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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叔叔养成记 作者:红颜不老(晋江vip13.2.2完结)-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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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一个长相相当美貌的贵夫人泪流满面的怔怔的看着她。
  马小宝一看到那贵夫人的长相,脑子“轰”的一下,心里有些谱了,她和这贵夫人的长相,实在太相似了,如果这都不承认,那实在是太难了。
  马小宝站在楼梯口正在想着怎么办的时候,那贵夫人却已经快步走过来,一下子把马小宝小小的身子搂着,哭着道,“小宝,小宝,娘的小宝,你还活着,你真的还活着!”
  那种失而复得的情感以及浓烈的母爱,炽烈得马小宝鼻子不由自主的,跟着有些发酸。
  那妇人抱着马小宝哭泣了良久,直到旁边的下人都在劝阻着说,“夫人,小姐回来了这是好事啊,你快别哭了,你身子本就弱,可别病着了。”
  马小宝心里一软,就道,“夫人,你别哭了。”
  哪里知道马小宝不说这句话还好,一说这句话,那夫人却越发的哭得厉害了,“小宝,你还在怪娘亲当初送你去南诏你爹的老家极祖?”
  马小宝垂下头,因不知道事情的起因后果,便沉默着。
  而那妇人则接着道,“小宝,你放心,不会了,再也不会了,如果有下一次,娘就是拼了这条命,也要取了那老虐婆和那贱人的命!”,语气说到最后,不怒自威,带着一股子狠戾之气。
  那妇人说话之间,想到什么,又道,“孩子,你这一年多怎么活下来的?你……你怎么就这么狠心,你不想娘吗?一直不来找娘!”
  顿了一下,又道,“小宝,你能活着,真的太好了,你别住这客栈了,走,跟着娘回家吧。”
  马小宝看这妇人的穿衣打扮,就知道出身想必非富即贵,而她心里一动,想着她到底年龄小,又是女子,独自一人在外,即便是买房子也只怕不安全,要知道在经过刘氏和,马小宝可是越发的觉得,古代社会其实也不安全啊,刘氏还是“亲舅妈”呢,而且还给她占了十两银子的大便宜了,要知道在庄户人家,这十两银子几乎是他们一家一年的收入了,可是刘氏依然不满足,马小宝想着乡下人尚且如此,这城里的人只怕更加复杂了。
  当然,最重要的,马小宝一时半会没有陈神医的消息,而这家人看着混得
  不错的样子,那她跟着回去的话,是否可以借势呢?
  她这样一想,就迟疑了,等那妇人拉住她的手往外走的时候,她也就没有推开那妇人。
  那妇人见她没有反抗,自然也很欣喜,当下里就拉着她进了客栈外面早已停好的豪华马车。
  那马车又宽又大,马车里面甚至挂着一些价值不菲的明珠,在马车缓缓的开动中,马小宝心里也在猜测着这家人的身份来历。
  在马小宝的猜测中,马车缓缓停在一座相当气派的宅院前,马车停下后,早已丫鬟在搀扶马小宝和那贵夫人下车,贵夫人下车后,紧紧的牵着马小宝的手,昂首挺胸的,一步一步朝府里走去,这一次,为了给她的女儿一个快乐舒适的家,她不会再让着那个老虐婆和那个贱人了,至于丈夫,她早已不需要了,也早已要不起。
  而马小宝没有想到,她跟着这个贵夫人一走,便走了四年多的时间,才找到陈神医配置上了药水,四年后,马小宝十三岁,已经有了小小少女的样子。


☆、060

  马小宝在认亲后的四年多时间里;算是真正的认识到了,什么叫做女人不容易。
  这古代啊,真是男人的天堂,女人的地狱。
  那位贵夫人姓高,是江南首富高家嫡女,很巧的是;她嫁的夫家姓马,和马小宝同一个姓;而且,就是马小宝这身体的原身;和马小宝也是一个名字。
  马家原本家贫,马父马有才的父亲早逝,只有马母李氏带着一个幼儿;生活艰难,好在马有才人长得俊俏,且有几分聪明才智,在十三岁那年,便中了秀才。
  马有才在一次元宵节看烟花的时候,高小姐因为和人走散了被几个地痞围住,马有才正好路过,便过去三言两语吓退了地痞,高小姐长得雪玉一样的人儿,马有才出生贫苦,哪里见过这样尊贵貌美的姑娘,一见之下,便高小姐一见钟情。
  高家虽然是江南一带的首富,但家里每年拿去巴结官府中人却都是一笔很大的银子,而此时,有才名的马有才就入了高家的眼,有几分才华,家里只有一个寡母,生活艰辛,没什么背景,高家人都擅长做生意,且生意都做得不错,而书读得好的,却没几人,于是,高老爷子做主,便把高大小姐嫁给了马有才。
  高家人想得也是好的,以为现在马有才生活贫苦,他们在他贫苦中不但对马有才生出援助之手,且嫁了嫡女给他,他必然会对高家感恩,而将来他做了官,那高家也算和官府搭上了线了。
  只是,盘算得好,却架不住马家有个极品老虐婆———马有才的娘廖婆子,初时的时候,因为女家的财势,廖婆子对高夫人还没咋的,只是等她儿子中了进士,然后高家人使了银子让高有才做了官,这下子,廖婆子就抖起来了,先是“代管”媳妇的嫁妆,让媳妇早晚立各种规矩,百般折磨高氏,接着又把娘家侄女接过来住,然后,把这个侄女给了儿子做妾,而每日里,都嫌弃高夫人是商人之女,配不得他儿子,要他儿子休妻,总之变着法子的各种折腾,最过分的是,廖婆子不喜高氏生下的儿女,竟然借着祭祖的借口,让高氏的大儿子返乡去南诏,南蛮人的凶残谁不知道?高氏肯定不同意,但是让高氏失望的是,马有才竟然也同意了。
  于是,最终高氏狠狠心,让女儿马小宝去了南诏。
  结果,也就有了马小宝的穿越。
  马小宝听高氏的意思,高氏在最初,和马有才也是有感情的,马有才说着对高氏一见钟情,心里只有她一个,高家当初,嫁女,也有部分原因是马有才对高氏的心意,只是这越到后面,马有才白眼狼的潜质就越发的明显了,后面竟然连自己的亲生骨
  肉也不顾,只一味顺从自己老娘的意愿,凡事只让高氏忍。
  马小宝在这四年里,越发的下了决心要回到现代社会去,如果在古代,即便嫁一个稍微有些能力的男人,便都要纳妾,有婆婆的,还不知要被折腾个什么劲,而次一些的,如果嫁个目不识丁的,马小宝自己看不上,觉得没有共同兴趣,思想上不在一个层次,而如果嫁一个注定要纳妾的白眼狼,马小宝宁可不嫁算了。
  当然,在古代,女人不嫁人只怕还不知道要受世人什么样的眼光呢。
  于是,等马小宝弄到陈神医处的药水时,马小宝便下定决心要走了。
  阿里巴巴那个山洞在南诏到安平府的路途中,那个山洞的大体位置马小宝还是记得的,而且记得很清楚,因为她不止一次的想到那个山洞去,然后想法子回到她的世界。
  而在这四年多以来,由于马小宝一直养在深闺,基本不出去见人,所以,曹纵横派来的人却一点也没有马小宝的消息。
  马小宝倒是没有想那么多,她之所以这么放心大胆的去阿里巴巴的山洞,便是想着这都五年多了,曹纵横只怕早就忘记她这个人了吧。
  毕竟,以曹纵横的权势,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
  马小宝自认现在这张脸也不是什么国色天香,而古代这些男人,即便是个稍微有点钱和权的男人,便都有好几个女人,何苦是曹纵横那种一方诸侯类的人物?她失踪了,他会找她,这她相信,但是能找多久呢?在他剿匪的那一年,他也许也在找她,加上他剿匪的那一年,她几乎失踪五年多了,这种有钱有势的男人最是喜新厌旧,只怕早把她忘记在哪个看不见的角落去了。
  于是,马小宝为她的这个决定付出了她追悔莫及的代价。
  马小宝在一切准备好以后,自己穿一身小厮服,扮成一个小男孩模样,然后支开身边的丫鬟,找到早已打听好的一个老实的赶车大叔,驾着马车启程了。
  那老汉是跑惯长途的,载着马小宝顺风顺水的,在一个月以后到了目的地,在到了目的地后,马小宝就把车钱给了那赶车的老汉,而她则在当初遇袭的那处位置往小路走去,她沿着那小路走过去,走了一会儿,就到了阿里巴巴的山洞。
  对着山洞那处独特的岩石,马小宝几乎有种喜极而泣的感觉,她怔怔的看了看那岩石,喃喃的对着山洞门道,“芝麻开门!”
  山洞门打开,马小宝兴奋的跑过去,那里,很快就可以回到她的世界,那种兴奋和喜悦,完全无法言说。
  只是,当她刚刚跑进山洞,然后,她忽然定定的站住了,
  嘴唇动了动,无比艰难的道,“你……你怎么会在这里?”
  阴影里沙哑的声音传来,“我怎么不会在这里?小宝儿,好久不见!”
  马小宝身子缩了缩,忽然觉得冷,而她看了看近在眼前,触手可得的那本书,咬了咬牙,按捺住立即逃跑的冲动,故作镇定的道,“是吗?呵呵,好久不见,曹大哥还是这么英俊,哈……”,说话之间,马小宝小心翼翼的朝放着书的位置走去。
  而就在她快走到那书的位置的时候,曹纵横忽然一个跃身,也不知他怎么行动的,一下子就来到她的身后,而下一刻,他的手掌一只握住她的腰,把她的身子紧紧的贴住他,而另一只手则在她胸前微微长起来的“小笼包”处来回抚摸,而他的腰微微弯下,唇对着她的耳垂舔了舔,声音不明的道,“原来小宝儿也觉得我很英俊,看来也是喜欢我的,嗯?”
  马小宝被他的动作吓得身子一怔,她身子下意识的一动,立即的,便感觉到臀部被抵着一个坚硬又灼热的东东,马小宝自然知道这个东东是虾米,她吓得一惊,身子不由的想往旁边书的方向去。
  只是,下一刻,曹纵横却立即的咬在她的耳垂上,狠狠的用力,马小宝一吃疼,皱眉道,“曹大哥,你干嘛?”
  曹纵横隐忍住怒气邪肆的笑道,“小宝儿,我要做什么你还不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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