对!看样子他真的是要造反了。怪不得我们的死对头蓝羽战团最近一个劲的招兵买马了。这一切原来是他这个幕后头领一手操纵的。”

    “狗娘娘的!吃里扒外的东西,跟他老子一样不是个东西。”一个咬牙切齿的声音响起。

    “小声点!哈布斯耳目众多,这里可能就有。先别管这些,我决定这次行动照常进行。我算了一下,明天正午,他们运送的队伍会进发到城西外的博尔谷,那的时候,我们就动手。记住,这次行动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对!我一定要成功,虽然首领出远门了不在这儿,可我们一定要争气,给首领一个惊喜。”

    “说的对!我们一定要成功,决不能侮辱阿卡拉萨战团的名声”

    “好了,这次就商量到这,大家分开之后各自联络兄弟,准备明天的一战。”那一身黑色着装的年轻人说完有意无意的又向阿吉秀一瞥,见他望着窗外远眺景致,倒也安心。为什么他要再看一眼阿吉秀呢,因为阿吉秀外形的颇为俊朗,英气逼人,身上又穿着华贵,再加上一头不时随风飘逸的金色长发,所以无论在哪儿他整个人都显得特别的引人注目。

    刚才阿吉秀一直注意倾听着他们的对话,当他听到他们说道“这次就商量到这”时,便知他们的会谈要结束了。于是忙把自己的视线移向窗外,就这样避过了那位一身黑色着装的年轻人的侦察。不久那三人便起身离去,不过阿吉秀倒没有跟出去的意思。因为他早已决定明天去城外的博尔谷等待他们。待那三个人走了之后,阿吉秀开始慢慢享用起那些美味佳肴来,毕竟他已经饿得很难受了。他此刻心中已抱定主意,要尽力帮助这些人劫取城主哈布斯的不义之财,当然阿吉秀也有另外的目的——锻炼自己,以期望将来夺得帝国精英甄选大会的优胜。

    用餐完毕以后,阿吉秀看天色尚早,就一路问清方位,出城去找那个黑衣青年所说的博尔谷去了。

    博尔谷,实际上是一片全长近五十里的尽身黑褐色的乱石林。在这片石林中修筑有一条官路,这是从阿玛斯城西进的唯一通道,除此地之外的其他地方都是长长的峡谷犹如天堑不能逾越。当人走在官路上仰看两边的石林时,给人的是一种荒凉且又阴深的感觉。因为这地方地势险要且便于埋伏,自然是强盗打劫的好地方,因此经常有强盗出没不足为奇。所以,黑衣人所在的那个阿卡拉萨战团要埋伏在这里也是这个原因。

    阿吉秀刚走进乱石林中,就觉得浑身起鸡皮疙瘩,一阵阴风迎面扑来。阿吉秀一路问路来的时候就听说了这里是强盗的经常出没的地方,要经过的这里最好是等每个月的逢4的日子和巡逻调防的军队一起走。

    阿吉秀是不怕遇见什么强盗的,毕竟阿吉秀的力量可不是吹出来的。可是他自己心中很清楚自己要是遇见那些专门打劫的强盗团体就倒霉了。那些团体,少则几十人,多则成百上千人,而且他们这些团体中多少都有些厉害人物撑场子,要是他们一齐向阿吉秀发难的话,阿吉秀觉得自己可能不大能挡住这么多人。要知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和那许多人的强盗团体战斗的话,那么多的暗箭可不是好对付的,随时都可能要了自己的命也说不定。

    想到这里,阿吉秀离开了博尔谷,他回城找歇息的地方去了。他打算等到明天和那队押送财宝的军队一起走,见机帮助那帮好汉劫取这批不义之财。

    ※※※

    傍晚,天开始黑下来,阿吉秀在一家名为安德的旅店安顿好了住处之后,就又回到了自己中午吃喝的那间如意餐馆。他已经开始喜欢上了这间餐馆的菜肴了。

    他上得楼来,见满堂客人好不热闹,似乎满堂了。正待离去,忽瞥见自己中午所坐的那桌上只有一位戴有帽子身着灰色长袍的年轻人正在自斟自饮,阿吉秀走上前去,欠身说道:“对不起!打扰一下,在下阿吉秀,不知我能否和阁下共席,因为这里实在是没什么座位了。”

    那年轻人也不答话,只点了一下头,示意同意。阿吉秀便在这穿着长袍的年轻人面前相对而坐下了,向店里的跑堂的要了几样中午没有品尝过的小菜,自己静静地吃起来。吃着吃着,阿吉秀停住了,因为他发现这个年轻人面前没有什么菜肴,只有一个空空如也的小碟和十几个未开封的酒瓶以及七八已经喝空了的空酒瓶。阿吉秀抬头仔细端详起那位年轻人来,年轻人所戴的帽子完全遮住了他的脸,以至于阿吉秀看不真切他的模样,只露出一对在漆黑中若隐若现的眼睛。这年轻人的气质清秀和斯文,至少表面上看是这样的,此刻他在不断地饮着酒,一副心情郁闷要借酒浇愁的模样。

    阿吉秀一看心中不忍,想起自己这段时间不也是一副情绪低落的样子吗?情景倒也和这个年轻人有几分相似,不由同命相怜起来,阿吉秀情深意切的说道:“朋友,少喝一点酒吧!酒喝多了,会伤身体的。”

    那年轻人怔了一下,停止了饮酒,他用眼瞅了阿吉秀一眼,冷冷的笑道:“呵呵,是吗?可是我已经要了这么多酒,而且这些都是呆会要叫我付钱的。我怎忍心浪费自己辛苦挣来的血汗钱?”

    “酒现在喝不完,可以带回家再喝嘛。你说是不是?”阿吉秀见那年轻人不说他多事,此刻倒像真的好朋友那般苦口婆心的劝起那年轻人来。

    “我从来都不会带吃不完的东西回家。”那年轻人说话的语气依旧是冷冰冰的,说完又自顾自的开始畅饮起酒来。看得出来,那年轻人的酒量应该很好,旁边的空酒瓶也不少了,但他说话竟没有半点醉意。

    阿吉秀才不管那人的酒量好是不好,反正阿吉秀只知道,“酒喝多了就有罪,会很伤身体的,会误事的,会造成很多人间悲剧的”。

    “那这样好了,这顿算我请客,这些酒钱都记在我的账上。那!就这么决定了。不要再说什么。”阿吉秀豪气漫天的说道。

    年轻人再次停止了饮酒,不过这次他没有再用眼瞅阿吉秀,而是看着阿吉秀仔细打量起来。一个金发碧眼的富公子哥,这是阿吉秀留给这位年轻人的第一眼印象。年轻人忽的嗤嗤一笑,“呵呵!难怪了,我还以为今天遇见神经病了,要请我吃饭。原来我是遇见一个阔佬呢。你若是真的有心要请我,就代我喝掉这剩下的九瓶酒,否则请你免开尊口,好让我耳根清静清静”指着桌上还剩下的九瓶酒,那人说完两眼便望着阿吉秀,看他反应如何。

    阿吉秀听到他言语和眼色中颇有讥讽轻视之意,尤其是那最后“阔佬”两字说得特别重,若是换作平时,他定然说自己滴酒不沾以此推脱不饮,而此时他想到自己此刻的处境,自己结交了三个朋友,这就死了一个,自己所遇上的久别重逢的亲人,也那么悲惨的离开了自己,自己不知道大仇得报又会是何年何月去呢?而现在,连眼前这个斯文兮兮的年轻人都可如此轻视我……这些都让阿吉秀心中不爽,很是生气难过,当下拍拍自己胸膛,朗声道:“亚德的佛语说道: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今天,这些酒我是喝定了,好显出我对兄台一番情意。等会儿,如若我酒后醉倒,就请兄台将我送至安德旅店去。谢谢!”说完阿吉秀便端起一瓶酒来,咕噜咕噜的狂灌下肚。不一会儿,一瓶便灌完,又紧接着,阿吉秀灌起第二瓶来。阿吉秀深知自己喝这酒只是负气,自己的酒量顶多半瓶酒而已,是决计容不下这九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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