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荣耀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唐律疏义.洗冤集录-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时字号入急递,径申本司点检。遇有第三次后检验,准此。

诸因病死谓非在囚禁及部送者。应验尸,而同居缌麻以上亲,或异居大
功以上亲至死所而愿免者,听。若僧道有法眷,童行有本师未死前在死所,
而寺观主首保明各无他故者,亦免。其僧道虽无法眷,但有主首或徒众保明
者,准此。


诸命官因病亡,谓非在禁及部送者。若经责口词,或因卒病,而所居处
有寺观主首,或店户及邻居并地分合干人,保明无他故者,官司审察,听免
检验。

诸县令、丞、簿虽应差出,须当留一员在县。非时俱阙,州郡差官权。

诸称违制论者,不以失论。《刑统·制》曰:“谓奉制有所施行而违者,
徒二年,若非故违而失错旨意者,杖一百”。

诸监临主司受财枉法二十匹,无禄者二十五匹,绞。若罪至流及不枉法
赃五十匹,配本城。

诸以毒物自服,或与人服而诬告人罪,不至死者,配千里。若服毒人已
死,而知情诬告人者,并许人捕捉,赏钱五十贯。

诸缌麻以上亲,因病死辄以他故诬人者,依诬告法,谓言殴死之类,致
官司信凭已经检验者。不以荫论,仍不在引虚减等之例。即缌麻以上亲,自
相诬告,及人力女使病死,其亲辄以他故诬告主家者,准此。尊长诬告卑幼,
荫赎减等自依本法。

诸有诈病及死伤受使检验不实者,各依所欺减一等。若实病死及伤不以
实验者,以“故入人罪”论。《刑统·议》曰:“上条诈疾病者杖一百;检
验不实同诈妄,减一等杖九十。”

诸尸虽经验而系妄指他尸告论,致官司信凭推鞠,依诬告法。即亲属至
死所妄认者,杖八十。被诬人在禁致死者,加三等。若官司妄勘者,依“入
人罪法”。

《刑统·疏》:“以‘他物’殴人者,杖六十。见血为伤。非手足者其
余皆为他物,即兵不用刃,亦是。”

《申明刑统》:“以靴鞋踢人伤,从官司验定:坚硬即从他物,若不坚
硬,即难作他物例。”

诸保辜者,手足限十日,他物殴伤人者二十日,以刃及汤火三十日折日,
折跌肢体及破骨者三十日。限内死者,各依杀人论。诸啮人者,依他物法。
限内堕胎者,堕后别保三十日,仍通本殴伤限,不得过五十日。其在限外及
虽在限内以他故死者,各依本殴伤法。他故,谓别增余患而死。假殴人头伤,
风从头疮而入、因风致死之类,仍依杀人论。若不因头疮得风而死,是为他
故,各依本殴伤法。

乾道六年,尚书省此状:“州县检验之官,并差文官,如有阙官去处,
复检官方差右选。○本所看详:“检验之官自合依法差文臣。如边远□小县,
委的阙文臣处,复检官权差识字武臣。今声说照用。”

嘉定十六年二月十八日

敕:“臣僚奏:‘检验不定要害致命之因,法至严矣。而检验失实,则
为觉举,遂以苟免。欲望睿旨下刑部看详,颁示遵用。’刑寺长贰详议:‘检
验不当,觉举自有见行条法,今检验不实,则乃为觉举,遂以苟免。今看详:
命官检验不实或失当,不许用觉举原免。余并依旧法施行。奉圣旨依’。”


二、检复总说上

凡验官,多是差厅子、虞候,或以亲随作公人、家人各目前去,追集邻
人保伍,呼为先牌,打路排保、打草踏路、先驰看尸之类,皆是搔扰乡众,
此害最深,切须戒忌。

凡检验,承牒之后不可接见在近官员、秀才、术人、僧道,以防奸欺及
招词诉。仍未得凿定日时于牒,前到地头约度程限方可书凿,庶免稽迟。仍
约束行吏等人不得少离官员,恐有乞觅。遇夜,行吏须要勒令供状,方可止
宿。

凡承牒检验,须要行凶人随行,差土着、有家累田产、无过犯节级、教
头、部押公人看管。如到地头,勒令行凶人当面,对尸子细检喝;勒行人公
吏对众邻保当面供状;不可下司,恐有过度走弄之弊。如未获行凶人,以邻
保为众证。所有尸帐,初复官不可漏露,仍须是躬亲诣尸首地头,监行人检
喝,免致出脱重伤处。

凡检官,遇夜宿处,须问其家是与不是凶身血属亲戚,方可安歇,以别
嫌疑。

凡血属入状乞免检,多是暗受凶身买和,套合公吏入状,检官切不可信
凭便与备申,或与缴回格目。虽得州县判下,明有公文照应,犹须审处。恐
异时亲属争钱不平,必致生词,或致发觉,自亦例被污秽难明。

凡行凶器仗,索之少缓则奸囚之家藏匿移易,妆成疑狱可以免死,干系
甚重。初受差委,先当急急收索。若早出官,又可参照痕伤大小、阔狭,定
验无差。

凡到检所,未要自向前,且于上风处坐定,略唤死人骨属或地主、湖南
有地主,他处无。竞主,审问事因了,点数干系人及邻保,应是合于检状着
字人。齐足,先令扎下硬四至,始同人吏向前看验。若是自缢,切要看吊处
及项上痕,更看系处尘土曾与不曾移动及吊处高下,元踏甚处、是甚物上得
去系处。更看垂下长短,项下绳带大小对痕阔狭,细看是活套头、死套头,
有单挂十字系、有缠绕系,各要看详。若是临高扑死,要看失脚处土痕踪迹、
高下。若是落水湥溃嘁词Ы糯ν梁邸⒏呦录傲克成睢�

其余杀伤、病患诸般非理死人,扎四至了,但令扛明净处,且未用汤
水酒醋。先于检一遍,子细看脑后、顶心、头发内,恐有火烧钉子钉入骨内。
其血不出,亦不见痕损。更切点检眼睛、口、齿、舌、鼻、大小便二处,防
有他物。然后用温水洗了,先使酒醋蘸纸,搭头面上、胸胁、两乳、脐腹、
两肋间,更用衣被盖罨了,浇上酒醋,用荐席罨一时久方检。不得信令行人
只将酒醋泼过,痕损不出也。


三、检复总说下

凡检验,不可信凭行人。须令将酒醋洗净,子细检视。如烧死,口内有
灰;溺死,腹胀、内有水;以衣物或湿纸搭口鼻上死,即腹干胀;若被人勒
死,项下绳索交过,手指甲或抓损;若自缢,即脑后分八字,索子不交,绳
在喉下,舌出;喉上,舌不出。切在详细,自余伤损致命即无可疑。如有疑
虑,即且捉贼。捉贼不获,犹是公过。若被人打杀却作病死,后如获贼,不
免深谴。

凡检验文字,不得作“皮破血出”,大凡皮破即血出。当云:“皮微损,
有血出。”

凡定致命痕,虽小,当微广其分寸。定致命痕,内骨折,即声说;骨不
折,不须言,骨不折却重害也。或行凶器杖未到,不可分毫增减,恐他日索
到异同。

凡伤处多,只指定一痕系要害致命。

凡聚众打人,最难定致命痕。如死人身上有两痕皆可致命,此两□痕若
是一人下手则无害;若是两人,则一人偿命,一人不偿命。须是两痕内斟酌
得最重者为致命。

凡官守,戒访外事。惟检验一事,若有大段疑难,须更广布耳目以合之,
庶几无误。如斗殴,限内身死,痕损不明,若有病色、曾使医人、师巫救治
之类,即多因病患死。若不访问则不知也。虽广布耳目,不可任一人,仍在
善使之;不然,适足自误。

凡行凶人,不得受他通吐,一例收人解送,待他到县通吐后,却勾追。
恐手脚下人妄生事,搔扰也。

凡初、复检讫,血属、耆正副、邻人并责状看守尸首,切不可混同解官,
徒使被扰。但解凶身、干证。若狱司要人,自会追呼。

凡检复后,体访得行凶事因不可见之公文者,面白长官,使知曲折,庶
易勘鞠。

近年诸路宪司行下,每于初、复检官内,就差一员兼体究。凡体究者,
必须先唤集邻保,反复审问。如归一,则合款供;或见闻参差,则令各供一
款;或并责行凶人供吐大略,一并缴申本县及宪司,县狱凭此审勘,宪司凭
此详复;或小有差互,皆受重责;簿、尉既无刑禁,邻里多已惊奔。若凭吏
卒开口,即是私意。须是多方体访。务令参会归一。切不可凭一二人口说,
便以为信,及备三两纸供状,谓可塞责。况其中不识字者,多出吏人代书。
其邻证内,或又与凶身是亲故及暗受买嘱符合者,不可不察。

随行人吏及合干人,多卖弄四邻,先期纵其走避,只捉远邻及老人、妇
人及未成丁人塞责。或不得已而用之,只可参互审问,终难凭以为实,全在
斟酌。又有行凶人,恐要切干证人真供,有所妨碍,故令藏匿;自以亲密人
或地客佃客出官,合套诬证,不可不知。

顽凶多不伏于格目内凶身下填写姓名、押字。公吏有所取受,反教令别
撰名色,写作“被诬”或“干连”之类,欲乘此走弄出入。近江西宋提刑重
定格目,申之朝省,添入被执人一项。若虚实未定者,不得已与之,就下书
填。其确然是实者,须勒令佥押于正行凶字下,不可姑息诡随,全在检验官
自立定见。


四、疑难杂说上

凡验尸,不过刀刃杀伤与他物斗打、拳手欧击、或自缢、或勒杀、或投
水、或被人弱杀、或病患,数者致命而已。然有勒杀类乎自缢;溺死类乎投
水;斗殴有在限内致命而实因病患身死;人力女使因被捶挞,在主家自害自
缢之类。理有万端,并为疑难。临时审察,切勿轻易。差之毫厘,失之千里。

凡检验疑难尸首,如刃物所伤,透过者须看内外疮口,大处为行刃处,
小处为透过处。如尸首烂,须看其元衣服比伤着去处。

尸或覆卧,其右手有短刃物及竹头之类自喉至脐下者,恐是酒醉撺倒,
自压自伤。

如近有登高处或泥,须看身上有无钱物,有无损动处,恐因取物失脚自
伤水类。

检妇人,无伤损处须看阴门,恐自此入刀于腹内,离皮浅则脐上下微有
血沁;深则无。多是单独人求食妇人。

如男子,须看顶心,恐有平头钉。粪门恐有硬物自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