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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是爱的征途+番外 作者:逝去的锦年(晋江2014-06-01完结)-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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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我又发现一件事:这人的运气吧,不论好坏,都是一阵一阵的。譬如年初我和林森接二连三地倒霉悲催,可领证之后这喜事就一桩一桩的。可能这霉运也是个欺软怕硬的主,碰上喜气这个硬钉子,就立马消无影去无踪了。
  
  我不知道林森最后有没有去求助他父亲那位在法院工作的朋友,他也没有跟我提起,但事情最终还是解决了。虽然比合同上议定的价钱少了一些,但钱好歹还是拿到了,对林森和圻城来说,也算是个不错的结果。
  
  有了那笔钱,他们开始有了小小的基础,对发展前景也有了更多的信心。两个人工作起来,也更加拼命卖力。
  
  为了年前就开始在谈的江氏合作案,几天前林森和圻城就专程赶去隔壁的一个城市去和对方会面商讨。
  
  周末我一人闲散在家太无聊,就把一段时间没见的青青约出来逛街。
  
  青青一见我,就啧啧惊叹着:“大半个月没见,你胖了。”
  
  我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脸,发现自己似乎确实长胖了不少。工作顺利,爱情甜蜜,我的生活很圆满,人也就难免变得安耽闲适,食欲也跟着心情变好而增大了很多。心宽体胖,就是我最近最真实准确的写照。
  
  嘿嘿地干笑了两声,我尴尬地打哈哈道:“人在江湖飘,哪能不长膘。岁月真是把猪饲料呀!”
  
  青青极其不给面子地甩了我一个白眼。那副鼻孔朝天的模样,真是让人想上去往里面塞两根特大号试管看她还爽不爽……
  
  跟青青逛了不到一个小时,我就赖在试鞋子的凳子上死活都不肯走了。想大学的时候,我可以和她从早上九点一直逛到晚上九点,在南门三条女人街来回逛他个十几遍,把每一家的衣服都试上一遍。谁能料想,不过两三年时间,我的战斗力就下降到如此地步,一条街都没逛完就已经累得完全无法动弹。
  
  我不得不怀疑,是不是我对林森说过的“老眼昏花手脚哆嗦骨质疏松的老人家”时代,已经提前到来了?
  
  青青看着我,表情很古怪。她欲言又止了半天,突然冒出一句:“你是不是有了?”
  
  她这话,与我爸那句“你该不会是怀上了吧”,真是异曲同工啊……我被自己的口水给噎住了。
  
  就在刹那间,脑海中电光火石地闪过一个念头,我惊骇了。这个月的大姨妈造访日期似乎、好像已经过去十多天了……
  
  最近我开始变得嗜睡,容易疲倦,平常早餐最爱吃的煎饼果子,突然不爱吃了,反而对最讨厌的牛奶土司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这种种症状似乎都在指向一个可能性……
  
  我擦,没这么邪门吧?
  
  我低头看了眼自己那里三层外三层,层层堆积的五花肉,脑袋里噼里啪啦地闪着火花,瞬间短路了。
  
  难道……我真的中招了?
  
  逛街也没有心情了,我决定早点打道回府。和青青分开后,我顺道去药店买了早孕试纸和验孕棒,就急哄哄地赶回家测试去了。
  
  等到看到那两道红杠杠出现在眼前时,我有点傻有点懵。摸了摸自己的肚子,除了五花肉还是五花肉,感受不到一点小生命存在的气息,可它就那样真实地住进了我的身体里面。
  
  那种感觉,太微妙,太幸福,让我瞬间对将要到来的每一个明天感到万分期待。这一刻,我才觉得,在我二十五年的生命中,终于拥有了一个完整的家。
  
  快到傍晚时,林森告诉我他已经在返程的路上,一个小时后就会到家。我坐在床上,握着手机兴奋得几乎想要尖叫。我恨不能立刻到他的面前,告诉他,咱们俩的儿子已经发货啦!
  
  估算好时间,我掐着点去楼下等他。等到那个身影出现在视野中的时候,我张开手臂,绽开最灿烂的笑容,向着我最爱的那个人飞奔而去。
  
  林森已经张开双臂在迎接着我,在我扑进他怀中的那一刻将我紧紧抱住。
  
  我笑得眉眼弯弯,迫不及待地从衣服口袋里掏出快要被捂得发热了的东西,献宝似的向他展示道:“看,两条杠!”
  
  他愣了愣,而后,一个吻轻柔地落在我的眉心。
  
  他将一把钥匙放进我的手心,神色郑重地说:“家的钥匙。我们自己的,真正的家。”
  
  家,多么美好的一个名词。他要给我一个家。
  
  抓起他的手与他十指相扣,我牵着他往“家”的方向走去。
  
  “你买房子了?哪来那么多钱啊?”
  
  “老头子资助了一部分,加上大学开始攒下来的钱,差不多够一半首付了。剩下的钱,我会尽快去赚……”
  
  “你堕落了,居然啃老,嘿嘿。”
  
  “没办法,为了娶老婆,我也只能厚脸皮一回了……这也是爸的一份心意,我要不领情,他又得来跟我吵。”
  
  “你终于叫他爸啦?”
  
  “……看在他对我儿子这么上心的份上。”
  
  “死鸭子嘴硬……哎,你干嘛拉着个脸,小心你儿子将来生出来跟你一样面瘫。”
  
  “……新婚之夜,得吃素了……这不识相的臭小子!”
  
  “……”
  
  “……”
  
  夕阳已经沉入地平线。一天又将结束。未来的千百个日夜,也许我和他都将这样无惊无波地度过。
  
  过去所有付出过的真心,流过的眼泪,都在时光中变成了一砖一瓦,一点一点垒筑成家的堡垒。
  
  生活不急不缓地前行,也许终有一天我们的爱情会在柴米油盐中渐渐归于平淡。也或许,明天仍有风雨飘摇的时刻,而我再也不会害怕。无论是苦痛,还是让人心醉的甜,我都要感谢这生活的赠予。
  
  当时光消逝,岁月老去,我会笑着告诉自己,此生,我已别无所求。
                      
作者有话要说:  额,计划里应该还会有个番外……嗯。




☆、84。番外

  (1)
  经过千辛万苦,艰难程度堪比红军十万五千里长征一样的怀胎十月,第二年三月初春意初现时,我那已经圆得不能再圆的肚子终于光荣卸货了,且是一举得男。
  
  这要是在古代,就是他们林家的嫡长子呀。功不可没的我,自然母凭子贵。我翘着个二郎腿,心里真呀么真得意。
  
  可林森看上去却不那么兴奋。他一直在为没有半点福利的新婚之夜感到耿耿于怀,还时不时念叨:“儿子都是白眼狼,以后有了媳妇就会忘了爹娘。要是个女儿该多好,女儿是爸爸上辈子的情人,唉,我的贴心小棉袄……”
  
  为了纠正他重女轻男的思想,我耐着性子跟他讲道理:“儿子的好处多了去了啊!你看,咱家林诺小朋友,完全继承了他爸也就是你的美貌与智慧。现在才几个月大呢,那小脸蛋就已经这么招人喜欢了,等他长大了,绝对又是一代雌性杀手,女人恩物呀!更别说还特别添加了我的情商与好脾气,简直不能更赞!”
  
  林森看着我直摇头:“人都说一孕傻三年,搁在你身上,果然是金科玉律,太准确不过了。”
  
  我:“……”
  
  孩子都生好了,请问还能离婚吗?
  
  这日子没法过啊没法过T_T……
  
  (2)
  这天林诺小朋友被他爷爷给抱回家去玩了。
  
  白天我去工厂接待了一位客户,双方草拟了一份两个高柜的销售合同。回到公司打开邮箱,又看到第一个下单的客户打算返单的邮件。真可谓是双喜临门,订单爆发。
  
  我心情一激动,就跑去跟青青炫耀。谁想那厮抠了抠鼻就来了一句:“请客吃饭,就今天晚上吧。”
  
  我痛心疾首悔不当初:炫富这种给自己拉仇恨的行为,果然都是要付出代价的啊!
  
  傍晚,我和我家林森像杨白劳、白毛女一样,坐在了我家附近最好的一家饭店里,中间隔着盐烤仔排、水煮鱼、螃蟹、烧鸡公,以及今天的地主胡青青,此外她还拉上了一个外援——陆小六同志。
  
  胡地主大惊小怪地嗷嗷怪叫:“怎么才四个菜啊,不够吃!”
  
  陆外援也跟着起哄:“就是!真抠门!”
  
  我怒了:“你一个蹭饭吃的货,也敢这么嚣张?”
  
  也就是一恍神的功夫,那个孽障就又点了八个菜和一打啤酒。
  
  林森平时酒局太多,在下班后他对酒这玩意是能避多远就避多远。而我得奶孩子,也不能喝酒。于是十二瓶啤酒就全归了地主和外援。
  
  几瓶酒下肚,青青就显得有点亢奋:“哎,你家小诺诺呢?”
  
  “在爷爷家呢。”
  
  “啊好可惜,我还想等下去你家坐坐,顺便玩一玩你家小帅哥呢。”
  
  我白了她一眼:“我家孩子是给你玩的吗?要玩自己生一个去。”
  
  她打了个酒嗝,目光斜斜地觑了旁边的小六子一眼:“男人啊,都不靠谱!”
  
  小六子一脸委屈的模样:“又关我什么事,我哪里不靠谱了……”
  
  “男人有了钱就变坏!”
  
  我看了眼自己老公,最近他这小老板当得也算是有点起色了,目前还没有要红杏出墙勾搭路边小野花的迹象。他算不算是躺着中枪了?
  
  小六子还是那委屈的语气:“我以前钱也不少啊……”
  
  “哼,吃着碗里瞧着锅里的,整天跟自己的小蜜眉来眼去,俩不要脸的。”
  
  “哪里有的事,明明就是你自己胡思乱想。”
  
  至此,我才听出一丝不寻常的味道来。这对白,怎么这么耐人寻味呢……
  
  我正想提出我的疑问,林森忽然扯了扯我的胳膊,凑到我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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