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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久的沉默。
服务员小姐终于送来了我要的开水,感觉到凝滞的气氛,她离开时欲言又止带着浓浓的忧虑。
我给自己倒了一杯水,看着湿润的水汽一点点升腾而起。等不到她的回应,只有再度开口:“来说说吧,你今天约我到底想说什么,我洗耳恭听。”
她终于睁开眼睛与我对视,脸上浮起一抹意义不明的笑容:“我给你讲个故事,行吗?”
“如果我说不想听,你难道就不讲了吗?”
“当然会讲。”
其实我一直以来都挺喜欢听故事的,小时候就因为奶奶没给我讲睡前小故事而大哭大闹过。但这个故事让我很不高兴,我一点都不想听。因为这个故事的主角,是别的女人,准确地说是坐在我对面的女人,和我的男人最初相遇的故事。
在她的诉说里,他们第一次遇见是在七年前,高一刚刚入学不久。一个看似平常的夜晚,她和同学看完电影后独自走路回家。在一段路灯昏暗人迹稀少的小路上,她遭遇了几个小混混。他们把她强行带到了市区边缘一处江堤边,然后开始疯狂地撕扯她身上的衣服和裙子。
夜色深沉,天上没有月亮也没有一丝星光。无边的黑暗中她撕心裂肺地哭喊哀求,她绝望地觉得自己短暂的人生在那一刻就要画上句号。就在她万念俱灰的时刻,有个男孩子救了她。毫无疑问,那个男孩,是林森。
那一天他选择了离开那个让他感到窒息的家,那个由父亲、后母和后母生的孩子所组成的所谓的“家”。可他又不知道去哪里,一个人在偌大的城市里游荡,最后不知道为什么来到了城市边缘的江边。他坐在江堤上,吹着江风,安静地望着对面霓虹灿烂的城市,思考着自己该何去何从。然后,他听见了她的哭喊。
他单枪匹马地将几个小混混全部打倒在地,而他自己的手也受了伤,鲜血淋漓。然后他拉起地上的她,带着她逃跑了。他们在长长的江堤上飞奔,穿过半人高的野草和芦苇丛,旁边是奔流不息的滔滔江水。那一刻,他是她的英雄,她的救赎。几乎毫无疑问地,她在一瞬间爱上了这个陌生的男孩。
他把自己的外套给她用来遮挡身体。她用自己破碎的衬衫为他包扎受伤的手掌。她记得他掌心温热的感觉,时隔多年她仿佛还能想起空气里若有似无的血腥味,周围空气中弥漫的草香,带了点湿漉漉的江水气息。
他们并排坐在江边,她跟他讲自己的故事,而他在一旁安静地听。那是一个平和而漫长的夜晚。对她而言,在经历了可怕不堪的遭遇之后,那段回忆是快乐的,隐藏着少女情窦初开的羞怯和甜蜜。
可是,他忘了她。当她在学校里再次遇见他的时候,他没有认出她。
她曾以为那个夜晚是他们人生交集的开始,却没有想到,对他而言她只是一条平行线,一个他人生中匆匆的过客,在他的记忆里连名字也没有留下。
她不甘心。她费尽心思地制造各种偶遇,小心翼翼地接近他,却没有提起那个夜晚。或许是故事开始的缘由太不堪,或许两个人相遇时她的情况太过糟糕,她羞于再启齿提及那一段回忆。
她想,既然他不记得了,那么她就重新制造一个开始,一个美好的、圆满的开始。为了这个开始,她开始了长达七年的漫长追逐。
她用尽了一切方法,却得不到他的心。在知道陆圻城是他的室友时,她有些泄气地想,即便不能得到他,能够留在他近旁,常常看到他就够了吧。所以她成为了他室友的女友。
其实故事到这里就该结束了。我不知道她自己有没有意识到,她这个选择,本身就是个致命的错误,彻底抹除了她和林森在一起的可能性。而我,更是她不曾料到的变数。
“所以,这次你追去西藏,把当年你和他的相遇,都告诉他了吧?”杯子中的开水已经冷掉很久了,我端起来喝了一口,只觉得液体流进胃里,冰冷入骨。
她眯起眼睛,笑得得意:“你很聪明。”
“那然后呢?他有没有抱着你痛哭流涕悔不当初,自责自己这么多年没有认出你,然后跟你海誓山盟,发誓这辈子非卿不娶?”
“我想,你应该看看这个。”她伸手把手机屏幕递到我面前,笑得愈发灿烂。
我就知道,今天的约见是一场鸿门宴。对她而言,这场不见血的战争是她生命中的“巨鹿之战”,她要破釜沉舟,用她鲜有的筹码扳回胜局。
我很想把目光移开,然后不屑一顾地哼一声“他的□□老娘多得是”。可是我就那么愣愣地看着手机屏幕,一句话都忘了说。
屏幕上是林森的脸,像是睡着了,面容安静,睫毛长长翘翘的,嘴巴水嫩嫩的好像果冻一样。当然还有光着的上半身,也十分抢镜。最让我崩溃的是,落在他脸上的另一个女人的嘴唇。亲吻他的叶楠,嘴角还泛着一抹得意的笑容。
而这张照片的发生背景,很明显是在一张白色的大床上。
我想起林森回来那天那句“出了点事情”,还有他不肯明说的态度,我的思维很难控制地向着一个可怕的方向而去。
我强忍住夺过手机砸个粉碎的冲动,开始回想家里那把十分锋利的剪刀被我放在哪里了。劳资要废了他!!受死吧混蛋!!
作者有话要说: 是不是很狗血﹁ ﹁
我觉得我已经尽力了﹁ ﹁
毕竟整个小说本身,就是个狗血满布的雷剧﹁ ﹁ 咳咳。
☆、58。劫后余生
从咖啡厅出来的时候,我觉得我的状态用武侠小说的话来形容就是,周身真气逆行,气血上涌,走火入魔,心律不齐,喉头腥甜,思维狂乱。我想杀人。
手机响起来时,我正漫步目的地走在大马路上。看到来电的人正是造成我恶劣心情的罪魁祸首,我连做了两个深呼吸才勉强压下胸口的一口恶气,咬着牙对着接通的电话说:“半个小时后家里见,我有重要的事情要问你。”说完不由分说地掐了电话。
抬手招了辆出租车,便直接回了浔园。打开大门,屋子里安安静静的,林森还没有回来。我站在客厅中央环顾着整个房子,感受着他在这里生活的气息,胸口那股滞涩的感觉越发迫人。
我特别想摔东西。于是我就真摔了。
一抬手就能够到桌上那个白色的陶瓷杯。那是林森喝水专用的杯子。我一把抓起它,恨恨地向着门口的方向砸去。就在杯子撞击到门框瞬间支离破碎的时候,大门也同时被人打开了。站在门口的高大身影没有预料到迎接他的会是这样的情景,一下子惊住了。
我用力地做了个深呼吸,笑着打招呼:“Hi,回来得这么巧?”
他皱了一皱眉头,低头瞥了一眼地面上粉身碎骨的水杯,有些迷惑不解:“出了什么事?”
出了什么事?他还有脸问我?
“你答应过我,永远不会骗我,对吧?”
见他点头,我努力地维持着自己的情绪,尽量平静地问下去:“那么,你告诉我,你是不是有事情瞒着我?”
他只想了不到两秒钟,便摇了摇头:“没有。”
如果不是亲眼见到那张照片,看他这么坚决的否认,我都要忍不住毫不犹豫地相信他的清白了。我几乎是一下子笑了出来:“哦?是吗?就在两个小时之前,我见了一个人。她是谁,我觉得你心里应该很清楚。她给我看了很有意思的东西,不知道你这个当事人有没有看过啊?”
我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的脸,眼见着他的脸色一下子沉了下来,原本幽深如海的眼眸中也忽然迸射出了一种我看不懂的光芒。我的心在看到他的反应的那一刹那,就不可抑制地抽痛了起来,可我还是不死心地追问道:“现在你其它什么也别说,就告诉我有没有这回事?”
“你要真的碰了她,你就去死吧!”最后一句话,我已经是咬牙切齿地说出来的。
他的眸光闪了一闪,然后他望着我的眼睛,用我最喜欢的声音说出了答案:“那天我被灌醉了,以为她是你。可是……”
“不用可是了!第一句就够了!理由已经够了!你他妈真不是个东西!”这是我第一次用这样的口气和他说话。我想,可能以后也不会有机会了。
“房子是你的,我现在立刻马上就搬走。我们,就这样吧。再见。”我大步地穿过客厅走到门口,经过他身边时用前所未有的冷静语气和他结束这段关系。我不明白为什么自己能表现得如此平静。好像那颗如针扎的心脏,不是自己的一般。
他却一把抓住了我的手腕,脸上依旧是我看不懂的神色:“你对我的信任就这么点?连解释的机会都不给我?”
“嗯,我的耐心就这么点。对不起让你失望了。你们的过程我一点也不想听。就这样吧。”用力地将手从他的禁锢中抽离出来,我头也不回地出了门。
我觉得我应该哭的,在这样的时刻声嘶力竭地嚎啕,不顾一切地疯狂发泄。可我却一点想哭的感觉也没有,脑袋木木的空空的,心脏被人一把撕裂成了两半,鲜血横流。太阳穴沉重地跳疼。我无法思考。
恍惚中我好像坐上了一辆车,下意识地报了一个地名。车子颠簸的感觉让我找回了一点点神思。窗外的风景在飞速地向后倒退。我想不起来这是要去哪里。
我忽然生出一个傻傻的念头:他会不会就在后面跟着?也许刚刚是我的幻觉?是我听错了?
这个念头让我陡然清醒,仿佛抓住了最后的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