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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我的大学-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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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十 四   人 生 偶 有 不 如 意
   
    1999年夏秋之际,出狱不久的我在家里看电视,中央一台。当时好象昆明在搞什么世博会?电视上主持人正在询问身边的游客对游览世博园的感觉。突然我觉得这个游客好眼熟!象极了在尚马街与我同居一室的胡某!当时他穿着蓝米色横条纹的T恤,短发,依然是圆方的脸,当他用带港台腔的普通话侃侃而谈称赞这儿环境优美服务周到时,我断定:没错,这人就是胡英!
    胡英,汕头人,因倒卖增值税发票入狱。他家家境不错,胡氏几兄弟有的开公司,有的开工厂。印象中他和我们讲他二哥在香港的公司还挺大。他说他们那儿人都有钱,没有几百万几千万别自称是有钱人。他对社会上流传的“南方人有本事的做生意,没本事的去当官”的说法很是嗤之以鼻,他说他们镇的镇长叫“翁半亿”,书记叫“某一亿”(书记的姓太普通,我给忘了)。他说他们那边开公司专门倒卖增值税发票的有很多,相当挣钱。对发票是什么东西我一点也不懂,经过他给我深入浅出的讲解我终于明白一点:国家用印钞票的纸来印这种发票,增值税发票就是钱!当时我国发行开增值税发票时间不长,还是人家南方人脑子活啊!敏锐地捕捉到这是个发财的好机会。不过国家也抓的紧,在江西等南方省份屡屡有因倒卖增值税发票被枪毙的。胡英他们一伙三人在本市落网后,起初被关在市局三楼待审。主犯深知死罪难逃,便在晚上想跳窗逃跑。哪里可能跑得掉嘛!从窗户出去后只有两种可能,要么摔死要么被打死,所以主犯无奈地选择了前者。主犯一死,其他人就好说多了啊!把罪往死者身上一推,自己只需假装受蒙蔽的无知少年即可(由此我想到在我的案中,对方几个参与者也在往死者身上推责任,因为我确信不是死者把我绊倒的,而其他六人一口咬定是他)。胡英说案发地离家乡越远越好越容易办事。要是离家乡近且案子影响大,你给法官送礼人家不一定敢收。而他案发地在内地,他的哥哥们从汕头赶来给法官们送礼,头顶天平的法官们当然敢于笑纳啊,因为这件事后可能这辈子也见不着面了,绝对不会影响到自己的仕途,况且人家辛辛苦苦不远千里来送钱,不收下哪里好意思让人家再跑第二趟嘛!胡氏兄弟们送出多少钱我不知道,听他的口气不会少于几十万。胡应宣后来判了个一缓二,并且是当场释放!连十天的上诉期都没过!上午送来判决书后,他和我们道了个别就出去了。看看人家这关系!中午胡应宣在省城当时最高档的酒店请客,老田也在被邀之列。老田下午回来告诉我们:南蛮子真有钱!一桌一万多!老田喝多了茅台而泛红晕的黑脸上掩饰不住的羡慕,还给了德智一根玉溪烟,是从酒宴上带回来的,六百多块一条呢!胡英在号子里时住在四监八号。有钱,真有钱!当时一百块钱足够一个犯人一个月买好多方便面、罐头了,而他见了困难户总是“给你一百”、“也给你一百”。操!一百块啊!他怎么看起来就象是废纸一样!这口气,这派头,不是做秀,是真的有钱,是发自内心地没把一百块当钱。这种有钱的程度远超以前五号的东北。
    四监是不会埋没人财的。胡英于1995年秋搬入六号。胡是一个很上进的人:在做生意方面他肯钻研爱动脑,踊跃投身于倒卖增值税发票的滚滚洪流之中;在跑号方面他积极追求进步,即使身处外地的看守所这样的困境中仍不甘于堕落,不轻言放弃,努力想挤到上层社会之中。他这种精神很值得我学习,但他的目的却深深影响到了我:他想管帐!德智深知如果身边的小白换成老田炙手可热的新贵胡英,那自己会是什么结果。但他无能为力。连他都无能为力,则一向为刀俎做鱼肉的我更无可奈何了,只能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默默等待着不可知的未来。
    95年时程控电话还是抢手货,别看现在由于网通电信的竞争,电话根本不值钱,初装费近似于0,而当时初装费可是两千多!而且还要找关系批条子!(由此我又想起了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古训,以前骄傲的商场售货员如今就差跪式服务了,以前为堆积如山卖不掉的煤炭愁得快吐血的矿长们如今豪情万丈地一掷千金)。胡氏兄弟来到本市后,跑案子方面就不说了,我不知道过程,只知道结果;在对胡应宣在号子里的生活照顾方面,他们直接切中了要害:把攻关的重点放到了县官不如现管的四监主监老田身上。除请客吃饭之外,又给老田家装了一部电话。于是老田便理所当然地对胡氏兄弟提出的要求言听计从了,包括胡英想管帐的要求。

   1995年12月7日,天气阴冷,寒风呼啸。
    上午,一个叫吴良艮的死刑犯律师接见。吴良艮,湖南恩施什么乡什么村第几组人,抢劫。一伙人蒙面入室后,把受害人绑起来,嘴里塞了个毛巾,开始在屋里翻箱倒柜找值钱的东西。一会听到受害人在哼唧,一看,毛巾松了,他们就把毛巾使劲往人家嘴里塞,本意是塞紧点别让声响大了招来人,没想到一紧张用力大了点,把好大一团毛巾从人家嘴里就捅嗓子里了。结果,受害人窒息而死。吴良艮一伙除在外面放风的是死缓外,其他三个全是死刑。外地籍打工者,没钱没关系,不重判他们重判谁啊!
    吴良艮住在九号。他接见回来时我好象手头正有点什么事,所以我一迭声地催他快点走快点回号子,我能赶紧封了九号去办其他事:“快你妈必点!老子给你砸的这个镣又不算重的,就不能利索点!快点快点!”其实我心里在想:透你妈的这种案子还接逑的见了!有个屁的用!
    我承认,这个时候,我已经住了三年号子,跑了一年多的号,嘴里总是骂骂咧咧的(对干部则是毕恭毕敬的),手上脚上也免不了毛毛躁躁的(当然只对板油)。这样不对。这叫得意忘形。这是不成熟的表现。现在我想当时一定有不少人在背后骂我:“不看看自己是个做几的!跑了几天号就忘了逑细腰粗了!”所以我为自己的心浮气盛付出些代价也是合情合理的。
    我推开九号的门,催吴良艮快点进去:“快点!真你妈的能磨蹭!”他“哗啦哗啦”拖着镣子迈进号门后,我冲他屁股就踹了一脚:“讨吃鬼!”然后“啪”地封了门,去办其他事了。类似的情况有很多。一般来说,无论打谁几下或踹谁几脚,对方都是敢怒不敢言的。还不对,应该是就算心里怒,脸上还得向我堆着笑的。客观地讲,其实我这种打或踹的行为并没有一丝丝的敌意,也不疼,只是大油对板油在地位上占优势的一种体现。我已经习惯了,而别人也已经习惯了。另一方面,尚马街的死刑犯太多太多了,物稀才会为贵,所以在尚马街绝对不会因为某人判了死刑砸了镣子戴了土铐就会受到什么特别的优待,门儿都没有!而死刑犯也不会因为自己是临死之人,而不顾一切地为所欲为欺负别人,美死他啊!既然到了尚马街,有几个不是时刻准备着送命的嘛!一句话:拥有了镣铐不等于拥有了地位,狼行千里吃肉狗行千里吃屎。
    其实扪心自问我还是个蛮有爱心的人。我受梦境的提醒,与各号的关系一向都比较融洽,对死刑犯提出的诸如想喝点开水或想去医务室看个病开些药等的要求我总是力所能及地予以满足。今天可能是有什么杂事让我心急气燥了。不过骂就骂了踹就踹了,有啥呀!老子哪天不骂人哪天不踹人嘛!所以我心安理得地去办事了。
    而吴良艮,事后我想可能是律师接见没得到好消息(也就不可能有好消息的),一路上悲愤地想自己年纪轻轻还没结婚没享受生活就要被枪毙了,而我最后踹的这一脚让他怒火万丈,认为自己从刚进号子开始就是板油,受尽了欺负吃尽了苦头,现在已是临死之人却还要挨踹,自尊受到极大伤害,实在无法忍受。于是,他便向当日的值班干部--老田说了一下。
    我不知道吴良艮是什么时候向老田说的,因为我没有开过九号的号门,也没见干部找过他谈话,所以我有充分的理由认为是有人传了话,不一定是胡英,也有可能是其他人,因为想管帐的人多的是,甚至还有可能是德智,也许他想借此机会来打击一下我一度嚣张的气焰。
    下午四点左右,老田叫我进办公室。
    我喊“报告”进去后,老田坐在桌子后,黑着脸,鲁干事坐在一旁抽烟。我心里“格登”一下,感觉有些不妙。
    老田问:“上午你打吴良艮了?”
    我的脑子在电光火石间转了几圈,回忆了一遍上午的事情经过,并对老田的问话的用意做了初步分析后得出结果:否认。“没有呀。”
    “人家说你打了,到底打了没有!”
    “真的没有,就是送他回号子里,他老磨蹭,我就推了他一把。”我在抵赖。
    “说你打了你就打了,还不承认!”老田言毕站起身,绕过桌子,走到我面前。
    “啪!”一个大耳光,狠狠抽到我的左脸上。老田动手了。

我小时候屁股上腿上挨过父母的打,手心被老师用尺子打过,进了号子也服过水土,后来也挨过警棍,但是从没人打过我的脸。可是老田的大耳光就是这样无情地抽了过来,一个接一个,左右开弓。他从部队转业,手掌又厚又硬,耳光力度之大早在上马街有了名声,被尊称为“军用耳光”。他第一耳光,就打得我耳朵嗡嗡做响,眼冒金星,颊上火辣辣得疼,眼镜也掉了下来。我眼疾手快,把眼镜接住装进口袋,迎接劈头盖脸无休无止的耳光。古话说“骂人不揭短打人不打脸”,意为尊重人格,但我的脸上就这样被极不尊重地扇来扇去左抽右抽。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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