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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谍-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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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我会命令她全力配合你的行动。但她对于你而言,依旧太危险,你不可掉以轻心。”林熠笑道:“我越来越觉得,和你合作实在是件很愉快的事。”龙头也微笑道:“但愿这样的愉快合作,能够保持到我们成功的一日。”“但愿如此。”林熠赞同道:“不过,你好像忘记要把另外一件东西也借给我。”“什么东西?”龙头微微愕然,问道:“你还想和我借什么?”林熠一字一顿地回答道:“空桑珠||”龙头的笑意像被冰雪封冻,黑色的影子凝固许久,说道:“是她要你这么做的?”林熠的笑容更浓了,摇摇头道:“怎么可能,我只是凑巧知道了这件事情而已。”龙头的语气稍稍和缓,说道:“那就是你自己的主意了?”林熠从容道:“我只是觉得,如果每天让一个鬼不鬼、人不人的巫女前后左右地飘来飘去,感觉会很不爽。不如把她收在空桑珠里,等需要的时候才召出来。何况,这样一来你也不用再担心我会拿她没办法了,岂不是很好?”他察觉到龙头深深压抑着的怒意与矛盾,心头好不痛快。从进入无涯山庄到今天,他从来未曾有过如此扬眉吐气的感觉,像一个稳操胜券的庄家,耐心而安静地等待着对家摊牌。 
  也许过了有半盏茶的工夫,林熠才听到龙头用出乎意料之外的平静语气道:“好,我答应你!” 
 
 
 
  
第六章 新郎
 
  邓宣今年十六岁,再过十二个时辰,他就将从一个少年变为一个男人。但他并不开心。从愁眉苦脸的表情上,任何人都能看得出,他岂止是不开心,简直是痛苦愤懑,却又无可奈何。 
  这个相貌颇为英俊的小伙子,人高马大,拥有显赫的家世和一身还算不错的修为。周围许多年轻人都在暗暗羡慕甚至嫉妒他,他自己也曾经认为老天爷实在很够朋友,让他拥有一个好爹爹和一个好娘亲。 
  但这样的自豪,在一个月前却戛然而止。那一天,他从父亲那里得知了一个喜讯,一个天大的喜讯。青木宫宫主花千叠终于答应,将他最宠爱的小孙女花纤盈下嫁金牛宫,许配给邓宣为妻。 
  消息宣布的那一天,金牛宫许多人都在为此欢呼,喜气洋洋。 
  当然,也有人在暗中咬牙切齿,譬如邓宣的外叔公金裂石。 
  邓宣同样也在咬牙切齿。这倒不是说邓宣有多讨厌、反感花纤盈。相反,他听到过很多盛赞这位青木宫小公主的话,美丽可人,至少单凭这四个字,对一个即将娶亲的男人来说,就绝对不应该是什么痛苦愤懑的事。 
  相反,对这桩门当户对的亲事,邓宣本该高兴才对。 
  可邓宣偏偏就是感到别扭。为什么他就不能娶自己真正心仪的女孩子呢?那个青木宫的小公主,不管有多美丽可人,可是,跟他邓宣有什么关系呢?他从来没见过她,他根本不认识她。 
  他有自己的心上人,一个不算十分美丽但却让他魂牵梦萦的女孩子。老天爷安排他们相遇,于是那天成了邓宣生命中最快乐、最值得回味的一天。每当邓宣和她一起在山林草甸间漫步,都会感觉到一种无法言喻的快乐和沉醉。 
  她会用热烈而又微带感伤的目光静静注视他,毫不介意他东拉西扯,说一通也许并不好笑的笑话。 
  她冰凉的小手握在邓宣的手中,很柔软。她可以一整天就那样任由邓宣拉着她的手,漫无目的地走走歇歇,直到不得不各自回家,再重新期盼下一次的相会。 
  他们从来没有在意过彼此的身分,或许,她从来都只把邓宣当成龙首山附近一名普通的世家子弟。 
  “小檀”这个称呼,是只存在于他与她之间的一个小秘密。 
  然而现在,邓宣告诫自己要把这个秘密永远埋在心底,回忆的痛会折磨他一生。 
  他不敢当父亲的面拒绝这门亲事,从小到大他在邓不为的面前,就不敢说半个“不”字。他始终觉得,毕竟父母都是疼爱自己的,一切的安排,也都是为了能令他将来活得更好、更开心,自己有什么理由去惹老人家不快呢? 
  可惜这次不同,真的不同。 
  邓宣很想身边能够有一个人,可以让自己毫无顾忌地倾诉心中的痛苦和矛盾,更可以接受自己痛哭流涕时的窝囊模样。 
  但到这时候,他才发现原来在自己身边,竟完全不可能找到这样一个人。那些围绕着他、称颂着他的人,不过是因为他的父亲是邓不为,外公是金裂寒。 
  他只好买醉。 
  可笑的是,“宁福楼”的孙掌柜还特意跑到桌前向他敬酒,满面殷勤地恭喜他抱得美人归,从此娇娃相伴,前程似锦。 
  邓宣咧着嘴勉强笑着,直着脖子吞下苦酒,好不容易应付走孙掌柜,一腔郁闷全都发泄到小小的酒杯里。 
  一坛接一坛,从清早喝到中午,脑子却没能够如愿以偿地迷糊起来。他更欲哭无泪了,自己的酒量,实在是他妈的好极了,连一门心思地想喝醉都办不到。 
  更揪心的是,他忽然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清醒地意识到,一旦离开金牛宫、离开父母,自己就什么都不是了。所有人的敬畏与奉承,都是冲着“金牛宫”三个字而去。 
  邓宣已记不清喝空了多少个酒坛,酒楼的客人来了,热闹喧嚣好一阵,又都走了,周围渐渐冷清下来。在二楼,就只剩下两、三桌客人仍在饮酒闲聊。一个伙计手撑着脑袋靠在楼梯口的桌上打盹,既可以躲过掌柜的斥骂,又好趁机偷懒歇一会儿。 
  沿楼梯上来一个人,是个脸色有些苍白的年轻人。一身不显眼的藏青色袍服,相貌只在寻常,身子像一根弱不禁风的蒿草,偏偏脚步声却重得很。 
  正在打盹的伙计被惊醒,急忙跳起来迎上去唱喏道:“客官,往里请!”年轻人点点头,迳自走到邓宣桌前停下,问道:“我可以坐在这儿么?”邓宣抬起头瞥了他一眼,觉得对方有点眼熟,却又说不上来在哪里看到过。 
  若在平时,他的桌旁岂容不相干的人落坐,何况酒楼里空位多的是,但这会儿,邓宣内心强烈渴望着有人能够陪在自己身边,管他认不认识,只要能在身边坐一会儿就是好的。至少,压迫心神的孤独感能够被冲淡一些。 
  他点点头,道:“随便。”年轻人微微一笑,道:“多谢。”在邓宣对面坐下,随意点了几碟小炒,却一口气要了六坛酒。 
  邓宣打了个酒嗝,吐气开口道:“这酒烈得很,朋友最好少要两坛,倘若待会儿钻到桌肚子底下爬不出来,可难看得紧。” 
  年轻人道:“我这人有个怪毛病,越烈的酒偏就会喝得越多,而且从来不醉。”邓宣眯起血红的眼睛打量对方,呵呵笑道:“失敬,原来是同道中人。” 
  年轻人道:“阁下看上去似乎有心事,脸上显得不怎么高兴?”邓宣一挥手,道:“谁说的,本公子今天高兴极了,从来也没像这样高兴过!”年轻人“哦”了声,淡淡道:“抱歉,那是在下看走眼了。” 
  邓宣将杯子里的酒饮尽,问道:“朋友,你是从外乡来的吧?”见年轻人点头,邓宣得意地笑笑说道:“我第一眼就瞧出来了。龙首山附近的人,没有一个是不认识我的,见了我也都会恭恭敬敬叫一声‘孙少爷’。唯独你不是,这就说明你是打从外头来的。” 
  年轻人微露诧异,拱手道:“原来阁下是金牛宫的邓公子,失敬,失敬!”邓宣摆摆手,说道:“客气什么,我又没怪罪你。对了,朋友贵姓?”年轻人道:“我姓云,到龙首山探亲。没想到能在酒楼邂逅邓兄,亦是幸事。”伙计将年轻人点的酒菜端上,邓宣斟酒举杯道:“远来是客,我敬云兄三杯。”两人对饮了,似乎找不到新话题,又陷入短暂沉默。邓宣依旧一杯接一杯地直着脖子灌酒,不消多时,桌上那个酒坛又空了。 
  他正要招呼伙计上酒,年轻人递过一坛酒道:“我这儿还有,先喝这坛吧。”邓宣一怔,接过酒坛道:“那就算我先欠着云兄的,待会儿结帐一并算在我头上。”年轻人摇头道:“不必了,只不过是一坛酒,算不了什么。” 
  话锋一转,问道:“小弟来时路上不断听见有人说起,明日就是邓兄大喜之日,为何不在家休息,养足了精神好做新郎倌?”邓宣哼道:“我懒得待在家里。反正婚事有人操办,到时候我只要出面走个过场便成了。现在多我不多,少我不少,不如出来喝两杯。” 
  年轻人深以为然道:“邓兄说得不错。也许成亲后,再想一个人溜出来喝杯酒就难了。”邓宣笑道:“听云兄口气,好像已经结婚成家,对此深有感触?”年轻人叹了口气道:“在下自幼四海为家,浪迹天涯,有哪个姑娘肯嫁给我?” 
  邓宣带着三分醉意,拍胸脯道:“若是云兄愿意,不如让我在金阳堡替你谋个差事,混得好了,三、五年后成家立业不在话下。”年轻人一喜,随即忧虑道:“在下听说金牛宫对外人的管制极严,在下年纪又轻,除了会点祖传打铁的手艺别无长处,就怕贵宫未必愿意收留我。”邓宣不以为然地哼哼道:“我是谁?我是金牛宫的孙少爷,想为云兄安排件差事,有哪个敢反对?你放心,这事包在我身上!” 
  年轻人抱拳道:“那我就先谢过邓兄了。来,在下再敬邓兄三杯!”邓宣见这年轻人应答之间不卑不亢,心里又多了三分喜欢。他难得能认识一个年龄相近且谈得来的朋友,笑呵呵瞧着对方把酒喝了,说道:“云兄,你的酒量果真不错啊。”年轻人谦逊道:“在下酒量也就凑合。或许是人逢喜事精神爽,才多喝了几杯。” 
  邓宣面色一黯,长吁一口气喃喃道:“我却是在藉酒浇愁。”年轻人眨眨眼睛,旋即笑道:“邓兄莫和在下开玩笑了。明日便是你的新婚大喜,换作旁人,早高兴得晚上都要睡不着觉,哪会来喝酒买醉?”邓宣摇摇头道:“我骗你做什么?云兄,你不明白,我恨不得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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