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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是爱的征途+番外 作者:逝去的锦年(晋江2014-06-01完结)-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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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看着情况越来越不妙,她们的忍耐一点点到达极限,好像只要再过一秒钟就会立马扑上去将她们的犯罪欲望付诸行动了。于是我决定在这种时刻做出自我牺牲,为林森挡下所有的明枪暗箭,顺便向所有人宣告:这个男人是我滴,谁也不许抢!
  
  当我一步步视死如归地走向林森,并最终停在林森身边,伸出我的手推了推他之后,所有人的眼神也逐渐地由不解、惊讶、愤怒转变为野兽般欲将我撕裂咬碎的状态。
  
  我后背发凉,头皮发麻,隐隐地觉得自己有必要提前安排好身后事。
  
  这一次林森似乎睡得不是很沉,被我推了一下就迷迷糊糊地醒了,嘴里哼哼了两声,脸像煎蛋似的翻了个面,又继续睡。
  
  他刚刚那两声暧昧销魂,令人肖想万千,类似于呻~吟的哼唧,让我猛地倒吸了一口冷气。周围一片人也跟着狠狠倒吸了一口冷气,那些注视着他的目光又更热切了几分。
  
  呸,这些讨厌的女人!这么不要脸地盯着一个男人看,也不怕长针眼!不行,我不能再让他留在这里被这些女人用目光揩油吃豆腐!这么想着,我又推了他一把,手上的力道也加重了不少。
  
  林森的脸终于缓缓地抬了起来,眼睛微微地眯起,眸光冷得好像镀了一层霜,似乎非常不满被人打扰了清梦。他看了看我放在他胳膊上的手,语气平平地吐出两个字:“拿开。”
  
  我悻悻地拿开了手,尴尬地站在那里,手也不知道往哪里放,只好有一下没一下地揪着自己的衣角。垂眸看了一眼桌上那本杂志,封面上范冰冰搔首弄姿的模样在此刻看起来碍眼极了。刚刚就是她,无耻地用她那张嘴贴在林森的小白脸上长达一个多小时。
  
  碍眼,太碍眼了。我从鼻子里哼了一声,下了决定:从今以后,我要将她从我每日安排得满满的广告、新闻、节目、电影、电视剧中除名。
  
  林森拉开凳子站了起来,抬脚就走,看也没看我一眼,对我的好心和牺牲完全没有感激之意。
  
  我心里默默地淌着血,周遭还包裹着所有女人用眼神不断向我劈过来的无数排直立的刀子,忧伤顿时逆流成河。
  
  我深深地深深地感受到了这个世界的恶意,呜……
  
  我杵在原地傻了一会儿,任由身边腥风血雨的气场汹涌澎湃。那几分钟里,我脑海里充斥着的始终都是林森的脸,那张人神共愤却又让人垂涎欲滴的冷脸俊脸面瘫脸。
  
  叹了口气,我决定认命。我飞快地转身,向着外面跑去。刚出了图书馆,我就远远地看见了林森颀长的背影。还好,还没走远。
  
  我拔足开跑,心脏扑通扑通地乱跳。最后距离他二十米左右的时候,我停了下来,慢慢地跟在他的身后,不远不近的距离。
  
  路上人不是很多,两旁的桂花树开得正盛,阵阵甜得腻人的香味不断随着风钻进鼻子里,熏得人几乎要晕眩。在这样开满了嫩黄色小花的道路上,林森悠闲地踱着步子,走得专心致志,一路上没有往旁边看过一眼,也更不曾回过头。
  
  原本我还有些躲躲闪闪的,生怕他发现我在跟踪他。可是跟了一会儿发现他走得那样目不斜视,也就放下了警惕,目光也变得肆无忌惮起来,近乎贪婪地描摹着他的背影。修长的腿,宽厚的背,略显瘦削的身形,细碎的乌黑头发,在阳光下笼着暖色光芒的白色毛衣,怎么看都让人欲罢不能。
  
  我看着他,只觉得心头发热。
  
  就在这个时候,走得笔直笔直的林森,又笔直笔直地撞上了路前方的一个路灯杆子,然后扑通一声他笔直笔直地倒在了地上。我看得目瞪口呆。
  
  前方有路灯他难道没有看见吗?他不知道躲闪一下吗?他难道打算踏着路灯的尸体过去吗?还是他的思维里觉得路灯会自动给他让路?或者,他根本就是又睡着了?!
  
  我再也顾不得会不会被他发现或厌恶,几步冲上前去。他的眼睛是闭着的,呼吸也依旧是正常得很,除了额头上多了一块不大和谐的乌青。但是再一看,他的眼睛周围好大一圈黑色,闭着眼的样子也显出一丝疲倦来,似乎好久没有好好休息了。难道他最近都在熬夜?有什么事让他这么累?
  
  我想了想,想不出答案,便把这个问题迅速丢到了脑后。目前要紧的是把他弄回寝室去,其他的问题管他去呢。
  
  万幸的是,我天生神力,力大无穷。虽然我是个女人,但是偏偏天生力气过人,在高中时代就曾打遍全校男生无敌手,人称“大力女王”。眼见着林森在睡着加撞晕的双重效果影响下,俨然不省人事的模样,我丝毫没有犹豫就将他丢在了自己的背上,驮着他一步一步向他寝室楼走去。
  
  到了寝室楼下,我跟楼管大叔打了声招呼,然后在大叔吃惊的目光注视下,淡定又从容里踏上了阶梯。
  
  我背着林森一步一步地爬上五楼,然后伸手去他的口袋里翻钥匙,心中万分邪恶地想着此时不吃豆腐更待何时。
  
  但是,打开门的一刹那,我彻底被震住了。我想我此时的表情一定很像刚才大叔看到我一个看似瘦小的女生背着一高大男生时的难以置信。我怀疑我此刻应该来几滴珍视明滴眼液,以保证我没有看错……
  
  这是一间不能用混乱两个字可以来形容的屋子。门口乱七八糟地堆着他们寝室六个人的脏鞋子。地面上扔得到处都是杂志、报刊、碟片、笔、啤酒罐。桌子上、地板上、厕所间扔满了脏衣服和臭袜子。洗漱台上扔着不知道多久没有清洗的碗筷,更多的是成堆的泡面盒子,我甚至看到他们大敞开的柜橱里,堆放着好几大箱的泡面。桌子底下堆满了乱七八糟的食物,几乎全都过期了,因为都已经发出了霉烂的气味。床上的床单缩成一团,被子的一角拖在地上。深褐色的窗帘紧闭着,整个房间潮湿而阴暗。
  
  我看着这个无处可以下脚的地方,不由得咋舌:老天爷,我没老眼昏花吧?这真的是人住的地方吗?这真的是那几个平时在人前总是衣冠楚楚人模狗样的家伙的窝吗?这真的是林森的住所吗?简直比猪窝还令人难以忍受啊。
  
  我小心翼翼地避开地面上的障碍物,找到那张标着林森名字的床,扶他睡下。他的床看上去明显比其他人要干净多了,尤其是他用了全素蓝的床单被套,上面任我仔细观察了半天也看不出任何脏污痕迹。只是床上各个角落胡乱地丢着他的衣服和一些专业书籍,枕头边一本英文杂志打开在某一页,一页书角滑稽地向上翘着。床边东倒西歪地躺着几双他的鞋子。
  
  我偷偷地打开他的衣柜瞄了一眼,里面的衣物都没有叠,只是乱糟糟地塞在那里。打开柜门时我闻到一股若有似无的香味,细细辨别一下,似乎是某种衣物飘香袋的味道。
  
  扫一眼他的书桌,发现桌上满满地放着各类书,可惜堆得太乱太没有章法了点。看样子,这孩子很喜欢阅读。没想到他不但脸蛋长得很出色,而且还如此积极进取热爱学习。要是能把自己的东西整理得整齐一点,那就更完美了。这年头像他这样有文化有内涵有素养的帅哥真是不多了!
  
  虽然说他的床位整体看上去很杂乱,但好在乱而不脏,尤其是在这样一个整体脏乱差的环境中,他还能保持得如此干净,真当是出淤泥而不染,我在心里非常佩服地想。
  
  林森依旧没有醒来。
  
  我找了半天才找到一个稍微干净点的杯子,在饮水机下接了点开水,一边喝一边环顾着这个房间,心中暗自思忖着:这里常年如此,难道不会长出蘑菇来么?然后在我抬头看向房间一角的时候,我的一口水呛在了喉咙里,并且有一小部分从鼻子里喷了出来。
  
  因为,我看见,墙角真的赫然长着几只肥硕的蘑菇,货真价实,矮墩墩胖乎乎的大蘑菇。
  
  我清晰地听见了内心又一个梦幻泡泡“啪”地一声破灭的声音,心中的面条泪立马升级成了新鲜的宽大海带泪。谁能想到,陆圻城他们几个平日里打扮得人模人样的,私底下居然是这副德行?林森到底是有多大的勇气,才忍受下来的?!
  
  忍无可忍啊,实在是忍无可忍,我一秒钟也忍受不下去了!我果断地决定,要把这间寝室的风格从扭曲中解脱出来,变回正常人类的居所!
  
  我动作麻利地开始收拾起屋子来。把书架擦干净;将地上的书一本本理好,分门别类放回书架;杂志等放回写字台,笔收回笔筒里。地面上的碎屑、垃圾被一并扫清,泡面盒子用袋子装起来,柜子被清空,所有过了期的食物被打包扔掉。房间一下子变得干净许多。
  
  我用立白洗洁精将碗筷洗了个锃亮。我开心地哼着嘻唰唰,用我最爱的百合香型的汰渍洗衣粉将脏衣服一件件搓洗干净。
  
  林森的床位和寝室公共区域整理完毕,打扫到其他几个人的床铺时,我犹豫着对着那一大堆乱七八槽的东西发了一会儿楞,最后决定:就让他们继续脏乱去吧,不是林森的事情老娘才懒得管呢!
  
  做完的时候,我已经精疲力竭。看了看时间,已经十一点多,该吃午饭了。我摸了摸自己咕咕直叫的肚子,又回头看了林森一眼,然后蹑手蹑脚地走到门边去穿鞋。手刚放到门把上,后面就传来了林森那死人一样没有起伏的声音:“你怎么在这里?”
  




☆、08。自作多情

  我像个人赃俱获的小偷一样,忽然整个神经都绷紧了,身体僵硬得一时忘记了移动。
  
  “原来……原来……你醒了啊……”我缓缓地转过身,看见一片昏暗中立在床边的林森,却看不清楚他的脸。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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