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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是爱的征途+番外 作者:逝去的锦年(晋江2014-06-01完结)-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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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高中之后,我的个子从原先的一米六一下子窜到了一米六五。因为学习压力骤然加大,体重也降了十来斤,一直维持在一百二十斤上下。虽然说我没有从前那样胖得像个球,但总也还是壮实的,尤其从背影来看,简直虎背熊腰。
  
  项楚倒也不介意,似乎经过这么年,早已经习惯了我圆溜溜的模样。
  
  和他在一起的几年,他还是像以前一样恶劣。他总是在抱着我的时候,把手放在我的五花肉上,嘿嘿地冲我笑:“老婆,手感不错。”这个大尾巴狼,也曾唤过我“老婆”,亲昵地,温柔地。
  
  他送过我一只一人高的大熊,说那就是他的替身,在他不在我身边的时候代替他陪伴我。我把它天天放在床上,环抱着它一起入眠。现在,那只熊在我们家暗无天日的地下储藏室里,再也不被允许出现在我面前。
  
  他和我买过一对对戒,分手后,被我一扬手丢在了郊区的某条河里。
  
  项楚会欺负我,却从来不许别人欺负我。他喜欢掐我的脸蛋,却从来不准任何人碰我的脸。
  
  他总是很专/制,很霸道。
  
  尽管那是一段非常灰暗非常不堪的时光,我却一直把它们放在记忆最温柔的地方。
  
  最后分手,是在高三那年的冬天。我只是在无意中发现,他和别的女孩子暧昧不清。虽然之前他也一直跟女生嘻嘻哈哈的没个正经,但我成为他女朋友之后,他就没有再“轻薄”过任何年轻漂亮的雌性生物,动手动脚的行为不再有,除了嘴巴上偶尔会揩点油乱开玩笑,也算得上是循规蹈矩了。
  
  那天是他的生日。牵手,是因为他的生日宴;分手,也是在他生日的当天。有时候我忍不住会怀疑,他的生日,真是一个跨不过去的坎。
  
  我瞒着他,偷偷打工了一个多月,用所有打工赚的钱给他买了一个他念叨了很久的手表。可是,当我在他家的房间里看到他和苏优优衣衫凌乱不整的模样时,我所有的理智防线全都在刹那间崩溃。匆匆地转了身,不顾他在后面的叫唤,一步一步地急急走出门,一眼都不愿意再看这龌龊的画面。
  
  走到十字路口,我忘了自己身在马路边,也忘了不能随地乱丢垃圾,放任着身体里面那股横冲直撞的冲动,把手中包装精美的礼盒丢了出去。一辆公交车驶过,车轮子毫不犹豫碾过那个小小的方盒子。我仿佛能听见车轮碾压时手表零件碎裂的声音,就像我同样被碾过的心脏一样,四分五裂。
  
  最初的时候,我是恨他的,真真切切地觉得恨。我把自己最纯粹最美好的年华都放在了他的身上,投注了全身心的感情,他还给我的,却是一个崩塌的感情世界。他从来不懂珍惜我,也不稀罕珍惜我给的一切。我对他,一夕之间死了心。
  
  不再理他,不再看他,也不再与他说一言半语。收了心,全心全意地学习、看书,忽略了身边的一切人和事。
  
  幸好奶妈一直陪在我身边。他就像一个默默无言的影子,安安静静地在我身后。从一开始他对我所谓青梅竹马的“兄妹之情”,到后来渐渐生出情愫,演变为男女之情,他一直无怨无悔地保护着我,照顾着我。至今我都没有想明白,那时候那样一个不美丽不动人没有一点长处的自己,怎么会被他放进了心里去。
  
  奶妈对我的好,我不是从未看见,我只是无法回应。我一味地感激他,然后在心中默默愧疚。即使有来生,也许我爱上的也依旧是那个混蛋。缘分这种东西,就像空气,就像风,无处不在,却无法掌控。
  
  高考填报志愿的时候,我事先打听好了项楚要报的学校,然后毫不犹豫地填了一所与之相去千里的大学,一南一北,隔了千山万水,便再也见不着面。
  
  他知道以后,气急败坏地来我家找过我。那时我正出外旅游,登上一座座的高山,尝尽美食,看过不同的美丽风景,踏着异乡的土地,每一天都过得无比快乐和充实。旅行的最后一站是黄山。我站在巍峨的山顶上,望着起伏的云海,看见阳光刺透厚重的云雾,映亮整个天空,忽然觉得胸中一片豁然开朗。我告诉自己,就到此为止吧,就停在这里,不再恨,也不再等,放下一切,重新开始,好好生活。爱情,不是生活的全部。
  
  上大学的这几年,我突然就瘦了下来。一开始我自己也没有察觉到。直到某一天去逛商场,如常地要导购小姐拿一件大号的衣服来试穿,导购小姐无比惊讶地看着我,说:“小姐,你这么瘦,穿大号会不会太不合身了?”
  
  我愣在当场,回头看见镜子里那个自己,像是第一次认识自己一般。那张脸,是熟悉的,却也是无比陌生的。没有鼓起的肥肉,皮肤干干净净,五官也变得分明了。清瘦的身材,修长的双腿,纤细的胳膊,那个身材臃肿的木婉静彻彻底底不见了。青春期过去,自己像是从蛹里新破出的蝴蝶,连自己都不敢相信。
  
  女大十八变。事到如今,我才相信,曾经那只丑小鸭,已经变成过去式,现在的自己,完全地脱胎换骨。即使算不上漂亮,也终于不再丑陋了。
  
  我想,我和项楚的纠葛早就在高三那年就断的干干净净了。从此以后,相见不如怀念,也许当我们都老去的时候,我们可以像老朋友一样坐在太阳底下一起聊聊天,回忆回忆年少过往。无论如何,我都感谢他,在我最爱做梦的年纪圆了我一个恋爱的梦想,哪怕是个不甚美好的梦境。而现时现今,我还没有办法坦然地面对他。伤口可以痊愈,而伤疤完全褪却,却需要很久很久的时间。一年,不够。三年,也不够。
  
  可我没有料到,时隔三年,我们会在同一座城市再次相遇。而他,竟然会来纠缠于我。我实在不知道,他是真的爱过我,还是不甘心,或者,仅仅是想要戏弄我,报复我。
  
  不知道是不是喝了酒的缘故,我觉得自己的脑子变得特别迟钝特别不好使,对于情绪的掌控能力,跌到了最低程度。一边述说,一边疯狂地流着眼泪。明明不想流眼泪的,偏偏没办法自控。
  
  我冲着林森呵呵地笑着。我想我一定笑得特别特别难看,所以连带着他的脸色也那么臭,比踩了狗的排泄物还要臭。
  
  “那么现在呢?你打算怎么办?”他的口气倒是没什么异样,但我总觉得好像隐约能嗅到什么怪怪的意味。
  
  我摇了摇头,只觉得头更加地晕:“不知道……”
  
  “到这个时候,你还在为他流眼泪。你倒是多情的很。”他忽然冷笑了一下,眼中的寒意突显。
  
  “是啊,我多情……”自嘲地笑着,头脑发热,反击的话冲口而出,“哪里像你,根本就没有心,连什么是情都不知道。”
  
  听到这话,他一言不发,盯着我看了半晌。眼睛里下着鹅毛大雪,让我无端地哆嗦了起来。
  
  我正有点懊恼酒后失言,想要说点什么缓和下气氛,他“嗖”地一下站起身来,看也不看我。
  
  “你慢慢喝吧。伤心,伤情,慢慢伤。我不打扰了。”说罢,抬脚便走,消失得那叫一个利索。
  
  伤心?伤情?慢慢伤?用不用这么毒啊!
  
  咯吱咯吱地咬了半天牙,我寒心地发现,他还真是丢下我走了。心中郁闷,于是抓起酒瓶,一口气把所有剩下的酒全部喝下了肚。没几分钟,我就觉得原本混乱的思绪更加混乱,像团乱麻怎么也理不清。靠在背后冰冷的墙壁上,我不争气的眼泪流得更加凶了。
  
  如同做了一个旷日持久的梦,某一天忽然醒来,发现自己实际的境况竟是这样的悲惨,顿觉万般凄凉。
  
  哭了许久,酒劲又冲上了脑子里,意识渐渐地变得模糊起来。
  
  半睡半醒中,我觉得自己好像靠在一个温暖无比的怀里。那个怀抱有着清爽干净的气息,不是香水味,不是洗衣粉的味道,是一种纯粹的人体散发出来的气息,隐隐约约的,不浓郁,若有似无。我很想睁开双眼来看一看,奈何眼皮实在是太过沉重,连一条缝都撑不开,于是我只好作罢,安心地任由那人抱着,还缩着鼻子努力嗅了嗅,又往那个怀抱里面拱了拱,迷迷糊糊地呢喃了一句:“好暖和。”
  
  之后就再也没了意识,昏昏沉沉地睡着了。
  




☆、21。流年不利

作者有话要说:  
                    
  再恢复意识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清早,天已经蒙蒙亮了,东方的天空泛着鱼肚白。我发现那个温暖无比的怀抱不见了,周遭的寒冷空气包裹着我单薄的身体,我被活生生地冻醒了。
  
  我揉了揉双眼,四处看了看,悲戚地发现自己正蜷缩在寝室楼的大铁门旁,身上只穿了昨晚出去前穿的那件薄款毛衣,而那条我辛辛苦苦打了半个月工,花大价钱买的厚呢大衣不知所踪。我几乎要仰天长啸:老天爷,你不带这么玩儿我的吧!
  
  但仔细想了想,我猜那大衣应该是落在体育看台那里了。再一想,还是不对,我昨晚上明明穿着它的,它自己又没长腿,怎么会跑没影了呢?除非谁把它从我身上扒下来了。难道林森那家伙去而复返,为了打击报复我,扒了我衣服,想借此活生生冻死我?呃,他应该不至于这么毒吧……
  
  不过幸好,我虽然少了件外套,可衣服还是整整齐齐地穿在身上,浑身上下完好无损,摸了摸裤袋,手机和钱包也都还在。看样子我没有被人酒后劫财劫色,贞操和钱财都还在,这已经是相当万幸了。
  
  我万分沮丧地站起身来,拍了拍屁股上的尘土,心里忽然生出一丝疑惑:昨天我醉成那死相,那么我是怎么回来的?是谁送我回来的吗?脑海里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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