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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抗战正向战场作战记-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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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军制订在华北进行军事行动计划的同时”,令外务省东亚局与陆、海军当局合作,于1935年8月5日制订出“利用外交手段征服中国的计划”。10月4日,该计划由首相和陆军、海军、大藏等大臣通过,秘密发给驻外外交官。公开后发表的三原则要点为:一、  中国取缔一切排日运动;二、  承认伪满洲国,建立日满华经济合作;三、 中日共同反共。但广田在对外交官作补充指示时解释三原则的实质和公开发表的不尽相同。其主要区别为:一、 在第一条中要求中国停止依附欧、美的政策,在具体问题上和日本合作;二、 如暂时难以承认伪满洲国时,目前可暂且对伪满洲国的独立加以默认,至少在与满洲毗连地区的华北方面,与伪满洲国之间实行在经济上和文化上的互助合作;三、 省略了“中日两国根据相互尊重独立的原则来合作”这句话。〔9〕据广田说,“中国政府已经充分谅解,对以上三原则表示了赞成的意思”。〔10〕其实“所有日本帝国主义者所谓‘和平解决’的言论,日本外交家的漂亮词句,都不过是掩盖其战争准备的烟幕弹”。〔11〕    
    1936年2月26日,日本法西斯青年军官发动军事政变,杀死了内大臣斋藤实、教育总监渡边锭太郎、大藏大臣高桥是清和首相冈田启介的私人秘书官(误认为是冈田),并击伤了日本天皇的侍从长。政变被镇压后,3月9日组成了受军方控制的广田弘毅内阁。为加速侵略步伐,陆军和海军都提出了修改《国防方针》和扩充军备的要求。4月6日,日军在北平设立了“中国驻屯军司令部部附办公处”,由松室孝良少将以驻屯军司令官代表的资格负责“从速使华北局势明朗化”。〔12〕4月18日,新任陆军大臣寺内寿一元帅宣布:  将“中国驻屯军”司令官的职务由原来军部任命的少将级提升为天皇直接任命的中将级;同时决定向华北增加兵力,将中国驻屯军的人数由1771名增至5774名,使之成为一支编组有步、炮、骑、工诸兵种和坦克队的野战兵团。5月1日,任命田代皖一郎中将接替多田骏少将为司令官。    
    


第三部分:“七七”事变和平津作战国际形势和日本的侵略企图 3

    1936年6月8日,经陆军和海军共同制订的日本《国防方针》、《国防所需兵力》和《用兵纲领》等文件修改完毕。这次作为假想敌国的主要目标是美国和苏联,同时包括中国和英国。“国防方针与过去一样采用速战速决主义,强调在作战一开始即发挥强大威力。这是因为日本已经感觉到以现有国力,不能承受长期持久的消耗战。但是,所确定的假想敌国美国、苏联、中国,以及新增加的英国,都是大国,对此并没有必定取胜的手段,无论同哪一国开战,都有成为长期作战的可能性。因此要增加能维持长期持久作战的必要思想认识与准备。”〔13〕关于“国防所需兵力”,陆军确定:“战时50个师团,常设师团为20个,其中6个满员师团设置于满洲,同时重视航空军备,先准备140个中队,将来必须更加快速地扩充。”〔14〕海军决定:“负责外线作战的部队以下述兵力为基干,并配备适当的辅助兵力:  主力舰12艘,航空母舰10艘,巡洋舰28艘,驱逐舰战队6个(旗舰6艘、驱逐舰96艘),潜艇战队7个(旗舰7艘、潜艇70艘)。”另外有“陆基航空兵队65个(每队常用机12架、备用机6架)及舰载飞机291架”。〔15〕    
    1936年8月7日,日本五相(首、外、陆、海、藏相)会议制定了《国策基准》,规定日本当前的“根本国策在于外交和国防互相配合,一方面确保帝国在东亚大陆的地位,另一方面向南方海洋发展”。同日,四相(首、外、陆、海相)会议还决定了《帝国外交方针》,规定当前“对华实际措施的重点,在于首先使华北迅速成为防共、亲日满的特殊地区,并且一面获取国防资源,扩充交通设备,一面使整个中国反对苏联、依靠日本”。〔16〕根据这个方针,8月11日日本内阁有关各省又制定了《对中国实施的策略》,更明确地规定了具体的政策和措施:  除仍“把该地区(华北地区)作为防共、亲日满的特殊地带,同时有利于获得国防资源和扩充交通设备,一方面防备苏联的侵入”外,对南京国民政府要“具体地设法促使该政权逐步采取反苏的态度而接近帝国,特别应采取措施,使该政权不能不自行进一步努力改善华北的事态”;要求南京国民政府与日本签订《防共军事协定》,订立日华军事同盟和“解决日华悬案”。主要有“使国民政府聘用日本人担任最高级的政治顾问,参与国民政府的内政、外交等方面的机要工作”,“使国民政府聘用日本人担任军事顾问和军事教官”,“建立日华航空联系”和签订《日华互惠关税协定》等。此外还要求加强“日华经济合作”,“力求形成一种日华不可分割的关系”。〔17〕    
    与此同时,日本参谋本部制定了《昭和12年(1937年)度对华作战计划》。其主要内容为:  对华北方面,使用2个军(5个师团,根据情况发展,可再增加3个师团),用以占领平津地区和华北五省;对华中方面,使用第9军(3个师团)占领上海附近地区,另组建第10军(2个师团),从杭州湾登陆,两军互相策应向南京方向推进,占领并确保上海、杭州、南京三角地带;对华南方面,使用1个师团占领广州一带地区。要求海军一开始就控制中国沿海及长江水域,协助陆军占领主要地区。〔18〕但限于兵力,为避免与中国打持久战和全面战争,在作战指导方针上,规定打速战速决的局部战争。    
    正当日本积极准备扩大侵华战争之际,恰巧于8月间发生成都事件〔19〕,9月间又发生北海事件〔20〕。日本即以此为借口,向中国国民政府施加压力,并进行武力威胁。9月9日,日海军第3舰队司令长官米内光政派第13驱逐队和第16驱逐队开广东、北海。15日海军军令部制定了《北海事件处理方针》。其主要内容有:“从速贯彻日前正向国民政府进行的要求,促使其迅速表明排除在北海的抵抗的决意”;决定向北海增派兵力:  第1航空战队、第2航空战队、第8战队和特别陆战队1个大队,另外令第2舰队、第1水雷战队、特别陆战队3个大队及舰载战斗机和攻击机各24架为待机兵力……“与上述措施并举,进行外交交涉,同时与成都事件合并强行解决”。〔21〕同日,日本参谋本部也制定了《对华时局对策》。其主要内容有:“对华中、华南,在目前形势下,不以陆军行使实力。如抗日行为波及华北,为预防不祥事件发生,于适当时机派遣一个师团至满洲,在锦州附近待命。万一在华北发生有损帝国军队威信之事件,中国驻屯军应断然予以惩罚。此时,上述之一个师团及关东军司令长官所属部队之一部,可加入中国驻屯军……军队的行动,应神速机智,在最短时间内予以闪电打击,以最小限度的要求局部地解决问题。”〔22〕    
    


第三部分:“七七”事变和平津作战国际形势和日本的侵略企图 4

    在中国外交部长张群与日本驻华大使川越茂谈判期间,日本为要处理成都、北海事件,提出与日本缔结防共协定,在华北实行特殊制度,彻底禁止排日,政治、军事机关聘用日本顾问、教官,与日本缔结关税协定,降低税率,福冈与上海间建立航空联系,成都开埠,中日合作开发四川经济等要求。〔23〕这些要求全是日本于8月11日制定的《对中国实施的策略》中的内容,与成都、北海事件并不相干。中国当然不可能接受。谈判陷于僵局。日本陆军和海军对如何打开僵局,意见不完全一致。海军主张以武力迫使国民政府屈服。9月26日海军部制订的《对华时局处理方针》就规定:“在整备对华作战准备的同时,依靠增派的兵力威势,促进外交交涉”,“要求蒋介石返回南京(当时在广东),使之迅速负责与我直接交涉”;如果蒋介石不回南京,或国民政府不答应前面要求时,准备使用武力,对华作战。作战的规模,预定:“固守上海(海、陆军协同),保障占领青岛(海、陆军协同),封锁华中、华南要点(海军兵力),轰炸华中、华南的航空基地及主要军事设施等,陆军出兵华北”。〔24〕但是在10月13日内阁会议上商讨对华作战问题时,陆军大臣等基于陆军装备现状及对苏战备等考虑,对马上进攻中国颇为犹豫。    
    就在日本政府和陆、海军在对华是否立即用兵的问题上彷徨未决之际,12月12日西安事变发生,中国内部形势出现了一个重大转折。日本对此感到突然,于12月14日制定了《西安事变对策纲要》,原则上采取不干涉方针,静观事态的发展;但也做了武装干涉的准备:  海军部令第3舰队加强警戒,令馆山、木更津、佐伯、大村、鹿屋各航空队的一部及横须贺、吴港、佐世保各镇的特别陆战队1个大队作好战斗准备,并向汉口、上海增派特别陆战队。1937年1月,日本关东军参谋部为今后的行动制定了《关东军的方针》,决定暂时停止侵绥的作战,整顿在百灵庙等地失败的伪蒙军,巩固在察哈尔的占领地区;令德王以察境蒙政会的名义于18日发出通电,攻击张学良,并表示“为使中央无后顾之忧,专心讨逆,暂时中止对绥军事行动”。很显然,日本是在盼望中国因西安事变而爆发大规模的内战,以便从中渔利,乘机侵占中国。但事与愿违,西安事变和平解决,国共两党逐渐走向停止内战、再次合作、共同抗日的道路。日本的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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