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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领:玻璃城,逆旅(出书版) 作者:叶萱-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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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春,谢启翔从北京出差回来便开始发烧,穆忻被封闭在学校里,什么忙都帮不上,只能徒劳地担心。然而谢启翔的女同事却可以奋不顾身地冲进他家的大门,在他高烧到最惶恐的时候彻夜照顾、不眠不休。三天过去,病情没有恶化,谢启翔醒来了。一睁眼,入目即是身边从来都画着精致妆容的女子那从未有过的憔悴与狼狈。只是那一瞬,彼此的落魄抵消了之前所有的距离,当然还有谢启翔本来就觉得如同鸡肋一般的爱情。
    到这时,谢启翔、穆忻,他们都没有错。爱情本就是要在合适的时间遇见合适的人,他们只是不合适,分手也没什么不好。
    只是千不该、万不该,就在他们分手前的那一天,穆忻从种种征兆中惶恐地发现,或许,她怀孕了。
    那是一场穆忻再也不愿回想起来的谈判。
    在谢启翔小小的公寓里,翻墙逃出学校的穆忻和大病初愈的谢启翔面面相觑。好久也不知道谁先说话,说什么,怎么说。到最后,还是谢启翔第一万次说:“对不起。”
    穆忻有些懵,她知道之前自己和谢启翔已经有了太多分歧,但她没想到近两年的感情说没就没了,没想到自己冒着被开除的危险翻越学校的围墙跑出来,却得到这么个结果。
    而事实上,她本想找他陪她去医院——无论她的猜想是否是真的,他都应该在身边。
    可是他说“对不起”。
    从她进门,到她听完他讲的故事,还有那些表面上是自责但本质不外乎是控诉的分手理由,她不知道这个“对不起”还有什么意义。如他所说,他们已经失去了对彼此的欣赏,失去了对彼此刻骨铭心的想念;他们都有各自的世界、理想、追求,都在往前走,所以距离越来越远;他们在努力维系这段感情,靠的是责任,而不是爱;他对父母提起过穆忻的存在,然而穆忻从来没有告诉家人她的生活里有个人叫谢启翔……
    穆忻张口结舌,他说的都对,可是,好像,又都不对。
    过了很久,她才脑袋清醒一些地问他:“那么,就这么算了?”
    谢启翔抱着头,不看她的眼睛,只是低声答:“算了吧。”
    穆忻有些想笑,却笑不出来,只能面无表情地问:“我们都这样了,就算了?”
    谢启翔还是低着头:“穆忻,对不起。”
    他嗫嚅着,甚至补充了一句:“你也知道,这是你情我愿的一回事。”
    穆忻觉得自己周身的血液瞬间就冷了。
    又过很久,她才鼓足勇气问:“如果,我有你的孩子,也要算了?”
    谢启翔叹口气:“这不是没有吗……”
    穆忻觉得自己的血液彻底冰住了,她甚至都没有勇气说:现在,或许有了。那么,我们还要算了吗?
    她没说,是因为她知道,到了这个份儿上,说什么都没用了。
    眼前这个人,这个曾经也说要好好工作,一点点攒钱,将来结婚,一起在这个城市过安稳的小日子的人,他不想要她了,她何必还要用自己最后一点尊严去挽留他?
    强扭的瓜不甜,这个道理她懂。
    而且,她也懂谢启翔,她看着他的眼睛,就知道,留不住了。
    那么,就算了吧。
    那天,是穆忻一个人去了医院。
    还好,医生说,她只是焦虑引起的内分泌失调。并且就在她离开医院一小时后,她发现:睽违已久的大姨妈,它终于来到。
    只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心火太盛,这次的例假来势汹汹,给了没有任何准备的穆忻一次惨痛的教训——不过一个小时,血液迅速渗透她黑色的短裤,而当时,她正在翻围墙。托住她的那个人,是杨谦。
    所以你看,这世间所有的缘分,其实都不是空穴来风。
    总是要有因,才会有果。只不过,我们常常,对于有些因果,悲喜莫辨而已。
    老话说,这叫“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现在,我们终于能够理解:为什么穆忻和杨谦在一起那么久,却并不觉得可以是爱情。
    曾经谢启翔给她的,也是柴米油盐的温暖。和那些花言巧语的许诺不同,他们一开始就是奔着“一起过日子”这个质朴目标去的。再大的分歧、再无味的鸡肋,都不能让穆忻忘记,他们那间活动板房一样的租屋里,小小的电磁炉、玉米面糊糊、第一次炒蘑菇、香喷喷的焖米饭,还有对面一间小饭店里风味绝佳的孜然兔腿……当一段爱情留给你的是如此平淡无常的人间烟火气时,或许,不是悲哀,而是惋惜——这样的简单真挚,怎么就走到一拍两散?
    但好在,最孤独的日子里,有杨谦,以及他那不必承认是爱情,却随叫随到的“友情”。
    坚强、理智、冷静如穆忻,脸上不动声色,但也知道,她需要他。就像冬天里的“暖宝宝”,杨谦给她的,是可以辐射的暖意。这样的温暖,没人能够拒绝。
    所以,后来,她可以坦然地听母亲说起褚航声毕业了、褚航声恋爱了、褚航声结婚了……穆忻平静地接受了这个事实:他们的确是两个世界里的人了,当然,也或许,她本来就没有进入过他的世界。
    也是到这时,穆忻才有点明白:或许,自己对褚航声的执念不过是一场梦幻般的寄托。她甚至不清楚那是不是爱。也可能,那不过只是单纯的喜欢,比欣赏多一点,比爱少一点。现在,这样的喜欢耽搁了这么久,她都拿不准那是否属于暗恋了。不过既然身边的人一个又一个地结婚,那她自己迟早也是要结婚的。
    于是,杨谦在一个最好的时间里挺身而出,然后,他们顺理成章走到了今天。上一刻,当穆忻在杨谦怀抱中感受着和煦的暖意时,她的确是觉得,这辈子,和这个人在一起,很好,很满足。愿天长地久,愿时时若此。
    那么,就这样吧。穆忻嘘口气,听见房门发出“嘀”的一声,而后杨谦走进来,周身围绕着小馄饨的香气。穆忻微笑着看他,杨谦有一瞬的恍惚,觉得这就是他想要的感觉——假使在他们自己的房子里,每天回家时都可以看到她,他们可以一起吃饭、看电视、做点爱做的事……假使可以这样,夫复何求?
    于是,那天下午,又一次恋恋不舍的缠绵之后,分别之前,杨谦跪在穆忻身边,郑重其事地握住她的手,问她:“穆忻小姐,请问,你是否愿意嫁给我,从此无论贫穷、灾难、疾病,永远爱我,不离不弃?”
    穆忻被他吓一跳,上下打量他一眼:“大兄弟,请问你能穿上衣服求婚吗?”
    杨谦摇头:“你不觉得我这样更有诚意吗?”
    穆忻叹息:“可是我觉得你这样更像精神病一些。”
    “那不可能,考公安的时候政审里面可是有一条,得证明不存在精神疾病,”杨谦龇牙,“你不答应我,我就不穿衣服!”
    穆忻抚额:“自从当了警察,你果然越来越流氓了。”
    杨谦乐了,突然站起身找自己的警服,然后从裤兜里掏出一个红彤彤的漂亮石榴,喜滋滋地解释:“对了,不说这个我还忘了,上午在培训基地门口的树上摘的,那旁边挂了个牌子写着‘严禁采摘——省公安厅培训基地’,显得这石榴的规格还挺高,我就趁哨兵不注意,赶紧摘了一个。”
    “这什么逻辑!”穆忻惊得不知道说什么好,接过石榴,半晌才感叹,“你可真是个好警察。”
    “那是,”杨谦坦然地接受了这明显不是赞扬的感慨,还自我表彰,“你得知道,首先要成为一个好小偷、好流氓,才有机会成为一个好警察。”
    穆忻忍无可忍,伸手张开五指推他的脸:“你哪儿凉快哪儿蹲着去吧,可真丢死人了……”
    又过了两个月,雪花飘飞的腊月里,初任培训终于结束。毕业典礼上,终于熬出苦海的穆忻第一次一身轻松地站在警徽前,手捧培训合格证,与同期学员们一起唱起《人民警察之歌》。站在一个艺术类专业毕业生的角度上,穆忻觉得这歌儿实在不算太好听,但作为一个职场新鲜人,她又必须承认这旋律太富有煽动性——在九十几个毕业学员声势豪迈的合唱中,穆忻那发散性的艺术思维瞬间便替她勾勒出一幅警民鱼水情深的温存画卷,画卷中有她温暖的笑容、敬业的恪守,也有来来往往的百姓握着她的手,说些感动而暖心的话……
    大合唱的旋律中,穆忻就这样顺利燃起一份浓烈兴奋的职业期待——显然,那时候,她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思维还停留在“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的天真烂漫阶段。她只是被这歌声鼓动着,单纯地、迫切地,想要尽快看见杨谦,尽快穿上那身深蓝色的警服站在他身边——不是借高枝炫耀自己的凌霄花,也不学痴情的鸟儿为绿荫重复单调的歌曲,而“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做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根,紧握在地下;叶,相触在云里。我们分担寒潮、风雷、霹雳;我们共享雾霭、流岚、虹霓。”
    那是舒婷的《致橡树》,文艺小青年儿穆忻在心潮澎湃的歌声里想起这些诗句:爱,不仅爱你伟岸的身躯,也爱你坚持的位置,足下的土地……
    带着这样热忱的思念与动人的理想,穆忻收拾行装赶回G城。几天后,她被分配到秀山区公安分局,定岗在110指挥中心。再过九个月,国庆节,许多人都争着抢着结婚的季节,穆忻终于穿上了那袭白纱,用从未有过的幸福与庄严承诺:无论贫穷、灾难、疾病,永远爱他(她),不离不弃。宣誓的一瞬间,穆忻想,从此以后,他们就真的要如当初设想的那样,在这远离城市的地方,比肩携手,不离不弃了。不知未来能走多远,但在这一刻,人人都愿意相信那将是一辈子。
    也因为那天是公安系统的集体婚礼,故而还有另外一个小□:在寻常意义上的宣誓仪式之外,还有另一个与众不同的宣誓仪式。
    誓词是这样的:
    “我志愿成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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