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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能做人所不敢做的,能讲人所不敢讲的。就像在南洋群岛失守时,日本人寻着他的时候,他能用很镇静的态度来对付,用他的口才战胜,讲得日本人不敢拿他随便安排。他在静默之中显出强硬,绝不软化,所以后来日本人反而对他尊敬低头。在没有办法之中只好很客气的拿飞机送他回上海;这种态度是真值得令人钦佩的。
还有他做起事来,不怕困难,不惧外来的打击,他要做就非做成不可,具有伟大的创造性。为艺术他不惜任何牺牲,像美专能有今日的成就,他不知道费了多少精神与金钱;有时还要忍受外界的非议,可是他一切都能不顾,不问,始终坚决的用他那一贯的作风来做到底;所以才有今天的成功。最近他对国画进步得更惊人,这次的画展一定有许多意想不到的好画,同时还有他太太的作品!这是最难得的事情,她虽然是久居在南洋,受过高深的西学,可是她对中国的国学是一直爱好的;尤其写字,她每天早晨一定要写几篇字之后才做别的事情。所以她的字写得很有功夫,秀丽而古朴,有男子气魄,真是不可多得的精品。有时海粟画了得意的好画再加上太太一篇长题,真是牡丹与绿叶更显得精彩。我是不敢多讲,不过听得他夫妇有此盛事,所以糊乱的涂几句来预祝他们,并告海上爱好艺术的同志们,不要错过了机会!
我还在电话里对友人说,有些研究人员归陆小曼为作家之列,未必妥当。陆小曼仅名媛而已,算不得作家的。她的文学作品实在太少,不过几篇散文,一首新诗,一个短篇小说,半部剧本。她的一些书信、日记,尽可当作品来读,毕竟不是作品。虽说半部《红楼梦》成就了一位文豪,那毕竟是八十回的半部。如果只有八回呢?当然更在于《红楼梦》的影响,陆小曼诗文影响何在?她的散文数量略多,却几乎篇篇只写徐志摩,确如她的《中秋夜感》起笔所言:“并不是我一提笔就离不开志摩,就是手里的笔也不等我想就抢先着往下溜了。”以亲属个人而言,她写得至伤至痛,诚然动人,若论之于作家,这些散文似离社会过远,作家毕竟属社会的。既然陆小曼难以称作家,则发现的她几遭湮没的诗文,便无所谓“佚”与不“佚”了。
陆小曼是名媛,作为名媛,况且还和一些历史人物发生过或深或浅的关系,读者自然有了兴趣,乃至有人为她立传。立传亦不无意义。柴草先生花了一番精力著成《陆小曼传》,为读者更多地了解这位名媛提供了文本,尤其于改正观众仅由电视剧《人间四月天》得来的片面印象大有益处。然而此传留下一些我难以缄默的遗憾。著者看到陆小曼手录于纪念册的一首七言律诗随即断定,“是现在发现的她写作时间最早的诗”(传152页)。这判断未免令人瞠目,诗其实是曹雪芹为林黛玉写的,用在小说第三十七回“秋爽斋偶结海棠社”。诗也不算生僻,喜欢《红楼梦》的读者大抵会有印象:“半卷湘帘半掩门,碾冰为土玉为盆。偷来梨蕊三分白,借得梅花一缕魂。月窟仙人缝缟袂,秋闺怨女拭啼痕。娇羞默默同谁诉?倦倚西风夜已昏。”陆小曼并在诗后书有注跋:“昨阅《红楼梦》,见黛玉咏白海棠诗,其冷清之气好似其平日之为人,阅之令人神往。寒夜无事,录此消闲。庚午晚冷香人志。”陆传著者何以粗疏如此?大概求陆小曼作品心切,只顾欣喜未及细察吧。
《陆小曼传》在选用素材方面也有可讨论之处。譬如传及陆小曼与胡适关系,是传里很见卖点的内容,但有些记述很是欠妥。传记采用了两则他人回忆,其一:
至于在陆小曼与徐志摩的恋爱过程中,有一件事倒是不妨在此提一笔,但我首先要声明,这条遗闻并非直接得自陆小曼本人,而是听翁瑞午讲的,其翔实性我就不敢保证了。据翁说,先是胡适之对陆小曼很有好感,但慑于发妻,不敢有所作为,故一力怂恿好友徐志摩追求之,使陆成为好友之妻,便可以时时盘桓相叙。翁瑞午言之凿凿,说是徐志摩亲口对他如此讲的,我仍不敢信其必有。要不是翁告诉我此事时陆本人也在座,我是根本不会把此事附记于此的。(王亦令《忆陆小曼》)
第四部分附录:闲话陆小曼(2)
据陆小曼坦白云:适之夫人为一老式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成亲者,他对小曼颇有野心,以志摩老友也,故无从下手,他之力促志摩安慰林氏,存心搞成梁林离婚,俾志摩与小曼分手,他可遗弃糟糠之妻,而追求小曼。至志摩死后,胡曾亲慰小曼云:不必靠徐父之三百元,以后一切他可负“全责”云云。(陈巨来《陆小曼、徐志摩、翁瑞午》)
前一则作者一再声明:“其翔实性我就不敢保证”、“我仍不敢信其必有”。声明归声明,无稽的传闻还是记载下来了,以讹传讹。后一则虽说得煞有介事,却毫无佐证实据。此公人已作古而不断有“安持人物琐忆”的系列遗文刊布,且时出惊人之语,说徐志摩前妻张幼仪与公爹徐申如“有苟且不端行为”即是。若要信以此类传闻,则必须详加考证,就有人写成考订文章《沉默的共谋》,否则不宜轻率采信。此公说胡适在徐志摩死后“亲慰小曼”的话完全背离事实,有那时陆小曼致胡适几封信为证。徐志摩一死陆小曼即警觉到经济危机问题,立刻向胡适求援,希望胡适南来促成徐志摩父亲给她生活保障。可是胡适态度消极,因此陆小曼信里写道:“我只盼你能早日来,文伯说你今天来信又有不管之意,我想你一定不能如斯的忍心,你爱志摩,你能忍心不管我么?”如此苦苦哀求,胡适仍漫不经心,所以陆小曼后一封信开头便说,“盼了多日昨天才接来函”,并恳求,“老太爷处等你来决定,盼你最后一次与我稍为买(卖)一点力气”。徐志摩父亲勉强应允她生活经费,但限定每月二十日取钱。陆想用钱方便,再致信胡适请斡旋改为支票,以便随时取用。那一阵陆小曼给胡适写信,除表达丧夫之痛外,求经济支持是主要内容。或许后者更为主要,因系眼前所急需,亦人之常情。陆小曼还在信里向胡适借钱,不过有点羞羞答答:“我是到无法可想的时候才说此话的,向人借钱的事我是最做不出来的。”(上述陆小曼信均见影印的《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面对这样的确凿材料,谁还轻信陈巨来的信“笔”开河呢?连陆传著者自己都不得不说,“我不敢肯定这两段记录的真实性,尤其是第二段”。匪夷所思的是,陆传接着竟写道:“但由此我们也可看出胡适在徐陆之间扮演的角色颇耐人寻味。”(传114页)传的下文进而认可了胡适对陆小曼的“野心”,据此而阐述其他事情。这般采用连自己都不敢相信的材料写传,显然有失谨严。此桩不实流言,对陆小曼事小,反正未成事实,但于胡适则未同小可,关系着他的人格。“他对小曼颇有野心,以志摩老友也,故无从下手,他之力促志摩安慰林氏,存心搞成梁林离婚,俾志摩与小曼分手,他可遗弃糟糠之妻,而追求小曼。”看传里的胡适活脱一个色鬼兼阴谋家形象。幸好胡适早已长眠九泉,不然,他还健在大陆的话,难免不起一场轰动媒体的官司。
为人物立传,真实乃第一要义,取材自宜审慎。如果不仅真实,而且能予读者启示,这传记便是锦上添花了。就说陆小曼,一个聪明绝顶、多才多艺的女性,然而也是一个未尽其才、令人抱憾的人物。她写一笔好字并未成书法高手;演整场《三堂会审》并未成氍毹名优;娴熟外文并未成翻译行家;涉猎文学创作,纵然小说、诗歌、散文、剧本各类体裁均有尝试,并未给文坛什么建树。惟绘画稍见成绩,然而,以她的天份和师承,加之相当文化素养所具创作潜能,可望于现代画史耀眼一时。最终却不过尔尔,似还不及女作家凌叔华的绘画成就。究其原因怕不仅仅是“病躯”二字得以推托的。徐志摩即埋怨过她:“你一天就是吃,从起身到上床,到合眼,就是吃。”又正色规劝过她:“小曼聪明有余,毅力不足。此虽一般批评,但亦有实情。此后务须做到一(毅)字,拙夫不才,期相共勉。画快寄来,先睹为快。”(均见徐志摩致陆小曼信)胡适曾为陆小曼的大幅山水作品题一首打油诗:“画山要看山,画马要看马。闭门造云岚,终算不得画。小曼聪明人,莫走这条路。拼得死工夫,自成真意趣。”陆小曼学画之初的1931年就作此逆耳忠告,看来胡适是很了解她的。“闭门”就“不得画”,不幸而言中。日后陆小曼曾经多次立志发奋,朋友们尤为殷切期望,结果还是她本人止于闭门,旁人止于期望。为陆小曼立传,如果能就此深入发掘材料,再加以透彻分析,必能引出人生真谛,启示读者,特别是女性读者,此传必上品。愿读到柴草先生臻于完美的《陆小曼传》修订本。
第四部分后记
我最初接触林徽因在1990年,林徽因文学作品才出了薄薄一册的《林徽因诗集》,很少读者接触过。然而凡读了她的诗歌往往就成“林迷”,北大图书馆借书处一位年轻女出纳员即是,我每次借书她都特别殷勤。除了“林迷”,知道林徽因名字的人则寥寥,包括一些同行学者。那时我以访问学者身份随严家炎先生进修,进修总得找个课题,家炎先生说,可以写写林徽因。写写而已,我不知深浅,竟轻率定了个“林徽因传”。钻一年民国时期书报,关于林徽因的史料极为稀少而且零碎,搜集起来如大海捞针,无奈只写了几篇文章,距传记差得很远。我才明白,搜集林徽因资料是急不得的慢活儿,需从长计议。于是在书海里见其他有兴趣的材料便顺手捎带,结果那一阵我写凌叔华、陈衡哲的文章倒很有几篇。不过始终没有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