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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的多尔衮-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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撑了。
  适逢其时,出了个把汉那吉降明的事件。双方借此事进行接触。1571年,明政府正式宣布恢复马市,并封俺答为顺义王,特地为他铸了一颗金印。
  开市这一天,马市所在地大同得胜堡如同节日,一片欢腾。祖国各地的土特产品摆满了市场,汉蒙各族人民熙熙攘攘,摩肩接踵,气氛友好而热烈。
  这时,三娘子盛装浓妆,率领着蒙古各部首领,赶着五百匹精心挑选的蒙古良马也来到大同,她是代表新受封的顺义王俺答来向明朝政府进贡的。


与孝庄皇太后的关系之一(3)


  此后,三娘子经常到马市上贸易,她曾因到张家口马市而认识了明朝的巡抚吴兑。吴兑对待三娘子就像对待自己的女儿一样,亲切关怀,无微不至。特意赠给她贵重的八宝冠、百凤云衣和精美的红骨朵云裙。他们这种亲友般的关系一直延续了很久。明朝政府也因此而获得很大好处:因为三娘子积极维护马市贸易,一听说哪个部落想进关掳掠,就事先告诉吴兑,让他防备。
  三娘子与明朝结好,必然在蒙古各部中招来嫉恨。俺答自己也知道,一旦他倒下,三娘子的处境就危险了,所以拨给她很多兵马,另筑一城。明朝皇帝命名这个城为归化,此城就是今天的呼和浩特市。
  1581年,俺答汗去世,理应俺答汗的儿子黄台吉继位。
  诸位,需要注意的是,这个“黄台吉”可不是那个皇太极呀!
  虽然,两个皇太极的写法在当时的汉文里面是一样的,都可以写成“黄台吉”、“皇太极”或者“黄太极”!但是,我们现在要讲到的是蒙古族人的“黄台吉”,是俺答汗的儿子“黄台吉”!不是女真人即满洲人的前身里的“皇太极”,不是努尔哈赤的儿子“皇太极”!
  按照蒙古族习俗,黄台吉在继承王位的同时,也继承除生母以外的俺答的所有妻子,包括三娘子!
  黄台吉年老多病,不问政事,大小事务全由三娘子主持,马市贸易得以继续。
  不久,黄台吉病死,其长子扯力克继承王位,仍然娶三娘子为妻。明朝政府封三娘子为忠顺夫人。其后,凡有蒙古部落在边关进行抢掠,被三娘子发现,就都依照法令给以严惩,明朝边境于是得到相当长时期的安宁!
  三娘子做了三代顺义王的妻子,始终维护马市贸易,维护汉蒙两个民族的友好往来,减轻了两族人民因为战乱带来的灾难。所以,三娘子不仅深受蒙汉两族人民的敬重和爱戴,就连一向视少数民族为蛮夷、一向抱有很深民族成见的汉族士人、朝廷官员,也不得不承认三娘子的重大贡献,并为她写出赞美的诗篇。
  因此,我们可以看出,在蒙古族中间,长期以来,一直流行着这种一个寡妇在自己的男人死后嫁给自己的小叔子这种情况!
  问题在于,我凭什么证明在中国其他少数民族中间,长期流行着这种现象呢?在汉族人的历史上,是否也长期流行这种现象呢?在世界其他国家和民族的历史上,是否也长期流行这种现象呢?


与孝庄皇太后的关系之二(1)


  第十七讲 多尔衮与孝庄皇太后的关系之谜(二)
  我们在分析到孝庄皇太后到底是否下嫁给了多尔衮的问题上面,介绍了以下三种说法:
  第一种,孝庄皇太后嫁给了多尔衮;
  第二种,孝庄皇太后没有嫁给多尔衮;
  第三种,孝庄皇太后与多尔衮是情人(或者说得难听一点就叫偷情)的关系。
  那么,上述三种回答,到底哪一种更加符合历史的真实性呢?
  一个寡妇,在自己的男人死后,嫁给了自己的小叔子,到底是中国的某些极为落后的少数民族特有的现象呢?还是中国绝大多数少数民族都具有的共同的现象呢?还是汉民族也有的现象呢?还是世界上很多民族共有的现象呢?
  在分析这一问题的时候,我说经过我的考证,我得出了下列结论:
  嫂子在自己的男人去世后嫁给小叔子是中国古代的少数民族普遍具有的现象。
  为什么这么说呢?在介绍这一问题之前,我先给大家介绍一个词汇:转房婚!
  转房婚又称收继婚、升房婚、转亲婚、叔嫂婚!
  一般而言,转房婚是指父亲死后某一特定的儿子收娶其后母,或者兄长死后弟弟收娶其嫂,或者弟弟死后兄长收娶其弟媳的现象!
  现代人戏言,这叫肥水不流外人田!此话倒也不差。因为据民族学家考证,这种婚俗起源于原始社会时期掠夺婚时人们所拥有的财产嗣承观念。
  原始社会,部落战争较多,掠夺来的妇女自然是财产,一旦男人死去,女人也要以财产的形式转让给本部落其他男子。
  但是随着家庭的出现,私有制的产生,这种转让范围逐渐缩小,最后固定在家族范围之内!也就是说,转让给与死者具有血缘关系的人。
  这其中,除了女人是财产这一因素以外,还有另一因素,即子嗣的原因。
  直到如今,乡下孩子的父亲死了,他的叔父或伯父,自然要把孩子当作自己的孩子来养,至于那寡居的嫂子或弟媳,这个做弟或做哥的,理所当然地要对其负担一定的经济义务。
  在中国的历史上,这种现象曾经广泛流行于很多少数民族中间。
  西北羌族的婚俗:比如,中国最为古老的少数民族羌族长期以来就一直流行着这一风俗!他们的婚俗是“父子伯叔兄弟死后,即以继母、世叔母及嫂、弟妇等为妻”。也就是说,转房婚这种现象一直在羌族中承袭着,以至到了西夏时期,李元昊作为一代君王,把自己的儿媳妇也据为己有!对于汉族人而言,这种现象是很不合伦理道德的行为,但是在羌族而言,这是一种极为正常的现象!关于这些情况,建议大家看一看相关的电视剧《贺兰雪》!
  东北各个少数民族的婚俗:女真族10世纪兴起于东北,《金史》称女真旧俗,妇女寡居,宗族接续之;父死,则妻其母;兄死,则妻其嫂;叔伯死,则侄也如此。故无论贵贱,人有数妻。鄂温克族中哥哥死后弟弟可以娶嫂嫂为妻,但弟弟死后哥哥不能娶弟媳为妻。
  西南各个少数民族的婚俗:在四川的凉山彝族地区,夫死后,寡妻须转嫁夫家其他男子。先尽着同胞兄弟,如没有同胞兄弟,按血统近远顺推。侄媳可以转嫁给叔父,后母可以转嫁给儿子,儿媳可以转嫁给公公。转房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防止家支财产外流。如果女方不同意转房,要被索要身价钱。在云南的佤族、景颇族、怒族、普米族、拉祜族的婚姻习俗中,也流行转房制婚俗。
  个别少数民族反对转房婚:当然,也有反对转房婚的。西藏墨脱县的门巴族就严禁转房;错那县的门巴族虽然允许转房,但必须征得孀妇同意,并在发丧后一、二年才可转;东北地区达斡尔族的习俗是“对待嫂嫂如母辈”,所以一般不允许哥哥死后弟弟娶嫂嫂为妻,同样弟弟死后,哥哥也不能娶弟媳为妻。
  不过,总体来看,嫂子在自己的男人去世后嫁给小叔子,是中国的很多少数民族普遍具有的现象。那么,汉族人又是如何对待这种事情的呢?
  我经过考证,得出了下面的结论:
  转房婚也是汉民族普遍具有的现象。


与孝庄皇太后的关系之二(2)


  根据专家考证,汉民族及其前身华夏族的转房婚传统早在中国的传说时代就已经开始流行了!这里面,也有着很多的故事!
  第一个故事:舜的故事!
  舜没有发达时,在家帮老爹鼓叟干活。老爹不喜欢他,只喜欢小儿子象。老爹与象合谋害舜,再三下手。但天佑善人,总不如意。一次,老爹与象骗舜下井,老爹与象两人遂在上面落井下石,用土填满,以为舜必死无疑。象公开说:这下可好了,两个嫂嫂就归我所有了!这个故事我们可以参见《孟子卷九万章章句上二嫂使治朕栖章》。
  汉民族及其前身华夏族不但有转房婚的传统,还有二女共侍一夫这一现象。
  第二个故事:还是舜的故事。
  在介绍这个故事之前,我们首先介绍一个词汇:媵。
  媵制是指一个女子出嫁,须陪送同姓子侄和奴仆随嫁。媵制的起源很早,它是原始社会的族外婚向对偶婚演变中的一种过渡形式,即“与长期结婚的男性有权把她的达到一定年龄的姊妹也娶为妻。”尧嫁二女于舜就是媵制,“妻之以皇,媵之以英”。这里的皇指娥皇,英指女英。娥皇和女英都是尧的女儿,都同时嫁给了舜。
  春秋时期,各国统治者实行媵制。如《诗经豳风七月》中的“女心伤悲,殆及公子同归”,也是说的媵婚。这里的“归”是“出嫁”的意思。根据清人王先谦、姚际恒的解释,这里的“公子”为豳公的女儿。诗的大意是,少女们在采桑时忽然心里悲伤起来,恐怕被女公子带去陪嫁。
  进入战国,因为社会制度发生巨大变化,媵制随之没落。后世有妻死,由妻妹续弦的婚俗,就是媵制的遗存。
  媵妾婚的产生与转房婚一样,有如下许多原因:
  第一,是母系制的彻底崩溃与男权的申张。男子以女子为私有财产,既然是私有财产,当然多多益善。
  第二,部落战争和奴隶使用的结果。私有制引起了比过去广泛、剧烈得多的掠夺战争,通过战争总有大量的妇女、小孩成为奴隶,被胜利者任意占有。
  第三,统治阶级的纵欲,以女子为玩物,同时以蹂躏女子多作为其权势的象征。
  第四,子嗣观念的影响,多妻则多子,多子则多福。
  自从周代的宗法家族组织确立之后,子嗣观念更加浓厚。周代这种子嗣观念的发展,使多妻制度更加确定。以后帝王、贵族、官僚之多妻,以及一般市民百姓纳妾者,多以子嗣的传祧为借口。
  正是因为子嗣观念的发展,导致了转房婚和媵妾婚长期以来一直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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