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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朵朵向蜜开◆xs8发书组-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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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牧神之,你每次都出现得很及时,累不累啊你?”
  “萧寒意,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耍什么下三滥的鬼点子。”
  “我哪儿敢,我和小蜜青梅竹马,安慰她要经过你允许?”
  “这种事你不也做过?你有资格安慰吗?”
  “牧神之,送你一句话,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彼此彼此。”
  星期六下午三点,车正穿行在繁华的市中心路段。
  总是有这么多人来来往往,可街上的人都不在我的心上。
  我清醒过来时,脑子不知道怎么了,只剩那些秦念的画面飞速旋转,像苍蝇一样嗡嗡的,我捂住耳朵也无法赶走那些嘈杂。
  牧神之一路没有说话,把车泊好,打开门,“下车!”
  他一瞪眼,我的眼泪就更汹涌,捏着车坐垫的指尖都泛白了。刚红肿着眼睛瞪回去,我就觉得,眼前一下子有无数把冰冻了的飞刀密密麻麻地射过来。
  牧神之揪着我像小鸡崽一样提溜出来,往下一蹲,很轻松地就将我扛在肩上,大步地朝楼门走去,我倒挂在他背上捶着,哭着尖叫,“是我在难过,你凶什么呀!”
  “谁让你穿这身衣服,嗯?还穿丁字裤!肉色的!”牧神之低低地训斥,又啪啪连打个不停。
  你,凭什么打我屁股!我又不是小孩!

  第十章 街角的祝福(10)

  我满面通红地攥起拳头,咚咚地砸在他背上,“你管我穿什么,又没花你的钱!”
  “一个冰激凌就把你收买了?有老婆的人你也往上贴?第三者做得有意思?”他的声音提高了八个分贝。
  他一吼就把我吓哭了,眼泪滚得噼里啪啦,我在他背上又掐又拧。
  “牧神之,你把我捡回来,又欺负人,你烦我你就走,干吗打我!”
  “谁说我烦你!”
  “你就是烦我!”
  我指甲都掐进他肉里了,那样疼,他咬着牙愣是没哼一声。
  他拿钥匙开门,把我放在地上,我整张脸因为血液倒流,涨得通红通红的,像泡在水里的番茄。
  我撇着嘴瞪他,肩膀因为压抑哭声,一耸一耸抽得厉害。
  牧神之目光落在我脚面的时候,眉头拧成一团。我怕他凶我,朝后退了一步,他却伸手拿了拖鞋摆在我面前,我眼睁睁看着他就那样弯下腰,一只手握住我的脚踝,另一只手为我脱掉高跟鞋,捧着我的脚按摩起来。
  “十厘米的高跟鞋,丁字裤,露胸吊带,你怎么不穿比基尼上街!你脚穿高跟鞋久了会肿,你自己不知道吗?”
  向来稳重的他一直碎碎地唠叨,低着头,亚麻色的发梢贴在脖子上,干净的衬衫没丝毫修饰,就是一件纯白的衬衫,都被他穿得很好看。
  不知道为什么,我的眼泪再次涌出来,哗啦啦地掉在他肩头,泪水浸透了他的衬衫,我心里却不那么难过了。
  “念念叨叨,像个老头子。”我吸了吸鼻子,他比我爸还唠叨,但我爸已经连唠叨我都不愿了。
  “萧寒意不是老头子?给你买衣服又买冰激凌。”
  “钱是我一分分赚的,衣服是我买的。我没依靠任何人,我都这么难受了,你还怀疑我人格。”
  牧神之抬起眼,一动不动地盯着我,半晌吐出几个冷冰冰的字,“自己买也不行!”
  他那个霸道的表情,看在我眼里就是无与伦比的讨厌!我把脚往回一抽,大步朝卧室走去,就听他在身后发火,“把和萧寒意的情侣装脱下来,还有那肉色的丁字裤!”
  我钻进被子里,越想越委屈,热烘烘的被子蒙在头上,哭了一身的汗,倒觉得心里松活了些,迷迷糊糊睡了过去。
  “蜜蜜。”
  本人已死。
  “起来吃饭!”
  有事烧纸!

  第十章 街角的祝福(11)

  “傅小蜜,你给我起来!”
  死五百年都被你吓得诈尸了!
  牧神之揪起被子一角,猛然扯飞,呆住的一张脸由青转红,“呃,你脱光了怎么不打个招呼?”
  睡觉不脱衣服吗?还是你让我脱的!我慌忙拾起被子遮遮掩掩,干脆整个人从头到脚包在被子里,大吼:“你出去呀!”
  闷得出了一身汗,还喘不上气,却没听见他离去的脚步声。
  “蜜蜜,想吃什么?”牧神之柔声问。
  “你怎么还不出去!”
  “你都蒙住了,我出去干什么?”
  “……”牧神之,我要报复你,“是不是想吃什么都可以?”
  “没错。”
  “KFC的炸鸡翅。”
  “成。”
  “炸鸡翅的脆皮里,要有草莓味的奶油,水果要蜜桃切片的。”做不出来吧。
  “这个……不可能。”
  “做不出来我就不吃饭。”
  “好吧。”牧神之用手指隔着被子敲了敲我的脑袋,“小鸡出壳,出来吃炸鸡翅了。”
  鸡吃鸡翅膀,自相残杀呀,我哧地笑了声,“牧神之,要是你让我吃不到,以后……你就别总‘恰巧’出现在我面前。”
  “忘恩负义!你就那么不愿见我?成,我要是做到了,以后你就得乖乖听话。”
  “成交!”
  ……
  走进中山路那家KFC店,坐在靠窗的位置,店员行了个礼,“牧先生好。”
  见那人毕恭毕敬和见了皇帝似的,我顿时有种不祥的预感。
  “这家店你常带女朋友来?”
  “唔,我的女伴没一个会吃这种。”
  对对对,人家都上五星级酒店,一顿饭吃个万儿八千的,我就是爱吃这种垃圾食物。
  牧神之对店员说:“炸鸡翅,脆皮里要草莓味的鲜奶油,蜜桃切片。”
  店员惊讶地啊了一声,继续往他的杯子里加冰块。

  第十章 街角的祝福(12)

  “炸好以后用刀切口,奶油和切片塞进去就好了。”牧神之交代完方法,转头看着我,笑得那个邪恶。
  “你……”我气结,小声嘟囔,“该死的牧神之!”一开始就想好招了,还装作为难的样子,阴我呢。
  “唔,你的脑子已经会使用‘该死’这个词汇,进步很大。”
  我愤恨地翻着眼皮,“这么坏的男人跑出来,怎么没人管!”
  “给你个机会换。”牧神之优哉游哉地喝着冰水。
  “我要在KFC里吃……吃鱼香肉丝、大闸蟹、龙虾刺身!”
  “想好了,不换了?”他挑眉。
  “不换了。”
  “按傅小姐说的上菜。唔,先来个雪杯,不要太甜,小姐胃不好。”
  一个小时后,我环视四围,怎么客人都走光了?盯着满桌子的菜,我彻底傻眼。
  牧神之细嚼慢咽,淡淡地解释,“在你洗澡换衣服的时候,我已经吩咐助理把这餐厅收购了。以后可以随时带你来吃,开心吗?”
  开心个屁啦,我是傻大头又被人算计了!
  “快吃,你已经没有耍赖的机会了。”
  龙虾刺身很好吃,芥末可以让眼泪放肆地流,我吃得连连嘘气,“你总这样宠女孩子吗?”
  “就我女朋友一个。”他唇角扬起微笑的弧度。
  “哦,那你怎么不继续宠她了?”
  他抬起眼,有些诧异,笑了笑“她心情不好总爱哭,我着急,却不知道怎么哄。”
  “她……离开你了?”
  “她深爱着别人。”
  “其实你这人挺好的,她为什么不喜欢你呢?你呼风唤雨的,还有拿不下的女人?”
  “这世上我没认为有什么难事,唯独对她,我毫无办法。”他的笑容涩涩的。
  “嗨,对付女人,其实你没必要哄着、宠着,她闹脾气,直接按倒强吻,以你的魅力,她一准儿晕头转向软在你怀里。”我拿出写了十几部言情小说的经验开导他。
  牧神之哧地笑了,舌尖舔了一下唇,“唔,那改天试试。”
  “呃……既然你这么爱她,为什么不陪她?”倒是每天跑来纠缠我,真是花心。
  “她心情不好,正使小性儿呢!”他偷笑了一下,“唔,她已经吃了三个雪杯了。”

  第十章 街角的祝福(13)

  桌上两个空雪杯散发着甜甜的香气,我瞅了一眼自己手里的一个,瞬间红了脸,“有你这么开玩笑的吗!”
  “唔,即便目前你不是我女朋友,以后也会是的。”
  ……
  吃过晚饭,红彤彤的夕阳挂在天边,牧神之开车带着我在城市里兜风,我靠在他新车的真皮座椅上,懒洋洋的不想动,心情不好不坏,秦念背叛我,我的反应竟没有想象中那么糟糕。
  “粉红色的装饰怎么样?”他随意地挑挑眉。
  新车是传说中两千多万RMB的迈巴赫Landaule,很有言情小说的调调,但不适合牧神之这种冰冷形于外、内心诡异莫测的人。
  “就跟你穿一件奶白色有粉红草莓图案的衬衫一样,骚包得像外星物体。”有三十一岁的男人把车装饰成嫩嫩的粉红色的吗?
  牧神之哧地笑了一声,“骚包一下能让你心情好,也是值得的。”
  “说得这么感人,那咱们现在去买一件,你穿上陪我逛街。”我正愁找不到机会报复呢。
  他惊讶地啊了声,缓缓摇头,“你啊,鬼点子就是多。”
  “去不去呀?”看他思索得单手摩挲下巴,我就拽着他的胳膊猛摇,“牧神之,去呀去呀!”
  “哎哎,开车呢。”他无奈地瞥了我一眼,又宠溺地直摇头,“祸害呀,依你!”
  我一进专卖店,左挑右捡也没找到有草莓图案的T恤,选了一件黑白条纹的纯棉T恤。
  “你不觉得很像斑马,呃,死囚?”牧神之对这低龄化的装扮嗤之以鼻。
  “我觉得很好看呀。”我将衣服比在身上扭着照镜子。
  “衣服上写的什么?”牧神之盯着衣服上的几个字,念道,“‘我只洗碗,不吃饭’?我不同意!”
  店员立马殷勤地接过话,“这是情侣装,女生的字是‘我只吃饭,不洗碗’。”
  我装模作样地掏钱包,“包起来,这是我叔叔,不是买给他的。”
  “叔叔?”牧神之提高了嗓音,“行啊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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