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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一双袜子的爱情-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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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帆长长地叹一口气,打电话给程越,程越却关着机,这种情况很少见,他的手机总是一天二十四小时开着。有时候他觉得程越像一只蜗牛,如果让程越知道他的比喻后,肯定会厚颜无耻地声称自己是全世界最漂亮的蜗牛。他总是驮着他的壳,总是在路上,总是想扔掉他的壳又总是扔不掉。程越两年前甚至不敢坐火车、出远门,他曾那么快乐地跟着他所爱的男人几乎跑遍了全国。那次酒醉,程越蜷在他的床上,把自己蜷得跟条受惊的虫子似的,他说,于帆,我很害怕。我看过一个故事,有个女孩为了忘记她爱过的男孩子,于是去他们一起去过的地方旅行,回来后,那个女孩就自杀了。 

不过,没关系,程越是个很坚强的人,而且很怕死,两年前他就不敢死。于帆很乐观地想。摸出一枚硬币,抛上去,自言自语地说:“好吧,正面左反面右。” 

硬币掉下来了,可他没接住,骨碌碌地往前滚,然后不见了。 

于帆很心痛,一块钱可以买两根烟,如果是双叶,还可以买半包。他在路边找了找,没找到硬币,却看到了一部银灰色的君越,美国佬整出的车,三个子弹头的标志,看着就让人火大得想轰掉整个白宫。 

车主真没爱国心,我们应该支持国货,比如,用买君越的钱去买几辆国产小吉利。 

“哈哈哈……真巧,居然在这里碰见你。”于帆非常愉快地打招呼。 

盛家行蹲下身,捡起地上的一块钱硬币,顺便也把于帆也给捡了回去。当然,他一路上一直在后悔,几次想把坐在身边吹口哨的人给踹下车,再把车箱里的东西扔进垃圾桶。他从小就是很没爱心的人。 

“我只收留你一个礼拜。”盛家行说。 

“没关系没关系。”于帆笑眯眯地说,“我找到住的地方我就走。您的大恩大德,不如让我以身相许。” 

“不需要。” 

于帆又傻笑了几声。他这次学得很乖,这个时候千万不要问盛家行为什么会改变主意还特地来这里找他。他打赌,他只要问出一个字,盛家行就会恼羞成怒地把他赶下车。 

车开到半路就下起了倾盆大雨,好像要把整个城市都要淹没在水里。于帆非常得意地想:没关系你下吧下吧,我已经在诺亚方舟上了。 

其实,于帆笑得太早了。他肯定没有读过圣经故事,他应该知道,诺亚方舟所到的新世界是一片荒芜的。或者,他应该早点认识一个两个盛家行的朋友,比如俞舒彦,按俞舒彦的修养肯定不会介意告诉他盛家行的住处有多么得恐怖,他肯定还会告诉他,如果让他选择,他宁愿睡他于帆的狗窝也不愿睡盛家行的高级住宅。 

其实盛家行的洁癖还没严重到不让人进屋的地步,也不会你坐一下他的沙发他赶紧拿消毒水去喷。不过,他的住处非常非常干净,干净到一点人味都没有,说严重点,就跟没有生命迹象似的。正常的人,如俞舒彦,不愿在他那里过夜就成了情理之中的事。 

当于帆小心翼翼地踏进大门一步,就自卑地想退出来,然后想去医院把自己从上到下给消毒了一遍。 

怪不得盛家行也老是没有人味似的,住的地方跟个停尸房似的,有人味才怪。 

盛家行说:“把外套挂在那里,一个星期后不管有没有找到住处都给我滚。我可以进你房间,但你不能进我的卧室,也不许进我的书房,垃圾不许在房间里放过超出一天的时间,衣服不许乱扔,浴室我用了你再用,用了之后记得消毒,还有,不许在浴室里洗衣服,小区里有洗衣店。晚上十点以前必须回来,因为晚了我不会开门。” 

“那我岂不是一点人权也没有。” 

“要人权你可以去睡天桥底下。” 

“开个玩笑。”于帆马上讨好。 

“客房没有空调,可能有点冷。”盛家行说,“等一下整理东西的时候声音小一点。” 

“知道,不会吵到隔壁的。”于帆说。他还以为这里隔音效果很好。 

“你在这里杀人分尸隔壁也不会听到,但你会吵到我。”盛家行说,“还有,你别以为我会让你白住,你要帮我打扫客厅,厨房,餐厅,直到我认为干净为止。” 

“那是一种……什么程度?”于帆点头哈腰,谄媚地问。 

“我满意的程度。” 

于帆一屁股坐在地板上。盛家行的地板比他以前的床还要来得干净,用以前网络写手的一句话“干净到汤倒下去都可以趴下去喝。”那间客房以前也就是摆摆样子的,估计从来没有留宿过什么人,只有一张大床,一张单人沙发。隔出的连地大衣橱挂着一排整齐木制衣架。于帆摸着橱门奸诈地笑,以后他就靠这里瞒天过海了。 

盛家行太不懂生活随性的重要了,他应该去体会一下坐在床上吃饼干喝啤酒看杂志的乐趣,而不是勒令他不许在卧室吃东西。偷偷把一打六听装的啤酒藏进衣橱,不放心地又盖上几件衣服。 

盛家行还不许他洗澡的时候唱歌,刷牙的时候含着牙刷说话。 

于帆一大早就起来很殷勤地擦玻璃,先用湿毛巾擦一遍再用干毛巾擦一遍。盛家行坐在沙发上专注地看报纸,当然,报纸还是于帆自告奋勇地去信箱取过来的。委屈地看看盛家行,于帆拿着两条毛巾在一小块地方来来去去蹭了十几遍。 

“上班时我可不可搭一下顺风车?” 

“自己去坐公车,小区正门右转五百米。” 

于帆狗腿地挨过来:“那么,盛先生,我做饭给你吃吧。” 

“你会做饭?”盛家行终于放下报纸,怀疑地问。 

“啊……是。”于帆干笑几声,“还不错,反正比你行。” 

盛家行看着他,点头同意。“好啊。” 

于帆顿时感到一道闪电在他眼前劈过。 

“撒谎的人总是会受到惩罚的。于帆瞪着手中的一本《家常菜50例》,简直生不如死。坐在他旁边的女同事颜美凑过来,阴森森地说:“于帆,你不想混了了,居然弄了本菜谱在办公室里研究。” 

“素炒地三鲜怎么没有海鲜啊?”于帆赶紧低下头向她虚心求教。 

“猪,你没见是素炒吗?有海鲜还怎么素炒。”颜大美女训斥,估摸着他们老板会应该回不来,把椅子搬到他旁边坐下。 

于帆看了看材料,发言:“就是炒茄子土豆什么啊。” 

颜大美女马上纠正:“是炒新鲜的茄子土豆,不然,会写上一个‘鲜’字吗?” 

于帆恍然大悟,深觉言之有理。丝毫没发觉身边这个充内行的根本是个十指不沾杨的主。 

“于帆,你恋爱了?” 

于帆一听,傻笑一声,脸上神采飞扬。他不但恋爱了,而且还同居了,虽然恋爱是他一头子热,同居不过住同一屋檐下。不过,近水楼台总会先得月,水到渠成不过是一个时间问题啊。 

颜大美女看他色迷迷、想入非非的表情,一阵厌恶,哼了一声,又把椅子给搬了回去,再也不搭理他了。 

于帆把腿架在办公桌上,用手垫着头,幻想一番共进晚餐时的温馨场面:盛家行尝了他的菜,点了点头,脸上流露出几分赞许,然后奖励地吻了一下他的唇……于帆嘿嘿地笑,忙用手摸了摸自己的唇。那边实在看不下去的颜美一笔杆子砸他脑袋上。骂,就这点出息,死色狼。 

于帆揉揉自己的头,把脚从办桌上放下来。小声说:“又没非礼你。” 

“说什么呢?”颜美厉声喝问。 

“哈哈……我说我自己色狼,我色狼……颜美姐姐不要生气。” 

“去你的,谁是你姐姐。”颜美说。 

于帆笑笑,敲了一阵键盘,然后贼兮兮地抽出一张白纸,拿笔在上面画了两个接吻的小人,包子脸,土豆身材,其中一个抱着胸,一脸不大高兴地侧过头吻另一个举着一大盘食物咧开嘴哈哈哈大笑无比得意的小人。于帆自己看了看,拍着桌子大笑。再画两个箭头标明:盛家行,于帆。 

颜美斜过眼,扬了扬手中的钢笔。于帆收起笑容,换上一本正经的表情,把画撕下来夹进一本笔记本。时间一到五点,于帆蹦起来就往外面直蹿。 

颜美轻叹了一口气,用平常的口吻问另一个在收拾东西的男同事:“什么样的女人会让一个平常连方便面都懒得泡的男人想到去做菜啊?” 

男同事一愣,然后开玩笑:“大概是连方便面也不会泡的女人。” 

颜美笑了起来。应该是“大概连方便面也不会泡,但他所爱的女人。” 

怪不得全世界的人都想找个人来爱,又可以消遣时间,又可以暂时让人改掉坏习惯。只是暂时,不爱时,照旧打回原形。 

于帆在超市买了一堆的东西回去。估计在做菜时会浪费掉一些材料,于帆未雨绸缪,每种食物都买了双份的量。 

他在这边估计着,盛家行也不得在那边估计着于帆轰掉他的厨房的可能性,他可没有忽略掉早上于帆不自然的表情。为此,盛家行不得不推掉了一个约会。 

于帆在公车上都还膨胀得像吹饱气的汽球一样的信心在踏进厨房的一刹那终于碎成一片片。凭他泡方便面的经验很难把手里拎的那一堆加工成可口的食物。应该写首现代诗赞美所有的煮夫和煮妇,他们都是伟大的魔法师。于帆抄起一把菜刀,经拟了几个漂亮的手法。金老倘若有幸目睹此景,肯定无限欣慰,他书中所虚构的胡家刀法正被人拿来对付砧板上的一棵花椰菜。 

盛家行一向很明智,这次更不会认为于帆能捣腾出什么能吃的食物。在厨房门口警告:“别把这烧了。” 

于帆不堪受辱,摆出大厨架式,大言不惭地说:“你以为我是你这种衣来张口饭来伸手的富家少爷?哈哈……你长这么大连菜刀都没拿过吧。” 

盛家行听说,也懒得跟他胡搅蛮缠,洗好澡就去书房喝茶看书。 

于帆竖起耳朵听书房的门关上了,忙从口袋里抽出那百家常菜50例。临阵磨枪,不亮也光啊。想当年,他还年纪小,念书时小测,就是依靠此法,愣是取得了六十点五分的成绩。现在不过是做几道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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