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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中短篇科幻小说1000篇 (第十一辑)-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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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师,您还记得我吗?我叫汤姆。”那个自称认识我的人微微笑了一下,但他瞥见“柳树“漫不经心地盯着他,没有靠前。
  “柳树”瘦得皮包骨,人们看她欢蹦乱跳样子,总以为她是个咿咿呀呀的狗宝宝。她长者竖起的耳朵,毛茸茸尾巴,淡黄褐色毛短而漂亮,——使她具有贵族宠物的气质和风度。而实际上当她低头翘嘴时,通身看起来她更像个凶猛猎手,那些要做贼的人看得出她的细腿并不瘦弱,而是继承了她老祖母,狼的特点。
  我故意不去看“柳树”一声不响表演,像个老祖母一样心不在焉地笑了笑。“汤姆,很高兴你还记得我。你喜欢我上次在这儿的演出吗?”
  他脸色有些下沉。看得出,他知道我没认出他。“非常喜欢,”他轻轻地说,“上次我用笛子配你竖琴时,我感到上帝灵光在我心灵与血液中流动。您能经常触摸上帝的手,一定总有这样的感觉。”
  他无恶意,我也就不必恼怒。我甚至没原纠正他——当我演奏时,我并没触摸到他的上帝的手,但有一种更深切,更狂热的魔力在倾诉着狼群,流水和大片大片的树林——顶端的树枝和着风的节奏,悠悠地摇,可望而不可及。
  现在我记起他了,只是他还犯了一个错误——虽然我常记不住听众的脸,尤其是现在,我的记忆变得像我的骨头一样易碎——可我从没忘记过那些演奏伙伴的手与呼吸。
  “汤姆,你带着笛子吗?”
  这问题有些愚蠢,因为他刚从地里回来。但对我这样一个步履蹒跚的老乐师来说还算恰当。
  而且这问题多少能让他恢复最初的热情。“笛子在家里,我可以去龋”我缓缓地点头,漫无目的地四处看。“记不住那些面孔了,”我嘀咕着,好像在和风说话,“但音乐是人的代表,所以,我不会忘记他的。我要听你的演奏,这样我会更清楚地记住你。”
  无疑是受到了赞美,他鞠了一躬,结结巴巴地急忙说对不起,然后就跑向一个土墙木顶的窝棚。实际上,那是他的家。我曾在无数宫廷里为国王们演奏过,他们甚至不会把老鼠养在这么脏的地方但音乐并不在意周围环境是否浮华而且我认为我只把汤姆的笛乐作为他天资禀赋的反映。
  当我哄“王子”出去时,他心怀怨恨。我恨不得向在座所有人说。“王子”的黑皮上有一簇明显的白毛,对此他十分难为情,总是低着头,遮住脖子上那块白色。当然就是那些白毛曾在他溺水时救他一命,没让他去见闻罗王。但每当有人碰他脖子上的那块毛,他赶忙摇动尾巴。他愿意想象自己是个影子。
  我伸手去拿竖琴箱,又犹豫了——昼夜温差、颠簸的路面、单是一段时间没用都会使那些音色美妙的琴弦变调。而且我还得留些保留节目作日后的表演。所以,我只拿出一套次中音中提琴。虽然这些六弦提琴走调走得比竖琴厉害,至少我只须摆弄六根弦,而竖琴有三十三根弦。而且虽然六弦提琴柱总把音调拔得特高,我可以用手指把它们渐渐地调整过来。除此以外,六弦提琴的琴声出了名的低柔,在我们演奏的时候,能让听众靠近些。
  等汤姆攥着布包回来,我已经把六弦提琴支在两腿间,调准了其中五根琴弦的调。我把琴弓拉过第五根和那跑调的第六根弦,扭第六根弦栓,直到它正了调。音调终于和谐了,就像一只海鸟适应了大海的波涛。就是这和谐的弦乐使我年轻了许多岁,童心再现。
  在我的点头示意下,汤姆拿出他的笛子。现在他可以生动地印在我的脑海中了。笛子是深褐色木料制成的,那种木料我叫不上名字。它有三英尺长,像我的手腕一样粗。它并未多加修饰,只是一根带孔的光滑的木棍。从它的型号看,它能吹出深沉宽广的音色。我意识到本该拿出低音琴来配笛子的深沉乐音,而不是这根高音的。但已经太晚了。
  “汤姆,先给我吹一段。”我说。恍惚地笑了笑,以示我的心不在焉。因为我发现即使最自信的音乐家面对直接的审查也会发抖。而且在汤姆看着那个粗壮、可笑的笨家伙时,看他紧张的手指我知道他吹得并不自在。
  很显然其他村民挤进来看热闹了,“汤姆要表演了”和“快来看我们的汤姆”的嘀咕声,在人群中传开,来的人越来越多。到最后,我简直怀疑全镇只有五个人没来,还是因为耳聋。
  汤姆突然吹了个刺耳的音符,我感到他在焦虑地盯着我,但我教那些临场发抖和没有天资的学生不要畏缩都教烦了。他深吸了一口气,又吹了起来,这次我从余光中看到,他的眼睛也闭上了。棒极了——如果我们不被视觉所扰,音乐的魔力会很容易降临在我们身上。
  那旋律是支简单的民谣,我曾在各种场合听过无数次了。他的手指滑来滑去,乐声颤颤悠悠,但我能听出他有音乐天分。我知道他的手指不是经常这样,只是紧张罢了。确实,第二次通过最后的合奏,汤姆的手指已灵活自如地延缓层音了,甚至于即将结束时,吹出一声优美动人的颤音。
  “我现在记住你了。”我说。此时,余音渐失,汤姆睁开了眼睛。他高兴得红了脸。“汤姆,你可以原谅一个老妇人吗?你的演奏实在不该被忘掉。”
  汤姆的脸上露出傻乎乎的微笑,他接着扭头向别处看。“你看这么多人。”他咕哝着。
  “是啊!对了,汤姆,如果你可以弹a调,我会和上你的音。”虽然我生来就有音乐天赋,听得出我头脑中正确的音调,但当汤姆的笛音比我的六弦提琴所能弹的低四分之一调时——我非常乐意迁就他。
  汤姆不安地看着我。“弹……什么?”
  我诧异了——他技艺如此纯熟却未受过正规训练。“把两个手指放在最上面。”
  他按住前两个笛孔,再吹那支曲子,看着我等待肯定。在我为提琴维奥尔正音时,他一直擎着那根笛子。“再来一遍这曲子?”我提议。
  汤姆松了一口气——他怕我会提出一个他不会的曲子。“您喜欢就行。”
  “那么从头至尾弹两遍?你点头我们就开始”。
  他和别人配合过,足以明白这些。一段不错的弱拍热身曲后,我们开始演奏。我的手指有些发僵,因为一路上一直蜷曲着。但音乐的声浪冲向发僵的手指,使它们动得越来越快,我不得不设法把握住,让曲子简单些;我不想吓到可怜的汤姆。第二遍时,我把乐曲稍稍做些变化——有时即兴地这加几句动听的小调,那加一点儿起伏的颤音。令我吃惊的是,汤姆噘起的嘴角边竟泛出笑意,他自己也到处加几句轻快的鸟鸣声。
  曲终时,人群里爆发出一阵掌声与欢呼声。我坐在那儿鞠了一躬,又示意汤姆鞠躬。
  “曲子很可爱。”我说道,那时嘈杂声稍微小了些。“你弹得也不错,老朋友汤姆。”
  汤姆低下头,但我能看出他眼角皱纹中的笑意。
  我看了一眼“王子”,他暖和的身体倚着我的腿躺着,一只黑色的小前爪蜷在脸上,这情景十分安详。他眼睛半眯着,就快合上了。和“柳树”比起来,他更喜欢音乐。“柳树”已不耐烦地走出人群,在一个帐篷里摆着姿势。在那里她可以傲慢地大摇大摆地走路。她轻轻地呜呜叫着,健壮的身体已不愿意跑动了。
  “请原谅,”我边说边对人们和蔼地笑了笑,“我的狗急着守帐篷了。”
  四周的人们抿着嘴笑着,这使我演奏时周围的那种敬畏的紧张气氛缓和下来了。在养牛的镇子里,人家都很了解狗。
  年轻的音乐家们,虽然在对整体精确性的把握下,缺乏细致入微的锤炼,但可以花时间寻找音乐灵感。音乐使他们迷醉;音乐让他们的表情变得柔和,让他们看起来痴迷贪醉。
  我记得那些日子,每当看到新的竖琴师在一场成功的演出后,活跃在宫廷音乐厅里,我都十分痛苦。当你年轻时,音乐潮水般涌向你,余音仍可绕耳多时。
  那就是新老音乐家的区别——老音乐家只在表演时体会到愉悦之情。当我们对音乐和音乐曲魔力习已为常时,每曲之后我们的身体会忘记那美妙的音乐曾悄悄涌过全身,尽管它们可以在脑中不朽。
  然后当身体渐渐衰弱,终于发生了不愿意看到的事——音乐开始躲避手指,拒认它们。当患了关节炎的手指从琴上滑落,或者不能从一个音滑到足够远——或是有时矫枉过正,滑得过远,音乐会不耐烦,会蔑视它们,向它们发火。我认为那就是我现在宁愿苦旅也不愿留在奢华的皇宫的原因,虽然我的骨头一天天变脆,体质一天天变坏,我还是宁愿看到镇上的人对我的技能惊诧得目瞪口呆,而不愿看到我的同行们发现我的水平退步时那同情的目光。
  噢,可是心中还是希望—如果音乐可以长驻我身,直至我凋化成灰,直至最后我被掩埋,埋进那深深的黑土里该多好。我看见音乐在老音乐家身上凋谢,我也曾同情过他们。
  为了音乐我放弃了一切。它是我的未来,所以为了我生命中最重要的部分,我放弃了孩子、丈夫、财富甚至朋友。幸运的是,这么多年来,我认为我选对了。无论时日如何转变,音乐依然如故。然而,身体却不能永远健康。
  现在,我仍认为我选对了我不可能选择别的路,但我也知道每一次选择都要付出代价。
  我支起帐篷,任“柳树”在那儿快乐地摆各种姿势,绷直着腿巡逻。“王于”睡在驴车里,蜷缩在他最喜欢的藏匿处,那是镇上的狗找不到的地方,甚至在我卸车的时候也常看不到它。它把头压在喉咙的那块白斑上,融入在阴影里。我的驴,“忠诚”被拴在附近草地上吃着草。那草场是镇里的人白让我的驴用的。
  那晚,我在镇广场上开了个小型的音乐会。我开场用风笛吹了一个粗犷的调子。风笛的指管和低音管全调到刺耳的音量。镇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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