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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寻欢苦笑道:“但这件事我却连一点都不知道。”
孙老先生道:“因为你那时恰巧出去了。”
李寻欢沉思道:“十二年前……不错,那时我到关外去了一趟,回来时又遇伏受了重伤
,若不是龙啸云仗义相救,我……”
说到这里,他咽喉头似已被塞住,再也说不下去。
这本是他这一生中最难忘怀的一件事。
就因为这件事,他的一生才会改变——由幸福变为不幸!
孙老先生道:“王怜花虽未见着你,却见到了林姑娘,那时他远游在即,沈大侠已在海
口等着他,他自己不能停留,所以就将那‘怜花宝鉴’交给了林姑娘。”
男女之间的事,世上只怕很少人能比王怜花了解得更多了,他自己已看出林诗音和李寻
欢之间的情感非比寻常。
但林诗音为何从未将这件事向李寻欢提起?
李寻欢迟疑着道:“这件事不知前辈是从哪里听到的?是不是很可靠?”
孙老先生道:“绝对可靠。”
孙小红忍不住插嘴道:“这件事就是我二叔说的,王老前辈到兴云庄……不,到李园去
见林姑娘的时候,我二叔就在外面等着。”
她叹息了一声,幽幽道:“自从那天之后,一直到现在,我二叔就从未离开过那地方一
步!”
李寻欢苦笑道:“难道他就是受了王怜花的托付,在那里监视着我?”
孙老先生道:“王怜花既然肯将那么重要的东西交给你,就绝不会对你不放心,只不过
,他对你的武功还不大信任,生怕有人听到消息,会去夺书,所以才会要老二留在那里,到
了必要时,也好助你一臂之力。”
孙小红道:“我二叔当年游侠江湖间,曾经被王老前辈救过一命,他这人最是恩怨分明
,王老前辈要他做的事,他的确可说是万死不辞。”
孙老先生道:“但后来却在无意中听到林姑娘并没有将那‘怜花宝鉴’转交给你,所以
你出关之后,他更不放心,更不肯离开一步了。”
李寻欢叹道:“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孙二侠的确不愧为王老前辈的好朋友,只不过…
…”
他盯着孙老先生,一字字道:“孙二侠又怎会知道林姑娘未曾将‘怜花宝鉴’转交给我
?这件事连我自己都不知道。”
孙老先生长长吸了口烟,缓缓道:“连你都不知道,我又怎么会知道?”
李寻欢说不出活来了。
他从来也未想到林诗音对他也有隐瞒着的事。
孙老先生又道:“王怜花不但有杀人的本事,也有救人的手段,中年后医道更精,的确
可说已有生死人,肉白骨的功力。”
孙小红道:“龙小云是林姑娘的亲生儿子,一个做母亲的,确是不借做任何事的,所以
,我想……”
她没有再说下去。
她的意思李寻欢却已听懂——无论谁都应该听得懂的。
林诗音一定已将那本“怜花宝鉴”传给了她的儿子,她一定将这本神奇的书保存了很多
年,而且保存得很秘密。
问题是,她为什么始终没有将这件事告诉他呢?
李寻欢第一次看到林诗音的时候,她也还是个孩子。
那天正是下雪。
庭园中的梅花开得正好,梅树下的雪也仿佛分外洁白。
那天李寻欢正在梅树下堆雪人,他找了两块最黑最亮的煤,正准备为这雪人嵌上一双明
亮的眼睛。
这是他最愉快的时候。
他并不十分喜欢堆雪人,他堆雪人,只不过是为了要享受这一刹那间的愉快——每当他
将“眼睛“嵌上去的时候,这臃肿的而愚蠢的雪人就像是忽然变得有了生命。每当这一刹那
问,他总会感觉到说不出的满足和愉快。
他一向喜欢建设,憎恶破坏。
他热爱着生命。
他总是一个人偷偷的跑来堆雪人,因为他不愿任何人来分享他这种秘密的欢偷,那时他
还不知道欢愉是绝不会因为分给别人而减少的。
后来他才懂得,欢乐就像是个聚宝盆,你分给别人的越多,自己所得的也越多。
痛苦也一样。
你若想要别人来分担你的痛苦,反而会痛苦得更深。
雪人的脸是圆的。
他正考虑着该在什么地方嵌上这双眼睛,他多病的母亲忽然破例走入了庭园,身旁还带
着个披着红擎的女孩子。
猩红的风蓬,比梅花还鲜艳。
但这女孩子的脸却是苍白的,比雪更白。
红和自永远是他最喜爱的颜色,因为“白”象征纯洁,“红”象征热情。
他第一次看到她,就对她生出了一种说不出的同情和怜惜,几乎忍不住要去拉住她的手
,免得她被寒风吹倒。
他母亲告诉他:“这是你姨妈的女儿,你姨妈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了,所以她从今天开
始,就要住在我们家里。”
“你总是埋怨自己没有妹妹,现在我替你找了个妹妹来了,你一定要对她好些,绝不能
让她生气。”
可是他几乎没有听到他母亲在说些什么。
因为这小女孩已走了过来,走到他身边,看着他的雪人。
“他为什么没有眼睛?”她忽然问。
“你喜不喜欢替它装上对眼睛?”
她喜欢,她点头。
他将手里那双黑亮的“眼睛”送了过去。
他第一次让别人分享了他的欢愉。
自从这一次后,他无论有什么,都要和她一齐分享,甚至连别人给他一块小小的金橘饼
,他也会藏起来,等到见着她时,分给她一半。
只要看到她眼睛里露出一丝光亮,他就会觉得前所未有的愉快,永远没有任何能代替的
愉快。
他甚至不惜和她分享自己的生命。
“她也一样。”他知道,他确信。
甚至当他们分离的时候,在他心底深处,他还是认为只有他才能分享她的痛苦,她的欢
乐,她的秘密,她的一切。
他确信如此,直到现在……
陋巷,昨夜积雪。
积雪已溶,地上泥泞没足。墙角边当然也有些比较干燥的路,但李寻欢却情愿走在泥泞
中,他喜欢一脚踏入泥泞中时那种软软的,暖暖的感觉。
这往往能令他心情松弛。
以前,他最憎恶泥泞,他情愿多绕个圈子也不愿走过一小段泥泞的路。
但现在,他才发觉泥泞也有泥泞的可爱之处——它默默的忍受着你的践踏,还是以它的
潮湿和柔软来保护你的脚。
世上有些人岂非也正和泥泞一样?他们一直在忍受着别人的侮辱和轻蔑,但他们却从无
怨言,从不反击……
这世上若没有泥泞,种籽又怎会发芽?树木又怎会生根?
他们不怨,不恨,就因为他们很了解自己的价值和贵重。
李寻欢长长叹了口气,抬起头。
墙是新近粉刷过的,孙驼子那小店的招牌却更残旧了。
从这里看,看不到墙里的人。
现在还是白天,当然也看不到墙里的灯。
“到了晚上,小楼上那盏孤灯是否还在?”
李寻欢忍不住又想起了他不愿想的事,这两年来,他总是坐在进门的那张桌子上等着那
盏孤灯亮起。
孙驼子总是在一旁默默的陪着。他从不开口,从不问。
孙小红忽也长长叹了口气,幽幽道:“现在还没有到吃晚饭的时候,客人还不会上门,
不知道二叔现在于什么?是不是又在赫桌子?”
孙驼子并没有在抹桌子。
油永远再也不能抹桌子了!
桌子上有只手。
手里还抓着块抹布,抓得很紧。
小店的门本是关着的,敲门,没有回应,呼唤,也没有回应。
孙小红比李寻欢更急,撞开门,就瞧见了这只手。
一只已被齐腕砍了下来的手。
孙小红一惊,冲过去,怔在桌子旁。
那正是李寻欢两年来每天都在上面喝酒的桌子。
李寻欢的脸色也已发青,他认得这只手,他比孙小红更熟悉,两年来,这只手已不知为
他倒过多少次酒。
他狂醉的时候,扶他回房去的就是这只手。
他生病的时候,伺候他汤药的也正是这只手。
现在,这只手已变成了块干瘪了的死肉,血已凝结,筋已收缩,手指紧紧的抓着这块抹
布,就像是在抓着自己的生命。
他是不是正在抹桌子的时候被人砍断这只手的?
桌子擦得很光,很干净。
他在抹这张桌子的时候,心里是不是在想着李寻欢?
李寻欢忽然觉得胸中一阵绞痛。
孙小红目中的眼泪开始向外流,一字字道:“你知道这只手是谁的?”
李寻欢沉重的点了点头。
孙小红嘎声道:“他的人呢……他的人呢?……”
她忽然冲了出去。
没有人,小店里一个人都没有。
孙小红再奔回来,李寻欢还是站在桌子前,瞬也不瞬的盯着这只手。
死黑的手,四根手指都已嵌入抹布里,只有一根食指向前伸出,僵硬得就像是一节蜡,
笔直指着前面的窗户。
窗户是开着的。
李寻欢抬起头,盯着这扇窗户。
孙小红的目光也随着他瞧了过去,两人忽然同时掠出了窗子。
窗外冷风刺骨,冷得连沟渠里的臭水都已结了冰。
一条更小的巷子,比沟渠也宽不了多少,也许这根本不是条巷子,只不过是一条沟渠。
沿着沟走,走到尽头,就是一道很窄的门,也不知是谁家的后门,除此之外,就没有别
的路。
这本是条死巷。
后门是虚掩着的,在推门的地方赫然有个暗赤色的掌印。
用血染成的掌印。
孙小红冲过去,突又顿住,慢慢的转回身,面对着李寻欢。
她嘴唇已被咬得出血,盯着李寻欢道:“上官金虹也早已算准了你要到这里来。”
李寻欢闭着嘴。
孙小红道:“他知道你绝不会先到兴云庄去,因为你不愿再见到龙啸云,所以你心里无
论多么急,也一定会先到二叔店里来瞧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