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螭吻-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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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冰凉的湿意贴上我的脸。我一个激灵,睡意消了大半,心情很是恶劣,本来今天的寿宴就够我劳累了,现在还不让我睡。我越想越恼怒,勉强地将眼张开,瞪着残阳,只见他拿了一块沾了水地海绵,正在为我卸妆,动作轻柔得让我不人心苛责他。
    “吾主,着妆而睡对您的皮肤不好。”残阳耐心地给出解释。
    本小姐的皮肤最重要,残阳考虑得周到啊。
    卸完妆。他又为我脱去鞋袜外衣,扶我躺正后,为我放下纱帐,整个过程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正当我以为他已经离去时,两片柔软的唇忽然印在我嘴上,时而吮吸。时而啃咬,辗转反复,直到我因为唇上的涨痛发出不满地呻吟时,他才将我放开。
    “吾主。您当真要收下司空星辰吗?”
    “为什么不呢?”我没有张开眼睛,无力地说,“既然司空丞相非要把他送孤,孤收下又有何妨?”
    “您可以接受他,为何不肯接受属下?”残阳的声音压抑而沉痛。“快三年了,您从不让属下更加接近您,却可以轻易收下仅有一面之缘的司空星辰。是属下不够好,有什么让您不满的吗?”
    残阳的声音就从我上方传来,他的气息离与我如此之近,连同我也感受到他深沉的无奈,犹如没有未来的绝望一般。
    “唉……残阳,孤知道你要说什么。”我用手拍拍脸,强打起精神睁开眼睛,不由叹息道,“不愧都是暗部出来地,你的做法和两年前的夕颜一模一样。”
    当年夕颜也是用这一招跟我套话的,看来不解释清楚又会酿造一场悲剧,我可不希望星辰帅哥因为我一时的懒惰而被暗部处理掉。
    “孤很清楚你们对孤的保护,也知道你们要告戒孤不可被私情影响应有地理智,孤可以发誓孤对司空星辰并无特别的感情,当时的情况你应该也知道,司空丞相是非把他儿子塞给孤,若孤再三推辞,不免令他起疑,反而危险。”
    残阳没有说话,他背对烛光,红色的眼睛给我很大地压力,唉,这就是本小姐为何与他片刻不离地相处了两年,却一直保持距离的理由,咱就说嘛,为了自己的健康着想,咱要和红眼病患者保持必要的距离!(汐:=_=|||你要偶强调几遍,那不是红眼病!)
    “好吧好吧,孤知道你们是为孤好,可是感情是控制不了的,孤只能保证孤现在绝对没有爱一个人爱到舍弃自己。”现在本小姐最爱地就是自己的小命,其他因素全部给我靠边站,“还有,你不用再试探孤了,孤对你们没有任何不满,你们一直以来都做得很好,只是孤(对红眼病患者)没有兴趣。”
    “……属下明白了。”
    残阳从我身上起来,娃娃脸又恢复成没有表情的暗部状态,他刚才地苦痛压抑仿佛一场幻觉。
    我无语的仰望床顶,本小姐发现,这几年来暗部的素质真是越来越高了,尤其是演技方面,好得没话说,变脸速度可比京剧。
    不过刚才那句话好象说得太模糊,很容易让人理解错误,我转过头,看了看残阳平静的脸,他不说我也知道,他一定又误会了,别说跳黄河,现在看来本小姐就是跳黄海也洗不清了。
    筒子们,本小姐真的很想大声呐喊给全天下的人知道——本小姐讨厌的从来只有丑陋的东西,本小姐非常非常喜欢帅哥,还有,本小姐绝对没搞蕾丝边!呜,为什么从来没人愿意听听本小姐的心里话?
    “若无要紧事,就先退下吧。”我打了个哈欠,“孤今天真的很累了。”
    “是,吾主。”
    残阳正要退下,我忽然拉住他的手,不经意摸到他满手心的粗茧,我心口不由一紧,他平日到底接受着什么样的训练,又是什么样能让他变得如此强大、冷漠,又……可怜?
    想到即便我睡着,他还是在暗处保护我的安全,时刻谨慎的他,陪伴在我身边的两年,应该没睡过一天安稳的觉吧,毕竟,这是暗部的规矩,女皇亦无权更改的规则……
    “残阳,陪孤一起睡。”
    我在床头腾出一个位置给他,别开头不去看他的红眼睛,免得因为胆怯而改变主意,不断找理由说服自己不要害怕,反正只是睡一觉而已,他的红眼睛也有我的一半责任,就当是对他的补偿,不怕不怕,小白兔的红眼睛一点也不可怕。
    “是。”
    残阳在我旁边躺下,很小心地不碰到我,果然,我刚才的话一定让他更确定我讨厌男人了,可想我未来要泡到帅哥有多辛苦,早知道会有今天这般凄惨的后果,当初就不该由着归海家散布那些不实的谣言!
    老不死的,你们害死我了!要是本小姐钓不着帅哥夫婿,全部都是你们的责任!呜呜呜!





    卷一 穿越重生 第一百一十六话 山涧之会
     更新时间:2008…11…1 1:39:23 本章字数:3634


    日,凌云庄园热闹非凡,不少平时不露面的大臣也纷是来贺喜我新婚的。
    本小姐郁闷地从床上爬起来,昨天和他们扯皮了一天还不够,今天那些家伙还要来摧残我的精神,我前世招惹哪路神仙了,还是用汽水瓶砸塌了谁家的祖庙,他们口水多得没出喷也不用朝本小姐洒呀,喵喵的!
    接见了几位大臣之后,我恼了,他们要攀丞相那根高梁关本小姐个鸟事,凭什么要我站在这里跟他们浪费生命,他们有空,本小姐还没空呢!
    于是我一甩手,将担子扔给东秋云,让他们慢慢去打太极吧,怎么说也该由庄园的主人接待客人嘛,本小姐心情不爽,要去野餐散心!
    找厨房的大婶要了一篮子糕饼茶点,牵上法拉利,我轻装从后门离开,到我平时常去给画取材的秘密地点。
    两年来我把凌云庄园附近风景稍好的地方都摸熟了,法拉利载着我穿过一片小林,隐约可听见溪流涓涓的水声。
    我提着餐篮翻身下马,放法拉利自己去散步,看能不能把个漂亮的马MM回来,最好快点给我弄出匹小马驹,法拉利无疑是一匹姐相信继承了它遗传基因的后代一定也不差,能够世世代代地为本小姐服务是它们的荣幸,哦呵呵呵呵!
    溪边到处是被水冲刷地光滑的卵石,杂草丛生,一条清澈的溪流从山涧走出,没有江河磅礴之势,却给人以宁和平静。
    找了块较平坦的荫凉处,我铺上餐布,将篮子中的食物整齐摆放好,虽然我可以令暗部事先给我准备,但我不愿,既然是散心,图个安宁。若事事都由暗部做好,我反倒不自在,这一刻我不是个女皇,也不是逃犯,只是想融入这片自然天地以求心灵宁静的人。
    慢慢将自己的精神与山林同调,暂时舍弃掉尘世给我的包袱,和风带着溪水的清凉的吹拂在我脸上,也拂去我心头的愁云。
    我拿出让东秋云特别给我订做地折叠小桌。摊上画纸,习惯性地摆了几份暗部调制的颜料,然后拿出封印之笔,开始将心中的图画描绘于画布之上。
    呵。尽管早知道封印之笔不用墨水,但我总是习惯性地用笔去沾需要的颜色墨汁,好在封印之笔能将沾上的墨汁分解掉,自动替换成自己以天地之气凝集出来的颜料。并且配合我的需要改变笔毫,使我仅用一根笔就能画出需要好几种不同大小笔毫的效果。
    创作需要灵感,一气呵成地作品是最好的,当一幅秀美的山水画跃然于画纸之上。我心中就有一种自豪感与满足感。
    不是我吹,本小姐的丹青可是凝集了中国五千年地艺术文化,从前世到今生画41年的国画。虽然一开始是迫于那对吝啬爸妈想节省买圆珠笔的钱。但是真正接触丹青之后。我就喜欢上握着毛笔的感觉。
    从我学字开始,拿地就是毛笔。爷爷是个很爱国的老人,他支持爸妈让我写毛笔字的想法,还亲自手把手的教我,等我识字之后,又给我买了许多关于毛笔字字体规范地书籍,不过,上学的时候,一直使用毛笔的我没有逃过被同学们取笑地结果。
    哼哼,如果以为本小姐会因为这样就伤心地放弃拿毛笔,那就大错特错了,本小姐是谁啊,我岂会轻易认输,他们那些嘲笑百分百是妒忌本小姐地才华,更加激起了我地斗志,于是本小姐又缠着我老妈给我到书法培训班报名,后来索性连美术课我也不用铅笔了。
    上学那几年,我就是用毛笔一路过关斩将,在初中的书法比赛中脱颖而出,此后每逢书法比赛,我总能抱着奖状和奖金回家,再也没人敢取笑本小姐过人地才华,到了大学之后,书法差不多都掌握的本小姐改向画发展,本小姐的初意是想将自己年轻的美貌画下来给子孙欣赏的,为了搭配本小姐美丽的存在,又深入学习了山水画来点缀人物背景,穿到古代之后才在碧龙公的要求下才重点研究山水画和花鸟画。
    当然,以本小姐的天才,配合中国五千年的丹青沉淀,本小姐对自己的画绝对有信心!
    我将画放到一边,对侧边不远处瞄了一眼,说:“看够了就出来吧。”
    好歹让暗部跟了这些年,为了自己脆弱的心脏不再受暗部忽然出现的惊吓,本小姐对周围动静的感知能力是大大地提高了,基本上普通人即便不出声,只要靠近我半径二十米内,我就能感觉到他的存在。
    “抱歉,在下是看你正全心在画图,不忍打扰,让伊雪不悦了。
    身着黑色术师袍的身影从树后走了出来,“在下正打伊雪,见这山林景色秀美,不由驻足欣赏,没想能在此处碰见你。”
    “嵯峨?”
    我还以为是东秋雨那小子又想趁我不备来摸走我的画呢,毕竟那无赖有太多前科了,虽然每一次他的抢夺都被本小姐的聪明和月君的强势所化解,但是在自己满意的作品刚完成的时候就遭人抢夺,心情总是差的。
    见到嵯峨帅哥,我心情大好地走上前去:“抱歉抱歉,因为今天到庄园去的人实在太多,我只好逃了。”
    既然是帅哥来找我,咱自然是不能怠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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