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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日凌晨1时,卢沟桥前线守军第3营向日军展开反击。第12连从铁路桥以北出击敌右侧背;第10连位于中央,出击正面之敌;第11连从右翼城南角出击敌人左侧背;第9连为营的预备队。经反复争夺,守军终将失地收回。金振中营长在指挥战斗中负重伤。日军退至大枣园山及其东侧集结。
11日晨5时,第29军副军长兼北平市市长秦德纯打电话给日军特务机关长松井,对日方所提条件作答复:“其他条件都可以让步,惟独对卢沟桥撤退中国军队的要求,绝对不能同意。”
今井武夫于下午2时左右接到从天津驻屯军司令部挂来的专线特急电话:“今天东京的内阁会议,下定重大决心,决定动员本土三个师团和关东军及朝鲜军的有力部队。为了解决中国问题多年来的悬案,现在正是大好机会。所以,当地交涉已经没有进行的必要,如果已达成协定,也予以撕毁。”但日军由于主力尚未到,为争取时间,玩弄其惯用的手段,一面积极进行扩大侵华战争的准备,一面继续与中国方面进行谈判,以麻痹冀察当局。终于在晚上8时完成了《秦德纯、松井协定》的签字手续。协定的全文如下:
“一、 第29军代表声明向日军表示道歉,并对责任者给以处分,负责防止今后再惹起类似事件。
“二、 中国军队和丰台驻屯的日军过于接近,容易引起事件。因此,卢沟桥城周围及龙王庙驻军,改由保安队维持治安。
“三、 鉴于本项事件孕育于蓝衣社、共产党及其他抗日各团体的指导,今后要采取措施并彻底取缔。”〔14〕
这是冀察当局为避免事态扩大而对日军作出的最大的妥协与忍让。但由于日本发动侵华战争的决心已经下定,一般的忍辱求和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使日本停止侵略的。
协定签字后,松井等立即电报天津驻屯军司令部和东京陆军省、参谋本部。日本陆军省接到签字的报告后,于当日半夜公开广播,说:“接到在北平签订了停战协定的报告,鉴于冀察政权已(以)往的态度,不相信其出于诚意,恐将仍以废纸而告终。”〔15〕这是为其即将发动侵华战争预先制造一个背信毁约的借口而设的伏笔。
第三部分:“七七”事变和平津作战日本派兵华北的决策和战争准备 1
卢沟桥事变是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的开始,也是中国进行全面抗战的开始。
日本关东军得到卢沟桥事变的消息后,于8日晨召开了会议,认为“乘此时机应对冀察给予一击”,即向日军参谋本部报告:“鉴于华北形势,已以独立混成第1、第11旅团主力及航空兵一部作好立即出动的准备”,同时派参谋进关与“中国驻屯军”联系,陈述强硬意见。日本驻朝鲜军司令官小矶国昭得到消息后也向参谋本部作了报告:“鉴于华北事件的爆发,已令第20师团的一部作好随时出动的准备”,主张“利用这一事件实行统治中国的雄图”。〔1〕在东京,日本陆军省大臣杉山元大将于8日深夜命令京都以西的各师团准备复员的2年兵约4万人延期复员。海军中央部亦迅速命令正在台湾演习的第3舰队返回中国上海原来的防地准备作战。参谋本部第1部第3课作战班大部分人员彻夜待命,于9日晨拟出了《处理华北时局纲要》。其方针是:“力求事件限于平津一带,迅速确保该地区,求其安定。”其要领是:“(一) 以事件不扩大为方针,但中国方面若对我军采取挑衅态度,则增加中国驻屯军必要兵力,将与我敌对的中国军队驱逐出平津地区,以求华北安定。外交交涉亦以此方针为准则。(二) 即使抗日行动波及华中、华南,陆军仍以不出兵为原则,但必要时可在山东方面出兵,目的在于保护侨民和确保我权益。”〔2〕参谋本部并参考关东军和朝鲜军报告的备战部队情况,提出了一个用兵计划,准备调用关东军2个独立混成旅团、6个航空中队,调用朝鲜军1个师团,再从国内调出了3个师团进入华北。根据情况,必要时向山东方面再派出2个师团。从《纲要》和用兵计划不难看出,“不扩大方针”只不过是个幌子,实际上是扩大卢沟桥事件,以实现其早已定下的首先占领华北的既定战略方针。
第3课将此方案和陆军省军务、军事两课进行研究,取得了一致的意见。10日上午,将意见正式送交陆军省。陆军省次官梅津美治郎中将的意见是:“对其本意不是不同意,但是现在立即动员派遣3个师团容易引起国际关系的恶化。而且华北形势尚未判明,所以可先急派关东军2个旅团,再由朝鲜军临时编成1个师团派出去。然后看看形势再决定,是否较好。”〔3〕原则上按参谋本部的计划定了下来。
当时日本政府采取不扩大的方针,而陆军则已计划向华北派兵。这反映了日本统治机构中的矛盾。当时竭力主张不扩大战争的中心人物是参谋本部第1部(作战部)部长石原莞尔少将。他之所以主张不扩大,是因为他对苏联的动向极为关心。他和属下的第2课课长河边觉郎、第3课负责对苏作战计划的主要负责人井本参谋等人当时认为: 日军倾全力对苏,其兵力也是不足的;若以很大兵力对华作战,则影响对苏的战争准备。而竭力主张对华作战的人则认为,目前苏联对日参战的可能性不大;认为对华只需一击,中国就会屈服,甚至对华战争只要两个多月就可以使中国屈服。主张对中国扩大侵略的人占多数。但是,不论是主张扩大和主张不扩大,以武力吞并中国、变中国为日本殖民地的方针是日本的既定国策,两派都是一致的。出现的分歧,只不过是发动战争的时机与手段不同而已。
日军参谋本部派兵华北的意见经首相近卫批准,于11日召开内阁会议讨论。在内阁会议召开之前,于11日11时30分到14时,在永田町首相官邸首先召开了由首相、外相、陆相、海相和藏相参加的五相会议。全体一致赞同。
下午3时20分,日本内阁召开全体会议。五相会议的决定在内阁会议上都获得通过,并根据内阁官房长官风见章的提议,将日军制造的“卢沟桥事件”改为“华北事变”,将向华北“出兵”改为向华北“派兵”。会后,参谋总长载仁亲王和首相近卫于下午4时20分在叶山皇室别邸参见天皇。首相上奏华北派兵事宜,请天皇裁决。海军军令部部长伏见宫也于下午5时15分上奏海军的用兵事宜。天皇均予以批准。下午6时24分发表了《关于向华北派兵的政府声明》。这个声明颠倒黑白,混淆是非,诬说“负责华北治安的第29军,于7月7日半夜在卢沟桥附近进行非法射击,由此发端,不得已而与该军发生冲突。”“第29军虽曾答应和平解决,但于7月10日夜再次向我非法攻击,造成我军相当伤亡……对和平谈判并无诚意,终于全面地拒绝在北平进行谈判。”又说:“就帝国和满洲国来说,维持华北的治安,是很迫切的事……政府在本日内阁会议上下了重大决心,决定采取必要的措施,立即增兵华北。”〔4〕11日18时30分,参谋总长向关东军司令官植田谦吉发出“临参命第56号”命令,命令关东军司令官将所辖独立混成第1和第11旅团主力、航空6个中队、高射炮2个中队、铁道第3联队主力和电信、汽车等部队各一部派遣去华北,并令关东军司令官在作战初期,在兵站、交通业务方面向“中国驻屯军”加以援助。接着,参谋总长在19时40分给第20师团下达紧急动员令,同时命令第20师团长川岸文三郎务须迅速到达华北,归“中国驻屯军”司令官指挥。在此之前的晨4时半,天皇已钦定派教育总监部部长香月清司中将为日本“中国驻屯军”司令官,以代替正在病中的田代皖一郎少将。11日晚上,日本首相近卫为统一国内舆论,在自己的官邸召集了贵、众两院议员代表、财界实力人物和新闻界代表开会,阐明了政府的决心,要求各界理解和支持。由于当时舆论界多数主张对中国采取强硬态度,因此日本政府的声明很容易获得了大家的赞同。
第三部分:“七七”事变和平津作战日本派兵华北的决策和战争准备 2
在此同时,日本海军军令部和海军省经协商后也作出了相应的战争准备,并与参谋本部达成《陆、海军关于在华北作战的协定》。《协定》中的“作战指导方针”为:“力求把作战地区限制在平津地方,在华中、华南不行使武力,但在不得已时,应保护在青岛、上海附近的日本侨民。陆海军要协同作战。在执行本协定时,要极力避免干预第三国的事情。”〔5〕“作战任务”中规定平津地方作战由陆军担任;海军负责运输和护卫,并协助在天津方面的陆军作战。在华中和华南,以海军为主,担任警戒。根据情况发展,“限定在青岛、上海附近,陆、海军以必要的兵力协同担当之”。〔6〕此外,陆、海军还达成了《关于华北作战的航空协定》,规定华北作战中航空力量主要由陆军担任,海军协助;在华中、华南,航空力量主要由海军担任。海军还强烈要求: 战争波及华中和华南时,陆军派3个师团(最少2个师团)到华中作战。
香月清司接到被任命为“中国驻屯军”司令官的命令后立即到陆相官邸和参谋本部分别接受了陆相和参谋总长的指示,接着又听取了参谋本部各部长的情况介绍,于12日偕新派到“中国驻屯军”的参谋堀毛炮兵中佐、桥本炮兵中佐、营波步兵中佐离开东京乘飞机去天津。他们中途曾在汉城停留,与朝鲜军司令官小矶国昭大将会面。小矶要他们抱强硬态度对付中国。飞机于当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