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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让我先去淋浴。她的语气像她的目光一样坦诚,率真。仿佛不含任何杂质的真丝织品一样。无形可拘,随心所欲。
等到她出来的时候,我几乎已经将房间打量得熟悉成我们的家了。她站在那里,倚在酒柜前,轻轻地看我。她在出浴室时无意中将内衣穿反了,也就是说,线头和纫脚都暴露在外边。这倒给我一个很奇特的感觉,仿佛那里边没什么,性感全在你看得到的地方。
我将她抱到了床上。我不停地亲吻她,抚摸她。在快要进入的时候,我才发现我不行。
我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这是我第一次,第一次出现这种情况。我来不及检讨自己,也许我还有一点庆幸。这说明我还年轻,有激情,同时,也是太喜欢她了的缘故。我曾听一位比我大十几岁的朋友说,他跟他妻子做爱,连续一个小时都不会有什么反应。因为没有激情。也因为不再年轻。
所以,我眼下出现的这种情况,也许是好事。
当然,我不是为自己辩解。
我只有不停地用手。
后来,她喊了起来。
重新去卫生间淋浴的时候,我为她洗净每一寸皮肤。她弯腰用浴巾擦小腿的时候,我伸手抚摸她丰白结实的乳房,仿佛掂量那里有几多重。她笑了一下,面庞靠在我宽厚的胸膛上。我用她那件内衣擦干了她身体余下的部分,重新把她抱回到床上。
她被我紧紧地压在下面。似乎有好长时间。
我们俩的目光相触,后来她闭上了眼睛,不断地扭动身体。
有一刻,她说,快让我死吧。
这次是我叫了起来。
第二天早晨,我被她一脚踢醒。
那时候我正在做梦。我睁开了眼睛,雪白的被子像童年的某次温暖一样提醒了我,继而,我的目光被它柔软和晒草一样的气息感染。她在被窝里打了一个挺,说:“天!”
她说“天”的意思,就是上班要迟到了。
我们俩匆匆洗漱,尚来不及吃饭,就一路向楼下跑去。淮海路,像一头整宿忍受失眠痛苦的巨大怪兽一样,嚣张地横在我们面前。双向通行的四车道上挤满了各式各样的汽车。我感觉,汽车工业的奔跑主义像无边的沙浪一样瞬间包围和吞噬了我们。隔着辽阔的街道。我看到她上班的那家著名百货公司门前,已经围满了等待购物的顾客,而公司的一些保安则正站在拉起阻止线的门口,做时间一到就开门上班的最后准备。一切都仿佛如临大敌,一切都仿佛要发生一桩极具现场感的案件,一切都仿佛这个世界具有无数的规则而恰恰是它们又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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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无数的混乱一样。我简单估算了一下时间,如果我和她顺着人行道,穿过密实的人群,绕到半公里外的天桥,从那里过去再走到那家百货公司门口的话,大约需要十五分钟。来不及了。
“怎么办哪?”她问我。
我承认我再一次痛恨眼前这些汽车,这些肮脏的东西。但是,没办法,从我出生到现在,也就是说,近三十年来,我所生活的这个国土上的汽车总量比以前增加了十倍,起码是目前,我们的政府还在大力鼓励和扶植汽车工业。就拿我的工作来说吧,也在参与其中,全国每一百只汽车轮胎,就有三只是我们公司制造和卖掉的。
“我们能穿过去吗?”她再次问我。
我蓦然想起她曾给我讲过的一个笑话。一个男孩子领他的恋人上街,遇到红灯时,男孩子老老实实等待绿灯亮起才领恋人过去,事后女孩子和他分手了,理由是:“你太胆小了,连红灯都不敢闯!”过了一年,男孩子又和另一位恋人上街,这回他毫不犹豫拽着对方闯过红灯,事后这位恋人同样和他分手了,理由是:“你太不讲规矩了,连红灯都要闯!”
我现在很想领她横穿淮海路,但我不知道该采取什么样的方法。
就在我犹豫的工夫,我感觉腰部被她的手臂箍紧了,她把面庞埋进我怀里,说了一声:
“抱我。”
我立刻明白她的意思了。我伏下身,轻柔而缓慢地抱起她,我想她那一刻一定对头上的天空产生一种别样的感受。我抱起她,义无返顾地向淮海路中央走去。
一辆白色沃尔沃商务车踩了一脚刹车。在我身边停住了。继而,一辆银灰色的欧宝轿车也适时停住了。他们不知道眼下发生了什么。淮海路所有自西向东行驶的车流,在我面前逐渐断开一片空地。我抱着她继续向马路中间走,越过双黄线,立时,淮海路另一边所有逆向行驶的车流也悄然停住了,在我旁边砌成一堵墙。就这样,我抱着她,果决而平静地穿过了淮海路。
我觉得,这是我有生以来做过的最牛的一件事。
哪怕。我被交通协管员拍了照,然后被警察开了罚单。
在人行道,我把她倾到地上,她步伐轻盈地向大楼走去。她穿着崭新而庄重的职业装的背影那么优雅,仿佛我从来不曾占有她。
我开始想上帝了。那是我路过南浔路一座天主教堂门前的时候。但我不知道上帝愿不愿意想我。
我知道我已经喜欢她了。而她呢,我从她的眼睛可以看出,她似乎比我喜欢她还更早地喜欢了我。我祈祷上帝让我的爱情能够更真实地在大地上自由呼吸和成长,而不是像我的以前。
是的,我以前曾在高中暗恋一个女孩子长达三年,但我们之间什么也没有发生。
那三年造成我病态般的性格并影响我以后的处世方式,也就是说,什么事情我都更加陶醉于过程而不是结果。正像罗兰·巴特说的,爱上了爱情而不是爱上了那个人。虽然据我考证,同样的话更早是一个半世纪以前的克尔凯郭尔说的。
但是现在不了。我爱上的是她。真是爱她。
就在我想着继续邀请她却又担心会不会给她造成不便而犹豫不决的时候,有一天,她给我打来电话,说要请我吃饭,地点仍是淮海路上的一家饭店。名字是什么我如今却忘记了。
我去到的时候才发觉原来有六七个人,也就是当初我们第一次聚会时相同的那几个人——差不多吧,少了一两个人,多了一两个人。多出的人当中,有一位是她的丈夫。
我稍微有点尴尬。怎么不呢?可是她却神情自若,谈笑裕如,甚至很有些顽皮。真不知她是怎么想的。
不过那顿饭吃得真是开心。完全是那种北方人在上海的请客方式,她叫了许多的菜,摆满了一大桌子,还不时叫停经过身边的精致的流动推车。我跟她丈夫碰杯的时候,我想起来了,这天是周末。
她丈夫其实挺英俊,乐观,热情。说话很慢,但是伴随说话打的手势很快。我相信这是一位有趣并懂得生活的人。
他讲他大学的时候,讲他毕业后曾到黔西北做志愿者教书一年的时候,也讲他跟现在的上司如何干架。当然,更多的时候,是他让给我讲。
我觉得如果假以时间,或者是,如果我在认识他妻子之前先认识他,我们会成为好朋友的。
后来有一位女士喝多了,其实那是她一位很要好的女友。那位女士可以称作是酩酊,看样子要有人先把她送回去才行。这样,她歉意地向大伙说,我们继续吃,她先把她送回去。
她丈夫适时阻止了她。她丈夫的意思,要她留下来,他送那位朋友回去,然后再返回。
她不允。直到此时,我冷丁下意识地感觉到,她似乎是在做某种避嫌。也就是说,虽然有我在酒桌上,但她并不表现得贪图为此留下来。
她丈夫的态度很坚决。而她的态度也不容退让。他们俩越是这样,我就越觉得不安,同时也越觉得有一些微妙却深刻的感动在心里,为她,也为他。尤其她丈夫,完全可以说是在呵护她。
仿佛他理解她。
后来到底是她胜利了,扶着那位女友离开,她丈夫留了下来。我在他们俩刚才的推扯和谦让过程中一直没有表示什么,因为再怎么说,也轮不到我送那位女士回家。再说,表示什么呢?我不能鼓励他们任何一方离开或者留下。其实,最好的办法倒是他们俩一起送那位女士离开,但又不成,毕竟筵席未进行完,而他们俩是请客做东的人。
接下来的筵席中,我也喝醉了。没人送我,我不知道我是怎么回到住处的。
我一直觉得,我们俩之间的感情和事件,是不是进展得太快了。
我当时没料到,我们俩之间的一切,其实是结束得太快了。
在上次聚会之后,大约一周吧,我又约了她。没有什么,就是想谈天,哪怕枯坐,看她孩子气的笑容,还有她那仿佛梅里美笔下嘉尔曼式的漫不经心和不羁,一种随意的精神和气质。当然,也有少许的沉默或忧郁。
况且,我们在“伊藤家”,还有半瓶梅酒没有喝完。
我想起,自从在她家里那次见面后,她再也没有谈论过我的作品。我恰为此高兴——因为这说明她不是把我看成一个工匠而是一个人。
席间她突然问我——没有任何先兆——问我有没有过初恋?
怎么说呢?我打量着手中转动的青瓷小酒盅,说,如果说我有初恋吧,对方那个女孩子肯定不会承认;如果说我没有初恋呢,当时的感情之深大概可以超过别人所有的恋爱。
哦。她轻轻说,我明白了,那是暗恋。
就是暗恋吧。我说,在高中,暗恋了三年。
过了一会儿,她又问我,这样的感情对我而言,深到何种地步。
走路会想起她。去陌生的城市会想起她。听音乐的时候会想起她。不听音乐的时候会想起她。痛苦的时候会想起她,糟糕的是,高兴的时候更会想起她。因为痛苦我愿意独自承受。而幸福才愿给她分享。
哦。她将一只吃剩下的鹌鹁蛋“啪”地扔到清洁盘子里,说,真是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