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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经-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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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就烦恼等法见,名众生相;此念不除,坚执如寿命,即名寿 
者相;然则诸相不空,众生何由而度?佛何由而成哉?今以度 
众生为成佛资粮,更以破四相为度众资粮,入菩萨位,以为基 
础,我皆令入一句,为示行者发广大慈悲愿力,摄受众生主因。 
而实无众生得灭度者一句,又为破四相之总法,言无住于能度 
所度之愿,则四相自然不立,但如何而能臻此无上境界耶?曰 
当行波罗蜜,以布施为首,即代表六度万行一切波罗蜜诸法行 
相,言皆不应有所取著。先把自心放大,尽量外放,即同十方 
虚空之无尽,我之法性,即遍满无尽,由此所成就之福德性, 
亦如是广大无尽,不可思量。以毫不执我,则其大无外,其小 
无内,我之所谓我者,又将何从执取,我既不立,人又安在? 
惟此独妙法门,慧眼人更不必再加思索,但应照我世尊所教而 
住可矣,此乃成佛资粮,无上微妙,简捷了当,干净畅达,不 
事犹豫。此世尊开口说法已竞,然座上仍复茫然,故下再呼须 

…  0…

金刚经                                                                   ·9· 

菩提而告之。此一段,又若为全经之总题,以下尽是文章,用 
以分释此义者,故无著判为资粮位。 

      佛告须菩提,诸菩萨摩诃萨,应如是降伏其心。所有一切 
众生之类,若卵生,若胎生,若湿生,若化生,若有色,若无 
色,若有想,若无想,若非有想非无想,我皆令入无余涅槃而 
灭度之。如是灭度无量无数无边众生,实无众生得灭度者。何 
以故?须菩提,若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非 
菩萨。 

       【注释】佛视众生各各皆本来成佛,以本具佛性故,惟因 
众生念念迷而不觉,间或有觉,忽又复迷。原由众生只知执我, 
愈执愈小,愈难成就,由小发大,必先无我,而无我之层次甚 
多。一明我,明我自己究是何物,以四大幻身为我耶?根尘幻 
合为我耶?层层开释,则知真我者非此,独我常恒不变之如来 
藏性,乃属真我,但我何故而入于迷醉耶。二法我,所谓法我 
者,即我本性中所起之幻心幻法是也。既因幻心而由觉入迷, 
亦必藉幻心以出述入觉,诸法本空,然正用时,亦不宜偏废也。 
我既如是,众生自亦如是,既属同体,则推己及人之起念矣, 
志公所谓以我身空诸法空,千品万类悉皆同,此即是修。人果 
能同体大悲,则执我之见日小,利众之心日大,至普遍广大, 
冤亲平等时,即离一切诸相,是名无我。无我者,佛也,故发 
大心度众,必扫除我人四相。应如是三字,乃决定不疑之辞, 
舍此更无别法。一切众生之类,表其众也。我皆令入者,发心 
也。无余涅槃者,使彼皆究竟成觉如我一体不二也。实无众生 
得灭度者,有三义:一言实无能度所度诸相也,有能度,即立 
我人四相矣。二言众生本来成佛,不必定由我度而成,如《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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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经                                                                 ·10· 

觉经》所说义,但我不可无此宏愿耳。三言众生者,即内烦恼 
也,此内众生,正由四相起。自己之烦恼众生,何时度尽,即 
何时成佛,一切众生之类,亦皆如是,亦各各有其内烦恼众生 
也。然以大心无相故,了知本来不有,徒因执我而起,若有我 
人众生相对者,即是根本烦恼,何得成佛。此处是总破四相, 
能如是,乃降心唯一办法,成佛第一资粮。佛说法岂仅对在座 
听众已哉,凡卵生胎生以至非非想众生,佛无不平等护念付嘱, 
必如是观,大心乃可启发耳。我相者,立可能之爱见也;人相 
者,由执我而及所执者也;众生相者,我人互执以相成也;寿 
者相者,执持此相如命根也,此乃入生死之总根。 

      复次,须菩提,菩萨于法应无所住行于布施。所谓不住色 
布施,不住声、香、味、触、法布施。须菩提,菩萨应如是布 
施,不住于相。何以故?若菩萨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 
须菩提,于意云何,东方虚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须菩提, 
南西北方四维上下虚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须菩提、菩 
萨无住相布施,福德亦复如是不可思量。须菩提,菩萨但应如 
所教住。 

       【注释】上言度众生以为成佛资粮,而破四相,又即度众 
生之资粮也。凡度众生与无四相,一切皆属于法,是又立我人 
四相也,著于有矣。若不取于法,是亦立我人四相也,又著于 
空矣。惟取法而无住,不著二边,则取舍自在。所言法者,自 
布施起,至六度四谛十二因缘三十七助道品,乃至八十一科, 
无一非法,言皆不可着也。此菩萨以行六度波罗蜜为住处,菩 
萨虽行六度,而不执取六度之相,于第一义不动故,能施之我, 
所施之彼,以及中间布施之物,三轮皆空。以诸相不生故,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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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经                                                                  ·11· 

尘脱落故,然此正复不易,必先明心见性,证得法身。观此性 
量,本来广大,如十方虚空,不可测量,而此无相之福德性, 
亦复如是不可思量,福慧齐圆,不偏枯也。然则明心性之广大 
者,又即破一切法之资粮也。故此分为资粮位,菩萨但应如所 
教住,言即如是住可矣。此世尊开口说法,至此已竟,以下所 
说者,皆本此资粮而发挥之也。 

…  3…

金刚经                                                                  ·12· 

                            明法身分第四 

       【分义】度众生者,应先明以何而得度,了解度义,方名 
成佛。度者破众生知见,开佛智慧是也。众生执于有相,抟取 
色身,遂为情欲所蔽,首当破之。故如来者,法身实相也。即 
如来今日应化示相,亦属幻躯,尚不可取,况世间一切诸相也 
耶!诸相都属幻化非实,了达此义,实相始证,此惟以慧见了 
知,即名得度。惟法身虽无相,仍不能离于言说。法身亦非如 
来独有,即末世众生亦可证到,彼之能生信心者,已于千万佛 
所,种诸善根,已成就如是无量福德,不以其生于末世而轻之, 
或自弃也。是诸众生,不但能不取于相,并已能不取乎法,以 
法亦幻相,借以得度,度则法亦无用。如过江必用筏,到岸不 
须船,此惟无四相者为能,何可疑也。故曰莫作是说,尔惟以 
无上菩提为归止,至所谓无上菩提者,乃圣凡同体不二之大悲 
也,乃不可得之大觉妙净心也。如来证得者,证此不可得也, 
以毕竟不可得故,乃亦无名可名,无说可说,说者既不可执取 
于说,闻者又安可执取于法乎。故曰如来所说法,皆不可取不 
可说,所言不可取者,亦不是不取法也。以证此智相法身者, 
虽同此无为一门,却有分证全证之别,故曰一切圣贤,皆以无 
为法而有差别。虽然法身无相,其福德性则不无,不可以世间 
有相福德为比而论多寡,若以三千七宝布施,尚不如一行偈之 
究竟与无量,以诸佛诸法,无不依此而出也,无不证得智相福 
相法身而成就也。但又不可执取实有佛法,以所谓佛法者,如 
来为证者说,如已证得,即非佛法矣。今姑留此假名,用以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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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经                                                                 ·13· 

布后末世耳。此分极言开佛知见,以为根本,是以般若称为佛 
母,而所谓此经者,则又非此五千言之金刚经也,行者试一参 
之。此分无著判为加行位。 

      须菩提,于意云何,可以身相见如来不?不也,世尊,不 
可以身相得见如来。何以故?如来所说身相,即非身相。佛告 
须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 

       【注释】前云破相见性而成佛,于因地既属无相,则果地 
亦不应有相矣,然则佛何故又取此身相耶?佛言此身相者,不 
因圣凡而有异同,一切幻化非实,如来者,法身也,但一切众 
生同具法身,何以不成如来耶?不知以体论,同具佛性,以烦 
恼论,自别圣凡,故在凡夫为因心,在如来为果德,是如来者, 
已圆证法性之佛身也,凡夫执之为有,恒住于有相,以为修因; 
二乘执为无相,恒住于无相,以为修因;菩萨已知报身非有, 
法身非无,但趣向佛乘,犹存法爱之相;佛则以法身为真如无 
为,法体非即非离,未尝来,亦未尝不来,此非眼见,乃属证 
知。故不应以外幻虚妄之相见如来,当以内证微妙之相见如来 
也。由内证故,见义斯圆,法身虽不可取相以见,但亦不可离 
相见也。今先破色相,谓如来三十二相,乃色身幻相,相即非 
相,可取而名如来乎?曰否也,不可以色相得见如来,佛故许 
之曰,凡所有相,不问三十二相凡圣等相,一切幻境幻心幻觉, 
皆属妄相,若以智慧照见诸相非实,了达此义,则廓然开朗, 
亲见实相矣。实相者,如来也,非别有无相之佛也。前见字有 
澄思谛观之妙,后见字有彻了顿悟之境,惟见此见者,同属于 
相,亦不应取而成法相,故当远离。昔有颂曰:凡相灭时性不 
灭,真如觉体离尘埃,了悟断常根果别,此名佛眼见如来。此 

…  5…

金刚经                                                                 ·14· 

段专言不可取色身,以佛之三十二相尚不可取,况世人多欲之 
色身乎!此段总表法身。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颇有众生,得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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