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皓恩嘿嘿地笑起来,“我抱传晖去洗澡。今天我提供全套服务。”
传晖也不动,只看他要怎么做。
皓恩并不急着脱传晖的衣服,而是用手圈住传晖的腰,一面轻轻地吻着传晖的嘴唇。
那吻,慢慢地扩散深入。传晖整个人不由自主地松软下来,享受地闭上眼睛。
看传晖放松了身体,皓恩才一面按摩着传晖的肩、臂、手腕,一面不着痕迹地解开传晖衣服上的扣子与拉链。
原本充满情Se味道的脱衣过程,在皓恩手底下变成了曼妙舒展的充满音乐感的呈现生命本质的过程。
当皓恩吻到传晖胸前,传晖才睁开眼睛。
“你脱我的衣服做什么?”传晖发现自己身上的衣物半件也不剩,而那个该死的家伙正把他当作蛋糕品尝,“你不是说把你自己送给我?”
“对啊,“皓恩克制住“食欲”,停嘴回答传晖,“我说了今天要帮传晖做全套,脱衣服只是第一步。”
“那也应该是脱你的衣服。”
“传晖要看我脱衣服么?”皓恩暧昧地笑着,用手去挠传晖的掖下。他才不会介意在传晖面前脱衣服。就算是传晖让他跳钢管也没问题。
“去!”传晖挥手赶他,“你用客房的浴室。”
“不要!”皓恩揽住传晖,殷勤地说,“今天我要伺候传晖做全套。”
传晖只看他的笑,就知道他的殷勤背后有阴谋。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这个家伙,憋了这些日子,恐怕早就蓄谋着要爬到自己身上。
也亏他忍得住。以他那种想做什么便做的性子,能忍到今天,也算是不容易了。
这样想着,传晖也就半闭着眼,任由皓恩把他抱到浴室,替他沐浴。
他过生日,人家吃蛋糕。
他就是骆皓恩一直惦记着的那块蛋糕。
若是今天他让这小子吃不上蛋糕,恐怕这小子整夜都睡不着觉。
唉,他过的这叫什么生日啊?——
44
皓恩也看出传晖累了。他老老实实地帮传晖洗完澡,用浴巾擦干身子,再小心翼翼地抱到床上。
此刻他对传晖的心态,仿若是对着一件历尽千辛万难终于失而复得的珍宝,碰一碰也怕把他的传晖宝贝给碰碎了。可是,他禁欲大半个月,要他看着传晖的身体却不欲动,实在是做不到。全身的筋脉都激动得突突地狂跳,血液直往下半身急聚。他只得忍着,忍着,任欲火将五脏六腑燃个通透。
传晖见那家伙半天也没动静,抬起眼,看见那家伙正以兽类的目光直直地盯着自己,两只眼睛几乎没冒出绿光。然而,却又有种属于人类的痛苦的理智扼制住了那森森的绿光。
饥渴万分,又不敢妄动。忍得就要绷断弦的情势。
皓恩见传晖看他,连忙收回目光,欲盖弥彰地掩饰道,“传晖,你累了吧?我帮你按摩。”
传晖瞥他一眼,淡淡地说,“想做就直接说,何必绕弯子。”
其实传晖并不怎么在乎做 爱过程中谁在上谁在下这种事。
既然是两情相悦,此类问题就不应在计较的范畴内。再则,传晖也知道,皓恩是西方人的体质,又正是年轻血旺的当口,一味压制他的欲望,实在不人道。
传晖这一松口,皓恩反倒惶恐起来。
一定是他的眼神太露骨,让传晖识破了他的那点动物本能。
他想抱传晖想得要命,连做梦都梦见他把传晖弄到了一个没有人烟的地方,然后,他不吃不喝地对他的传晖从早爱到晚,再从晚爱到早……不行!不能让传晖知道他满脑子就只想着干这一件兽类的事。
为了不让传晖把自己归为只惦记着那件事的兽类,皓恩立时表示谦恭,“今天是传晖生日,还是,传晖抱我吧。”咽下口水,“我去冲个淋浴。”急急地往浴室奔去。
“不是去冲冷水吧?”传晖的声音里带了些调笑的意味。
“不,不是冲冷水。”现在皓恩听到冷水这两个字就全身战栗,一个不留神,他的右脚踩着左脚拖鞋的后跟,竟然自己把自己给绊了个与地毯接吻的俯卧姿势。
呜~呜呜~~皓恩在心里悲鸣。
他在哪里跌倒都没有关系。为什么偏偏这个时候在传晖面前摔成个趴趴熊啊?!
皓恩从地毯上爬起来,沮丧地坐在原地,将头埋在膝盖上。
过了一刻,皓恩感到有暖暖的气息慢慢围拢身体。是传晖,从后面圈住了他。
皓恩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隔着薄薄的衣物,他感觉到传晖的热度,由皮肤渗入心肺。温暖得使他想落泪。
感觉传晖在轻轻咬他的耳朵。
痒痒的。耳朵痒痒的,心里更痒。
传晖的声音,低低地飘入他的耳膜,“今天是我的生日,我请你吃蛋糕。”
皓恩听得分明,已经烧得沸腾的血液几乎就要喷薄四射,他却不敢相信传晖真会这么跟他说话。
传晖在性事上虽不保守,言语行为却极含蓄。
传晖怎么会突然把自己放开了?
是因为情到意到心也舒展开了?
幸福来得太突然,以至让皓恩有无以承受之感。手指连着心,都不住地轻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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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个人单方面的爱恋,经过千折百回,终于得到对方的回应,成为两个人的倾心相爱,那份交融汇集了两个人全部情感的爱,才真正地放射出璀璨的光芒。
皓恩只觉得,整个人被笼罩包围在爱的光芒里。
那光,一丝丝,一缕缕,透过肌肤,渗入身体、灵魂。
光的温暖,令身心被荡涤得透明。
皓恩返身,抱住传晖,抱住与他弥合在一起的另一半灵魂。
两个人紧紧地拥住自己的所属,不再有一丝嫌隙。
皓恩将传晖抱到床上,慢慢俯下身,吻传晖的眉毛、眼睛、嘴唇、肩胛、颈窝……旖旎激荡的时间里,语言已成为多余。
第一次,在传晖的眼睛里,皓恩清楚地看到自己的影像。
皓恩细细地,吻着传晖轻颤的睫毛,每一根,从根部到尾端。
传晖抬起手,抚摩皓恩的脸庞,嘴角溢出宠溺的笑。
这个家伙,生来就是为了让人爱的。女人为他癫狂,男人希望来世也能做他那样的人。
拥有一切,不懂烦恼,凡事不用与人争,世事尘埃自有人替他挡。这样的人,原就是用来捧,用来疼的。而捧得起他宠得住他的,只能是比他强的人。
其实,女人真是不适合他。有哪个女人捧得起他?
传晖觉得自己是幸运的,刚好那么碰巧,他得着了这块瑰宝。
当初传晖撇开沈家自立门户时,许多认为他不过是变相伸手向他老子要钱,名目立得比较漂亮罢了。
父亲也提议过给他的公司注资。
生意不顺利的时候,他也想过跟家里借钱。——沈家的家业,到底有他的一份。他拿他的那一份钱,也是名正言顺。
可终究他还是忍住了。不是他格外能捱苦,而是,一旦他拿了那份钱,就得尽相应的义务。对沈家的义务。
参看一下大哥的生活,传晖就觉得自己的强撑苦熬是值得的。
作为钦定的太子,大哥自四岁起就跟着父亲去公司,旁听董事开会,十一岁就被送到英国的名校受全日制的贵族教育。所谓的贵族学校,其实对孩子而言根本是冷冰冰的监狱。成|人之后,进家族公司,娶配得起沈家的女子,再为沈家生养后代。——不是为自己。
大哥是标准的继承人。不是他自己选的。
在英国的学校被鬼崽欺负后,大哥在电话里哭,说要回家。父亲只说一句,“玉不琢不成器。”传晖在旁边听到,只觉得手心沁凉。他最怕有一天他要重复大哥的经历。
到了传晖,他坚持不去英国,不去那种与监狱没有分别的寄宿学校。
因为上头有哥哥,他得到了比较大的自由。
传晖选择了去美国,寄养在一户中上等的家庭,念的虽是名校气氛却极为活泼。
那户人家,丈夫是医生,妻子是律师,有个上大学的儿子和一个做装潢设计师的女儿。
很长的时间里,传晖几乎把那里当作了自己的家。
在那个家里,他没有责任,不用尽义务,因此快乐得纯粹。
随着年纪增长,传晖慢慢明白,没有责任,不用尽义务,是因为,他只是暂住的客人。
不止在那个家,在那个国家,他永远是暂住的客人。
认清这一点之后,传晖回到香港,但是没有住回沈家。
他只想做他自己,只肯承担他自己的生活。
与皓恩在一起的这段日子,传晖就更坚信他的抉择是对的。
为沈家传宗接代有大哥,支撑沈家的门户有大哥。
而他,他有他自己的房产,自己的公司,在瑞士银行有自己的私人帐户。经济的独立使他有选择权。
他不�